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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各项说明均需细化与当年总预算占比%、与上年同比增减数额和增减率%)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住建委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 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相关政 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管理审批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 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指导全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
3、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 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房 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4、承担组织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工作。 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 调度和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
5、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勘 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施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 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 目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抗震设 防工作。
6、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工作。拟订全市小城 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 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调查与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各类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建设工作。
7、负责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 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 改造工作;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推进建 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学术社团工作。
8、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工 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保障性住房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我市 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各县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
9、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拟订适合全市实 际情况的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
10、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 房地产业发展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 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预(销)售管理;负责房地产 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
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管理住房信息系统,指导 检查房屋个人信息联网、房产个人信息查询、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涉外房产管理工作。
11、承担全市房屋交易管理的工作。负责拟订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管理住房信息系统,指导 检查房屋个人信息联网、房产个人信息查询、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涉外房产管理工作。
12、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各县区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13、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白蚁防治工 作的指导、监督及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
14、承担本市房屋租赁和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工作。负 责市区直管公房、公共租赁和廉租住房的租赁(经营)与维修管 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房的经营管理。
15、承担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 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 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规范住 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 用管理工作。
16、负责牵头拟订城市维护费、大配套费的使用计划、 报批、实施、监督工作;负责建设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的收取、监 管和拨付;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
17、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 建设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归口管理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8年住建委系统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七个,即委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桂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曾挂桂林市企业管理站牌子)、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一)、委机关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6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6名。实有人数158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6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83人,临时工(门卫、清洁工)12人,按政策规定享有遗属补助人数共1人。
(二)、城市建设档案馆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1人,政策性超编1人,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员7人,聘用人员8人(查档人员1人、声像编研人员1人、门卫1人、财务人员1人、整理人员4人)。
(三)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核定编制10人,目前在职9人,退休人员3人。
(四)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核定编制9人,目前在职8人,退休人员9人。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44人,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退休人员16人。
(六)建设企业管理站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8人,退休9人。
(七)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编制8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3人;退休人员4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牢固树立城市品牌意识,围绕打造品味休闲之都的目标,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服务提升新区国际化水平,加快疏解提升老城,统筹提升城乡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加快推进靖江王府片区历史文化旅游休闲街区改造,全力实施第四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书记工程”,做到“实施一个、完成一个、成功一个”,突出抓好7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第三批7个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和特色小镇项目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市本级重大城建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各项重大城建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撬动、激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推进靖江王府片区历史文化旅游休闲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协调统筹王城片区道路合围形成50公顷城市空间改造提升,大力推进桂林市第四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
三是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抓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突出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分配入住工作,指导协助棚改项目单位积极申报国开行、农发行贷款,加快贷款资金使用率。强化农村危房改造监管,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四是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以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农村垃圾、屯内道路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加快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建设,抓好第三批、第四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33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做好第五批传统村落、中央财政资金及自治区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同步整体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风貌整治与改厨改厕工作,做好全市118个自治区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工作。
五是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坚决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情况变化,强化房地产市场分析预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遏制投机炒房,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六是积极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积极推进建筑业向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转型发展,逐步推广适合桂林地区特色的装配式建筑,继续推进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努力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两项全国试点。突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七是继续落实建筑节能监管。继续抓好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贯彻实施,重点对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对较弱的各县加强指导和监督;继续做好县城“限粘”、乡镇“禁实”工作,继续实施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大力开展“墙改下乡百镇千村千里行”宣传活动。强化“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绿色建筑科技成果研发与转化。继续优化墙材产业结构,培育区域特色墙材,推广绿色建筑。
八是扎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继续推进“三房并轨”运营管理,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继续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公共租赁住房非住宅公开招租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居小区的管理,推进公共租赁房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使用,继续抓好档案建设,加快档案电子化进程,建立承租户家庭情况信息库,建立“住得进、退得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九是积极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对高新区超范围行使委托下放权限的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立法工作。做好“放管服”迎接自治区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和涉及我委的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
十是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新时代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把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住建系统落地生根。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规范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不断强化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新时期党员干部新形象。进一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侵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按资金来源分项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138.7万元,同比减少1636.68万元,同比下降21.0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27.67万元,同比减少1455.73万元,减少23.17%。其中:经费拨款4827.67万元,同比减少1455.73万元,减少23.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8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减少68%;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985.68万元,同比增加355.24万元,增长13.50%,其中: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原因非税收入市政配套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95.77万元,同比减少10.18万元,下降0.78%。
①按收入科目划分212139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科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95.77万元,同比减少10.18万元,下降0.78%。
②按收入结构划分,分为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其中:
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95.7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100%,同比减少10.18万元,下降0.78%。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8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减少68%。
①按收入科目划分,共分为1项,其中: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同比减少68%。
②按收入结构划分,分为本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其中: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预算100%,同比减少17万元,减少68%。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预算0%。
(4)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5.26万元,同比减少0.26万元,增长7%。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下降1.68%。
(5)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二)支出预算说明(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分项总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208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0%,同比增加81.72万元,增长100%;210类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6%,同比增加33.45万元,增长38.43%,增长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212类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5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71%,同比增加1523.99万元,增加26.38%(增加原因是项目数量及支出增加);213类科目其他扶贫支出: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1%,同比增加9.5万元,增加100%;221类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73.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2%,同比增加18.96万元,增加34.55%(增长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47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36%,同比减少393.39万元,下降13.7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37.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25%,增加404.95万元,增长24.7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9.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67%,同比减少7.62元,下降2.5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0.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08%,同比减少790.27万元,下降83.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661.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64%,同比减少1243.29万元,下降25.35%(减少原因是项目数量及支出减少)。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96万元;资本性支出74.09万元;其他支出1734.5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138.7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47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36%,同比减少393.39万元,减少13.70%,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所发放,无该项费用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661.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64%,同比减少1243.29万元,下降25.35%,减少原因是项目数量及支出减少。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208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7%,同比增加120.71万元,增长100%;210类科目公务员医疗补助245.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0%,同比增加5.52万元,增长3.12%,增长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212类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59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12%,同比减少1700.95万元,降低23.32%(减少原因是项目数量及支出减少);213类科目其他扶贫支出:1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9%,同比增加11.50万元,增加100%;221类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167.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2%,同比增加4.27万元,增加3.59%(增长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47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36%,同比减少393.39万元,下降13.7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37.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25%,增加404.95万元,增长24.7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9.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67%,同比减少7.62元,下降2.5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0.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08%,同比减少790.27万元,下降83.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661.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64%,同比减少1243.29万元,下降25.35%(减少原因是项目数量及支出减少)。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96万元;资本性支出74.09元;其他支出1734.5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支出总预算1295.7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项目支出预算1295.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212类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95.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37.31万元,同比降低20.33万元,同比降低35.2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系统已无公车。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同比减少1.09万元,同比降低27.59%,;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少7.2万元,同比降低10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系统已无公车。2018年会议费5.06万元,同比减少6.65万元,同比减少56.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人员、次数;培训费29.39万元, 同比减少-5.39万元,同比降低15.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次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预算数31.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减少13.78万元,同比减少30.7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系统已无公车。其中:
1、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同比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少7.2万元,同比减少10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系统已无公车;公务接待费2.86万元,同比减少0.09万元,同比减少3.05%,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经费的接待费减少。
2、会议费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定额公用经费3.36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同比减少5.8万元,同比减少63.33%,其中:会议1次数,会议名称:全市保障房改造会议、三类会议、预算金额1.7万元、会议地点:桂林市,参会人数100人、会期1天。
3、培训费2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定额公用经费3.81万元,项目支出25.59万元),同比增加3.81万元,同比增加14.89%,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加,培训增加。其中:培训8次,(1)培训名称:勘察设计行业新规范、新技术培训会(一期)、预算金额3万元、培训内容:勘察设计行业新规范、新技术培训,培训地点:桂林市,培训人数200人、培训时间1天。(2)培训名称:勘察设计行业新规范、新技术培训会(二期)、预算金额1.5万元、培训内容:勘察设计行业新规范、新技术培训,培训地点:桂林市,培训人数100人、培训时间1天。(3)培训名称:档案业务培训费、预算金额1.38万元、培训内容:为了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实现城建档案行业的科学化管理,提高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每年需派人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学习和组织基层档案资料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地点:桂林市,培训人数100人、培训时间1天。(4)培训名称:专业技术人员、预算金额5.76万元、培训内容:新标准、新工艺、新规范学习,培训地点:桂林市,培训人数100人、培训时间4天。(5)培训名称:电子化招投标培训、预算金额13.95万元、培训内容:针对代理单位、评标专家及广大投标单位开展的电子化招投标培训,培训地点:桂林市,培训人数550人、培训时间2天。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2477.47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393.33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3.70%,增减原因:取消了公务用车。其中:30101基本工资576.67万元;30102 津贴补贴414.37万元;30103奖金402.69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70万元;301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46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68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67.22万元;30201办公费13.72万元;30202印刷费3.36万元;30205水费2.84万元;30206 电费12.45万元;30207邮电费6.49万元; 30211差旅费55.69万元;30213维修(护)费3.50万元;30215会议费3.36万元;30216 培训费3.8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86万元;30228工会经费20.78万元;30229福利费3.5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1.0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万元;30301 离休费24.32万元;30302 退休费78.60万元;30205生活补助0.36万元;30307医疗费47.3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总预算74.09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74.09万元、总预算占比100%、与上年同比增减数额18.65万元,增加33.64%;分集中采购预算69.40万元,总预算占比93.67%。与上年同比增加15.97万元,增加29.89%。分散采购预算4.69万元,总预算占比6.33%,与上年同比增加2.68万元,增加133.33%。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原值34,520,996.02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418,478.77元;通用设备(车)共计5,792,144.25元;专用设备2,189,428.76元;家具用品及其他1,120,944.24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1个、预算426.00万元、立项情况:《桂林市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市办发【2013】19号)(见附件),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7月18日下发《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4月8日下发《关于印发〈桂林市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7】9号),2018年完成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产出数量指标15分、产出质量指标9分、产出成本指标4分、社会效益指标4分、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
八、专业名词解释212
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化住房制度改革法规等方面支出;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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