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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桂林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9-01-30 17:11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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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挡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市委政法委主要职责: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及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制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政治稳定以及社会安定的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全市政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公正司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市政法各部门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市各政法部门在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研究和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县、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协助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完成市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1.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科、信息宣传调研科。

2.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本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有:综治基层科和综治联络科。

3.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有:维稳协调科和信息督察科。

4.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有:秘书科和综合协调科。

5.桂林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有: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科。

6.市法学会。由市委政法委代管。

7.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委挂牌办公,负责桂林市辖区内铁道线的护路联防工作。

8.市政法纪检组在本委挂牌办公。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市委政法委干部职工编制40名,其中干部编制36名,工勤编制4名。目前实有人数36名,退休人员30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力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集中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五个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挡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605.66万元(2018年1208.12万元),同比增加397.54万元,增长32.91%。(财政拨款)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政法工作任务调整,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等。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605.66万元,基本支出756.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12%,同比减少19.56万元,下降2.52%;项目支出849.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88%,同比增加417.1万元,增长96.57%。

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支出的基数提高。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5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87%,同比增加313.11万元,增长29.8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9%,同比增加93.86万元,增长469.77%;(3)卫生健康支出69.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5%,同比减少5.345万元,下降7.10%;(4)农林水支出9.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9%,同比持平;(5)住房保障支出4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0%,同比减少4.09万元,下降7.59%。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756.6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60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80%,同比减少49.87万元,下降7.5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同比增加21.92万元,增长23.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5%,同比增加8.39万元,增长30.28%。

项目支出预算849.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49.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88%,同比增加417.10万元,增长96.5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05.66万元(2018年1208.12万元),同比增加397.54万元,增长32.9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政法工作任务调整,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5.66万元(2018年1208.12万元),同比增加397.54万元,增长32.9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政法工作任务调整,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05.66万元,同比增加397.54万元,增长32.9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87%,同比增加97.22万元,增长7.6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9%,同比增加93.86万元,增长469.77%。

(3)卫生健康支出69.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5%,同比减少5.34万元,下降7.10%。

(4)农林水支出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9%,同比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4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0%,同比减少4.09万元,下降7.59%。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756.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12%,同比减少20.21万元,下降2.6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80%,同比减少49.87万元,下降7.59%;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同比增加21.92万元,增长23.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5%,同比增加8.39万元,增长30.28%。

2.项目支出预算849.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88%,同比增加201.21万元,增长31.06%。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56.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12%,同比减少20.21万元,下降2.6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80%,同比减少49.87万元,下降7.59%;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同比增加21.92万元,增长23.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5%,同比增加8.39万元,增长30.28%。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为51.10万元,同比减少8.41万元,下降14.1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编制人数减少,额定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部分项目进行优化,精减支出。

1.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同比减少0.09万元,下降7.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人数减少,定额减少。

2.会议费预算合计为5.91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2.15%。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编制人数减少,定额减少。二是部分项目进行优化,精减支出。

3.培训费预算41.11万元,同比减少8.19万元,下降15.6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编制人数减少,定额减少。二是部分项目进行优化,精减支出。

会议费及培训费详细如下:

(1)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二类会议),人数200人,时间1天。需要场地费、资料费200人×60元=12000元,餐费200人×130元=26000元。共需要38000元。

(2)召开政法委委员(扩大)会议(三类会议),参加人员35人,时间1天。需要场地费、资料费:35人×50元=1750元,餐费:35人×120元=4200元。共需要经费5950元。

(3)组织全市县(区)、乡镇(街道)综治、维稳、610办干部综合素质提高培训班。参加人员200人,培训时间2天。需要住宿费:200人×230元×2=92000元,餐费:200人×120元×2=48000元,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20000元,授课费:16000元。以上共176000元。

(4)根据市干教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与本委合办2期全市政法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市外办班),每期人数22人,时间7天,每人每天学杂费550元。合计:7天×22人×550元×2期=169400元。

(5)市610办举办教育培训学习班,人数20人,时间约25天。需要餐费、住宿费、场地和授课费、资料和交通费806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为51.10万元,同比减少8.41万元,下降14.1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编制人数减少,额定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部分项目进行优化,精减支出。

1.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同比减少0.09万元,下降7.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人数减少,定额减少。

2.会议费预算合计为5.91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2.15%。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编制人数减少,定额减少。二是部分项目进行优化,精减支出。

3.培训费预算41.11万元,同比减少8.19万元,下降15.6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编制人数减少,定额减少。二是部分项目进行优化,精减支出。

会议费及培训费详细如下:

(1)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二类会议),人数200人,时间1天。需要场地费、资料费200人×60元=12000元,餐费200人×130元=26000元。共需要38000元。

(2)召开政法委委员(扩大)会议(三类会议),参加人员35人,时间1天。需要场地费、资料费:35人×50元=1750元,餐费:35人×120元=4200元。共需要经费5950元。

(3)组织全市县(区)、乡镇(街道)综治、维稳、610办干部综合素质提高培训班。参加人员200人,培训时间2天。需要住宿费:200人×230元×2=92000元,餐费:200人×120元×2=48000元,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20000元,授课费:16000元。以上共176000元。

(4)根据市干教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与本委合办2期全市政法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市外办班),每期人数22人,时间7天,每人每天学杂费550元。合计:7天×22人×550元×2期=169400元。

(5)市610办举办教育培训学习班,人数20人,时间约25天。需要餐费、住宿费、场地和授课费、资料和交通费8065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同比增加21.92万元,增长23.8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伺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政法工作专项项目增加。其中:办公费595.79万元;印刷费41.33万元;邮电费12.69万元;差旅费96.08万元;维修(护)费1.15万元;会议费5.91万元;培训费44.11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工会经费6.59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7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7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71.15万元,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26.99%。主要是增加了涉密电脑采购项目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355.05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无交通工具资产。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效目标1个。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专项业务费。预算金额260万元;立项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项目实施进行度计划:2019年完成相关工作;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善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二)本部门无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收入。通常是指正常的预算收入,在报告中是指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的特定预算科目种类。目前,一般预算收入主要包含各项税收收入以及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

2.一般预算支出。通常是指正常的预算支出,在报告中是指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的特定的预算科目种类。一般预算支出主要是按功能划分的。按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地方财政预算类级支出科目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资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国债还本付息支出、总预备费、其他支出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又分成建设性专项和发展性专项。

6.“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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