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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桂林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9-01-30 17:14     来源: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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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市纪委监委主要职能职责: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桂林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主管全市国家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中共桂林市委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中共桂林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文件。

7.调查研究桂林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制订有关政策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

8.做好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的管理工作。

9.会同县(区)党委做好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各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人选,提出任免建议。

10.承办中共桂林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巡察组主要职能职责:

1.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内设机构研究法规室合署办公,负责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研究提出巡察工作的政策法规及配套制度;统筹协调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组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汇总分析巡察工作情况,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市纪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与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巡视组日常联络,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和有关整改工作;办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委巡察组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巡察;按照市委巡察制度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方式权限开展巡察了解工作,发现突出问题;向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会同市委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处置事项及时分类移交,会同市委巡察办做好跟踪督办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县区党委巡察办、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办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市绩效办的日常工作;承办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修订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方法;审定考评对象根据职能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的年度绩效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考评对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开展日常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绩效考评机关对各县(区)、市直单位和中央、自治区驻桂林有关单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指导各县(区)组织开展对乡(镇)、县直属机关的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市直单位组织开展对内设机构的绩效考评工作;完成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全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预防、监控、处置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电化教育管理工作;组织、规划、指导全市反腐倡廉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市纪委监委举报网站的正常运行,协助市纪委相关职能室做好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工作;管理和维护桂林明镜网站;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刊物征订发行工作;负责全市反腐倡廉电教音像制作工作。

(五)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办案点的全面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和业务流程;负责各相关单位驻点办案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办案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对进驻办案点的案件承办部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办案陪护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办案点后勤保障及办案点整体设备、监控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市绩效评估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承担桂林市综合考评社会评价和绩效评估的具体工作,负责综合考评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绩效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绩效考核的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七)桂林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桂林廉政教育基地的宣教、讲解和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联系和指导各县(区)廉政教育基地的宣教、讲解等业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市纪委监委本级内设科室23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技术信息保障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第十一纪检监察室、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

(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2个科室:综合科、联络督查科。根据市编〔2018〕14号文件共设六个市委巡察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第二巡察组、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委第五巡察组、市委第六巡察组。

(三)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挂靠单位,内设科室3个:第一绩效考评科、第二绩效考评科、综合科。

(四)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和市绩效评估中心没有内设科室。

(五)市纪检监察办案点为市纪委管理的相当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

(六)市绩效评估中心为隶属市绩效办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七)桂林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为隶属市纪委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一)根据市编〔2017〕70号文件,市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127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9名。在职在编101人、离休2人、退休61人。

(二)根据市编〔2017〕1号文件,市委巡察办行政编制8名,在职在编5人。根据市编〔2018〕14号文件,市委巡察组行政编制18名,在职在编14人。

(三)根据市编〔2008〕76号文件、市编〔2013〕42号文件,市编〔2016〕92号文件,市绩效办行政编制9名。在职在编12人。

(四)根据市编〔2012〕36号文件,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编制10名。在职在编7人。

(五)根据市编〔2014〕39号文件,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编制15名。在职在编12人。

(六)根据市编〔2016〕92号文件,市绩效评估中心编制6名。在职在编3人。

(七)根据市编〔2017〕55号,核定桂林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在职在编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贯通执纪执法、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管党治党“壮”起来、政治生态“美”起来,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所有实行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做好纪委监委职能、人员、业务、思想深度融合,规范监察工作流程,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线打通“纪法”“法法”衔接各环节,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职责优势互补、全面增强。

(三)持续擦亮作风建设亮丽名片。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发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实现五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提升巡察质量。建立联动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县区交叉巡察、市县联合巡察,积极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实效。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提高警示教育政治性,持续引导各县区打造特色廉洁品牌,继续挖掘和宣传一批勤廉榜样。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日常监督执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着力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搞权力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损公肥私以及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拓宽举报渠道,重点整治基层“蝇贪”,严格执行一年两例会制度、一月一报告一曝光制度、直查快办制度、挂牌督办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定期约谈制度。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

(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抓好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好问责利器,促进履责担当。

(九)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定力、忧患意识和担当精神,始终做到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4607.84万元,同比增加1645.85万元,增长55.5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3577.84万元,占总预算的77.65%,同比增加990.85万元,增长38.3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030.00万元,占总预算的22.35%,同比增加655.00万元,增长174.67%。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由改革前6.03万人增加至目前的15.19万人,查办案件的数量大幅增加,保障案件查办和留置措施的项目经费相应大幅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4607.84万元,同比增加1645.85万元,增长55.5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3577.84万元,占总预算的77.65%,同比增加990.85万元,增长38.3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030.00万元,占总预算的22.35%,同比增加655.00万元,增长174.67%。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6.78万元,占总预算的83.92%,同比增加1298.94万元,增长50.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48万元,占总预算的7.95%,同比增加282.68万元,增长337.33%;

(3)卫生健康支出208.08万元,占总预算的4.52%,同比增加35.46万元,增长20.54%;

(4)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占总预算的0.22%,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25.00%;

(5)住房保障支出156.50万元,占总预算的3.40%,同比增加26.77万元,增长20.70%。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438.55万元,占总预算的52.92%,同比增加499.42万元,增长25.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1.21万元,占总预算的41.48%,同比增加328.85万元,增长20.78%;商品和服务支出417.55万元,占总预算的9.06%,同比增加148.61万元,增长55.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79万元,占总预算的2.38%,同比增加21.96万元,增长25.00%。

(2)项目支出预算2169.29万元,占总预算的47.07%,同比增加1146.43万元,增长112.0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69万元,占总预算的0.71%,同比增加27.69万元,增长553.80%;商品和服务支出1889.03万元,占总预算的41.00%,同比增加994.25万元,增长111.12%;资本性支出247.57万元,占总预算的5.37%,同比增加126.07万元,增长103.7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607.84万元,同比增加1645.85万元,增长55.5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3577.84万元,占总预算的77.65%,同比增加990.85万元,增长38.3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030.00万元,占总预算的22.35%,同比增加655.00万元,增长174.67%。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由改革前6.03万人增加至目前的15.19万人,查办案件的数量大幅增加,保障案件查办和留置措施的项目经费相应大幅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07.84万元,同比增加1645.85万元,增长55.5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3577.84万元,占总预算的77.65%,同比增加990.85万元,增长38.3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030.00万元,占总预算的22.35%,同比增加655.00万元,增长174.67%。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07.84万元,同比增加1645.85万元,增长55.5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6.78万元,占总预算的83.92%,同比增加1298.94万元,增长50.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48万元,占总预算的7.95%,同比增加282.68万元,增长337.33%;

(3)卫生健康支出208.08万元,占总预算的4.52%,同比增加35.46万元,增长20.54%;

(4)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占总预算的0.22%,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25.00%;

(5)住房保障支出156.50万元,占总预算的3.40%,同比增加26.77万元,增长20.70%。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438.55万元,占总预算的52.92%,同比增加499.42万元,增长25.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1.21万元,占总预算的41.48%,同比增加328.85万元,增长20.78%;商品和服务支出417.55万元,占总预算的9.06%,同比增加148.61万元,增长55.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79万元,占总预算的2.38%,同比增加21.96万元,增长25.00%。

(2)项目支出预算2169.29万元,占总预算的47.07%,同比增加1146.43万元,增长112.0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69万元,占总预算的0.71%,同比增加27.69万元,增长553.80%;商品和服务支出1889.03万元,占总预算的41.00%,同比增加994.25万元,增长111.12%;资本性支出247.57万元,占总预算的5.37%,同比增加126.07万元,增长103.76%。

(四)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438.55万元,占总预算的52.92%,同比增加499.42万元,增长25.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1.21万元,占总预算的41.48%,同比增加328.85万元,增长20.78%;商品和服务支出417.55万元,占总预算的9.06%,同比增加148.61万元,增长55.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79万元,占总预算的2.38%,同比增加21.96万元,增长25.00%。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为158.89万元,同比增加35.99万元,增长29.2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详细如下: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54.24万元,同比增加11.89万元,增长28.08%,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增加的原因是市检察院划拨了4台执法执勤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镜)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1)公务接待费20.04万元,同比增加0.49万元,增长2.51%,增加原因是预算定额基数的增加,其中:市纪委监委18.32万元,同比增加0.32万元,增长1.78%;市绩效办1.28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4.07%;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0.14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2.50%;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0.24万元,同比增加0.10万元,增长71.43%;市绩效评估中心0.06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200.00%;廉政教育基地没有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19年度新增预算单位。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0万元,同比增加11.40万元,增长50.00%,其中:市纪委监委34.20万元,同比增加11.40万元,增长50.00%;市绩效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本年度、市绩效评估中心、廉政教育基地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的原因是市检察院划拨了4台执法执勤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增加。

2.会议费预算合计40.35万元,同比增加5.16万元,增长14.66%。其中:市纪委监委35.06万元,同比增加0.50万元,增长1.45%;市绩效办4.83万元,同比增加4.54万元,增长1565.52%;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0.15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长11.76%;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0.25万元,同比增加0.10万元,增长66.67%;市绩效评估中心0.06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200.00%;廉政教育基地没有会议费预算,为2019年度新增预算单位。增加的原因是为修订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审定考评对象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督促检查考评对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办的会议费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3.培训费预算合计64.30万元,同比增加18.94万元,增长41.75%。其中:市纪委监委43.75万元,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0.97%;市绩效办14.08万元,同比增加12.49万元,增长785.53%;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0.19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13.64%;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0.32万元,同比增加0.13万元,增长68.42%;市绩效评估中心0.08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166.67%;廉政教育基地会议费预算5.88万元,为2019年度新增预算单位。增加的原因一是为修订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绩效办将举办一期全市绩效管理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二是为了提高桂林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讲解员的讲解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全国一流的讲解队伍,需要开展专业培训。详细如下:
  

序号 名称 培训分类 类别 举办地点 总计 参加 培训期
(万元) 人数 (天)
1 纪检业务专题培训班 区外培训 全市 区外 38.4 150 7
2 全市绩效管理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 区外培训 全市 区外 13.73 60 5
3 讲解员专项培训 区外培训 全市 区外 5.88 20 5
4 其他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及小型专项培训 区内外培训 全市 桂林 6.29 50 5
合计


64.3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为158.89万元,同比增加35.99万元,增长29.28%,详细如下: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54.24万元,同比增加11.89万元,增长28.08%,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增加的原因是市检察院划拨了4台执法执勤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镜)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1)公务接待费20.04万元,同比增加0.49万元,增长2.51%,增加原因是预算定额基数的增加,其中:市纪委监委18.32万元,同比增加0.32万元,增长1.78%;市绩效办1.28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4.07%;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0.14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2.50%;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0.24万元,同比增加0.10万元,增长71.43%;市绩效评估中心0.06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200.00%;廉政教育基地没有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19年度新增预算单位。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0万元,同比增加11.40万元,增长50.00%,其中:市纪委监委34.20万元,同比增加11.40万元,增长50.00%;市绩效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本年度、市绩效评估中心、廉政教育基地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的原因是市检察院划拨了4台执法执勤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增加。

2.会议费预算合计40.35万元,同比增加5.16万元,增长14.66%。其中:市纪委监委35.06万元,同比增加0.50万元,增长1.45%;市绩效办4.83万元,同比增加4.54万元,增长1565.52%;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0.15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长11.76%;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0.25万元,同比增加0.10万元,增长66.67%;市绩效评估中心0.06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200.00%;廉政教育基地没有会议费预算,为2019年度新增预算单位。增加的原因是为修订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审定考评对象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督促检查考评对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办的会议费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3.培训费预算合计64.30万元,同比增加18.94万元,增长41.75%。其中:市纪委监委43.75万元,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0.97%;市绩效办14.08万元,同比增加12.49万元,增长785.53%;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0.19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13.64%;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0.32万元,同比增加0.13万元,增长68.42%;市绩效评估中心0.08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166.67%;廉政教育基地会议费预算5.88万元,为2019年度新增预算单位。增加的原因一是为修订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绩效办将举办一期全市绩效管理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二是为了提高桂林廉政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讲解员的讲解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全国一流的讲解队伍,需要开展专业培训。详细如下:

序号 名称 培训分类 类别 举办地点 总计 参加 培训期
(万元) 人数 (天)
1 纪检业务专题培训班 区外培训 全市 区外 38.4 150 7
2 全市绩效管理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 区外培训 全市 区外 13.73 60 5
3 讲解员专项培训 区外培训 全市 区外 5.88 20 5
4 其他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及小型专项培训 区内外培训 全市 桂林 6.29 50 5
合计


64.3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 预算为2306.58万元,同比增加1142.86万元,增加98.2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由改革前6.03万人增加至目前的15.19万人,查办案件的数量大幅增加,保障案件查办和留置措施的项目经费相应大幅增加。明细如下:办公费1276.11万元、印刷费50.95万元、咨询费38.10万元、水费6.33万元、电费85.15万元、邮电费30.78万元、差旅费341.98万元、维修(护)费51.00万元、租赁费2.58万元、会议费40.35万元、培训费64.3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4万元、专用材料费11.60万元、劳务费4.84万元、工会经费19.71万元、福利费3.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17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242.49万元,同比增加125.99万元,增长108.1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巡察组新增人员需要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二是为保障案件查办,更新一批侦查设备。其中:市纪委监委本级194.00万元,同比增加93.50万元,增长93.03%;市绩效办2.20万元,增加0.90万元,增长69.23%;;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办公室和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管理办公室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市绩效评估中心36.39万元,同比增加29.36万元,增长417.64%;廉政教育基地会议费预算5.88万元,为2019年度新增预算单位。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网上商城采购135.10万元,分散采购71.0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总计1287.11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设备等资产原值1088.41万元;交通工具资产原值206.7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2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纪委监委本级及下属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纪委监委本级及下属行政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纪委监委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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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2019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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