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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基本情况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开发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稳定工作和遗留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指导帮助移民进行生产开发、建设家园、发展经济;
(六)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资金的计划管理、使用监督、稽核审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移民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编[2008]56号《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林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安置后扶科、信访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13个,在职人数14人,离退休2名。在职人员包含正处级领导1名,副处级领导2名,科级领导4名,科级非领导3名,科员3名,工勤人员1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移民新村建设。坚持移民自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地建设与异地搬迁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尊重差异相结合、改善环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通过一村一策、整村推进,切实改善移民人居环境。
(二)继续做好新建水库移民安置,力争移民安置工作与枢纽工程建设同步推进。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职责,督促三大水库移民安置点加快建设步伐;督促灵川、兴安两县加大配合协调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协调移民安置资金的到位、拨付及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完成斧子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申请国家开展斧子口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并获通过;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项目业主的协调与联系,确保移民安置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推进。
(三)继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和谐库区”。健全库区维稳长效工作机制,深入移民村屯,切实掌握群众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努力化解矛盾,促进库区和谐稳定,力争全年我市库区移民无突发群体性事件、无越级访和集体访发生。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72.26万元,同比上年258.17万元增加14.09万元,增长5.46%,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工资、社保、公积金的增加。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72.26万元,同比上年258.17万元增加14.09万元,增长5.46%,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工资、社保、公积金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72.26万元。基本支出21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66%,同比上年200.32增加16.55万元,增长8.26%,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工资、社保、公积金的增加。项目支出5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34%,同比上年57.85万元,减少2.46万元,降低4.25%,原因是项目预算每年按比例压减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医疗卫生支出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8%,同比上年13.59万元,增加5.41万元,增长31.81%;住房公积金15.54万元,占总支出的5.71%,同比上年11万元,增加4.54万元,增长47.27%;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26.95万元,占总支出的83.36%,同比上年225.58万元,增加1.37万元,增长0.61%。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0.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57%,同比上年149.49增加20.87万元,增长13.96%;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3%,同比上年26.19万元,减少16.86万元,降低64.38%;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4.54万元,占支出总额预算12.69%,同比上年24.64万元,增加9.9万元,增长40.1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34%,同比上年57.85万元,减少2.46万元,降低4.25%。
2018年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安排项目10个,其中政府采购项目1个,累计支出55.3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8年支出总预算272.26万元。基本支出21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66%,同比上年200.32增加16.55万元,增长8.26%;项目支出5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34%,同比上年57.85万元,减少2.46万元,降低4.2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医疗卫生支出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8%,同比上年13.59万元,增加5.41万元,增长31.81%;住房公积金15.54万元,占总支出的5.71%,同比上年11万元,增加4.54万元,增长47.27%;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26.95万元,占总支出的83.36%,同比上年225.58万元,增加1.37万元,增长0.61%。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0.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57%,同比上年149.49增加20.87万元,增长13.96%;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3%,同比上年26.19万元,减少16.86万元,降低64.38%;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4.54万元,占支出总额预算12.69%,同比上年24.64万元,增加9.9万元,增长40.1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34%,同比上年57.85万元,减少2.46万元,降低4.25%。
2018年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安排项目10个,其中政府采购项目1个,累计支出55.3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1、2018年“三公”经费全口径预算总计0.28万元,同比去年2.31万元,减少2.03万元,降低8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同比去年0.26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7.69%。增长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自然增长。2018年公务招待费预算用于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来我市进行有关水库移民工作的考察、检查、调研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去年2.05万元,减少2.05万元,降低100%。公务车已全部上缴机关局。
(4)2018年会议费4.09万元,同比去年4.07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0.5%。2018年我局举办会议1次,会议名称为桂林市水库移民工作会议,此会议为三类会议,会议预算金额3.8万元,会议地点在桂林市区,参会人数100人,会期1天。
(5)培训费5.98万元,同比去年5.95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0.5%。2018年我局举办培训2次,培训名称分别为全市水库移民干部业务培训,全市水库移民信访维稳业务培训,培训预算金额都为2.8万元,培训地点在桂林市区,参加培训人数70人,培训期1天。
2、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计0.28万元,同比去年2.31万元,减少2.03万元,降低8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同比去年0.26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7.69%。增长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自然增长。2018年公务招待费预算用于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来我市进行有关水库移民工作的考察、检查、调研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去年2.05万元,减少2.05万元,降低100%。公务车已全部上缴机关局。
(4)2018年会议费4.09万元,同比去年4.07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0.5%。2018年我局举办会议1次,会议名称为桂林市水库移民工作会议,此会议为三类会议,会议预算金额3.8万元,会议地点在桂林市区,参会人数100人,会期1天。
(5)培训费5.98万元,同比去年5.95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0.5%。2018年我局举办培训2次,培训名称分别为全市水库移民干部业务培训,全市水库移民信访维稳业务培训,培训预算金额都为2.8万元,培训地点在桂林市区,参加培训人数70人,培训期1天。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一般公用经费2018年预算9.33万元,同比上年26.19万元,减少16.86万元,降低64.38%。原因是2018年多一个人员,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各明细项如下:会议费0.29万元,同比去年0.27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7.4%;差旅费5.24万元同比去年4.86万元,增加0.38万元,增长7.8%;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同比去年0.26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7.7%;培训费0.38万元,同比去年0.35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8.6%;维修(护)费0.29万元,同比去年0.27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7.4%;印刷费0.29万元,同比去年0.27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7.4%;办公费1.33万元,同比去年1.24万元,增加0.09万元,增长7.3%;福利费0.29万元,同比去年0.27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7.4%;邮电费0.56万元,同比去年0.27万元,增加0.29万元,增长100.7%;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8万元,同比去年0.35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8.6%。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8.58万元,同比去年6.78万元,增加1.8万元,增长26.55%,原因是:1、单位新增人员以及新增聘用人员的办公设施;2、单位搬迁临桂建设大厦后所要采购的必要办公设备。其中,货物类预算8.58万元,同比去年6.78万元,增加1.8万元,增长26.55%。 其中集中采购预算8.58万元,同比去年6.78万元,增加1.8万元,增长26.55%。无分散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唯一一台公务用车已在2017年底上缴机关局,无20万以上国有资产。
七、整体绩效目标
2018年我局列入财政绩效考核项目1个,金额13.1万元。
1、立项依据: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资金管理的通知》(桂财农[2011]313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水库移民工作经费和项目实施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在水库移民项目资金中提取。全市现有水库390多座,其中已建大中型水库24座,小型水库366多座。现有水库移民及涉及人口20.42万人,分布在全市十二县、雁山区。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和历史、自然等客观因素影响,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比较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覆盖率较低,特别是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落后。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仅能有效地改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而且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移民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长治久安,加快富裕文明和谐新桂林建设步伐。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二)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 事业收入 ”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五) 用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 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五)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 反映财政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 九十年代中期, 在全国机关、 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 , 最高不超过 12% ,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 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 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年终一次性奖金、 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三、“ 三公 ” 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 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四、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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