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桂林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 市本级部门预算 > 2020年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062桂林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0-02-28 15:09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日常管理,承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业 。

5、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工作。

7、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8、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登记工作初审及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济财务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11、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党委政府管理县(区)司法局的领导干部和机构编制工作。

12、负责桂林市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及管理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4、为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为经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无支付费用能力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设:局本级1个(桂林市司法局,单位性质:政法机关);二层机构1个(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局本级内设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政治部、人事警务科、组织培训科、机关党委、法治调研督察科、立法科、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政府法律事务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科、科技信息科、装备财务保障科20个科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本部门编制数93人,其中桂林市司法局本级:行政编制数81人、机关工勤编制6人;二层机构: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全额事业编制6人。

2、本部门实有人数167人,其中桂林市司法局本级实有人数163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76人;机关工勤实有人数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79人,二层机构实有人数4人: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有全额事业编制2人,实有事业编退休人员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大局,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继续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围绕建设国际旅游胜地目标,大力开展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完善党委(党组)集中学法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积极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普法学习和普法考试工作;积极开展全市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区抓好农村“两委”干部和县区直属单位、乡镇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二)着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加强调解员的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积极推进市本级刑释解戒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开展基层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维修工作;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

(三)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各项保障制度,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强化队伍专业素质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战斗力和执行力;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提高信息化监管手段的运用实效,确保监管安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和引入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用,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效果。

(四)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增强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服务效果;继续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全市服务窗口设施、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不断加强、改进和夯实,提升窗口服务能力;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的监督管理,实现投诉处理率达100%;创新宣传载体,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公信力;在看守所建立刑事诉讼法律援助“三位一体”模式工作站,达100%;做好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培训,实现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的培训。

(五)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服务改善民生。整合律师、公证、法律工作者等资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做好涉法涉诉上访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我市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在全市进行公证质量大检查;继续深入推进我市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继续抓好律师参与市、县两级党政领导接访和信访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宣传活动、农民工法律维权宣传、6.26禁毒宣传日、8.26律师咨询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咨询活动;举行一次新执业律师执业宣誓活动,提高新执业律师的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六)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搞好法制工作;加强宣传、保密管理工作;做好信息公开服务。

(七)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实施意见以及区司法厅实施办法,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发展。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深化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铸忠诚、崇实干、立公道、用贤能”的广西组工精神学习活动,贯彻落实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按照“三个组工”的要求加强政工部门自身建设,打造模范部门和标兵队伍;完善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加强教育培训规范化建设;做好各项推优选优工作,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表彰和宣传力度;加强学习,抓好政工部门和政工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调研,提高政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转变作风,深入推进“三个组工”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十个方面措施”,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树立服务意识。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其中:经费费拨款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

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资金。

5、无未纳入财政专管管理的收入资金。

6、无上年结余收入。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 机构改革。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度支出总预算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其中:经费费拨款支出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

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3、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4、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资金支出。

5、无未纳入财政专管管理的收入资金支出。

6、无上年结余收入支出。

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 机构改革。

1、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八类,其中 :

⑴行政运行1242.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33%,与去年同期913.69万元相比增加328.81万元,上升了35.99%;

⑵行政单位医疗保险90.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0%,与去年同期65.65万元同比增加24.66万元,上升了37.56%;

⑶住房公积金12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8%,与去年同期88.29万元相比增加32.2万元,上升了36.47%;

⑷公务员医疗补助77.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7%,与去年同期58.02相比增加19.64万元,上升了33.85%;

⑸事业单位医疗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9%,与去年同期2.09万元相比减少了0.01万元,下降了0.48%;

⑹事业运行25.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9%,与去年同期25.75万元相比增加0.17万元,上升了0.66%;

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31%,与去年同期135.47万元相比增加了204.34万元,上升了150.84%;

⑻基层司法业务3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8%,与去年同期62万元相比减少了26.81万元,下降了43.24%;

⑼普法宣传75.4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3.18%,与去年149万元相比减少73.52万元,下降49.34%;

⑽律师公证管理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7%,与去年10万元相比增加了6万元,上升了60%;

⑾法律援助39.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6%,与去年43.34万元相比,减少4万元,下降9.23%;

⑿社区矫正27.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6%,与去年0万元相比增加了27.50万元,上升了100%;

⒀信息化建设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7%,与去年0万元相比,上升了100%;

⒁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8%,与去年0万元相比增加了2万元,上升了100%;

⒂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6.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8%,与去年同期106.61万相比减少9.65万元,下降9.05%;

⒃其他扶贫支出1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70%,与去年11万元相比增加了5.5万元,上升了50%;

⒄事业单位离退休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8%,比去年同期1.79万元增加0.01万元,增长0.56%;

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7%,比去年同期147.16万元增加13.49万元,增长9.17%。

2、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181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59%,与去年同期1409.05万元相比增加409.32万元,增长29.0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7.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15%,与去年同期1076.13万元相比增长18.86万元,上升了1.3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1.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42%,与去年同期209.45万元相比增加61.72万元,上升了29.4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19.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2%,与去年同期123.47万元相比减少4.18万元,下降了3.39%。

(2)项目支出55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41%,与去年同期410.81万元相比增加了145.01万元,下降了35.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20%,与去年同期406.81万元相比增加144.01万元,上升了35.40%。

资本性支出预算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1%,与去年同期4万元相比增加1万元,上升了2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其中:经费费拨款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 机构改革。

2020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其中:经费费拨款支出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 机构改革。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其中:经费费拨款支出2374.19万元,与去年同期1819.86万元相比增加554.33万元,上升了30.46%。

2、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八类,其中 :

⑴行政运行1242.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33%,与去年同期913.69万元相比增加328.81万元,上升了35.99%;

⑵行政单位医疗保险90.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0%,与去年同期65.65万元同比增加24.66万元,上升了37.56%;

⑶住房公积金12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8%,与去年同期88.29万元相比增加32.2万元,上升了36.47%;

⑷公务员医疗补助77.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7%,与去年同期58.02相比增加19.64万元,上升了33.85%;

⑸事业单位医疗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9%,与去年同期2.09万元相比减少了0.01万元,下降了0.48%;

⑹事业运行25.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9%,与去年同期25.75万元相比增加0.17万元,上升了0.66%;

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31%,与去年同期135.47万元相比增加了204.34万元,上升了150.84%;

⑻基层司法业务3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8%,与去年同期62万元相比减少了26.81万元,下降了43.24%;

⑼普法宣传75.4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3.18%,与去年149万元相比减少73.52万元,下降49.34%;

⑽律师公证管理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7%,与去年10万元相比增加了6万元,上升了60%;

⑾法律援助39.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6%,与去年43.34万元相比,减少4万元,下降9.23%;

⑿社区矫正27.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6%,与去年0万元相比增加了27.50万元,上升了100%;

⒀信息化建设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7%,与去年0万元相比,上升了100%;

⒁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8%,与去年0万元相比增加了2万元,上升了100%;

⒂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6.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8%,与去年同期106.61万相比减少9.65万元,下降9.05%;

⒃其他扶贫支出1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70%,与去年11万元相比增加了5.5万元,上升了50%;

⒄事业单位离退休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8%,比去年同期1.79万元增加0.01万元,增长0.56%;

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7%,比去年同期147.16万元增加13.49万元,增长9.17%。

3、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181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59%,与去年同期1409.05万元相比增加409.32万元,增长29.0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7.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15%,与去年同期1076.13万元相比增长18.86万元,上升了1.3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1.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42%,与去年同期209.45万元相比增加61.72万元,上升了29.4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19.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2%,与去年同期123.47万元相比减少4.18万元,下降了3.39%。

(2)项目支出55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41%,与去年同期410.81万元相比增加了145.01万元,下降了35.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20%,与去年同期406.81万元相比增加144.01万元,上升了35.40%。

资本性支出预算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1%,与去年同期4万元相比增加1万元,上升了2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59%,与去年同期1409.05万元相比增加409.32万元,增长29.05%。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其中:基本工资373.61万元同比增加80.73万元,增长27.56%,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津贴补贴345.42万元同比增加84万元,增长32.13%,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奖金 274.49万元同比增加103.50万元,增长60.53%,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绩效工资10.53万元,同比无变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0.65万元同比增加13.49万元,增长9.17%,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37万元同比增加27.83万元,增长44.50%,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21万元同比增加13.42万元,增长36.48%,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4万元同比减少3.39万元,下降61.30%,减少原因是保险项目调整;住房公积金120.49万元同比增加32.20万元,增长36.47%,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办公费8.39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31.30%,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印刷费2.68万元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32.67%,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水费2.35万元同比增加0.57万元,增长32.02%,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电费8.28万元同比增加1.99万元,增长31.64%,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邮电费17.74万元同比增加4.33万元,增长32.29%,增长原因机构改革;差旅费39.29万元同比减增加9.40万元,增长31.45%,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维修(护)费2.68万元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32.67%,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会议费2.68万元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32.67%,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培训费2.69万元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32.51%,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接待费2.09万元同比增加0.50万元,增长31.45%,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工会经费15.11万元同比增加3.44万元,增长29.48%,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福利费2.27万元同比增加0.56万元,增长32.75%,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他交通费用79.56万元同比增加19.26万元,增长31.94%,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26万元同比增加17.03万元,增长33.24%,增长原因机构改革;离休费25.16万元同比减少21.83万元,下降46.46%,减少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退休费66.68万元同比增加11.43万元,增长20.69%,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医疗费补助27.45万元同比增加6.22万元, 增长29.30%,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2020年“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1、全口径预算安排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0.98万元,同比上年的21.26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1.32%。减少原因:财政压减了“三公”经费预算。

⑴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同比无变化。

⑵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88万元,同比去年4.16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6.73%,下降原因:是财政压减了“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下级业务部门、省内外兄弟单位人员公务往来的接待。

⑶公务用车费预算17.1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费预算17.10万元: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桂林市司法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7.10万元,平均每辆2.85万元。

2、全口径预算安排2020年会议费9.86万元;同比去年10.06万元,减少0.20万元,下降1.99%,减少原因: 财政压减预算资金;全口径预算安排培训费13.79万元,同比去年25.09万元减少11.30万元,下降45.04%,减少原因: 财政压减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020年“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0.98万元,同比上年的21.26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1.32%。减少原因:财政压减了“三公”经费预算。

⑴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同比无变化。

⑵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88万元,同比去年4.16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6.73%,下降原因:是财政压减了“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下级业务部门、省内外兄弟单位人员公务往来的接待。

⑶公务用车费预算17.1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费预算17.10万元: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桂林市司法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7.10万元,平均每辆2.8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20年会议费9.86万元;同比去年10.06万元,减少0.20万元,下降1.99%,减少原因: 财政压减预算资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2次(详见下表)

会议名称

会议类别

预算金额

会议地点

参会人数

会期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三类会议

5.42万元

桂林市

140

1

职能部门联席疑难案件分析联席会议

三类会议

1.76万元

桂林市

40

1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13.79万元,同比去年25.09万元减少11.30万元,下降45.04%,减少原因: 财政压减预算资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4次(详见下表)

培训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

培训地点

本部门参培人数

培训期限

全市司法行政培训

司法行政业务

7.49万元

桂林市

70

3

全市公证、律师业务培训

公证、律师业务

2万元

桂林市

50

2

全市立法工作业务培训

立法工作业务

1.41万元

桂林市

35

1

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专题培训

法律知识

0.2万元

桂林市

66

0.5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桂林市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67.78万元较2019年预算206.16万元增加61.62万元,上升了29.89%,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其中⑴办公费8.20万元;⑵印刷费2.63万元;⑶水费2.30万元;⑷电费8.12万元;⑸邮电费17.66万元;⑹公车运行维护费17.10万元; ⑺差旅费38.54万元;⑻维修费2.63万元;⑼会议费2.63万元;⑽培训费2.63万元;⑾招待费2.05万元;⑿工会经费(转总工会)14.75万元;⒀福利费2.22万元;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76万元;⒂其他交通费用79.56万元。

另外桂林市司法局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9万元,较2019年预算3.29万增加0.10万元,上升了3.04%,增长主要原因是费用标准调整。

其中⑴办公费0.19万元;⑵印刷费0.05万元;⑶水费0.05万元;⑷电费0.16万元;⑸邮电费0.08万元;⑹差旅费0.75万元;⑺维修费0.05万元;⑻会议费0.05万元;⑼培训费0.06万元;⑽公务接待费0.04万元;⑾工会经费(转总工会)0.36万元;⑿福利费0.05万元;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5万元,占总预算的0.21%,与上年4万元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25%。增长原因:采购项目增加。其中按资金来源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金额为5万元,占总预算的0.21%,与上年4万元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25%。增长原因:采购项目增加。

货物类预算数数额为5万元,占总预算的0.21%,与上年4万元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25%。增长原因:采购项目增加。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5万元,占总预算的0.21%,与上年4万元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25%。增长原因:采购项目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共占有固定资产1622.84万元,其全部用于部门内部业务办公,与上年1037.32万元相比增加585.52万元,上升56.45%。其构成情况:⑴房屋2193.11平方米,价值457.75万元,与上年持平;⑵车辆6台(6台执法执勤车)。6台车价值143.52万元, 与上年100.54万元相比增加42.98万元,增长42.75%;⑶我单位无200万以上设备;⑷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021.57万元,同比上年479.03万元增加542.54万元,上升113.26%。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0年我部门纳入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的项目共1个:

项目名称为:组织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项工作经费。

立项实施单位:桂林市司法局。

预算数额为:6万元。

立项情况:项目立项的依据为预算批复;项目申报的可行性为是科学评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申报的必要性为加强资金的有效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实施进度计划:2020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年度目标:年度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二)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情况:无。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司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人员基本医疗、工伤、公务员医疗经费

四、农林水支出:根据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行精准扶贫工作发生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不超过12%。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休费及离(退)人员补贴发放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司法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中为保障单位运行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办案用房水电费、安全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