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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2020-02-28 16:49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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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论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一)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四)协调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发展。负责具体承办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发展与趋势论坛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工作。承担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秘书处工作。

(十五)制定桂林会展业战略发展规划,拟定桂林会展业发展奖励及公共服务政策。加强桂林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市政府确定列入集中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市行政审批局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二、机构设置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桂林市博览事务局牌子,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发〔2019〕57号)核定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设2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信息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博物馆与文物安全科、产业发展科、宣传科(媒体融合发展科)、传媒机构管理科、安全传输保障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市场推广科、全域旅游促进科、对外交流合作科(国际旅游论坛秘书处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旅游胜地建设科(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展管理科(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秘书处办公室)。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及其二层预算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桂林市博览事务发展中心、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桂林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院),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2个(分别为:桂林广播电视发射台、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图书馆、桂林市群众艺术馆、桂林市展览馆、桂林画院、桂林博物馆、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桂海碑林博物馆、李宗仁文物管理处、桂林市靖江王陵文物管理处、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自收自支财政补助拨款事业单位2个(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及其二层预算单位编制人数881人,其中:行政(参公)编制154人,全额事业编制692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人数753人,其中:行政(参公)在职实有人数178人,全额事业在职实有人数550人,自收自支事业在职实有人数25人。离休人员13人。退休人员742人。其他人员103人。

1.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行政机关单位。行政编制7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科长级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22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7名。现实有行政在编在职人员99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9名(政策性超编17名);行政后勤服务聘用控制数人员10名(行政后勤服务聘用超控制数3名);离休7名;退休110名;其他人员34名。

2. 桂林市博览事务发展中心,全额拨款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8名,2019年12月底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7人,其中:正处职领导1人,副处职领导1人,正科职领导4人、副科职领导4人、四级主任科员2人,一级科员4人,控制数1人。另有退休干部2人。

3. 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额拨款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数28人(含工勤编1人),实际在职在编人数30人(含工勤1人),实际超编2人(其中1人为上级任命超编,1人为政策性军转超编),另有劳务派遣人员5人。

4. 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自收自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数28人(含工勤编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实际人数18人(含工勤1人),劳务派遣人员16人。

5. 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自收自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人,现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7人,其中管理岗5人,技术岗2人。

6. 桂林广播电视发射台,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4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37人,退休人员36人,其他人员8人。

7. 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7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45人,全额事业后勤服务聘用控制数62人;现实有:在职149人;离休3人;退休312人;遗属人员3人;编外聘用人员5人。

8.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图书馆,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5人,在职148人,离休1人,退休97人。

9.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5人,在职40人,离休1人,退休54人。

10. 桂林市展览馆,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数为18人,实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18人。

11. 桂林画院,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21人,事业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10人。

12. 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全额拨款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人,在职人员14人(其中政策性超编4人),退休7人。

13. 桂林博物馆,全额财政拨款副处级文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94人,在职66人,离休1人,退休44人。

14. 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全额拨款副处级文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9人,其中实名制编制17人,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在职在岗人员16人,退休6人,聘用人员27人,其中公益岗人员5人。

15. 桂林桂海碑林博物馆,全额拨款科级文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人,在职15人,退休14人,其他人员1人。

16. 李宗仁官邸文物管理处,全额拨款副处级文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人,在职17人,退休9人。

17. 桂林靖江王陵文物管理处,全额拨款副处级文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5人,在职23人,退休6人。

18. 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全额财政拨款科级文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人,在职人员9人,退休4人,其他人员1人。

19. 桂林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院。全额拨款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的编制人数为19人,目前实有在职人数为18人,退休人员1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守夜人员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定政治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全部工作的主题主线,紧密结合、融会贯通,一体推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完善抓工作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

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扎实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健全组织结构。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进一步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二)全力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版

确保如期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对照《纲要》提出的四大战略定位及12项主要指标,逐项对照补齐短板,在提振入境旅游、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旅游品质和国际化水平等方面重点推进,确保如期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

加快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质升级。完善体制机制、分解落实优惠政策,加快研究建立桂林市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设立桂林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国际方面,力争开通1条欧美洲际航线,加密往返广州、上海、北京等入境口岸城市航班。推动积极向国家争取桂林机场口岸53国72小时过境免签期限延长至144小时。加大境外主要客源地精准营销,重点加强与欧美、日韩、东盟国家等重点客源国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机构、联盟和平台的密切交往,借助外力讲好中国故事、桂林故事。继续办好“两会一节”等一系列国际国内重大旅游展会、论坛、赛事,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提升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和国际交流重要平台的影响力。国内方面,与周边省市及重要客源地密切交流合作,以航空、高铁经济园及经济带为依托,建立桂林集散枢纽地位。项目建设方面,加快建设融创万达文化旅游城、兴安乐满地文化旅游康养综合体、雁山民国风情旅游小镇等一批100亿、50亿、10亿以上重大项目,推动龙胜龙脊梯田、资源八角寨、兴安猫儿山、桂北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快建设“六个一流”的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三)加快创建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市

坚持“大桂林就是一个大景区”的理念,打造桂林全域旅游示范市。围绕“文旅+”“+文旅”,推动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兴安、龙胜、恭城、雁山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临桂、全州、永福、灌阳、平乐等加快创建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全年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以上、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2个以上。推动兴安创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县,推动龙胜、荔浦、灌阳、恭城等创建自治区旅游标准化示范县,推动打造一批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推动第二批承办单位(全州县、兴安县、灌阳县、高新区七星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2020年桂林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

(四)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一核两带”示范区建设

推进“一核两带”文旅融合示范区建设,“一核”:即中心城区文化旅游发展核;“两带”即以桂阳文化旅游大道为主轴的旅游新“航空母舰”带、桂北红色旅游发展带。

全力打造提升文化休闲品位之都。加快建设逍遥楼·东西巷历史文化休闲旅游街区、桂林文化旅游中心(桂林歌剧院、山水音乐厅),加快规划建设榕湖北路--古南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秀峰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发展夜间经济,推动“一院两馆”等一批文博场馆夜间开放。推出“甑皮岩—桂林博物馆—非遗展示馆—靖江王府·逍遥楼东西巷—桂海碑林—靖江王陵”历史文化精品旅游线路。

加快打造桂阳文化旅游大道旅游新“航空母舰”。统筹谋划推进桂林融创(万达)文化旅游城、愚自乐园二期、雁山民国风情旅游小镇、悦桂情歌田园综合体、玉圭园环球名胜等一批投资50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推进形成以融创万达文旅城为龙头,以桂阳文化旅游大道为主轴的旅游新“航空母舰”,辐射带动周边发展,筹备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

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整合桂北长征红色文化资源,打造“桂林—兴安—资源—全州—灌阳—龙胜”为主线的“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与赣州、遵义、延安等地建立长征沿线城市红色旅游联动发展机制,打造桂北红色旅游增长极。

(五)促进文化产业实现新突破

继续实施“寻找桂林文化的力量,挖掘桂林文化的价值”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实现新突破。

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桂林国家高新区创意产业园,培育推出力港、坤鹤、希宇等一批文化创意品牌企业,积极打造一批文化艺术创作基地。打造融入桂林石刻、梅瓶、古人类遗址等文化元素的创意型产品,积极传扬桂林米粉、恭城油茶等丰富的非遗产品,大力营销“桂林有礼”品牌,推动“桂林有礼”系列产品进景区、酒店等购物场所。

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示范项目。重点打造提升桂林东西巷街区、桂林五通农民画产业园等一批文创产业园区(街区),打造提升阳朔兴坪古镇、灵川大圩古镇、兴安秦汉文化小镇、雁山草坪休闲旅游小镇等一批特色文化旅游小镇。

建设一批文化遗产旅游项目。继续推进甑皮岩、靖江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快推进兴安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快推进桂海碑林改扩建工程、桂林渔鼓传承展示中心和非遗展示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打造文化演艺品牌。做大做强印象·刘三姐品牌,推动将“刘三姐”品牌拓展到服装、影视、歌曲、游戏等领域;打造“桂林有戏”、象山演艺、兴安湘江战役实景演出、全州湘江红等文化旅游精品,加快建设临桂新区桂林国际会展中心;推动桂林文化旅游演艺“走出去”,推动《刘三姐》等曲目赴国外演出,争取《大美桂林》书画美术展等赴境内外展出。

创作一批文艺精品。重点抓好歌舞剧《龙脊有个金牛寨》、桂剧《燕歌行》的创排,着力提升《桂林有戏》等地方驻场演出品牌,组织创作一批小型艺术作品。继续打造“美丽南方·大美桂林”桂林画院美术书法精品巡回展等桂林特色展览品牌,提升“漓江画派”影响力。

(六)加快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推动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解决好国际航线、高铁车站服务、通往A级景区道路以及交通接驳的瓶颈问题。推进加密桂林至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和西南地区等主要客源地的始发列车。推进桂林火车站全面提升车站与国际旅游胜地相匹配的服务功能和品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提升通往国家4A以上旅游景区道路。

完善提升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积极推动桂林博物馆成为国家一级博物馆,推动“一院两馆”等文化场馆夜间开放。继续打造“漓江之声”“周末大家乐”“百姓大讲坛”等品牌活动,全力打造壮族“三月三”、阳朔“渔火节”、资源“河灯节”、秀峰“歌圩节”、平乐“妈祖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力争年内建成国家A级旅游厕所106座、星级汽车旅游营地12家、旅游集散中心4家、村级公共服务中心274个。以桂林城区和8条精品线路为重点,加快实施桂林旅游中英文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升级完善“一键游桂林”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提升“一键游桂林”旅游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和旅游大数据中心的实际应用水平。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和酒店、智慧旅游企业和智慧旅游乡村。鼓励民营资本开通景区直通车,加快旅游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扩大旅游咨询服务网络,推广“国际语言无障碍系统”。

(七)加强文旅市场综合整治

对桂林旅游市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暗访暗查活动,发现问题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确保旅游投诉结案率100%。强化智慧监管,重点加强“智旅通”投诉系统和电子行程单系统的推广使用。对旅游市场主体进行等级评定,探索建立“红黑榜”相关制度,不断提升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能力。继续抓好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抓好广电安全播出工作。营造安全保障、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八)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育

编制实施全市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依托驻桂林高校,建立完善桂林文化旅游智库和文化旅游研究机构,开展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培育。重点引进、培育一批外语导游、文创团队等专业人才,为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旅游胜地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撑。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25810.79万元,同比减少9288.30万元,降低27.0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30.79万元,同比减少9039.75万元,降低26.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0万元,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205.98万元,下降100%。

(6)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316.85万元,下降100%。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316.85万元,下降100%。

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原因是:财政统一压减项目预算资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5810.79万元,同比减少9288.30万元,降低27.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30.79万元,同比减少9039.75万元,降低26.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万元,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100%。基本支出12760.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4%,同比减少2290.54万元,降低15.22%;项目支出1305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56%,同比减少7297.76万元,降低35.8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8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7%,同比增加354.87万元,增长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1930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80%,同比减少10686.02万元,降低35.6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同比减少561.05万元,降低21.16%。

(4)卫生健康支出1265.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0%,同比减少289.27万元,降低18.60%。

(5)农林水支出4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5%,同比减少4万元,降低9.09%。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86.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1%,同比增加1886.52万元,增长100%;

(7)住房保障支出86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5%,同比减少285.63万元,增长降低24.85%。

(8)其他支出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

2. 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760.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4%,同比减少2290.54万元,降低15.2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261.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6%,同比减少2111.38万元,降低17.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34.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6%,同比减少147.91万元,降低9.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6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2%,同比减少31.25万元,降低2.8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05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56%,同比减少7297.76万元,降低35.8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03.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1%,同比减少3150.58万元,降低79.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22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62%,同比增加241.55万元,增长2.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9.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0%,同比增加29.59万元,增长29.53%。

资本性支出预算187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5%,同比减少2369.84万元,降低55.87%。

其他支出预算17.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7%,同比减少1048.48万元,降低98.3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810.79万元,同比减少9288.30万元,降低27.0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30.79万元,同比减少9039.75万元,降低26.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0万元,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205.98万元,下降100%。

(6)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316.85万元,下降100%。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316.85万元,下降100%。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原因是:财政统一压减项目预算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原因是财政统一压减项目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原因是增加了提前下达中央补助地方旅游厕所经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减少原因是桂林广播电视台不再是局属二层单位;上年结余收入减少原因是项目已完成。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810.79万元,同比减少9288.30万元,降低27.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30.79万元,同比减少9039.75万元,降低26.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万元,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1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 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30.79万元,同比减少9039.75万元,降低26.00%。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8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7%,同比增加354.87万元,增长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1922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9%,同比减少10766.02万元,降低35.8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同比减少561.05万元,降低21.16%。

(4)卫生健康支出1265.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0%,同比减少289.27万元,降低18.60%。

(5)农林水支出4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5%,同比减少4万元,降低9.09%。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86.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1%,同比增加1886.52万元,增长100%;

(7)住房保障支出86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5%,同比减少285.63万元,增长降低24.85%。

(8)其他支出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

3. 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760.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4%,同比减少2290.54万元,降低15.2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261.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6%,同比减少2111.38万元,降低17.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34.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6%,同比减少147.91万元,降低9.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6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2%,同比减少31.25万元,降低2.8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297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25%,同比减少7377.76万元,降低36.2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03.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1%,同比减少3150.58万元,降低79.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14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31%,同比增加161.55万元,增长1.6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9.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0%,同比增加29.59万元,增长29.53%。

资本性支出预算187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5%,同比减少2369.84万元,降低55.87%。

其他支出预算17.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7%,同比减少1048.48万元,降低98.3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 总体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万元,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100%。

2.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类,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80 1922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1%,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1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60.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4%,同比减少2290.54万元,降低15.22%。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261.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6%,同比减少2111.38万元,降低17.06%。

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34.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6%,同比减少147.91万元,降低9.35%。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6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2%,同比减少31.25万元,降低2.85%。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减少原因是受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或减少、人员变动等影响。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1. 2020年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计376.57万元,同比减少37.46万元,降低9.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90.20万元,同比减少7.90万元,降低8.05%。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

(2)公务接待费261.77万元,同比减少8.41万元,降低3.11%。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浪费,避免不必要的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0万元,同比减少21.15万元,降低46.23%。减少原因为: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控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杜绝车辆滥用的情况发生。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

2. 2020年全口径安排的会议费20.09万元,同比减少1.55万元,降低7.16%。减少原因为:严格按照培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执行,精简会议。

3. 2020年全口径安排的培训费52.39万元,同比减少42.42万元,降低44.74%。减少原因为:严格按照培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执行,精简培训。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1.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376.57万元,同比减少35.57万元,降低8.6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90.20万元,同比减少7.90万元,降低8.05%。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261.77万元,同比减少6.52万元,降低2.43%。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浪费,避免不必要的接待。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0万元,同比减少21.15万元,降低46.23%。减少原因为: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控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杜绝车辆滥用的情况发生。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

2.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20.09万元,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2.43%。下降原因为:严格按照培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执行,精简会议。会议费预算具体见下表:

会议名称

会议类别

预算金额

会议地点

会议期数

每期参会人数

每期天数

日常会议(定额安排)

四类会议

13.75





全市文化旅游工作会议

三类会议

3.41

市内

1

85

1

全市文化产业工作会议

三类会议

2.93

市内

1

72

1

3.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52.39万元,同比减少39.38万元,降低42.91%。减少原因为:严格按照培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执行,精简培训。培训费预算具体见下表:

培训名称

培训内容

预算金额

培训地点

培训期数

每期参培人数

每期天数

日常培训(定额安排)


17.02





A级景区旅游厕所和双创业务培训项目

业务技能

1.04

市内

1

26

1

安全管理培训

业务技能

1.01

市内

1

25

1

旅行社管理人员培训

业务技能

0.93

市内

1

23

1

旅行社统计培训

业务技能

1.07

市内

1

27

1

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培训

业务技能

1.01

市内

1

25

1

旅游企业统计人员培训

业务技能

1.01

市内

1

25

1

星级饭店管理培训

业务技能

1.01

市内

1

25

1

全市县卫地整治执法人员培训

业务技能

1.12

市内

1

28

1

A级景区管理系统使用培训

业务技能

1.04

市内

1

26

1

全市文博系统(含县区)业务培训

业务技能

1.28

市内

1

32

1

全市传媒管理工作培训

业务技能

0.96

市内

1

24

1

全市公共文化工作培训

业务技能

1.01

市内

1

25

1

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技术培训

业务技能

0.93

市内

1

23

1

广播电视节目乡镇无线覆盖技术培训

业务技能

1.20

市内

1

30

1

广播电视节目创优培训班

业务技能

0.83

市内

1

21

1

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及融媒体行业管理培训

业务技能

1.28

市内

1

32

1

全市宣传管理会议暨全市广播电视优秀作品年度评选

业务技能

1.20

市内

1

30

1

导游专项培训

业务技能

13.44

市内

6

8028

6

全市文化执法人员全员培训

业务技能

4.00

市内

4

65

4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机及下属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14.13万元,同比减少21.86万元,降低4.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机构改革人员流动的影响。具体包括办公费17.44万元、印刷费4.51万元、水费3.59万元、电费15.22万元、邮电费36.78万元、差旅费69.94万元、维修(护)费4.33万元、会议费4.51万元、培训费4.92万元、公务接待费3.74万元、工会经费27.33万元、福利费4.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9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695.59万元,同比减少1253.25万元,降低42.5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5.59万元,同比减少1253.25万元,降低42.50%。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工程类政府采购。

货物类采购预算79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46.81%,同比减少65.70万元,降低7.64%;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000万元,降低100%;服务类采购预算90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53.19%,同比减少187.55万元,降低17.22%。

集中采购预算1604.7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4.64%,同比减少1344.05万元,降低45.58%;分散采购预算90.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36%,同比增加90.80万元,增长100%。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2007.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862.68万元,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2836.23万元,车辆298.69万元,其他12009.50万元。局本级及其下属二层单位车辆编制41辆,车辆实有12辆,其中:实行车补改革的行政及参公单位5家,车辆编制0辆,车辆实有0辆;全额事业单位12家,车辆编制41辆,车辆实有12辆,12辆为事业单位一般用车;自收自支财政补助拨款事业单位2家,车辆编制0辆,车辆实有0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0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如下:

1. 桂林形象广告费432.40万元

(1)立项情况

旅游的竞争,其实就是城市之间的竞争,城市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来桂游客量,影响城市的发展的快慢。依据《旅游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经市财政局审定,列入政府预算,市人大审议通过。

(2)实施进度

2020年1月-2020年3月,编制2020年度城市形象宣传计划;

2020年4月-2020年12月;组织实施2019年度城市形象宣传计划项目;

2020年11月-2020年12月,总结与评估。

(3)年度目标

年内投放5个以上的广告。在国际知名媒体、新媒体、中央广播电台、北京机场、高铁列车、主要城市节点投放桂林旅游城市形象广告,不断提高桂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到桂林。

2.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220万元

(1)立项情况

政府工作报告已提出承办好本届论坛, 市人民政府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等三方共同签订的四方协议。

(2)实施进度

2020年1月-2020年3月,确定举办时间;

2020年5月-2020年6月,制定承办方案;

2020年7月-2020年9月  ,发送境外邀请函;

2020年9月-2020年10月,发送国内邀请;

2020年10月17日-2020年10月20日,会议报到;

2020年10月18日-2020年10月24承办会议。

(3)年度目标

圆满承办本次为期3天的论坛,保障论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国际化的步伐。

3. 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旅游市场宣传经费240万元

(1)立项情况

开展境外宣传促销工作是在境外宣传我市旅游形象,吸引招徕境外游客的必要手段,是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是提升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水平、扩大桂林旅游形象的国际影响力与知名度的具体工作措施。依据《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政府工作,经市财政局审定,列入政府预算,市人大审议通过。

(2)实施进度

2020年1月-2020年3月,编制2020年度境外宣传计划;

2020年3月-2020年12月,组织实施2020年度境外宣传计划项目;

2020年11月-2020年12月,总结与评估。

(3)年度目标

参加文化和旅游部部、自治区文旅厅组织的境外展会并自组团参加境外专业展会;邀请境外旅行商媒体考察团来桂考察踩线;在境外开展广告宣传,整合境外旅游联盟开展境外推广活动。完成市委、市政府2020年提出的入境旅游各项经济增长指标。

4. 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207万元

(1)立项情况

依据桂林市政府工作报告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计划,向全世界游客、旅游业界展示桂林旅游的持续发展与进步。已成功举办8届的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也成为国内“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节庆活动模式的最好例证,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进一步提高了桂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实施进度

2020.1.1-2020.12.31

(3)年度目标

围绕和突出旅游特色和文化内涵,通过组织文化旅游体育等民俗性大众性娱乐性活动,向国内外游客宣传推介桂林,促进桂林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内组织特色大众性活动3项;完成新闻报道15篇。

5. 无线覆盖台、站维护费273万元

(1)立项情况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覆盖效果和质量,依据国发办[2006]79号文件及桂政办发[2007]37号文件,用于转播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设备运行维护经费由市财政负责解决;为确保市本级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在各县的无线覆盖正常运行,特委托各县广电局对信号无线发射系统进行维护与管理。

(2)实施进度

2020年内无线覆盖台站维护经费使用开始时间为2020.01.01,完成时间为2020.12.31。

(3)年度目标

2020年内完成无线覆盖台站维护经费使用。

6.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专项工作经费1629.42万元

(1)立项情况

2014年10月23日,商务部批复:"同意国家旅游局自2015年起每年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框架下主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商贸促局函【2014】386号)。2015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旅游展总体方案,明确了展会由国家旅游局、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旅发委、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桂林市人民政府承办,桂林市博览局、旅发委为执行机构。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制订了六项保障措施:

健全完善主宾国机制,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促进共赢;

注重经贸成效;

加强展览与会议论坛的互动;

加强宣传造势和安保工作,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加强基础措施保障,提高会展服务质量;

节俭办会,突出实效。

(2)实施进度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旅游展的综合协调、招商招展、展会宣传、市场开发、展览展务、嘉宾接待、后勤安保等各项工作。

(3)年度目标

展出面积达到2.3万平方米,参展国家及地区数量达到32个,国际受邀买家达到90个。

7. 物业管理费300万元

(1)立项情况

桂林图书馆新馆位于临桂新区平桂西路,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于2016年12月开馆运行。为保证新馆的正常运行,需申请物业管理费费300万元。

(2)实施进度

保证新馆全年的正常运行。

(3)年度目标

保证全馆干净整洁

8. 临桂新馆运行费用235.73万元

(1)立项情况

2016年12月桂林图书馆临桂新馆开馆运行。该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为保证新馆的正常运行,需水电、通信费。

(2)实施进度

2020-01-01至2020-12-31,每月按照实际用电、水、宽带向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及网络公司实际支付费用。

(3)年度目标

满足全馆水电、网络的正常运转及设施维修维护。

9. 购书经费680万元

(1)立项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桂林市文献资源保障体系,不断满足全市党政机关、生产科研、教育、生产单位及社会公众的各种文献信息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图书馆在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对中文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数据库、少儿图书等进行采购,采购图书由桂林图书馆分临桂、榕湖、安新3个馆进行分配使用。该项目是财政经费支出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对服务我市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重要作用。

(2)实施进度

2020.01.01-2020.12.31,对中文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数据库、少儿图书等进行采购,采购图书由桂林图书馆分临桂、榕湖、安新3个馆进行分配使用

(3)年度目标

采购图书种类30000种,建立电子出版物、数据库10个;

保证100%正版书籍,读者满意度≥90%;

新购图书按要求及时分配并上架,更好满足读者需求,支出控制在预算计划内。

10.水电费272万元

(1)立项情况

2017年我馆已全面搬迁至临桂新馆,5月18日正式对外全面开放。新馆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为了让新馆正常运行,新馆所需水电费共计272万元。

(2)实施进度

每月按照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的实际支出费用支付。

(3)年度目标

满足各个展厅和全馆水电的正常运转

11. 物业管理费290万元

(1)立项情况

桂林博物馆新馆位于临桂新区平桂西路,2017年5月18日正式对外开放,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共有12个展厅,推出四个基本陈列和两个专题展览,同时建有1400平方米的未成年人教育互动中心。为了保证全馆的正常运行。保证桂林博物馆日常保洁绿化、展厅秩序等工作。

(2)实施进度

每月按照合同支付

(3)年度目标

保证全馆干净整洁

12. 免费开放门票补助经费284万元

(1)立项情况

根据桂财教[2019]185号文提前下达。

(2)实施进度

根据免费开放相关规定支付各款项。

(3)年度目标

保证博物馆全年免费开放正常运行

13. 新馆搬迁后续经费1081.40万元

(1)立项情况

桂林博物馆新馆位于临桂新区平桂西路,2017年5月18日正式对外开放,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共有12个展厅,推出四个基本陈列和两个专题展览,同时建有1400平方米的未成年人教育互动中心。为了保证全馆的正常运行。

(2)实施进度

目前进入结算评审阶段,预计2020年评审完毕,并支付到期的质保金。

(3)年度目标

新馆陈列展等项目评审结算完成,支付剩余20%的项目工程款和5%的质保金。

14. 文物数字化项目441万元

(1)立项情况

随着我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日益开展,信息技术的优势日益涌现,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文物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保存与应用。管理、保护、利用好桂林博物馆藏品是我馆藏品管理保护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而馆藏文物由于其自身的稀缺性必然成为博物馆藏品中最为珍贵的资源。为了更好的保护、充分的利用馆藏文物,将馆藏文物数字化并管理好其数据成为必需。

(2)实施进度

该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工作,预计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年度目标

更好的保护、利用馆藏文物资源。

15. 普陀山摩崖石刻抢险加固工程二期(桂财教【2019】102号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安防等支出)345万元

(1)立项情况

普陀山摩崖石刻风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摩崖石刻加固和修复经验、技术比较成熟,方案已经通过国家文物局专家评审。

(2)实施进度

项目于2020年初进行招投标程序,预计2020年6月可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一年,所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能完成工程总量的60%。

(3)年度目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总工程量的60%。

16. 普陀山摩崖石刻抢险加固工程一期(提前下达2019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81.10万元

(1)立项情况

普陀山摩崖石刻风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摩崖石刻加固和修复经验、技术比较成熟,方案已经通过国家文物局专家评审。

(2)实施进度

工程已经在2019年11月启动,已经按合同支付了部分工程款,2020年继续施工,争取年底完工。

(3)年度目标

本年完成维修任务

(二)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情况

无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如下:

1. 桂林形象广告费432.40万元,购买服务内容为广告服务;

2. 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旅游市场宣传经费50.55万元,购买服务内容为广告服务;

3. 桂林市旅游景区数码相机式“全球眼”电子视频监控网络数据服务费及设备维护费15.1万元,购买服务内容为运行维护服务;

4. 光纤租用服务13万元,购买服务为其他租赁服务;

5.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物业管理经费90.8万元,购买服务内容为物业管理服务;

6. 物业管理费300万元,购买服务内容为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此次《部门预算公开表》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共17个,具体如下:

一、行政运行(2070101)

主要反映局机关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图书馆(2070104)

主要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图书馆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三、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2070105)

主要反映桂林市展览馆等单位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四、群众文化(2070109)

主要反映桂林市群众艺术馆等单位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的业务支出。

五、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

主要反映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桂林市艺术研究所、桂林画院等单位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文化市场管理(2070112)

主要反映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

主要反映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

八、文物保护(2070204)

主要反映桂林靖江王陵文物管理处、桂林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院等文物保护单位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九、博物馆(2070205)

主要反映桂林博物馆、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桂海碑林博物馆、李宗仁文物管理处、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等单位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202)

主要反映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用于文物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802)

主要反映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用于广播影视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其他广播影视支出(2070899)

主要反映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主要反映局机关及4个参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

主要反映局属15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

主要反映局机关及下属18个二层单位的医疗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

主要反映局机关及7个二层单位的精准扶贫工作支出。

十七、住房公积金(2210201)

主要反映局机关及下属18个二层单位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