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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市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1)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2)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金融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5)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6)对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款、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9)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0)对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与审计监督对象有关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2、桂林市公共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主要职责:审计监督国有资金、政府融资及使用境内外捐赠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及政府交办其他项目的概(预)算执行、结算和决算;跟踪审计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提供相关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服务;承办市审计局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2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科、党办、纪检监察室、综合信息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农业水利与资源环保审计科、旅游外资审计科、经济贸易审计科共15个科。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公共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审计部门编制人数为107人,其中:行政编制84人,全额事业15人,工勤编制8人。编内在职99人,其中:行政在职80人,全额事业在职11人,工勤在职8人。离退休人员65人。
1、审计局本级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84人,工勤编制8人。编内在职88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工勤8人。离退休人员65人。
2.桂林市公共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编制人数为15人,其中:全额事业15人。编内在职11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1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审计铁军。全市审计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要大力加强思想建设,提升政治素养、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强化事业心、使命感和荣誉感,切实增强审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深入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障审计机关清正廉洁。
二是继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将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作为贯穿2017年全年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和主线,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等,跟踪检查过剩行业去产能、重点地区房地产去库存、简政放权推进、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落实、实体经济领域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情况,服务和保障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政令畅通。
三是不断深化财政审计。以促进财政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绩效为目标,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税收征管、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等审计,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营改增政策效果、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和重点专项资金绩效,以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情况,促进预算安排更加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四是进一步加强民生审计。围绕民生政策落实,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社保、保障性住房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计力度,督促管好用好公共资金,推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2016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扎实开展自治区审计厅统一安排的教育经费审计和科技专项资金审计,以及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的审计工作,促进我市更好地统筹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推动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五是不断加强资源环境审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加快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桂审责[2016]235号)的要求,我市审计机关将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选择1个县(区)和2-3个乡(镇)开展独立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大对节能环保等相关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矿产开采开发以及生态保护等情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六是扎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健全审计评价体系,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更好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七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继续加大对我市“重中之重”及群众关注的热点工程跟踪审计力度,如对“南通北通”工程、漓江治污工程、“白改黑”、旅游综合医院、临桂水系工程、东二环路整修工程、桂林漓江城市段环境保护综合项目等进行审计。
八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完成金审工程三期建设,进一步完善桂林市数字化审计平台包括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医保审计、住房公积金等审计平台的建设和部署,积极争取市工信委的支持,完成新办公楼信息机房的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加大计算机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我市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审计应用能力和工作效率。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469.76万元,同比增加418.76万元,增长了20.4%。其中:经费拨款2267.76万元,同比增加418.76万元,增长了22.6%。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202万元,同比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469.76万元,基本支出1798.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8%,同比增加414.6万元,增长了30%。项目支出6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2%,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0.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9.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9%;同比增加398.38万元,增长了21.3%;
(2)医疗卫生支出116.64万元,占总支出的4.7%;同比增加10.62万元,增长10%;
(3)住房保障支出83.3万元,占总支出的3.4%,同比增加9.76万元,增长13.3%。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86.75万元,占总支出的44%,同比增加297.62万元,增长37.7%;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4.18万元,占总支出的8.7%,同比增加84.44万元,增长65.1%;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7.53万元,占总支出的20.1%;同比增加32.54万元,增长7%。
(2)项目支出6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2%,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0.6%。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50.65 万元,占总支出的26.3%,同比增加10.01万元,增长1.6%;其他资本性支出20.65万元,占支出的0.8%,同比减少5.85万元,减少22.1%。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469.76万元,基本支出1798.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8%,同比增加414.6万元,增长了30%。项目支出6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2%,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0.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9.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9%;同比增加398.38万元,增长了21.3%;
(2)医疗卫生支出116.64万元,占总支出的4.7%;同比增加10.62万元,增长10%;
(3)住房保障支出83.3万元,占总支出的3.4%,同比增加9.76万元,增长13.3%。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86.75万元,占总支出的44%,同比增加297.62万元,增长37.7%;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4.18万元,占总支出的8.7%,同比增加84.44万元,增长65.1%;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7.53万元,占总支出的20.1%;同比增加32.54万元,增长7%。
(2)项目支出6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2%,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0.6%。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50.65万元,占总支出的26.3%,同比增加10.01万元,增长1.6%;其他资本性支出20.65万元,占支出的0.8%,同比减少5.85万元,减少22.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2017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48.86万元,同比减少17.33万元,下降26.2%。
1、“三公”经费17.69万元,同比减少17.85万元,下降50.23%。其中:(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比去年同期减少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公务出国经费预算;(2)公务接待费预算12.89万元,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1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新召录人员7人,行政运行中的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地来我局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3)公务用车费预算4.8万元,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71.43%。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原因主要是2016年公车改革,我局公务用车减少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审计业务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会议费预算9.6万元,同比增加0.27万元,增长2.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新召录人员7人,行政运行中的会议费相应增加。会议费预算明细如下表:
|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类别 |
会议地点 |
参会人数 |
会期(天) |
会次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全市审计工作会议 |
二类 |
桂林市 |
180 |
2 |
1 |
3.21 |
|
2 |
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
三类 |
桂林市 |
150 |
1 |
1 |
1.44 |
|
3 |
审计交换意见会 |
桂林市 |
20 |
1 |
50 |
4.95 | |
|
合计 |
52 |
9.6 |
3、培训费预算21.57万元,同比增加0.25万元,增长1.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新召录人员7人,行政运行中的培训费相应增加。培训费预算明细如下表:
|
序号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内容 |
地点 |
参培人数 |
时间(天) |
会次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审计统计培训班 |
统计培训 |
桂林市 |
50 |
3 |
1 |
3.89 |
|
2 |
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 |
科级干部业务培训 |
井冈山 |
30 |
7 |
1 |
9.45 |
|
3 |
审计质量培训 |
审计质量培训 |
桂林市 |
40 |
2 |
1 |
2.16 |
|
4 |
审计业务能力培训 |
审计业务培训 |
桂林市 |
20 |
2 |
5 |
6.07 |
|
合计 |
8 |
21.57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48.86万元,同比减少17.33万元,下降26.2%。
1、“三公”经费17.69万元,同比减少17.85万元,下降50.23%。其中:(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比去年同期减少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公务出国经费预算;(2)公务接待费预算12.89万元,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1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新召录人员7人,行政运行中的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地来我局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3)公务用车费预算4.8万元,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71.43%。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原因主要是2016年公车改革,我局公务用车减少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审计业务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会议费预算9.6万元,同比增加0.27万元,增长2.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新召录人员7人,行政运行中的会议费相应增加。会议费预算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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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类别 |
会议地点 |
参会人数 |
会期(天) |
会次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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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市审计工作会议 |
二类 |
桂林市 |
180 |
2 |
1 |
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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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
三类 |
桂林市 |
150 |
1 |
1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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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审计交换意见会 |
桂林市 |
20 |
1 |
50 |
4.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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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2 |
9.6 |
3、培训费预算21.57万元,同比增加0.25万元,增长1.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新召录人员7人,行政运行中的培训费相应增加。培训费预算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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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内容 |
地点 |
参培人数 |
时间(天) |
会次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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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审计统计培训班 |
统计培训 |
桂林市 |
50 |
3 |
1 |
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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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 |
科级干部业务培训 |
井冈山 |
30 |
7 |
1 |
9.45 |
|
3 |
审计质量培训 |
审计质量培训 |
桂林市 |
40 |
2 |
1 |
2.16 |
|
4 |
审计业务能力培训 |
审计业务培训 |
桂林市 |
20 |
2 |
5 |
6.07 |
|
合计 |
8 |
21.57 |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14.18万元。其中:办公费11.82万元,印刷费3.52万元,水费2.73万元,电费8.12万元,邮电费4.95万元,物业管理费1.99万元,差旅费48.61万元,维修(护)费3.52万元,会议费4.95万元,培训费4.57万元,公务接待费2.89万元,工会经费13.89万元,福利费3.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0.65万元,同比减少5.85万元,下降22.1%。其中:
货物类2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5.85万元,下降22.1%;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服务类采购0万元,同比持平。
集中采购2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5.85万元,下降22.1%;分散采购0万元,同比持平。
采购明细如下:台式计算机4台2.4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5台10.5万元、空调2台0.7万元、木制家具3套0.75万元、打印机4台1万元、沙发2套0.3万元、行业应用软件1套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原值763.6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原值292.37万元,其他办公设备资产原值404.34万元,一般公务用车2辆原值66.97万元。资产变动情况:2016年公车改革,减少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0万元。具体如下:
1、政府投资审计经费160万元。
立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府投资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2007]25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2017年度组织实施32个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计划项目。
实施进度计划: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组织实施2017年度32个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计划项目。
年度目标情况:在政府投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32项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促进单位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保证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2、委托中介机构协审经费200万元。
立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府投资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2007]25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度组织实施14个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计划项目。
实施进度计划: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组织实施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计划项目。
年度目标情况:在政府投资重点领域,协助实施14个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保证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二)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个数、预算数额、实施进度计划和年度目标等情况;
(注:无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审计业务: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四)信息化建设:反映审计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行政单位医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八)事业单位医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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