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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市爱卫办本级:
1、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和有关爱国卫生文件及工作方案,负责组织《桂林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的实施。
2、认真做好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区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
3、组织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健康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村、文明卫生村以及创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先进街办、社区,无吸烟先进单位等活动。
4、负责城区除“四害”的规划,组织开展市区公共场所除“四害”达标和技术指导及效果考核,负责对全市除“四害”消杀机构的资质认证、审查、等级评定、定期检查评价防治效果、受理投诉仲裁。
5、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和检查验收。
6、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市卫生消杀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桂林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负责除“四害”活动,组织考核、评比、监督、检查、验收。
2、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杀处理。
3、监管评估全市病媒生物防治服务单位。
4、负责市辖县区病媒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培训。
二、机构设置
(一)市爱卫办本级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桂编〔2005〕32号文件规定,桂林市爱卫办定为副处级行政机构。市爱卫办内设2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
(二)下属机构:桂林市卫生消杀站
1993年2月13日市编办下文(市编〔1993〕16号)在市爱卫办增挂卫生消杀站牌子; 1997年10月5日市编办下文(市编〔1997〕127号)将市卫生消杀站单独设置;2009年3月10日市编办下文(市编〔2009〕5号)确定市卫生消杀站为全额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本部门共有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另编外聘用人员2人。
(一)市爱卫办本级
人员核定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编制6人。其中:单位副处级正职领导职数1人,正科级副职领导职数1人;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人,科级非领导职数2人。
2018年预算在职人数为5人,退休4人,编外聘用人员2人。
(二)市卫生消杀站
人员核定为财政全额拨款实名制事业编制4人。其中:管理岗位人员1人(单位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人。
2018年预算在编人数4人,退休人数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市爱卫办本级
1、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按照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的工作,在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上,逐步启动建设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积极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及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按要求评选市级及申报自治区级无烟单位。
2、开展文明卫生村巩固及创建工作,落实全市改厨改厕技术指导工作,全面推进城乡整洁行动,完成市级文明卫生示范村镇巩固及创建任务不低于20个,并择优申报10-20个自治区卫生村镇。
3、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宣传,举办全市除“四害”技术培训班,对全市各城区、街道、社区、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卫生专(兼)管员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全市春秋两季公共场所除“四害”投药消杀活动,开展全市外环境投药灭鼠、灭蚊蝇及下水道灭蟑工作。
(二)市卫生消杀站
1、落实全市春秋两季公共场所除“四害”投药消杀活动,做好监督、检查、验收、评估工作。
2、完成市民对病媒生物投诉的疫情应急处置。
3、联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公共场所“四害”密度的监测,加强对各城区向病媒生物防治企业购买公共场所除“四害”服务的质量监管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附后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预算345.94万元。同比2017年收入预算的376.29万元减少30.06万元,下降7.99%。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345.94万元,同比2017年收入预算的364.89万元减少18.95万元,下降5.19%。
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统一转社保局发放工资。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预算345.94万元。同比2017年支出预算的376.29万元减少30.06万元,下降7.99%。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支出345.94万元,同比2017年支出预算的364.89万元减少18.95万元,下降5.1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三类,其中:医疗卫生事业支出33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49%,同比2017年的368.65万元减少38.31万元,下降10.39%;住房保障支出10.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9%,同比2017年的7.64万元增加2.69万元,增长35.21%;新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二类,其中:基本支出148.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1%,同比2017年预算支出数165.39万元减少16.95万元,下降10.25%;项目支出1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09%,同比2017年预算支出数210.9万元减少13.4万元,下降6.35%。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6.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7%,同比2017年预算的96.69万元增加29.82万元,增长30.84%。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6%,同比2017年预算的18.33万元减少1.97万元,下降10.75%。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1%,同比2017年预算的50.37万元减少44.8万元,下降88.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97.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7.09%,同比2017年预算的210.9万元减少13.4万元,下降6.35%。
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6%,同比2017年预算的6.81万元增加3.79万元。主要是因为聘用人员2人工资按新管理办法调增及社保费用增加。
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9.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79%,同比2017年预算的203.25万元减少24.09万元,下降11.85%。主要是因为压缩并严格控制了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的资本性支出预算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4%,同比2017年预算的0万元新增7.74万元。主要是因为办公室原使用的电脑和打印机年久失修,报废后预算新购办公用电脑和打印机一批。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4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4万元,项目支出197.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支出69.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20.22%,同比2017年预算支出94.1万元减少24.14万元,下降25.65%。
医疗保障支出14.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13%,同比2017年预算支出10.97万元增加3.31万元,增长30.17%。
公共卫生支出246.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1.13%,同比2017年预算支出263.58万元减少17.48万元,下降6.63%。
住房公积金支出10.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同比2017年预算支出7.64万元增加2.69万元,增长35.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52%,同比2017年预算支出0万元因科目调整新增5.27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三类,其中:医疗卫生事业支出33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49%,同比2017年的368.65万元减少38.31万元,下降10.39%;住房保障支出10.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9%,同比2017年的7.64万元增加2.69万元,增长35.21%;新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二类,其中:基本支出148.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1%;项目支出1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09%。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6.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7%,同比2017年预算的96.69万元增加29.82万元,增长30.84%。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6%,同比2017年预算的18.33万元减少1.97万元,下降10.75%。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1%,同比2017年预算的50.37万元减少44.8万元,下降88.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97.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7.09%,同比2017年预算的210.9万元减少13.4万元,下降6.35%。
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6%,同比2017年预算的6.81万元增加3.79万元。
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9.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79%,同比2017年预算的203.25万元减少24.09万元,下降11.85%。
项目支出的资本性支出预算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4%,同比2017年预算的0万元新增7.7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本部门共含市爱卫办本级及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市卫生消杀站,2018年全口径及一般预算公用安排“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说明
2018年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预算4.7万元,同比2017年预算数的7.1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33.8%。主要是由于在全市2017年下半年公务车辆改革过程中,市爱卫办本级行政单位公务车辆一台统一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相应减少了交通车辆运行费用预算支出2.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无预算支出,与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19万元,与2017年持平。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2.05万元,同比2017年预算数的4.45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53.93%。其中:
a.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2.05万元,同比2017年预算数的4.45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53.93%。本部门2018年核定公务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全部为定额预算的基本支出2.0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预算减少2.4万元的原因为:在全市2017年下半年公务车辆改革过程中,市爱卫办本级行政单位公务车辆一台统一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相应减少了交通车辆运行费用预算支出2.4万元。
b.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4、会议费。2018年预算0.82万元,与2017年持平。预算用于召开爱卫工作总结及工作布置等会议费用。
|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次数 |
会议类别 |
预算金额(万元) |
会议地点 |
参会人数(人) |
会期(天) |
|
1 |
爱国卫生工作总结暨工作布置会 |
1 |
四类 |
0.60 |
桂林 |
80 |
0.5 |
|
2 |
爱卫工作会议 |
1 |
四类 |
0.16 |
桂林 |
20 |
0.5 |
|
3 |
消杀业务工作会议 |
1 |
四类 |
0.06 |
桂林 |
10 |
0.5 |
|
合计1 |
3 |
|
0.82 |
|
110 |
1.5 | |
5、培训费。2018年预算1.64万元,与2017年持平。预算用于举办全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班等费用。
|
序号 |
培训名称 |
会议次数 |
培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培训地点 |
参陪人数(人) |
培训期限(天) |
|
1 |
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班 |
1 |
公共场所除“四害”知识 |
1.40 |
桂林 |
300 |
0.5 |
|
2 |
爱卫工作培训 |
1 |
卫生创建知识 |
0.16 |
桂林 |
8 |
0.5 |
|
3 |
消杀业务培训 |
1 |
岗位技术提升 |
0.08 |
桂林 |
4 |
0.5 |
|
合计1 |
3 |
|
1.64 |
|
300 |
1.5 | |
(二)一般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预算4.7万元,同比2017年预算数的7.1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33.8%。主要是由于在全市2017年下半年公务车辆改革过程中,市爱卫办本级行政单位公务车辆一台统一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相应减少了交通车辆运行费用预算支出2.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无预算支出,与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19万元,与2017年持平。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2.05万元,同比2017年预算数的4.45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53.93%。其中:
a.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2.05万元,同比2017年预算数的4.45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53.93%。本部门2018年核定公务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全部为定额预算的基本支出2.0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预算减少2.4万元的原因为:在全市2017年下半年公务车辆改革过程中,市爱卫办本级行政单位公务车辆一台统一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相应减少了交通车辆运行费用预算支出2.4万元。
b.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4、会议费。2018年预算0.82万元,与2017年持平。预算用于召开爱卫工作总结及工作布置等会议费用。
|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次数 |
会议类别 |
预算金额(万元) |
会议地点 |
参会人数(人) |
会期(天) |
|
1 |
爱国卫生工作总结暨工作布置会 |
1 |
四类 |
0.60 |
桂林 |
80 |
0.5 |
|
2 |
爱卫工作会议 |
1 |
四类 |
0.16 |
桂林 |
20 |
0.5 |
|
3 |
消杀业务工作会议 |
1 |
四类 |
0.06 |
桂林 |
10 |
0.5 |
|
合计1 |
3 |
|
0.82 |
|
110 |
1.5 | |
5、培训费。2018年预算1.64万元,与2017年持平。预算用于举办全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班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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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培训名称 |
会议次数 |
培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培训地点 |
参陪人数(人) |
培训期限(天) |
|
1 |
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班 |
1 |
公共场所除“四害”知识 |
1.40 |
桂林 |
300 |
0.5 |
|
2 |
爱卫工作培训 |
1 |
卫生创建知识 |
0.16 |
桂林 |
8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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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杀业务培训 |
1 |
岗位技术提升 |
0.08 |
桂林 |
4 |
0.5 |
|
合计1 |
3 |
|
1.64 |
|
300 |
1.5 | |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市爱卫办机关本级及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5万元,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7万元。
(一)市爱卫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95万元,同比2017年预算的13.16万元减少2.21万元,下降16.79%,主要是由于市爱卫办本级统一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公务车辆一台相应减少了车辆运行费用。其中:
1、办公费5人×1110元=0.56万元
2、印刷费5人×320元=0.16万元
3、水费5人×220元=0.11万元
4、电费5人× 930元=0.47万元
5、邮电费5人×600元=0.3万元
6、差旅费5人×4400元=2.20万元
7、维修费5人×270元=0.14万元
8、会议费5人×320元=0.16万元
9、培训费5人×320元=0.16万元
10、招待费5人×250元=0.13万元
11、福利费5人×270元=0.14万元
12、其他费5人×370元=0.19万元
13、工会经费37.42万元×2%=0.75万元
14、其他交通费用1人×14400+4人×9000元=5.04万元
15、公务员奖励1人×800元=0.08万元
16、退休人员公用费3人×500元+1人×173元=0.17万元
17、党建经费37.42万元×0.5%=0.19万元
(二)另外,下属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卫生消杀站,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1万元。较2017年预算的5.17万元增加0.24万元,增长4.6%。主要是由于2018年度新增党建经费及电费、邮电费、工会费调标增长。其中:
办公费4人×790元=0.32万元
1、印刷费4人×160元=0.06万元
2、水费4人×170元=0.07万元
3、电费4人×770元=0.31万元
4、邮电费4人×320元=0.13万元
5、差旅费4人×3280元=1.31万元
6、维修费4人×210元=0.08万元
7、会议费4人×160元=0.06万元
8、培训费4人×210元=0.08万元
9、招待费4人×150元=0.06万元
10、福利费4人×210元=0.08万元
11、其他支出4人×270元=0.11万元
12、交通费1辆×20500元=2.05万元
13、工会经费27.26万元×2%=0.55万元
14、党建经费27.26×0.5%=0.1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坚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目录中公布的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服务和工程,凡是符合规定条件、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一律坚持实施政府采购,统一列入2018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上报。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66.62万元,其中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6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26%,同比2017年预算的65.85万元增加0.77万元,增长1.17%。增长原因主要是报废后更新购置办公设备一批。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全部为集中采购65.85万元。其中:
货物类采购66.62万元(印刷类7万元、专用材料货物51.88万元、办公设备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26%,同比2017年预算的60.85万元增加5.77万元,增长9.48%。主要为采购公共场所除“四害”用灭鼠、灭蟑、灭蚊蝇药品和设施及印刷除“四害”知识、健康教育、控烟、改厕技术等宣传资料和报废后更新购置办公设备一批。
(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个数、预算数额、服务内容等情况。
我部门无使用公共预算经费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本部门期末固定资产77.54万元。其中:
1、土地、房屋类固定资产59.96万元。
2、车辆类固定资产5.3万元。
3、其他办公设备及用品12.28万元。
4、本部门无200万元以上设备等资产。
(二)分布构成:本部门共有市爱卫办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卫生消杀站两个单位。
1、市爱卫办本级共有固定资产10.95万元,其中:其他办公设备及用品10.95万元;无200万元以上设备等资产。
2、市卫生消杀站现共有固定资产66.5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类固定资产59.96万元;一台公务车辆(类型为车改后保留的机要通信车)5.3万元;其他办公设备及用品1.33万元;无200万元以上设备等资产。
(三)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单位:万元):
|
单位 |
土地、房屋 |
车辆 |
其他办公设备用品 |
合计 | ||||
|
期初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
市爱卫办本级 |
0.00 |
0.00 |
15.33 |
0.00 |
25.28 |
10.95 |
40.61 |
10.95 |
|
市卫生消杀站 |
59.96 |
59.96 |
5.30 |
5.30 |
1.33 |
1.33 |
66.59 |
66.59 |
|
总计 |
59.96 |
59.96 |
20.63 |
5.3 |
26.61 |
12.28 |
107.20 |
77.54 |
(四)资产变动情况:
1、市爱卫办本级:由于全市公务车辆改革,核减统一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公务车辆一台,减少该车辆资产原价15.33万元,因此车辆类固定资产由期初15.33万元变更为0万元;由于财政批复报废办公设备一批14.33万元元,因此其他办公设备类固定资产由期初25.28万元变更为10.95万元。
2、市卫生消杀站:全年无资产变动情况,期初期末均为固定资产59.9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预算数额、立项情况、实施进度计划和年度目标等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18年,我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具体项目为:文明卫生村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推进全市村镇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卫生村,全面改善农村人居卫生环境。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文明卫生村项目1个。
3、预算数额:2018年开展文明卫生村创建经费预算安排使用32万元。
4、立项情况
a.项目立项的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4]66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1号)。
b.项目申报的可行性:通过市本级财政投入引导,顺利推进文明卫生村镇的创建工作,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创建系列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我市文明卫生村镇工作新亮点,逐步推进我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卫生厕所无害化建设、村容村貌及文明卫生制度建设,提升人居卫生环境,助推我市两个“建成”的全面实现。
c.项目申报的必要性:创建文明卫生(示范)村工作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和实施“清洁乡村.美丽桂林”的重要载体;是改善乡村环境、提升乡村经济竞争力的基础性工作;在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此项工作是爱国卫生当前和经后一个时期必须不断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
5、实施进度计划:
a.下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2018年7月30日前
b.各县区申报项目点:2018年7月1日-2017年7月20日
c.调研复核确定项目点:2018年7月21日-2017年7月31日
d.拨付项目建设资金:2018年8月1日-2017年9月10日
e.验收评估:2018年11月25日-2017年12月20日
f.命名及授予称号: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月20日
在全市范围内创建20个市级文明卫生(示范)村镇,申报10-20个自治区卫生村镇。
(二)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个数、预算数额、实施进度计划和年度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工程类项目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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