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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协调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部门和县(区)中长期规划编制;组织开展全市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负责有关市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3)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部署,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建议。
(4)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桂林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和重大课题研究经费总资金计划;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编报中央和自治区基本建设资金计划;组织协调编制公路、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千亿斤粮食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5)提出全市利用外资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利用外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
(6)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全市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竣工验收;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稽察。
(7)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工作;协调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口关税配额。
(8)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国民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和新产业的形成;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促进工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9)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政策,组织编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10)统筹协调全市铁路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铁路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铁路建设发展的重大政策;跟踪全市铁路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1)统筹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和改革战略和规划,研究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政策;跟踪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改革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2)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人口政策;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3)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起草价格和收费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市级价格和收费政策;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目录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对全市价格进行宏观管理,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增强价格调控能力;组织实施市级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14)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15)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16)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委属二层单位主要职责:
桂林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要职责:接受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提出评审意见,供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策参考;承担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估及后评价;开展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业务。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内设23个职能科室。按照桂林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设在市发改委的机构有:桂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市重大项目推进办公室、桂林市铁路建设办公室、桂林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挂牌机构有:桂林市西部大开发办公室、桂林市能源办公室、桂林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桂林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
桂林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为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二层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项目科、综合科。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为2016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隶属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机关编制数83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70名,工勤编制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①发改委机关76人,其中:副处以上人数为12人,科级46人,科员10人,工勤人员8人;②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人员4人;
桂林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编制数1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9人,其中:副处级1人,科级4人,科员4人。退休人员8人。
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10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全市基层及事业单位择优选拔5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实施的关键之年。为做好新常态的发展改革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我们将结合职责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统领,以稳增长保民生核心,进一步加强经济宏观管理,继续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1、加强宏观管理及重大问题研究
2017年是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一年,我们将以年度监测工作为抓手,全面了解规划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实施过程的突出成效和薄弱环节,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为2018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做准备。
积极开展国家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对桂林市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研究、漓江保护区发展战略研究、桂林市土地集约利用发展研究等11项重点课题开展研究。争取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不断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根据“多规合一”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推进各类规划在市县空间上的协调统一。抓好规划纲要年度监测工作。
加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宏观管理,主动研究政策措施,创新宏观经济管理新思路,科学制定全市发展目标,继续优化经济结构,做好宏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工作,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2、狠抓投融资和重大项目建设
全力抓好投融资工作。全面策划、启动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投资项目,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产业类、生态环保类项目的建设力度。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提高政府融资能力,统筹做好项目资金、土地、管理等要素保障,通过进一步做好“放管服”、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健全PPP推广运用机制等措施,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民间投资较快增长。
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强力落实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切实推进项目前期,扎实推进项目开工,有效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调研和督查,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推动有效投资落地。继续实施重中之重项目和市领导跟踪推进重大项目计划,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重大项目对全市投资的支撑率。初步考虑,2017年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计850项以上,年度计划投资770亿元以上。
3、宏观统筹三次产业发展
农业方面: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大力推广再生稻栽培,大力发展玉米等旱粮生产。切实抓好“菜篮子”工程,重点抓好灵川、临桂、雁山“菜篮子”城郊型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养殖、特色养殖,促进养殖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南方现代草地肉牛(羊)项目建设,打造肉牛(羊)优势产区;加大竹狸、肉兔、梅花鹿等具桂林特色产品的发展力度。 加快推进新形势下农产品产销链建设,确保农业增产增收。加强项目前期储备。以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为导向,提早谋划一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尽快形成新的投资增量。
工业方面:培育升级优势产能。深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制造2025》,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四大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一批企业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积极推动白云电气集团公司桂林电力电子产业基地、中电科桂林光电子光通信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等重大加快建设。协调华为、中兴、浪潮、中车、比亚迪等行业领先企业在我市布局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相关工作。做好项目包装策划,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围绕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研发能力提升、“双创”载体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等投向策划工程包,指导项目业主完善前期手续,积极争取基金和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服务业方面:围绕服务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开展桂林服务业专题调研,研究出台、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抓好桂林服务云平台建设工作。加强服务业载体建设。继续实施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百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2016年自治区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加大桂林信息港和桂林国际体育城等服务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做好第四届中国(桂林)国际健康养生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高端论坛期间签约的5个项目的跟踪对接,争取项目尽快落地。继续推进健康养生养老项目建设,策划包装一批健康养生养老项目进行对外招商,统筹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积极争取各级发展产业资金。围绕国家投资方向和政策导向,加强上下衔接,继续加大国家和自治区资金争取力度,力争2017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突破上年,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国家严控地方债新政,加强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研究新政下的融资政策。努力谋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延伸自身产业链条和调优产业结构,支撑我市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等领域改革。要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国家的各项改革政策,将国家给予我市诸多政策的具体实践转换为经济建设的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改革,继续对市本级和各县(区)机关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车改后各项工作加以完善和推进;按中央、自治区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4、继续加强节能减排、减碳工作
强化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配合自治区做好碳交易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复核复查,督促低碳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继续鼓励各县区选择条件好、意愿强的单位,通过政策支持、考核加分等方式,推进低碳城市示范项目创建。做好碳交易市场建设。完成我市7家拟纳入碳交易市场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组织编制桂林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今后原则上只有完成流域综合治理方案的地区,才能安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5、扎实开展统筹城乡业务,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增强城市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升产城融合水平为目标,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宣传、培训和对各成员单位协调力度,加快城乡一体化、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协调推进全州县等国家、自治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桂林市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自治区百镇示范工程以及恭城莲花、阳朔兴坪特色小镇建设。
稳步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督查和指导,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筹项目规划和衔接,争取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更多的支持。加强区域合作,加快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桂林)建设,完成相关规划编制。积极开展珠江-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桂琼战略合作、与黔东南州合作及其他区域经济合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一带一路”重点工程项目服务工作。按照 “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定点扶贫村脱贫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7430.31万元(暂挂发改委部门预算的收入预算为15000万元),同比增加185.20万元,增长1.0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30.31万元,同比增加185.20万元,增长8.25%。其中:经费拨款2430.31万元,同比增加414.20万元,增长20.5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暂挂发改委部门预算)15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收入增长的原因是:①按国家规定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②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从2017年起不再向市本级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收取评审费,评审项目经费来源变为经费拨款。因此相关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1743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3%,同比增加364.53万元,增长29.31%;项目支出15822.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77 %,同比减少179.33万元,下降1.1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行政运行1273.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1%,同比增加306.08万元,增长31.64%。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162.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3%,同比增加40.82万元,增长33.53%。
(3)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822.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2%,同比减少179.33万元,下降17.91%。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2%,同比增加4.34万元,增长8.55%;
(5)公务员医疗补助45.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6%,同比增加4.87万元,增长12.11%;
(6)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06%,与上年持平;
(7)住房公积金支出71.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1 %,同比增加8.42万元,增长13.2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608.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3%,同比增加364.53万元,增长29.31%。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8.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同比增加263.52万元,增长38.46%;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7.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3%,同比增加73.77万元,增长59.79%;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6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5%,同比增加27.24万元,增长6.26%。
(2)项目支出预算15822.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77%,同比减少179.33万元,下降1.12%。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39.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0%,同比增加62.14万元,增长80.53%;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654.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6 %,同比减少144.32元,下降18.0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0万元,该项支出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占支出总预算0.03%,同比减少2.3万元,下降31.94%;
④基本建设支出15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06%,与上年持平;
⑤其他资本性支出23.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3%,同比增加3.65万元,增长18.5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3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17%,同比增加185.20万元,增长8.25%;项目支出82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83%,同比减少179.33万元,下降17.91%。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59%,同比增加159.57万元,增长7.63%。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127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3.09%,同比增加306.08万元,增长31.6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改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16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9%,同比增加40.82万元,增长35.5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委属参公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81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50%,同比减少187.33万元,下降18.70%。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展改革方面的相关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12%,同比增加9.21万元,增长10.12%。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27%,同比增加4.34万元,增长8.5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4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6%,同比增加4.87万元,增长12.1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33%,同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调整支出科目。
其他扶贫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33%,同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工作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7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6%,同比增加8.42万元,增长13.28%。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支出7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6 %,同比增加8.42万元,增长13.2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发改委机关和委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60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17%,同比增加364.53万元,增长29.31%。具体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4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9.04%,同比增加263.52万元,增长38.46%。
商品和服务支出19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11%,同比增加73.77万元,增长59.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02%,同比增加27.24万元,增长6.26%
(2)项目支出预算82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83%,同比减少179.33万元,下降17.91%。具体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39.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73%,同比增加62.14万元,增长80.53%。
商品和服务支出65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94%,同比减少 144.32万元,下降18.0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20%,同比减少2.3万元,下降31.94%。
其他资本性支出2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96%,同比增加3.65万元,增长18.5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该预算支出为2018年桂林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暂挂桂林市发改委部门预算。主要用于我市的基本建设,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公检法司和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体、农林水利、为民办实事等公益性建设项目
和项目前期开支。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类,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00%,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00%,与上年持平。(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三
、“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7年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147.54万元,同比减少18.22万
元,下降10.99%。具体
如下:1、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
算40.37万元,比上年减少29.
99万元,下降42.62%;“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
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因此2017年公共
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6年预算有所减少。其中:①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②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支出35.57万元,同比减少13.89万元,下降28.08%,下降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是安排接待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及兄弟省
(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
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③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支出4.80万元,同比减少16.10万元,下降77.03%,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车数量减少,并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控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委机关应急公务活动、通信机要以及开展
各项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开支。2、会议费2017年预算支出19.40万元,同比减少12.39万元,下降38.97%。减少的原因是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会议经费管理办法。3、培训费2017年预算支出87.77万元,同比增加24.16万元,增长37.98
%。增长的原因是根据市委组织部2017年培训计划,配合组织部举办一期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处级领导培训班。(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2017年一
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147.54万元,同比减少18.22万元,下降10.99%。具体如下:1、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37万元,比上年减少
29.99万元,下降42.62%;“三公”经费支出总体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因此2017年公共
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6年预算有所减少。其中:①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②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支出35.57万元,同比减少13.89万元,下降28.08%,下降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是安排接待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③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支出4.80万元,同比减少16.10万元,下降77.03%,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原因是公车改
革后,公务车数量减少,并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管理
的各项规定,严控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委机关应急公务活动、通信机要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开支。2、会议费2017年预算支出19.40万元,同比减少12.39万元,下降38.97%。减少的原因是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具体
如下:单位:万元科目名称金额使用说明会议费7.381、召开全市发改工作会。总结上一阶段发展改革工作的主要成绩及全面部署下一阶段发展改革工作。参加人员为:十七县区分管领导、发改局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本委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人数约160人,会期2天。伙食费130元/人×160人×2天=4.16万元住
宿费260元/人×50人×1天=1.30万元其他费用:60元/人×160人×2天=1.92万元7.622、全市发改系统经济运行分析会。召开专项业务性会议4次,会议内容为经济运行
分析,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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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为: |
十七 |
县区发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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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负责 |
人及业务 |
骨干、本委领导班子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人数75人左右,每次会期1天。伙食费120元 /人×75人×4次=3.60万元住宿费210元/人×30人×4次=2.52万元其他费用50元/人×75人×4次=1.50万元4.40此项 会议费为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分项经费定额部分,按部门 核定编制数核定,主要用于单位四类会议开支合 计19.403、培训费2017年预算支出8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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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同 |
比增加24.16万元,增长37.98%。增长的原因是根据市委组织部2017年培训计划,配合组织部举办一期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处级领导培训班。具体如下:单位:万元科目名称金额使用说明培训费3.81、 发改业务培训。培训内容:预计全年国家发改委、自治 区发改委安排各类卫星远程业务培训班4期,组织十 二县、五城区、市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十一县六城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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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2- |
3人参加,每期参加人数约50人,每期培训时间2天。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发改业务培训4次。伙食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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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元/ |
人/天×4 |
期×50人=1.8万元资料费和其他费用:50元/人/天×4期×50人=1万元讲课费:50元/人/天×4次×50人=1万元5.122、医改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公立医院改革、大病
保险有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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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文件、 |
典型 |
案例;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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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对象 |
市直医 |
改主要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医院代表,各县(区)医改主要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共80人,时间2天。住宿费:160元/人/天×1天×80人=1.28万元;伙食费:90元/人/天×2天×80人=1.44万元;讲课费和场地费:100元/人/天 ×2天×80人=1.6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 费用:50元/人/天×2天×80人=0.8万元4.83 、重大项目业务培训。培训内容:重大项目管理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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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知识、 |
项目前期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培训;培训对象十一县六城区、市直有关单位重大项目工作人员,参加人数50人,时间4天。伙食费:90元/人/天×4天×50人=1.8万元;场地费:100元/人/天×4天×5 0人=2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50元/人/天 ×4天×50人=1万元。3.844、新型城镇化专题培 训。培训内容:新型城镇化政策解读、创建特色名村名镇和特色小镇 工作的思路和要求、城镇化建设产城融合、桂林市新型城镇化中的文化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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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分 |
析。举办新型城镇化专题培训班1次,培训对象为各县(区)发改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市直有关单位业务负责人,本委相关科室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人数60人,培训时间2天住宿费:160 元/人/天×1天×60人=0.96万元;伙食费:9 0元/人/天×2天×60人=1.08万元;讲课费 及场地费:100元/人/天×2天×60人=1.2万元;资料费、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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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费和其 |
他费用:50元/人/天×2天×60人=0.6万元。44.105、发改系统业务知识培训班。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让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干部系统地学习宏观经济和体制改革等理论知识,掌握国内政策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开阔眼界、拓宽思路,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全局战略思维。联合高校举办全市发改系统 专题培训一次,分两期。培训内容: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分 析与解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经济与现代化服务业发 展、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拓展等。政策培训对象:本委机关干部及 二层单位相关人员、11县6城区发改系统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人数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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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培训费 |
450元\人\天×7天×140人=44.10万元22.056、宏观经济分析高级研修班。按照组织部培训计划配合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和县区处级领导及委中层干部到外地高校进行宏观经济分析研修。培训内容:宏观经济管理、产业发展、体制改革、政治理论、领导力与执行力等;培训对象市发改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各县(区)主要领导或分管发改工作的县处级领导、各县(区)发改局长;参加人数70人,培训时间7天,培训费用450元\人\天×7天×70人=22.05万元。4.06此项培训费为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分项经费定额部分,按部门核定编制数核定,主要用于针对本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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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人员的培 |
训开支。合 计87.71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97.15万元,具体如下:办公费 10.51 万元、印刷费 3.13万元、水费2.43万元、电费7.22万元、邮电费4.40万元、物业管理费1.77万元、差旅费 43.24万元、维修(护)费3.13万元、会议费4.40万元、培训费4.06万元、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工会经费 11.97万元、福利费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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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万 |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4 万元。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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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情况说明2 |
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为231.3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支出23.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0.07%,与上年同比增加3.65,增长18.58%;服务类预算20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89.93%,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96.15%。集中采购预算数额为231.3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与上年同比增加218.16万元,增长172.13%。 政府采购明细如下:办公桌椅10套×3000元/套=3万元沙发2张×2500元/套=0.5万元桌前椅30张×500
元/套=1.5万元文
件柜25组×1000元/套=2.5万元笔记本电脑1台×6000元/台=0.6万元台式电脑17台×6000元/台=10.20万元多功能一体机3台×3000元/台=0.9万元激光打印2台×2500元/台=0.5万元A3激光打印机1台×8000元/台=0.8万元复印印机1台×25000元/台=2.5万元碎纸机3台×1000元/台=0.3万元《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白皮书)编印
45元/本×1100本=5万元桂林概况
15元/本×2000本=3万元筹办中
国(桂林)国际健康养生服务产业创新发展
高端论坛咨询费20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确
定会议策划服务外包商。由外包商策划引入世界
医疗旅游与全球健康大会品牌合作,开展会前调研,
负责会议策划组织、邀请产业领域专家学者、企业
高管参会,组织有关主管单位重要领导出席会
议,负责大会会场搭建,大会会刊设计制作,特邀媒
体宣传,会后咨询等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桂林市
发改委固定资产总额12622009.97元,其中:交通工具账面价值22870
00元,原有公务车8辆,公务车改革上缴
公务车6辆账面价值1657000元,待核减固定资产1657000元,公务车改革后留用车辆2辆账面价值630000元,主要为一般公务用车;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账面价值2381298元;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办公家具账面价值79537112.97元。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和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购置
预算。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桂林市发改委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万元。具体如下:筹办中国(桂林)国际健康养生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高端论坛200万元。立项依据:根据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84次常务会议和中共桂林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会议第110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我市展会、论坛、庆典等活动清理情况的通知》精神,保留“中国(桂林)国际健康养生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高端论坛”活动,由我委牵头承办,举办周期为每年一届,举办时间为每年9-11月。项目实施
内容:筹办中国(桂林)国
际健康养生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高端论坛。通过论坛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商业运营和发展模式,引
进产业投融资集团、产业领域龙头机构及代表性企业,使论坛成为健康养
生养老服务产业投资合作平台,推进养生养老产业发展。实施进度计划: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会议策划服务外包商。由外包商策划引入世界医疗旅游与全球健康大会品牌合作,开展会前调研,负责会议策划组织、邀请产业领域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参会,组织有关主管单位重要领导出席会议,负责大会会场搭建,大会会刊设计制作,特邀媒体宣传,会后
咨询等。年度目标: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论坛活动,通过论坛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商业运营和发展模式,引进产业投融资集团、产业领域龙头机构及代表性企业,使论坛成为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产业投资合作平台,推进养生养老产业发展。第四部分 专
业名词解释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反映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行,
开展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反映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的基本支出。(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三)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反映桂林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
单位医疗(项):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一)行政
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二)公务员医疗补助
(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五、城乡社区支
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一)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一)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
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一)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八、“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决算管理
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
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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