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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开预算)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市政府办公室共包含4个预算单位,其中:市政府办公室本级、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为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市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
1.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化辖区金融改革,推动辖区金融业全面发展,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8.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9.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
10.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11.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12.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3.做好有关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14.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1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
1.负责本市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协办。
2.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经验,负责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统计工作。
3.调处政府直接交办、单个职能部门不便调处的特别重大的案件。
4.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1.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负责开展政务联络、信息服务、经济协作、公务接待、文化交流、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人才引进等工作。
2.负责进一步完善我市驻京信访工作机制,协助做好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和领访陪访工作;开展应急处置、维权救助工作;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工作。
3.负责为我市各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4.负责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我市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5.按要求承办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
(四)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
1.做好与所在地的自治区各部门和兄弟地市驻邕部门之间的政治、经济、贸易、文教、卫生、科技等方面的联络工作。
2.做好与驻地间的横向经济联络、贸易往来和文化教育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我市有关部门组织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引进技术,引进资金,引进人才,引进管理经济,为发展我市经济服务。
3.负责收集、传递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信息,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协助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所在地单位牵线搭桥,进行经济技术协作、商贸往来、物资调剂、资金融通、劳务协作等事项,并帮助督促、检查实施,为发展我市横向经济服务。
5.负责管理我市在驻地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帮助他们协调与驻地有关部门的关系,对他们的一些重要决策给予必要的指导。
6.协助我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开拓市场,发展经济协作,推销市内产品,协调经济纠纷以及协助办理外事、旅游、劳务等事务。
7.做好接待工作,为我市各级领导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到驻地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提供服务。
8.负责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政府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为三个常设议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1. 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17个及机关党组织,即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第七秘书科、第八秘书科、金融一科、金融二科、金融三科、人事行政科、文书科、信息科、调查研究科、会议接待科、综合科;市政府督查室内设机构2个,即决策督查科、专项督查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2个,即值班室、应急协调处置科;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内设机构2个,即“三大纠纷”调处科、“三大纠纷”信访督查科。
2. 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均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内设职能科室2个,即综合科、外联科;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内设职能科室2个,即政务经济联络科、接待秘书科。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市政府办公室(含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9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0名。市政府厅级领导编制由自治区管理,不占单位机关行政编制。市政府办公室实有在岗人员91人,其中:厅级7人(含挂职2名)、处级30人(含挂职3名)、科(含)以下48人、后勤服务6人;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2人(厅级2人)、退休42人(厅级2人、处级27人、科级12人、后勤1人)。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实有在岗人员5人,其中:处级1人、科(含)以下3人、后勤服务1人;退休人员6人(处级3人、科级2人、后勤1人)。
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岗人员5人,其中:处级2人、科级3人;退休人员1人(后勤1人)。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核定事业编制2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9名。实有在岗人员10人,其中:处级1人、后勤服务9人;退休人员3人(科级1人、科以下1人、后勤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办公室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升参谋辅政、综合协调、法治思维和高效运转能力,全面提升“三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公文处理要精益求精。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精简文件的制度规定,强化精细意识和效率意识,做到常文快办、急文急办,交办事项不拖延,审核文件不积压,校对文件无差错,不断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秘书服务要周密扎实。秘书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主动性、前瞻性、灵活性,自觉提高服务标准,着力在精确服务上下功夫。
(三)金融服务要开拓创新。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和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丰富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加大对桂林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
(四)信息工作要稳中有进。继续发挥政府信息主渠道作用和参谋助手作用,突出抓好经验、亮点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完成自治区绩效任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和合理建议。
(五)调研工作要好中出彩。坚持构建“大调研、大辅政”工作格局,以提高领导满意度、基层认同度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为目标,围绕推动转型突破,开展战略性调研;围绕抓好实事大事,开展基础性调研;围绕改善社会民生,开展针对性调研;围绕创新体制机制,开展建设性调研。紧紧抓住牵动全局的关键点、政府领导的关注点、经济发展的突出点、基层反馈的集中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使更多的调研成果进入领导视野,转化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六)会议接待要优质高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熟悉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有关制度规定,主动了解自治区对接待和会议工作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各项会务工作,让会务工作更加适应市政府领导的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办会的标准和水平,在全市树立标杆引领作用。
(七)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督查的职能作用,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采取上下、点面、调查与核实相结合,明察暗访、督查调研和回访核实等方法,坚持“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果则必复”的原则,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八)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值班和应急值班相结合的快速响应机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建立及时、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积极跟进事态发展,及时报送处置进度和善后情况。
(九)人事行政要严谨细致。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正派干部队伍,提高统筹兼顾和沟通协调能力,提升服务技巧,做好办公室内部服务。采取选送培训、系统培训、例会交流、跟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严格执行市财政制定的《桂林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桂林市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后勤保障管理制度》及公务机票政府采购等制度和规定。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切实掌握各项经费管理要求。统筹好办公室年度工作经费预算,严把经费支出关,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合理安排、科学使用经费,确保办公室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十)党建工作要全面统筹。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内容。三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工会工作要凝心向上。
(十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在各职能部门、各县区中全面推行领导包案,把矛盾纠纷的“五排查”、“五确定”的工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十二)充分发挥驻外办事机构窗口优势,协助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与驻地单位牵线搭桥,进行经济技术协作、商贸往来、物资调剂、资金融通、劳务协作等事项,并帮助督促、检查实施,为发展我市横向经济服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表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表七:部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表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表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 注:公开的表格采取链接的方式)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398.24万元,同比减少300.06万元,下降11.12%。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398.24万元,同比减少300.06万元,下降11.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市社会保障统筹支出,不再在单位预算列支。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398.24万元,同比减少300.06万元,下降11.12%。其中:基本支出188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3%,同比减少302.43万元,下降13.85%;项目支出51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7%,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0.46%。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科目1528.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75%,同比减少402.26万元,下降20.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市社会保障统筹支出,不再在单位预算列支。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科目支出51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7%,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0.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支出54.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9%,同比增加54.9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发放离退休生活补助;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支出98.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9%,同比增加15.29万元,增长18.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医疗保障、生育保障、工伤保险等增加;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支出7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5%,同比增加9.70万元,增长15.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费补助增加;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支出12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4%,同比增加19.94万元,增长18.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2. 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88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3%,同比减少302.43万元,下降13.85%。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60.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06%,同比增加160.23万元,增长11.4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和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相应增加;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9.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0%,同比减少22.18万元,下降8.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日常公用支出及公务车辆移交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集中管理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7%,同比减少440.48万元,下降86.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市社会保障统筹支出,不再在单位预算列支。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1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7%,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0.46%。其中: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93%,同比增加16.77万元,增长3.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达不到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增加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②资本性支出预算15.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4%,同比减少14.40万元,下降48.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采购固定资产支出减少。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39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8.43%,同比减少302.43万元,下降13.85%;项目支出517.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57%,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0.4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2022.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32%,同比减少419.07万元,下降17.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市社会保障统筹支出,不再在单位预算列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71.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6%,同比增加71.0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养老保险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168.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04%,同比增加24.99万元,增长17.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医疗保障、生育保障、工伤保险等增加;
农林水类科目支出8.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33%,同比增加3.00万元,增长6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扶贫专项工作经费;
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128.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34%,同比增加19.94万元,增长18.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
三、2018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合计103.4万元,同比增加7.27万元,增长7.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2.49万元,同比增加17.37万元,增长114.88%。增长的原因是北京联络处完善预算编制,增加公务接待 费支出。市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经费主要用于桂林旅游胜地宣传、联系友好城市等。
3.公务用车费预算0.00万元,同比减少6.15万元,下降10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同比减少6.15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公务车辆完全移交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集中管理。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19.08万元,同比减少3.77万元,下降16.50%。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次数、会期和人数,改进会风,勤俭办会。
5.培训费预算51.83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0.35%。
下降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培训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合计103.4万元,同比增加7.27万元,增长7.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2.49万元,同比增加17.37万元,增长114.88%。增长的原因是北京联络处完善预算编制,增加公务接待 费支出。市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经费主要用于桂林旅游胜地宣传、联系友好城市等。
3.公务用车费预算0.00万元,同比减少6.15万元,下降10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同比减少6.15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公务车辆完全移交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集中管理。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无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19.08万元,同比减少3.77万元,下降16.50%。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次数、会期和人数,改进会风,勤俭办会。
|
会议名称 |
次数 |
类别 |
预算金额(万元) |
地点 |
参会人数 |
会期 |
|
市政府全会 |
2次 |
一类 |
3.50 |
本市 |
100人 |
1天 |
|
市政府工作会议 |
多次 |
二类 |
8.15 |
本市 |
180人 |
1天 |
|
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 |
1次 |
二类 |
2.24 |
本市 |
180人 |
1天 |
|
全市信息工作、督查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等会议 |
多次 |
三类 |
1.56 |
本市 |
80人 |
1天 |
|
全市调处工作部署和总结表彰会 |
1次 |
二类 |
1.89 |
本市 |
150人 |
1天 |
|
全市调处重点疑难案件全市部门联席会 |
2次 |
三类 |
1.74 |
本市 |
60人 |
1天 |
5.培训费预算51.83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0.35%。下降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培训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1)桂林市政府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研讨班。按照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的要求,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提高服务能力为主题,组织全市政府系统业务骨干赴异地高校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全市政府系统干部战略思维、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提升政府系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预算金额:38.78万元;培训地点:异地高校;本部门参培人数:约60人;培训天数(含往返天数):7天。
(2)全市政府系统业务培训。为提升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决策水平,全年不定期举办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公文处理业务、政务信息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等专题培训。预算金额中:3.28万元;培训地点:市内;本部门;参培人数:全体;培训天数:全年。
(3)调处干部业务培训。新的调处条例施行以来,各级调处干部更换频繁,调处干部的能力素质亟待提高。预算金额:7.77万元;培训地点:市内;本部门参培人数:约7人;培训天数:2天。
(4)在职干部全员培训。推荐选送在职干部参加自治区、桂林市举办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县处级干部和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女干部培训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干部培训班等各类主体班或与业务相关的专门业务培训班次的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学习、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等。预算金额:2万元;培训地点:按照要求异地或本市;本部门参培人数:全体;培训天数:全年。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安排751.49万元,同比减少5.41万元,下降0.71%。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控日常公用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明细如下:
办公费96.99万元,印刷费32.41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11.00万元,邮电费20.82万元,物业管理费18.00万元,差旅费183.99万元,维修(护)费3.74万元,会议费19.08万元,培训费51.83万元,公务接待费32.49万元,被装购置费4.71万元,劳务费23.78万元,委托业务费33.60万元,工会经费16.16万元,福利费3.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69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30万元,占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同比减少14.40万元,下降48.48%;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按采购形式分,集中采购预算15.30万元,占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同比减少14.40万元,下降48.48%;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市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无公务用车,无价值200万元以上设备等资产。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管理项目1个,预算金额17万元。
( 注:绩效目标申报表采取链接的方式)
第四部分 专业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本部门和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绩效奖金等。凡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核定住房公积金。
7.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