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桂林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 市本级部门预算 > 2018年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046老龄委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2018-02-07 11:12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1.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2.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2)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3.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3)

  4.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职责

  (1)研究提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实施办法;(2)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处理老龄工作日常事务;(3)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32个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4)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办理上级和本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5)指导、检查各县(区)老龄工作;(6)督促、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本市的贯彻落实;(7)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有关信息和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8)负责老年群团的协调、组织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县﹙处﹚级,内设机构为秘书科、宣传科、维权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8名,现有在职人员13名(政策性超编5名),其中:正处职领导1名,副处职领导2名,其余10名为科以下干部。退休干部12名,其中:处级9名,科级以下3名。

  四、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市老龄委办公室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主要领导对老龄工作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大老龄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提升老龄干部素质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联络协调工作,积极构建老龄工作大格局。

  (二)着力推动桂林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桂林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细化。   

  (四)开展桂林市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养老服务工作试点。

  (五)继续做好老年维权,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

  (六)加强老年宫建设,确保老年宫安全。

  (七)完善老龄工作机制体制。

  (八)加强老龄干部能力建设。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13.30万元,同比减少47.87万元,下降13.2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退休人员机关养老金发放的改革,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部门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30万元,同比减少47.87万元,下降13.2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退休人员机关养老金发放的改革,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部门预算。其中,经费拨款313.30万元,同比减少47.87万元,下降13.25%。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

     2.

     3.

     4.

     5.

     6.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13.30万元,基本支出219.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97%,同比减少49.92万元,下降18.55%(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退休人员机关养老金发放的改革,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9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03%,同比增加2.05万元,增长2.23%(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五项,其中:行政运行科目175.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02%,同比减少65.19万元,下降27.0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9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03%,同比增加2.05万元,增长2.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9%,同比增加4.37万元,增长2.0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科目10.68万元,工伤保险0.25万元,生育保险0.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10.03万元﹚;农林水支出的其他扶贫支出6.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 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助和退休公用经费7.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5%;住房公积金15.0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11%, 同比增加0.70万元,增长6.65%。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①、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3.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61%,同比增加36.80万元,增长25.06%;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6%,同比增加1.53万元,增长6.45%;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0%,同比减少88.25万元,下降89.50%,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退休人员机关养老金发放的改革,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部门预算。

  ②、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9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03%,同比增加2.05万元,增长2.23%。其中项目支出的商品服务支出91.91万元,项目支出的其他资本性支出2.16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13.30万元,同比减少47.87万元,下降13.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219.23万元,同比减少49.92万元,下降18.55%(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原因:执行退休人员机关养老金发放的改革,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已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管理中心,车辆运行费未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等);项目支出94.07万元,同比增加2.05万元,增长2.23%。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61.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34%,同比减少71.64万元,下降21.53%(执行退休人员机关养老金发放的改革,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9%,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05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2.00万元,增加9.05万元,增长100%;新增项目支出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9%,同比增加4.37万元,增长25.3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科目10.68万元,工伤保险0.25万元,生育保险0.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10.03万元;

  (4)农林水支出的扶贫其他扶贫支出6.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同比去年持平。

  (5)住房公积金15.0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81%,同比增加3.85万元,增长34.31%;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19.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97%,同比减少49.92万元,下降18.55%;其中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3.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61%,同比增加36.80万元,增长25.06%;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6%,同比增加1.53万元,增长6.45%;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0%,同比减少88.25万元,下降89.5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9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03%,同比增加2.05万元,增长2.23%。其中:商品服务支出91.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34%,同比增加3.49万元,增长3.95%;其他资本性支出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9%,同比减少1.44万元,下降4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4.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4%,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58%。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未安排预算。2018年度未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26万元,同比增加0.02 万元,增长8.33%,主要用于与自治区内、外老龄系统业务部门和各县、城区老龄系统业务部门工作情况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00万元,同比减少2.05 万元,下降1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00 万元,同比减少2.05 万元,下降100 %。主要是车辆制度改革,车辆编制数量为1台。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9月份原有的一辆公务用车已按市本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组织上交,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会议、培训费。2018年预算4.24万元,同比增加0.05 万元,增长1.19 %。其中:会议费2018年预算1.14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79 %;培训费2018年预算3.10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98 %(主要原因是2018年维持老龄系统干部业务培训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未安排预算。2017年度未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26万元,同比增加0.02 万元,增长8.33 %,主要用于与自治区内、外老龄系统业务部门和各县、城区老龄系统业务部门工作情况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00万元,同比减少2.05 万元,下降1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00 万元,同比减少2.05万元,下降100 %。主要是车辆制度改革,车辆编制数量为1台。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9月份已按市本级相关部门公务用车管理的要求,将公务用车1辆组织上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会议、培训费。2018年预算4.24万元,同比增加0.05 万元,增长1.19 %。其中:会议费2018年预算1.14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79 %;培训费2018年预算3.10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98 %(主要原因是2018年维持老龄系统干部业务培训任务)。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40%,同比增加5.02万元,增长4.48%,增长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和税金及附加费用等增加,委托业务费已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税金及附加费用是新增项目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7.1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办公费16.19万元、印刷费2.97万元、邮电费0.52万元、差旅费16.31万元、维修(护)费8.20万元、租赁费8.56万元、会议费1.14万元、培训费3.10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专用材料费9.54万元、劳务费13.16万元、委托业务费18.00万元、工会经费1.89万元、福利费0.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20.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0.16万元。政府采购物品有:1.正版WPS办公软件15套×300元/套=4500元,2.保密柜3组×3000元/组=9000元,3.防盗门1扇×3000元/扇=3000元, 4.防盗窗3扇×1700元/扇=5100元,6.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专用类中的服务类)18.00万元。

  1.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20.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3%;同比增加16.56万元,增长460%(政府采购项目增长的主要原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及《“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文件要求,为完成国办发及“十三五”规划重点工作,我办将把依托市民政局建立的老龄网络独立注册,并引入专业服务团队建立桂林老龄网,通过网站发布我市老龄工作发展情况,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城乡老年协会建设、老年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活动等信息,形成全覆盖的养老、为老、助老的桂林智慧老龄工作格局。具体项目为: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18万元)。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20.1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1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0.69%。同比减少1.44万元, 下降40.00%。服务类采购18.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5%。2018年新列入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577379.00元。主要资产财政资金购入,上级调拨等途径取得的台式计算计62960元,笔记本电脑5000元,照相机及器材14000元,办公应用软件系统36000元,办公设备52439元,办公桌椅10980元,办公家具23500元、键盘乐器2900元等。公务用车2辆原价值369600元(2016年初上交公务用车1辆。2017年9月份已按市本级相关部门公务用车管理的要求,将公务用车1辆组织上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管理中心)。

  七、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经费1个,预算经费经费9.80万元。1.组织评选“二星级”老年协会8个, “三星级”老年协会17个进行表彰,2.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加强“星级老年协会”建设。该项目是经常性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老龄委办公室机关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依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

      5.

      6.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维修(护)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公务接待及其他费用。  

  8.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是指市老龄委办公室开展扶贫工作的支出等。

  附:桂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2018年2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