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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

2017-02-10 15:07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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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房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房改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和拟定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负责职工集资建房方案,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公有住房上市审批;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和审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计划编制及实施。根据职责要求,市房改办积极开展公有住房出售、职工全额集资建房以及房改房上市的审批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工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2003年11月,我市房改机构调整,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单独设立,不再与桂林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现为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1年6月进入参公管理。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根据市编(2009)1号文件的批复,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2月20日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其中:行政(参公)编制人数17人,另有2006年—2014年安置超编军转干部4人。实际在编人数为21人,退休人员8人;同时,由于工作需要单位还有聘用人员15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单位实际人数共计47人,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计划经营科、工程管理科、审批科。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持续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的持续深入。

2、抓好自治区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任务。

3、抓好万福安居小区项目建设和销售工作。

4、依法依规搞好各种保障性住房办证。

5、做好全办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

6、抓好非违规住房补交超标款预约户审批审核工作。

7、加大资金的回收力度。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预算为544.9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2016年385.27万元相比增加 159.67万元,增长41.44%。

2017年支出预算 544.94万元,与2016年385.27万元相比增加159.67万元,增长41.44%。

(一)收入预算说明(按资金来源分项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为544.9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2016年385.27万元相比增加 159.67万元,增长41.44%。其中:经费拨款325.61万元,与2016年265.46万元相比增加 60.15万元,增长22.65%,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中的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为219.33万元,与2016年119.81万元相比增加 99.52万元,增长83.06%。

2017年支出预算 544.94万元,与2016年385.27万元相比增加159.67万元,增长41.4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75%,与2016年265.46万元相比增加 60.15万元,增长22.65%;项目支出预算21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25%,与2016年119.81万元相比增加 99.52万元,增长83.0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8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75 %,比2016年预算239.82万元增加47.64万元,增长19.86%;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 2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比2016年预算8.73万元增加12.9万元,增长147.77%,增加原因是因为2017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 21.63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67万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8.96万元,而2016年预算8.73万元只是公务员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5.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28%,同比2016年预算136.72万元增加99.13万元,增长72.51%,其原因在于2017年专项支出预算219.33万元比2016年专项支出119.81万元增加99.52万元,而2017年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16.52万元比2016年住房公积金支出16.91万元减少0.39万元所致。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2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75%,与2016年265.46万元相比增加 60.15万元,增长22.6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9.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51%,与2016年182.57万元相比增加37.26万元,增长20.41%,主要是增加了预留绩效考评奖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2%,与2016年23.53万元相比增加15.12万元,增长64.26%,主要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公车改革车贴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7.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62%,与2016年59.36万元相比增加7.77万元,增长13.09%,主要是增加了1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7.93万元,而住房公积金略有下降。 

(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25%,与2016年119.81万元相比增加 99.52万元,增长83.0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9.58万元,占总预算支出9%,与2016年38.02万元相比增加11.56万元,增长30%,主要是项目支出中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0.92万元,占总预算支出30%,与2016年77.64万元相比增加83.28万元,增长107%,主要是新增了项目支出业务。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8.83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6%,与2016年4.15万元相比增加4.68万元,增长113%,主要是新增了项目支出业务。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为544.9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2016年385.27万元相比增加 159.67万元,增长41.44%。其中:经费拨款325.61万元,与2016年265.46万元相比增加 60.15万元,增长22.65%,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中的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为219.33万元,与2016年119.81万元相比增加 99.52万元,增长83.06%。

2017年支出预算 544.94万元,与2016年385.27万元相比增加159.67万元,增长41.4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75%,与2016年265.46万元相比增加 60.15万元,增长22.65%;项目支出预算21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25%,与2016年119.81万元相比增加 99.52万元,增长83.0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2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75%,与2016年265.46万元相比增加 60.15万元,增长22.6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9.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51%,与2016年182.57万元相比增加37.26万元,增长20.41%,主要是增加了预留绩效考评奖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2%,与2016年23.53万元相比增加15.12万元,增长64.26%,主要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公车改革车贴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7.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62%,与2016年59.36万元相比增加7.77万元,增长13.09%,主要是增加了1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7.93万元,而住房公积金略有下降。 

(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25%,与2016年119.81万元相比增加 99.52万元,增长83.0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35万元。

其中:2017年与2016年均无因公出国费用;

全口径及一般公共预算公务接待费2017年均为0.42万元,相比公务接待费2016年0.44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4.55%,减少原因是2017年减少了在编人员1名;

全口径及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为0,相比2016年减少4.1万元,同比减少100%,减少原因是因为2016年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全口径及会议费2017年1.36万元,相比全口径2016年的会议费1.38万元减少了0.02万元,同比减少1.45%,其原因为2017年度开展会议的总数量与同期相比还是有所减少;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2017年1.3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2016年的0.46万元增加了0.9万元,其原因为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的会议有所增加;

全口径及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0.57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减少了0.0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2017年培训数量与同期相比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35万元。

其中包括:

1、2017年与2016年均无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接待0.42万元;相比2016年0.44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5%,减少原因是2017年减少了在编人员1名,相应减少0.02万元/人;

3、2017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相比2016年减少0.84万元,同比减少100%,减少原因是因为2016年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017年会议费1.36万元;培训费0.57万元。

相比2016年“会议费1.38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减少了0.04万元,同比减少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2017年会议费用相应有所减少。

2017年会议费1.36万元细化如下:①十二县市本级房改工作会议1次,参加人数20人,总金额为1400元,70元/人/天;②政策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会:参加人数20人,总金额为3000元,150元/人/天;拟在本市及县里召开市县房改工作会议二次,计划制定如下:在本市召开,为期1天的桂林市(含十二县)保障房建设工作会议,参加人数65人,总金额为9200元,142元/人/天。

2017年培训费0.57万元细化如下:①房改业务培训:参加人数20人,总金额为2000元,100元/人/天;②十二县房改信息系统培训:参加人数20人,总金额为3700元,185元/人/天。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度商品服务支出财政预算总额为199.57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3.56万元(含基本支出2万元及项目支出1.56万元),印刷费2.64万元(含基本支出0.44万元及项目支出2.2万元),水费1.66万元(含基本支出0.46万元及项目支出1.2万元),电费2.59万元(含基本支出1.39万元及项目支出1.2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全为基本支出),物业管理费0.83万元(含基本支出0.23万元及项目支出0.6万元),差旅费26.49万元(含基本支出7.85万元及项目支出18.64万元),维修(护)费9.44万元(含基本支出0.44万元及项目支出9万元),租赁费7.2万元(全为项目支出),会议费1.36万元(含基本支出0.44万元及项目支出0.92万元),培训费0.57万元(全为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全为基本支出),专用材料费2.83万元(全为项目支出),劳务费96.49万元(全为项目支出),委托业务费18.6万元(全为项目支出),工会经费2.75万元(全为基本支出),福利费0.44万元(全为基本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0.34万元(含基本支出19.86万元及项目支出0.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92万元(全为基本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我办政府采购总预算为8.83万元,全部为货物类集中采购,占当年总预算3.32%、与上年同比增加4.68万元,增加比率为112%,其原因为今年新增的一个专项费用中需增加相应设备的购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办国有资产主要以固定资产为主,分布包括各业务科室日常办公所用及临桂政务服务大厅我办设置的对外窗口日常办公所用。2016年度固定资产总额为4716667.73元,2017年度经财政批复需增加采购固定资产8.83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与去年同期固定资产购置的4.15万元同比增加4.68万元,增加比率为113%,主要是因为在2017年度新增的一个专项费用中需增加相应的设备购置。另我单位办公用房781.66平方米,价值为2804553.98元,2017年度无新增预算;公务用车2台,总金额为463515元,因公交改革已上交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管理和使用,2017年度无新增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17年度对我办绩效目标考核的重点项目为房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专项费用,该项目财政批复的2017年预算数额为7.6万元,并全部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列支;拨入专款开发房改信息系统、房改之窗等门户网站,通过这几年的运行修改完善,大大地提升了我办的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区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经过几年的使用,部份的设备已经老化,配置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信息工作需要,特别是数据处理及存储设备安全方面,需要及时对网站安防进行升级,同时更换部分配件;该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时间为2017.1.1-2017.12.31日;这个项目的开展和考核的年度目标都是为了保障更高效率的处理全市房改信息的数据的录入,保障电子数据长期存放,保障人民群众对房改电子信息查询,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房改工作的满意度。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障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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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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