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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033桂林市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渔业增殖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2-02-10 17:0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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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青狮潭、小溶江、川江、斧子口等水库及水库拦截河流的上下游鱼类种群资源的监测、分析和研究。

2、开展增殖放流工作。

3、建立鱼类资源基因库,保护库区鱼类物种多样性。

4、协助做好水库的渔政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渔业增殖管理站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市编【2020】125号)文,桂林市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渔业增殖管理站作为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现有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单位现有管理人员4名,专技人员8名,工勤人员7名。退休人员33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严格按照核定的宗旨和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促进漓江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增殖。

1、积极开展青狮潭、小溶江、川江、斧子口等水库及水库拦截河流的上下游鱼类现有种群资源的取样调查工作,建立相关数据库。

2、逐步建立青狮潭、小溶江、川江、斧子口等水库及水库拦截河流的上下游鱼类资源基因库,2022年争取建立1-2个鱼类基因标本。

3、加强党的建设。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遵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强化党员服务意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总预算45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1.9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2022年支出总预算45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1%;卫生健康支出1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农林水支出35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住房保障支出55.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9%。

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与去年无对比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总预算451.9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1.9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51.9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与去年无对比。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支出总预算451.9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6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53%;项目支出预算83.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4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 事业单位离退休26.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9%;

(2)残疾人就业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3%;

(3)事业单位医疗1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

(4)事业运行35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

(5)住房公积金55.06,占支出总预算,12.1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22年基本支出36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53%。其中:

事业单位离退休26.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事业单位医疗17.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9%;事业运行301.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73%;住房公积金23.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8%。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83.46万元,占支出总预18.47%;其中:残疾人就业1.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5%;事业运行49.9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88%;住房公积金31.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7.77%

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与去年无对比。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45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1.9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45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1%;卫生健康支出1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农林水支出35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住房保障支出55.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9%。

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与去年无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26.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9%;

2、残疾人就业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3%;

3、事业单位医疗1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

4、事业运行35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

5、住房公积金55.06,占支出总预算,12.18%;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6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53%,其中:

事业单位离退休26.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事业单位医疗17.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9%;事业运行301.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73%;住房公积金23.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8%。

2、项目支出预算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8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8.47%;其中:

残疾人就业1.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5%;事业运行49.9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88%;住房公积金31.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7.77%

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其他运转类项目

2022年残疾人保障金项目

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企业缴纳保障金。我单位2022年应缴纳1.96万元

资金来源:一般性公共预算资金

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项目

一、项目依据

(一)《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市发〔2016〕3号)。

(二)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6〕12号)。

(三)《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干部进驻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组通字〔2015〕46号)。

(四)《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明确驻村第一书记(第一批)派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可行性和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拓展,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为所驻村办实事办好事,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按照《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明确驻村第一书记(第一批)派驻有关事项的通知》派驻一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五、资金来源:一般性公共预算资金。

六、已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

单位已派驻1名第一书记对灵川县公平乡五美村开展扶贫工作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措施,增加了贫困户收入,促进了贫困村经济发展。

七、项目经费预算1.5万元

第一书记在村期间的工作开支,日常办公支出、学习培训、信息管理支出等费用:1.5万元×1人=1.5万元。

解决原桂林市水产养殖场,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拖欠人员经费及社保费用项目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渔业增殖管理站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市编〔2020〕125号)文件精神,撤销桂林市水产养殖场、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组建桂林市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渔业增殖管理站。原桂林市水产养殖场、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是实行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每年仅安排几万元,差额部分靠生产经营和收取鱼塘租金弥补。因原单位经营效益不佳,各种负担较重。所以至单位合并时,尚有包括拖欠的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等债务357.99万元待偿还。2022年我单位有四位职工将退休。为让退休职工顺利享受社保待遇,保持职工队伍稳定,2022年部门预算申请项目金额80万元,用于补缴拖欠的社保费用及补发拖欠的职工工资,其中:

1、桂林市水产养殖场职业年金20115.2元;

2、桂林市水产养殖场应补2010年1月至2012年11月16人退休生活补贴276696元;

3、桂林市水产养殖场应发2020年奖励性绩效9人共114504元;

4、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 2020.9-2020.10养老保险21827.56元;

5、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2020.08-2020.10职业年金16370.67元;

6、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2019.01-2019.02养老保险23522元;

7、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2019.01-2019.02职业年金11761元;

8、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2018.7-2020.11住房公积金315190元。

资金来源:一般性公共预算资金

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与去年无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36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53%,其中:

1、人员经费预算338.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30.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5%;主要包括:伙食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与去年无对比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2022年,“三公”经费0.9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零增长。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公务接待费0.27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公车购置费0万元。

2、2022年会议费0.29万元。

3、2022年培训费0.38万元。

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与去年无对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运行经费30.28万元,伙食补助7.6万、办公费1.47万、印刷费0.3万、水费0.32万、电费1.43万、邮电费0.6万、差旅费6.11万、维修(护)费0.39万、会议费0.29万、培训费0.38万、公务接待费0.27万、工会经费2.63万、福利费0.4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9万。

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与去年无对比。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桂林市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渔业增殖管理站固定资产总额 69.5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类69.02万元;通用设备 0.38 万元;专用设备0.16万元;车辆0万元(公车改革后,在编0辆);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桂林市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渔业增殖管理站公车改革后,在编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预收数额、立项情况、实施进度计划和年度目标等情况

无该项支出

(五)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个数、预算数额、实施进度计划和年度目标等情况;

无该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个数、预算数额、服务内容等情况。

无该项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 “ 事业收入 ”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五)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 “ 事业收入 ”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 其他收入 ”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指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垦运行(项):反映用于农垦方面的支出,包括农垦机构的基本支出,垦区中小学、公检法、公共卫生防疫等人员经费及专项业务补助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治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领导人出访后续项目,招待来访、参观以及来华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等专项补贴支出。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公益事业(项):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指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指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土地治理(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

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 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 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 工资、 年终一次性奖金、 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等。

三、“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 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培训费、 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 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预算公开12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