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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报表附后)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按资金来源分项)
(二)支出预算说明(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分项)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桂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归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外事侨务工作和重大涉外事务;负责起草有关外事侨务工作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市有关部门提出执行有关外事侨务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研究制定外事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和对外工作渠道,推动桂林参与国际性、地区性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3)负责接待外国访问桂林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接待来桂林访问的港澳特区政府重要官员;负责接待和管理到桂林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外交人员、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统筹协调市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处理领事业务和协助我驻外使领馆做好桂林籍公民的领事保护工作。
(4)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授权,负责审核、办理、会签全市各部门因公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特区和邀请外国人来桂林访问的有关事项;审核在我市举办国际性会议的报批手续。
(5)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做好外事侨务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6)指导开展国际友好城市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指导各县(区)、市直单位和大专院校外事侨务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和协助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对在桂林的外国专家、教师、留学生进行管理;负责办理全市翻译系列职称的报审、报批工作。
(7)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涉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侨务部门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专题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指导县(区)和有关涉侨单位的侨务工作。
(8)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侨务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问题;负责华侨回国的安置工作。
(9)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及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开展好对归侨、侨眷及港澳同胞在内地眷属工作,做好归侨侨眷代表的人事推荐工作。
(10)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引资、引智、引技工作,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和侨务信访工作,主管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社团联谊和服务工作,做好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接待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归难侨安置点的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桂林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主要职能职责
(1)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全市外事工作,发展同外国城市建立缔结友好关系,开展合作交流。
(2)负责邀请和接待外国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来访。
(3)负责本市民间团体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对外合作交流咨询服务和指导。
(4)指导县(区)与境外缔结友好城市工作。
(5)承办全国友协、自治区友协和市外事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一)桂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为行政机关,内设7个机构:秘书科、礼宾科、国际合作科、出国管理科、对外联络科、文化经济科、侨政科。
(二)桂林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为人民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为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下属单位。内设3个职能部门:综合部、翻译部、友城部。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一)外事侨务办公室行政人员编制30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3名,所需经费均为财政预算拨款。现有人员32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纪检组长1人,党组成员2人,副调研员3人,科长6人,副科长7人,主任科员5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处级离休干部1人,处级退休干部21人,科级退休干部11人。
(二)市对外友好协会机关事业编制12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6名,所需经费均为财政预算拨款。现有人员16人,其中:会长由市外侨办领导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正科级领导2人,副主任科员1人,翻译人员6人,管理人员1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司机)6人。退休3人,其中:科级退休干部2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司机)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配合外交部、中联部、全国友协、自治区外事办、自治区博览局,做好外事接待工作;做好桂林市与国外友好城市的交流往来工作,通过外事友城渠道进一步拓宽与国外城市、团体、友好知名人士开展交流与合作,为桂林的经济建设招商引资,促进桂林社会全面发展;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全市因公出访来访审核审批工作,统筹协调市厅级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工作的审核报批、受理处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报批审批工作。
(二)发挥侨务优势,利用国内外侨务资源,做好引资引技引智工作;借助海外侨胞商业网络,帮助企业增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能力;加强侨务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侨务法治建设,加大依法护侨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归侨侨眷服务工作;完善外派华文教师人才库,加强与华文教育重点国家教育部门的交流合作,组织好全市侨务干部培训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报表附后)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255.48万元,同比增加197.82万元,增长18.70%;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255.48万元,同比增长197.82万元,增长18.70%。
1.市外侨办本级2017年收入预算1030.72万元,同比增加137.73万元,增长15.42%;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030.72万元,同比增长137.73万元,增长15.42%。
2.对外友好协会2017年收入预算224.76万元,同比增加60.09万元,增长36.49%;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24.76万元,同比增加60.09万元,增长36.4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255.48万元,基本支出961.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57%,同比增加197.89万元,增长25.92 %;项目支出29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43%,同比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七类,其中: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857.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32%,同比增加194.64万元,增长29.3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4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8%,同比减少21.74万元,下降33.87%;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经费224.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86%,同比减少5.74万元,下降2.5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经费27.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9%,同比减少6.81万元,下降19.8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经费32.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0%,同比减少2.61万元,下降7.41%;公务员医疗补助28.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7%,同比增加1.98万元,增长7.47%;住房公积金4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9%,同比增加1.45万元,增长3.53%。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3.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11%,同比增加110.38万元,增长24.89%;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1%,同比增加55.73万元,增长101.49%;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65%,同比增加31.71万元,增长11.96%。
(2)项目支出预算294.19万元,具体明细为:
①外事接待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常规项目)
2017年外事接待经费支出预算224.26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230万元减少5.74万元,下降2.50%。 接待党宾、国宾、国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友好知名人士的支出具体明细:
房费63.81万元。其中:榕湖饭店国宾楼2批×2天×3万元=12万元;五星级酒店豪华套间2间×2天×1.5万元=6万元;普通套间10间×3天×0.25万元=7.5万元;标准间35间×3天×0.09万元=9.45万元,四星级酒店普通套间30间×3天×0.15万元=13.5万元;标准间40间×3天×0.078万元=9.36万元;工作间50间×3天×0.04万元=6万元。
餐费26.5万元。其中:30人×2天×0.05万元=3万元;30人×2天×0.045万元=2.7万元;400人×2天×0.026万元=20.8万元。
会见场租费5.5万元。其中:五星级酒店8次×0.5万元=4万元;四星级酒店10次×0.15万元=1.5万元。
宴请费:30次×0.035万元×10人/次=10.5万元。
考察漓江、两江四湖费用29.05万元。其中:考察漓江包船2次×2.8万元=5.6万元;包上舱5次×1.8万元=9万元;船票250人×0.03万元=7.5万元。考察两江四湖包豪华船2次×0.6万元=1.2万元;包普通船5次×0.4万元=2万元;船票250人×0.015元=3.75万元。
赠送具有广西桂林特色纪念品14.96万元。其中:《美丽桂林》邮册200册×0.0298万元=5.96万元;两江四湖丝巾(精装)250条×0.018万元=4.5万元;两江四湖丝巾(简装)300条×0.015万元=4.5万元。
考察景点门票费14.9万元。其中:印象刘三姐门票A座50人×0.05万元=2.5万元;B1座150人×0.018万元=2.7万元;B2座150人×0.014万元=2.1万元。公园门票费(芦笛岩、象山、七星景区)400人×0.019万元=7.6万元。
友好城市外宾旅费、友好城市交流员学习补助费用10万元。其中:外宾旅费2批×6人×0.5万元=6万元;交流员在桂林学习住宿补助费2人×100天×0.01=2万元;学习补助费2人×1万元=2万元。
翻译人员陪同市代表团出国费5批×3万元=15万元。
办理市领导出国手续审批、护照签发费、差旅费5批×0.4万元=2万元。
租用大巴车费用30次×0.5万元=15万元。
机场贵宾室费用5.2万元。其中:大包2次×0.5万元=1万元;中包3次×0.4万元=1.2万元;小包10次×0.3万元=3万元。
对外宣传费《桂林外事》编辑、稿费、印刷费600册×0.005万元=3万元。
其他费用(武警、公安安全保卫、杂费)8.84万元。
②外宾会见室装修19.60万元(新增一次性项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办将于2017年初搬到临桂新区创业大厦东附楼9层办公。为方便市领导会见外宾、华侨及我办与外宾、华侨举行工作会谈商谈,将装修一间51平方米的会见室,经工程预算和财政项目评审装修费19.60万元。
③精准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
经市委组织部分配,我办负责阳朔县福利镇精准扶贫工作和全州县庙头镇建设美丽乡村工作。共计4人分别任福利镇党委副书记、福利镇龙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福利镇锁石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和全州县庙头镇宜湘河村工作队员。需补助精准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
④海外华侨、华人、华商联谊工作经费9.60万元
海外华侨华人华商来桂林投资考察探亲访友联谊费用(住宿费20人×0.021万元×5天=2.10万元;伙食费40人×0.012万元×10天=4.80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20人×0.005万元×27天=2.70万元)。
⑤侨界迎新春、中秋节联欢会及节日慰问归侨、侨眷困难户慰问经费4万元
桂林市侨界春节联欢会,场租费及联欢活动购买抽奖奖品、劳务费1.20万元(场租费0.40万元;购买活动奖品0.002万元×200份=0.40万元;演出人员劳务费0.01万元×40人=0.40万元)。春节慰问归侨侨眷困难户2万元(0.05万元×40户=2万元)。中秋节慰问归侨侨眷困难户0.80万元(0.05万元×16户=0.80万元)。
⑥举办全市侨务干部培训班经费2.88万元
为加强全市侨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全市“五侨”干部及县(区)侨务干部、桂林华侨农场主要领导共50人参加2天的侨务专业知识培训班。其中:培训人员住宿费0.48万元(0.016万元×15人×2天=0.48万元);伙食费0.90万元(0.009万元×50人×2天=0.90万元);场地和讲课费1万元(0.01元×50人×2天=1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0.50万元(0.005万元×50人×2天=0.50万)。
⑦华文教育工作经费9.00万元
根据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26号第二点主要任务:大力拓展华文教育,要通过远程教育、短期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海外华文教育培训,表彰优秀华文教师,建立外派华文教师人才库,办好海外华裔青少年各类夏(冬)令营。第三点组织实施:加大保障力度,要加大侨务工作经费投入,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的要求。通过近几年来的培训及选拔,目前我市有15位外派教师在老挝、柬埔寨、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任教。2017年自治区侨办继续从各市抽外派华文教师,截至目前各县(区)已推荐30多名外派教师到我办。为加强与华文教育重点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交流合作,我办拟于2017年继续举办桂林市外派教师培训班及夏(冬)令营活动,加强我市华文教育基地建设。
a.举办桂林市外派教师培训班培训经费1.20万元。人数:15人,培训时间:2天,培训地点:广西师范大学华文教育基地。预算费用1.20万元(住宿费0.016万元×15人×2天=0.48万元;伙食费0.009万元×15人×2天=0.27万元;场地费和讲课费0.01万元×15人×2天=0.30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0.005万元×15人×2天=0.15万元)。
b.开展冬夏令营活动经费7.80万元。2017年我市向自治区侨办申报举办2个夏(冬)令营100人次,每个营在桂林学习交流15天,主要在少年宫和阳朔县高田镇民族中学进行中国汉语言文化、京剧脸谱、中国传统手工艺、水印木刻、中国武术、中国书法、中国结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学习,并与两个华文教育基地的师生进行联欢演出。费用预算7.80万元(住宿费0.016万元×50人×4天=3.20万元;伙食费0.008万元×50人×4天=1.60万元;场地费和讲课费0.01万元×50人×4天=2.00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0.005万元×50人×4天=1.00万元)。
⑧开展侨务引智引资活动差旅费2.00万元
为提高我市引智引资工作, 2017年7月我办计划派人组织桂林侨资企业联合会有意愿的会员参加在武汉举办的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活动,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简称“华创会”)是由国侨办、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一项立足中部、辐射全国的侨务引智引资的品牌活动。每年举办一届,以“创新、创业、合作、共赢”为主题,坚持为海外侨胞发展事业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因参会的人员差旅费自理,预算差旅费2.00万元(住宿费0.033万元×6人×4天=0.792万元;伙食补助费0.01万元×6人×4天=0.24万元;市内交通费0.008万元×6人×4天=0.192万元;城市间交通费7760元)。
⑨购置外宾会见室设备6.6万元(一次性项目)
a.话筒 (型号海天HT910)4只×0.14=0.56万元。
b.嵌入式喇叭(型号惠威VX8-W)2个×0.15万元=0.3万元
c.合并式功放(型号MR锐弘BK8260)2台×0.55万元=1.1万元
d.沙发12件×0.13万元=1.56万元
e.茶几9件×0.07万元=0.63万元
f.会客室椅65把×0.01万元=0.65万元
g.窗帘60米×0.03万元=1.8万元
⑩对外友好协会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第一、专项业务活动经费10万元(常规项目)
为与国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的交往日益密切,建立常年交往机制,互派团组参加举办的各种庆典活动。我市每年派团参加日本熊本市的马拉松长跑节、韩国济州的野火节、与新西兰黑斯廷斯教师交流互访、波兰托伦市的文化节、泰国芭堤雅市的体育节等庆典活动,需办公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
第二、购置办公设备1.25万元
友好协会2014年纳入财政预算,已购置部分办公设备,但因办公设备少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提高办公效率,便于对外交流接待,需添置办公设备明细为:
a.台式电脑 (型号联想E74 10KSA000CD) 2台×0.5万元=1万元。
b.传真机(型号兄弟一体机 MFC-7880DN)1台×0.25万元=0.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255.48万元,基本支出961.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57%,同比增加197.89万元,增长25.92 %;项目支出29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43%,同比持平。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857.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32%,同比增加194.64万元,增长29.36%。(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42.45万元,占支出
总预算3.38%,同比减少21.74万元,下降33.87%。(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经费224.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86%,同比减少5.74万元,下降2.5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经费27.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9%,同比减少6.81万元,下降19.86%。(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经费32.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0%,同比减少2.61万元,下降7.41%。(6)公务员医疗补助28.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7%,同比增加1.98万元,增长7.47%。(7)住房公积金4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9%,同比增加1.45万元,增长3.53%。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3.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11%,同比增加110.38万元,增长24.89%;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1%,同比增加55.73万元,增长10
1.49%;基本支出的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65%,同比增加31.71万元,增长11.96%。(2)项目支出预算294.19万元,具体明细为:①外事接待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常规项目)2017年外事接待经费支出预算224.26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230万元减少5.74万元,下降2.50%。 接待党宾、国宾、国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友
好知名人士的支出具体明细:房费63.81万元。其
中:榕湖饭店国宾楼2批×2天×3万元=1
2万元;五星级酒店豪华套间2间×2天×1.5万元=6万元;普通套间10间×3天×0.25万元=7.5万元;标准间35间×3天×0.09万元=9.45万元,四星级酒店普通套间30间×3天×0.15万元=13.5万元;标准间40间×3天×0.078万元=9.36万元;工作间50间×3天×0.04万元=6万元。餐费26.5万元。其中:30人×2天×0.05万元=3万元;30人×2天×0.045万元=2.7万元;400人×2天×0.026
万元=20.8万元。会见场租费5.5万元。其中:五星级酒店8次×0.5万元=4万元;四星级酒店10次×0.15万元=1.5万元。宴请费:30次×0.035万元×10人/次=10.5万元。考察漓江、两江四湖费用29.05万元。其中:考察漓江包船2次×2.8万元=5.6万元;包上舱5次×1.8万元=9万元;船票250人×0.03万元=7.5万元。考察两江四湖包豪华船2次
×0.6万元=1.2万元;包普通船5次×0.4万元=2万元;船票250人×0.015元=3.75万元。赠送具有广西桂林特色纪念品14.96万元。其中
:《美丽桂林》邮册200册×0.0298万元=5.96万元;两江四湖丝巾(精装)250条×0.018万元=4
.5万元;两江四湖丝巾(简装)300条×0.015万元=4
.5万元。考察景点门票费14.9万元。其中:印象刘三姐门票A座50人×0.05万元=2.5万元;B1座150人×0.018万元=2.7万元;B2座150人×0.014万元=2.1万元。公园门票费(芦笛岩、象山、七星景区)400人×0.019万元=7.6万元。友好城市外宾旅费、友好城市
交流员学习补助费用10万元。其中:外宾旅费2批×6人×0.5万元=6万元;交流员在桂林学习住宿补助费2人×100天×0.01=2万元;学习补助费2人×1万元=2万元。翻译人员陪同市代表团出国费5批×3万元=15万元。办理市
领导出国手续审批、护照签发费、差旅费5批×0.4万元=2万元。租用大巴车费用30次×0.5万元=15万元。机场贵宾室费用5.2万元。其中:大包2次×0.5万元=1万元;中包3次×0.4万元=1.2万元;小包10次×0.3万元=3万元。对外宣传费《桂
林外事》编辑、稿费、印刷费600册×0.005万元=3万元。其他费用(武警、公安安全保卫、杂费)8.84万元。②外宾会见室装修19.60万元(新增一次性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办将于2
017年初搬到临桂新区创业大厦东附楼9层办公。为方
便市领导会见外宾、华侨及我办与外宾、华侨举行工作会谈商谈,将装修一间
51平方米的会见室,经工程预算和财政项目评审
装修费19.60万元。③精准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经市委组织部分配,我办负责阳朔县福利镇精准扶贫工作和全州县庙头镇建设美丽乡村工作。
共计4人分别任福利镇党委副书记、福利镇龙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福利镇锁石村党
支部第一书记和全州县庙头镇宜湘河村工作队员。需补助
精准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④海外华侨、华人、华商联
谊工作经费9.60万元海外华侨华人华商来桂林投资考察探亲访友联谊费用(住宿费20人×0.021万元×5天=2.10万元;伙食费40人×0.012万元×10天=4.80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20人×0.005万元
×27天=2.70万元)
。⑤侨界迎新春、中秋节联欢会及节日慰问归侨、侨眷困难户慰问经费4万元桂林市侨界春节联欢会,场租费及联欢活动购买抽奖奖品、劳务费1.20万元(场租费0.40万元;购买活动奖品0.002万元×200份=0.40万元;演出人员劳务费0.
01万元×40人=0.40万元)。春节慰问归侨
侨眷困难户2万元(0.05万元×40户=2万元)。中秋节慰问归侨侨眷困难户0.80万元(0.05万元×16户=0.80万元)。⑥举办全市侨务干部培训班经费2.88万元为加强全市侨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全市“五侨”干部及县(区)
侨务干部、桂林华侨农场主要领导共50人参加2天的侨务专业知识培训班
。其中:培训人员住宿费0.48万元(0.016万元×15人×2天=0.48万元);伙食费0.90万元(0.009万元×50人×2天=0.90万元);场地和讲课费1万元(0.01元×50人×2天=1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0.50万元(0.005万元×50人×2天=0.50万)。 ⑦华文教育工作经费9.00万元根据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
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26号第二点主要任务:大力拓展华文教育,要通过远程教育、短期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海外华文教育培训,表彰优秀华文教师,建立外派华文教师人才库,办好海外华裔青少年各类夏(冬)令营。第三点组织实施:加大保障力度,要加大侨务工作经费投入,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的要求。通过近几年来的培训及选拔,目前我市有15位外派教师在老挝、柬埔寨、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任教。2017年自治区侨
办继续从各市抽外派华文教师,截
至目前各县(区)已推荐30多名外派教师到我办。为加强与华文教育重点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交流合作,我办拟于2017年继续举办桂林市外派教师培训班及夏(冬)令营活动,加强我市华文教育基地建设。a.举办桂林市外派教师培训班培训经费1.20万元。人数:15人,培训时间:2天,培训地点:广西师范大学华文教育基地。预算费用1.20万元(住宿费0.016万元×15人×2天=0.48万元;伙食费0.009万元×15人×2天=0.27万元;场地费和讲课费0.01万元×15人×2天=0.30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0.005万元×15人×2天=0.15万元)。b.开展冬夏令营活动经费7.80万元。2017年我市向自治区侨办申报举办2个夏(冬)令营100人次,每个营在桂林学习交流15天,主要
在少年宫和阳朔县高田镇民族中学进行中国汉语言文化、京剧脸谱、中国传统手工艺、水印木刻、中国武术、中国书法、中国结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学习,并与两个华文教育基地的师生进行联欢演出。预算费用7.80万元(住宿费0.016万元×50人×4天=3.20万元;伙食费0.008万元×50人×4天=1.60万元;场地费和讲课费0.01万元×50人×4天=2.00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0.005万元×50人×4天=1.00万元)。⑧开展侨务引智引资活动差旅费2.00万元为提高我市引智引资工作, 2017年7月我办计划派人组织桂林侨资企业联合会有意愿的会员参加在武汉举办的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活动,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
会(简称“华创会”)是由国侨办、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一项立足中部、辐射全国的侨务引智引资的品牌活动。每年举办一届,以“创新、创业、合作、共赢”为主题,坚持为海外侨胞发展事业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因参会的人员差旅费自理,预算差旅费2.00万元(住宿费0.033万元×6人×4天=0.792万元;伙食补助费0.01万元×6人×4天=0.24万元;市内交通费0.008万元×6人×4天=0.192万元;城市间交通费7760元)。⑨购置外宾会见室设备6.6万元(一次性项目)a.话筒 (型号海天HT910)4只×0.14=0.56万
元。b.嵌入式喇叭(型号惠威VX8-W)
2个×0.15万元=0.3万元c.合并式功放(型号MR锐弘BK8260)2台×0.55万元=1.1万元d.沙发12件×0.13万元=1.56万元e.茶几9件×0.07万元=0.63万元f.会客室椅65把×0.01万元=0.65万元g.窗帘60米×0.03万元=1.8万元⑩对外友好协会项目支出预算说明① 专项业务活动经费10万元(常规项目)为与国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的交往日益密切,建立常年交往机制,互派团组参加举办的各种庆典活动。我市每年派团参加日本熊本市的马拉松长跑节、韩国济州的野火节、与新西兰黑斯廷斯教师交流互访、波兰托伦市的文化节、泰国芭堤雅市的体育节等庆典活动,需办公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②购置办公设备1.25万元友好协会2014年纳入财政预算,已购置部分办公设备,但因办公设备少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提高办公效率,便于对外交流接待,需添置办公设备明细为:a.台式电脑 (型号联想E74 10KSA000CD) 2台×0.5万元=
1万元。b.传真机(型号兄弟一体机 MFC-
7880DN)1台×0.25万元=0.25万元。(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一)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1.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51.70万元,同比
增加1.52万元,增长0.61%,增加主要因素是外事侨务合并后,外事侨务接待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翻译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25万元,同比持平;外事、侨务接待费208.86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同比减少5.68万元,下降2.36%;外事侨务接待用车运行维护费16.80万元,同比增加7.2万元,增长75
%。费用主要用于车辆的汽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 2017年会议费预算1.28万元,同比减少2.36万元,下降65%,减少因素是合并侨务工作会议项目等。3. 2017年培训费预算13.24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增加0.53%,增加因素是全市侨务工作人员和华文教育培训费用。(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
会议和培训费说明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预算251.70万元,同比增加1.52万元,增长0.61%,增加主要因素是外事侨务合并后,外事侨务接待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翻译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25万元,同比持平;外事、侨务接待费208.86万元,公务接待
费1.04万元,同比减少5.68万元,下降2.36%;外事侨务接待用车运行维护费16.80万元,同比增加7.2万元,增长75%。费用主要用于车辆的汽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 2017年会议费预算1.28万元,同比减少2.36万元,下降65%,减少因素是合并侨务工作会议项目等。3. 2
017年培训费预算13.24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增加0.53%,增加因素是全市侨务工作人员和华文教育培训费用。(1)举办全市侨务干部培训班经费2.88万元其中:培训人员住宿费0.48万元(0.016万元×15人×2天=0.48万元);伙食费0.90万元(0.009万元×50人×2天=0
.90万元);场地和讲课费1万元(0.01元×50人×2天=1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0.50万元(0.005万元×50人×2天=0.50万)。 (2)华文教育工作经费9.00万元①举办桂林市外派教师培训班培训经费1.20万元。人数:15人,培训时间:2天,培训地点:广西师范大学
华文教育基地。预算费用1.00
万元(住宿费0.016万元×15人×2天
=0.48万元;伙食费0.009万元×15人×2天=0.27万元;场地费和讲课费0.01万元×15人×2天=0.30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0.005万元×15人×2天=0.15万元)。②开展冬夏令营活动经费7.80万元。2017年我市向自治区侨办申报举办2个夏
(冬)令营100人次,每个
营在桂林学习交流15天,主要在少年宫和阳朔县高田镇民族中学进行中国汉语言文化、京剧脸谱、中国传统手工艺、水印木刻、中国武术、中国书法、中国结
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学习,并与两个华文教育基地的师生进行联欢演出。费用预算7.8万元(住宿费0.016万元×50人×4天=3.20万元;伙食费0.008万元×50人×4天=1.60万元;场地费和讲课费0.01万元×50人×4天=2.00万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0.005万元×50人×4天=1.00万元)。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2.9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各款级科目预算数额为:办公费9.81万元,印刷费1.28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1.06万元,邮电费1.28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31.33万元,维修维护费20.80万元,会议费1.28万元,培训费13.24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外事接待
费233.86万元,工会
经费7.09万元,福利费1.2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
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76万元,其他
商品和服务支出4.70万元。五、政
府采购预算说明2017年政府采购总预算7.85万
元,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95%;增长因素是:购置外宾会见室音响设备、沙发、茶几等。其中:货物类预算7.85万元,集中采购预算7.8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95%。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国有资产总计495.65万元,其中:办公楼、车库1064.71平方米、原值64.89万元;汽车7辆,原值364.69万元(中巴车1辆、商务车1辆、轿车5辆);其他
资产(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办公家具)原值66.07万元。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个,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外事接待费。1.预算金额:224.26万元。2.立项情况:依据国务院、外交部、中联部、自治区外办等来访计划。3
.实施进度计划:(1)房餐宴请费1月1日-12月31日
(2)考察游览门票费1月1日-12月31日(3)出国费、签证费1月1日-12月31日(4)租车费、礼品费1月1日-12月31日(5)外宣费、其他费用1月1日-12月31日4.年度绩效目标: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做好地方外事工作,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外事接待及各项工作。(二)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项目1个,外宾会见室装修项目,预算金额19.60万元,2017年1月底已完成装修。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二、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四、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人员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和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
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
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因业务工作需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外事接待费是反映外事部门接待来桂林访问考察的国外团组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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