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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桂林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9-01-30 16:54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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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地区拟定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市委和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3、根据桂林市的城市性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对全市经济社会、文化、旅游等带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预测、规划,向市委、市政府做出咨询报告。

4、研究国民经济的发展动态,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5、研究全市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对产业结构、投资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方向,对国民经济发展技术选择、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6、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人力资源开发、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政策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政策。

7、负责编制市政府年度重点研究课题计划;参加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有关重大政策性问题调查和研究;对由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起草拟定以政府名义下文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市委、市政府和带全局性的问题,在市政府决策前,进行调研、论证,向市政府提出咨询参谋意见。

8、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组织协调市属各经济、文化、旅游等单位从事研究工作,建立研究网络。

9、根据要求,独立承担起草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年中及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材料,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起草。

10、办好《桂林发展研究》、《决策参考》和《领导参阅》三个刊物,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政府发展研究研究中心设有:秘书科、产业经济研究科、社会发展研究科、区域.农村经济研究科、旅游经济研究科、综合科、《桂林发展研究》编辑部(科)共7个科。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市政府发展研究研究中心核编制人数28人。实有在职人数27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6人,科级干部20人,工勤人员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编撰《桂林发展研究》《领导参阅》《决策参考》等三份内部刊物

2)、起草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3)、起草《桂林市2019年年中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和《桂林市2019年年终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及相关配套文件。

(4)、根据上级和市领导指示要求,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5)、干部业务提升培训。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贯彻落实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及桂林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学习培训精神,2019年中心将根据干部业务素质需求和国家供给侧政策走向,组织干部到国家高等学府进行短期。

(6)、“广西信息港”网站维护。根据2006年5月市领导的指示,此项经费支出列为桂林市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战略和加强与改进自治区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工作精神,加强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的问题研究,密切跟踪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法规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咨询。

(7)、增订安邦信息咨询。为加强对国家经济社会形势和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分析,加强我市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工作,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的问题研究,密切跟踪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法规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咨询。选择征订安邦研究“战略城市经济研究”信息,包括《经济金融》、《战略观察》、《地方政策追踪与观察》、《城市问题研究》、《旅游竞争情报及分析》、《城市开发参考》等六个专题信息。此信息以中国市场为主的宏观经济走势、政策变化、各级地方政府新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政策解析,从战略高度制作的决策支持信息产品,内容是就中国经济趋势导向,对公共政策进行解读,并结合国内区域经济现状对城市化发展中遇到的最突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探讨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各地政府在招商引资、文化旅游发展和产业升级有效操作方式及资金的支持进行分析研究,作为政府和领导的决策参考。

(8)、开展扶贫攻坚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632.60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632.60万元,基本支出57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48%,同比增加66.71万元,增长13.02%;项目支出53.91万元,占总支出总预算8.52%,同比减少9.51万元,下降14.99%。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9.51万元。其他项目经费预算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632.60万元,基本支出57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48%,同比增加66.71万元,增长13.02%;项目支出53.91万元,占总支出总预算8.52%,同比减少9.51万元,下降14.99%。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9.51万元。其他项目经费预算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0.54万元,与去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会议费0.57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培训经费7.03万元,与去年持平。2019年中心

没有计划安排独立承办各类专门会议的经费预算资金。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贯彻落实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及桂林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学习培训精神,2019年中心将根据干部业务素质需求和国家供给侧政策走向,计划组织干部参加或参与市委、市政府等部门赴高等学府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提升干部素养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与去年持平,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345.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3.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1.9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没有200万以上的采购项目,因此

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计划使用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