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桂林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 市本级政府总决算

关于2015年桂林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6-07-11 17:57     来源: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16年6月28日在桂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钟 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年桂林市本级决算草案已编制完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一、2015年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市本级组织财政收入67.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5亿元,增长7.1%;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4.66亿元,增长15.9%;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5.92亿元,增长13%。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4.33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5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24.49亿元;(3)下级上解收入7.10亿元;(4)上年结余11.37亿元;(5)调入资金13.37亿元;(6)债务转贷收入40.7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7亿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9.1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9.93亿元,增长2.6%;非税收入17.32亿元,增长12.8%。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比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报告的执行数增加39.25亿元,主要原因是将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9.18亿元列入决算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75亿元。经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82亿元,其中原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6.25亿元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增加支出6.25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亿元。

  从决算情况看,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5.39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46亿元,增长6.2%,完成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98.5%;(2)上解上级支出3.14亿元;(3)补助下级支出3.81亿元;(4)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9.08亿元(为使用地方政府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0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7.6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9%;(2)国防支出0.50亿元,完成83.8%;(3)公共安全9.24亿元,完成120.2%;(4)教育10.46亿元,完成97.4%;(5)科学技术1.28亿元,完成114.1%;(6)文化体育与传媒2.55亿元,完成124%;(7)社会保障和就业5.64亿元,完成101.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4亿元,完成129.4%;(9)节能环保0.92亿元,完成137%;(10)城乡社区支出7.19亿元,完成190.6%(主要是增加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支出所致);(11)农林水支出3.51亿元,完成101.4%;(12)交通运输1.40亿元,完成138.4%;(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37亿元,完成105%;(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8亿元,完成269%(主要是增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所致);(15)金融支出0.13亿元,完成429.7%(主要是增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所致);(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70亿元,完成197.1%;(17)住房保障支出2.58亿元,完成169.4%;(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20亿元,完成146.5%;(19)债务付息支出0.52亿元,完成105.2%;(20)其他支出0.02亿元,完成0.7%(主要是年初预留的资金调剂到其他科目使用所致);(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3亿元。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4.33亿元,总支出125.3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94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的专款8.94亿元,净结余为零(2015年实际净结余0.33亿元。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的规定,市本级净结余0.33亿元已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包含在2015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0亿元中)。

  3.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3.8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下降1.9%。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74亿元,下降18.8%,主要是减少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长性补助资金0.78亿元所致;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7亿元,增长109.2%,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增加0.27亿元所致。

  4.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上年专项结转资金10.72亿元;在2015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8.24亿元,其中专款用于项目支出4.47亿元,按上级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及民生支出3.77亿元,结转2.48亿元至2016年继续使用。

  5.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市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1.50亿元,全年已动用完毕,用于追加安排市直单位绩效管理支出0.56亿元,用于追加因提标增资缴纳市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0.94亿元。

  6. 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89亿元,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2016年调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4.76亿元。经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增加支出3.75亿元,主要是调减土地出让收入任务而减少支出安排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债务转贷支出3.50亿元(转贷至相关城区用于市区土地收储支出);将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规模超该项目基金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公共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的调出资金支出4.63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7.15亿元,其中:(1)当年基金收入30.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1%,比上年下降8.3%,主要原因是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通知》(桂财预〔2014〕210号)要求,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政府性基金从2015年起调入公共预算从而减少收入来源,按可比口径计算,2015年比上年下降3.9%;(2)上级补助收入2.68亿元;(3)上年结余20.68亿元;(4)债务转贷收入3.50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1.13亿元,其中:(1)当年基金支出24.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8%,比上年下降18.7%,主要是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政府性基金从2015年起调入公共预算,支出也不在基金预算安排,以及按照国家审计署对我市土地出让收支审计要求整改落实而调减支出所致。按可比口径计算,2015年完成支出预算的109.3%,比上年增长9.2%;(2)调出资金12.98亿元;(3)补助下级支出0.50亿元;(4)债务转贷支出3.50亿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0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2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65亿元,完成预算的127.4%;上年结余收入0.6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0.4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32亿元,完成预算的132.5%;调出资金0.13亿元,完成预算的127.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8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支出79.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当年收支相抵结余-1.19亿元,加上上年结余47.3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6.15亿元。其中: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54.08亿元,支出58.63亿元,上年结余11.50亿元,年终结余6.95亿元;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5亿元,支出1.55亿元,上年结余6.77亿元,年终结余7.47亿元;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54亿元,支出15.88亿元,上年结余19.81亿元,年终结余20.47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亿元,支出0.52亿元,上年结余2.66亿元,年终结余3.14亿元;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82亿元,支出0.46亿元,上年结余1.62亿元,年终结余1.98亿元;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31亿元,支出0.26亿元,上年结余0.37亿元,年终结余0.42亿元;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9亿元,支出2亿元,上年结余4.39亿元,年终结余5.28亿元;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82亿元,支出0.60亿元,上年结余0.22亿元,年终结余0.44亿元。

  目前,自治区对我市2015年度财政结算尚未办理完毕,待结算办理完毕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年度决算可能还会略有变动,届时市人民政府将把决算变动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1.重点支出情况

  年初通过市本级预算安排和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共计筹拨重点支出31.80亿元,其中:用于支持教育优先发展10.46亿元;用于加快科技事业发展1.28亿元;用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55亿元;用于支持社会保障工作5.64亿元;用于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和推进“生态桂林”和“美丽桂林”建设7.87亿元;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深入推进精准扶贫4亿元。

  2.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通过争取自治区政府新增债券1.57亿元和置换债券39.18亿元,以及发行国际旅游胜地发展基金、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共计融资142.66亿元,保障了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漓江桥扩建、香江立交桥、福利路等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六)市本级债务情况

  2015年年初,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01.05亿元。2015年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务40.75亿元,其中自治区代举借新增政府债券1.57亿元(主要用于市政交通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建设),代我市发行政府置换债券39.18亿元(置换2015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存量债务);2015年市本级偿还政府债务本金57.53亿元,其中政府置换债券偿还39.08亿元,自有资金偿还18.45亿元;截至2015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84.27亿元,其中:公路建设30.53亿元;市政建设81.65亿元;土地储备使用11.80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4.90亿元;文化建设7亿元;农林水利建设5.27亿元;其他使用43.12亿元(市本级和城区政府债务余额241.43亿元,未超过自治区核定的260.37亿元的限额)。

  二、2015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财政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全面贯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有:一是顶住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入稳中有增。组织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实现稳步增长。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市本级公共财政安排民生支出47.05亿元,剔除桂林橡胶厂改制成本1.93亿元和临桂新区建设经费2.97亿元等一次性因素影响,增长11.4%。筹措财政固定资产投资资金13.21亿元,投入龙门大桥新建工程、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漓江桥改扩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本级累计盘活存量资金33.96亿元,对2014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66个部门103个项目进行了财政再评价,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大幅提高。四是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市本级争取自治区政府置换债券39.18亿元,新增债券1.57亿元,显著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防范了债务风险。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受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影响,我市税收增长乏力,财政持续增收后劲不足;非税收入占比仍然偏高,财政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预算平衡难度较大;政府债务规模和偿债压力较大,化解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总体偏慢,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

  三、确保2015年预算顺利完成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依法加大征收节支力度,努力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实现应收尽收,创造条件,为增加财政收入提供有力保障。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追加和调整。加快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严格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公务卡制度,加强监控体系建设,提高国库资金运行效率。加大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力度,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自治区政府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等补助资金共59.07亿元,增长250.2%。

  (二)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市本级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3.96亿元,其中已收回各类财政存量资金8.12亿元并全部形成实际支出,使用率达100%。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集中力量狠抓绩效评价,全面拓展绩效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狠抓厉行节约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和各预算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剔除2015年下划地方管理的工商、交警、质监3个单位,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54亿元,同比下降26.7%。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切实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面依法理财水平。

  (三)保障重点项目,助力政府中心工作

  全力支持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在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财务总监的派驻上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战略给予资金扶持,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财力薄弱状况的突出矛盾问题。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财政平稳运行机制

  初步建立财政改革框架。研究出台《桂林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方向以及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8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比例达到20%。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逐步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市本级及时公开了2015年财政预算和2014年财政决算;市直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

  四、对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按照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三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及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要求,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14年财政决算、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意见,改进完善如下:

  (一)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

  市本级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行为,依法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及时编报预决算并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征缴收入。二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国库资金支出管理。三是做好2015年市本级预算和2014年市本级决算审查批准工作。四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抓好各类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二是紧紧围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扶持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重点产业领域,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不断培育和壮大税源基础,确保财政税收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硬化预算约束,提高支出绩效

  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及不同预算科目资金的调剂使用,维护大人批准预算的严肃性。二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着力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绩效管理的现象。三是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四是按照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决算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借、用、还”相统一的举债融资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举债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有效发挥举债资金的积极作用。三是多渠道筹集还本付息资金,妥善处理和消化存量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五、对市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部分资金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无法编入部门预算,导致代编预算规模偏大。今后我们将加强与各预算单位的沟通,尽早细化各类资金,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和项目,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市本级基建投资计划和科学应用研究与开发经费下达较晚,主要是实行部门预算后,以主管部门为主制定资金安排计划和使用方案。今后我们将加强督促,加快资金下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收缴时间差,造成市本级部分非税收入跨年度入库。我们已于次年全部缴库,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三)关于财政专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各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综合实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已在2015年选定了5家可保留社保专户的银行代理财政社保业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专户管理,确保财政专户管理符合上级要求。

  (四)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盘活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加快盘活速度,确保财政存量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关于“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部分预算单位经市政府批准有年度追加预算支出的情况,因此“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今后我们将加大对“三公”经费的监管,及时启用“三公”经费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系统管理平台实现网络监管,强化“三公”经费监控力度。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