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桂林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 市本级政府总决算

关于2018年桂林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9-07-04 16:54     来源: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19年6月27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谷海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8年市本级决算已经编制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8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化解经济下行新压力,改革开放持续深化,“三大攻坚战”开局良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向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交出了一份圆满答卷。在此基础上,财政收支保持平稳运行,全市与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2018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全市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突破250亿元和150亿元,总量均稳居全区第3位。全年组织财政收入257.01亿元,增长7.3%,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100.7%,分别高于全年预期目标增幅和自治区平均增幅0.8和0.2个百分点,增速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创2015年来的新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6%,扭转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负增长的局面,增速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比自治区平均增幅高0.5个百分点。二是支出规模持续扩大。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86亿元,增长5%,突破450亿元,支出进度97.5%,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90%任务目标,支出总量继续保持全区第2位。其中:全市民生支出359.58亿元,增长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近八成,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民生福祉持续增强;全市财政八项支出361.29亿元,增长8.6%,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3.6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作出了较大贡献。三是财政职能提升更加显著。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统揽发展全局,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的正向引导作用,积极筹措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以赴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做强升级、全域旅游发展和城乡一体发展,着力强优势补短板上水平,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是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共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65.30亿元。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各级财政部门均设立了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不断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全面摸清全市隐性债务底数,研究制定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有序化解政府债务。

  二、2018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市本级组织财政收入87.09亿元,增长9.6%,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22亿元,增长15.3%;上划中央收入33.06亿元,增长3.2%;上划自治区收入8.81亿元,增长7.0%。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7.40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22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27.63亿元;(3)下级上解收入10.01亿元;(4)上年结余5.15亿元;(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0亿元;(6)调入资金10.21亿元;(7)债务转贷收入29.0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44亿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43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6.21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1.48亿元,增长0.3%;非税收入23.75亿元,增长33.5%。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的

  执行数增加22.40亿元,主要原因是将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43亿元和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6.21亿元列入决算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3.60亿元。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增加市本级财政总支出7.65亿元,其中用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4.21亿元。

  从决算情况看,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6.56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86亿元,下降1.6%,完成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9%;(2)上解上级支出3.68亿元;(3)补助下级支出9.38亿元;(4)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5.64亿元(为使用地方政府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10.7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19.1%;(2)国防支出0.10亿元,完成19.9%,主要是科目调整0.43亿元所致;(3)公共安全11.65亿元,完成119.6%;(4)教育14.36亿元,完成134.3%;(5)科学技术0.94亿元,完成84.7%,主要是科学技术专项资金安排用于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0.2亿元结转到2019年支出所致;(6)文化体育与传媒1.03亿元,完成44.7%,主要是科目调整1.02亿元所致;(7)社会保障和就业11.97亿元,完成131.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8亿元,完成114.9%;(9)节能环保1.27亿元,完成293%,主要是科目调整0.43亿元所致;(10)城乡社区支出15.14亿元,完成382%,主要是由于科目调整所致;(11)农林水支出2.27亿元,完成48.7%,主要是科目调整0.36亿元及扶贫资金1.12亿元为补助下级的线下支出所致;(12)交通运输2.72亿元,完成80.9%,主要是科目调整0.42亿元所致;(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67亿元,完成26.4%,主要是科目调整1.41亿元所致;(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9亿元,完成36%,主要是科目调整0.55亿元所致;(15)金融支出0.02亿元,完成73.9%;(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24亿元,完成34.7%,主要是科目调整0.22亿元所致;(17)住房保障支出1.01亿元,完成37.5%,主要是科目调整0.75亿元所致;(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5亿元,完成85.2%;(19)债务付息支出4.57亿元,完成913.8%;(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3亿元,完成80.6%;(21)其他支出0.007亿元,完成0.5%,主要是年初预留的资金调剂到其他科目使用所致。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7.40亿元,总支出126.5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84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的专款0.84亿元,净结余为零。

  3.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市本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9.3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4.7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61亿元。

  4.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上年专项结转资金5.15亿元,在2018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作为专款用于项目支出并全部使用完毕。

  5.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市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1.80亿元,全年已动用完毕。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持续暴雨救灾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等,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6.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桂林市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数为0.52亿元,同比增加0.05亿元,增长11.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亿元,下降7.2%;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5亿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出国考察团组及人次较去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08亿元,增长404.1%,主要原因是公安、交警、法院等单位根据实际所需购置专用车辆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8亿元,下降5.6%。2018年度桂林市本级预算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56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27人次;2018年度桂林市本级预算单位购置公务用车5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67辆;2018年度桂林市本级预算单位国内公务接待5,752批次,接待人数60,427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随着近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持续压减,市本级“三公”经费规模已经较小。近年来,随着落实中央“一带一路”倡议及宣传推介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情况,我市对外交往不断增多,且部分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需购置新的执法车辆。同时,各预算单位增加“三公”经费的诉求越来越强烈,本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面临较大压力。下一步,市财政将注重“三公”经费内部结构调整,保障各项事业需求。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7.10亿元。经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增加收入17.86亿元,相应增加支出17.86亿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8.09亿元,其中:(1)当年基金收入35.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6%,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比预期减少6.43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0.69亿元;(3)上年结余1.25亿元;(4)债务转贷收入11.00亿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6.43亿元,其中:(1)当年基金支出33.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0.4%,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导致支出的相应减少;(2)调出资金10.03亿元;(3)补助下级支出2.5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0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71亿元,完成预算的137%;上年结余收入0.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0.79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61亿元,完成预算的163.3%;调出资金0.1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2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2.22亿元,完成预算的113.4%。支出142.71亿元,完成预算的99%。当年收支相抵结余29.5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83.8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3.39亿元。其中: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92.73亿元,支出78.31亿元,上年结余6.13亿元,年终结余20.55亿元;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47亿元,支出0.37亿元,上年结余0.56亿元,年终结余0.66亿元;市级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03亿元,支出14.89亿元,上年结余为零,年终结余为0.14亿元;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99亿元,支出19.56亿元,上年结余33.23亿元,年终结余40.66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49亿元,支出25.95亿元,上年结余30.34亿元,年终结余36.88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4亿元,支出0.64亿元,上年结余3.85元,年终结余4.45亿元;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4亿元,支出1.98亿元,上年结余7.61亿元,年终结余7.77亿元;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3亿元,支出1.01亿元,上年结余2.16亿元,年终结余2.28亿元。

  目前,自治区对我市2018年度财政结算尚未办理完毕,待结算办理完毕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年度决算可能还会略有变动,届时市人民政府将把决算变动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民生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1.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市本级预算安排和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共计筹拨重点民生支出60.05亿元。其中:用于支持教育均衡发展14.36亿元,扣除2017年上级补助大学集聚区建设4亿元的一次性因素,增长7.7%;用于支持科学技术0.94亿元,下降19.3%,主要是科学技术专项资金安排用于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0.2亿元结转到2019年支出所致,剔除此因素,增幅与2017年基本持平;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11.97亿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2.81亿元转由社保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剔除此因素,增长12.5%;用于保障医疗卫生服务8.28亿元,下降10%,主要是医疗卫生系统退休人员转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放1.12亿元,剔除此因素,增长2.5%;用于脱贫攻坚1.40亿元(含补助下级的线下支出1.12亿元),增长20.9%。

  2.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市本级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40.0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4.44亿元,置换债券9.43亿元,再融资债券16.21亿元),全力确保西站东路工程、调整西二环路延长线建设工程、八一桥改扩建工程和桂林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等一批重点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六)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8年初,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32.53亿元。2018年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务40.08亿元,其中自治区代举借新增政府债券14.44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铁路和土地收储),代我市发行政府置换债券9.43亿元(置换201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存量债务),代我市发行政府再融资债券16.21亿元(置换2018年到期的政府债券)。2018年市本级偿还政府债务本金25.66亿元,其中政府置换债券偿还9.43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16.21亿元,自有资金偿还0.02亿元。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46.95亿元(未超过自治区核定以及市政府批准的255.07亿元的限额),其中:铁路9.21亿元;公路48.30亿元;市政建设125.41亿元;土地储备19.17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7.71亿元;农林水利建设21.86亿元;其他15.29亿元。

  (七)市本级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18年市本级100个一级预算部门全部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范围,绩效目标评价项目221个,总金额达33.5亿元,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审核和批复,从源头上加强了预算绩效的把控。同时,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价报告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评价报告的客观公正性。

  三、2018年重点支出情况及预算执行效果

  (一)抓重点强实效,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筹措建设资金10.04亿元,用于八一桥改扩建、芳香东路新建、市区至两江机场市政供水、万达和平旅游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漓江东岸生态慢行步道(虞山桥-漓江桥段)等工程建设,提升老城区城市面貌。二是筹措资金0.98亿元,支持桂林智慧交通运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一键游桂林”监管平台项目、市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等建设,推进桂林旅游智能化、信息化。三是筹措资金0.44亿元,支持“2018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第十二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及“第八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环广西自行车赛等重大活动和重大展会活动的顺利举办,扩大胜地建设影响力。四是筹措资金0.25亿元,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厕所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促销、旅游新业态项目、旅游商品研发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桂林旅游胜地知名度。

  (二)稳增长调结构,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发力

  一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筹措资金4.64亿元,支持重振桂林工业雄风战略强力推进。二是推动创新财政支持企业方式。大力改善营商环境,不断降低营商成本,积极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2018年全市共减税降费48.02亿元,其中为企业和社会累计减税39.2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8.76亿元。健全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政策体系,拟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亿元,以此带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桂林市重点产业和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三是推动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筹措资金47.86 亿元,重点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我市农业发展后劲。

  (三)惠民生兜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全市民生领域支出达359.58亿元,增长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8.9%。一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筹措18.59亿元,其中市本级筹措专项扶贫资金1.36亿元,全力支持499个贫困村同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推进4个深度贫困乡镇、50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投向贫困村的村屯级道路、集中供水、产业扶持等脱贫攻坚项目。二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筹措资金72.54亿元,重点支持加快学前教育普及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色高中内涵建设和发展,职业教育突破发展。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惠民工程。加快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其中,市本级筹措资金2亿元,重点支持推进公办初中质量提升计划,用于桂中临桂校区、中山中学城北校区建设及十八中、中山中学恢复初中部和桂中初中扩班招生等。三是支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筹措资金69.19亿元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重点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以及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等;筹措资金57.38亿元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全力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等各项工作开展,支持推进重点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中医药发展等工作。筹措资金12.24亿元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有力解决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瓶颈,推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四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筹措资金5.34亿元,重点支持基层文化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积极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支持有地域特色的戏剧精品创作,《刘三姐》在国家大剧院成功巡演,《桂林有戏》正式公演,《破阵曲》首演,加速提升文化软实力。

  (四)破难题促改革,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收职能划转工作。继续扎实开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全市共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65.30亿元,其中已收回的各类财政存量资金3.15亿元全部完成支出,使用率达100%,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以及市委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市本级100个预算部门,除2个涉密单位外,其余98个部门全部完成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面达100%。各县(市、区)部门除涉密单位外,预决算公开面也达到100%。二是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严格执行自治区要求,将灵川、阳朔、永福等3县及时纳入市管县财政管理范畴,确保了由自治区直管到市管的财政分类管理机制的稳妥有序衔接。贯彻执行《桂林市调整完善市辖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城区与市本级的收入与支出,有效激发城区积极性。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提出可操作修改意见,为下一步制定《桂林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夯实基础。争取自治区农业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0.89亿元,为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五)建机制强监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有序推进。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长效机制。2018年市本级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了《桂林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二是制定了债务风险化解计划。一方面市本级分年度制定了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另一方面,市本级摸清了隐性债务底数,制定了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市本级共获得债券额度40.08亿元,其中:置换债券9.43亿元,再融资债券16.21亿元,新增债券14.44亿元。通过债务置换,确保了政府债务按时还本,并可腾出更多的预算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使用新增债券资金,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有效改善了民生。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债务的监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的财政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受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力的影响,重点企业税收减收面较大,重大建设项目税收减少,财源新增点少,财政增收困难,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县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非税收入占比过高,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提高。支出刚性持续增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预算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还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问题,预算绩效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

  四、对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按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十五次、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以及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要求,努力培植财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预算管理,防控债务风险,加强审计监督,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完善如下:

  (一)努力培植财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大力支持重振桂林工业雄风战略。健全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政策体系。拟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亿元,以此带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桂林市重点产业和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惠企贷”业务,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工业企业资金扶持力度,制定出台《桂林市加快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加快桂林新型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对工业企业的发展建立财政激励机制。二是大力支持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制定出台《桂林市促进市属三大园区发展实施办法》,加大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三大园区建设资金筹措和激励措施,支持做大做强园区经济。三是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制定出台《桂林市县域经济发展分类培育工作方案》《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根据全区县域经济分类考核评比情况,采取财政奖励的激励措施,推进县域加快发展。四是持续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活企业发展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预算管理,防控债务风险。

  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持续深化预算改革,细化支出科目。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制定了本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编制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经济分类预算,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编制,提高预算透明度,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提早预算编制时间,增强预算工作预见性、计划性和时效性。及时掌握上级政策文件,科学研判下年度可发生的刚性支出,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减少年初预留资金。完善“两上两下”预算编报程序,推进完善项目库建设,年初预算编制,通过项目库选取项目安排预算,提高预算准确率。三是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广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四是切实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整合有限资金统筹安排给急需的重大项目和保障民生,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和预算执行率。五是全力做好防控债务风险。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之内,并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根据债务风险化解规划,逐步化解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决不允许以新增隐性债务方式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确保隐性政府债务按时还本付息,逐年消化存量隐性债务。积极争取自治区新增债券及置换债券额度。

  (三)加强审计监督,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配合各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针对审计指出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相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提出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具体政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改落实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对一些需要上级机关及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主动上报主管部门或市政府协调解决,形成审计整改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深入剖析原因,深挖根源,按照标本兼治原则,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继续强化审计结果与预算编制的有效结合运用,对审计发现存在相关问题的单位,对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问题,将根据问题定性及金额大小等情况相应扣减下年度部门预算额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上水平。五是按时按质将审计整改情况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对市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库,及时制定切块资金细化分配方案,确保资金准时下达。二是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促进项目及时规范实施,加快专项资金分配,提高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的及时性、有效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大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查力度,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要求编制预算,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按照定额管理要求严格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精细化水平。

  (二)关于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挤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

  我局通过科学调资、清理借垫款等方式加快库款回笼,保障和加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支付。

  2.关于部分财政资金使用进度较慢,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一是继续督促有关县区和部门加大推进项目建设施工力度,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二是对支出进度缓慢,项目进展存在困难确实难形成支出的情况,收回总预算,由市本级财政进行统筹安排,待项目达到拨付条件时按照收回存量资金再安排使用程序进行支付。

  3. 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支出进度缓慢,且不够均衡的问题。

  一是加强通报力度,明确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目标责任,加强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力度;二是加强沟通督促。通过多次与预算单位沟通,督促其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三是强化预算执行流程管理,优化日常拨付审批流程,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与时效性。四是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的回收管理。对于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形成支出的项目资金预算由市本级收回指标,统筹用于可形成实际支出的其他急需支出,避免资金沉淀闲置。

  4.关于个别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

  我局及时下发了有关通知,要求单位限期整改,目前该预算单位事业收入已纳入部门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关于国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三是加大公务卡使用的宣传、推广及监督检查力度;四是规范公务报销行为,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五是建立考核机制,推进市本级预算单位把公务卡使用情况与绩效管理挂钩,切实提高市本级公务卡使用率。

  2.关于财政部分借出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一是对历史久远、单位已不存在的,应列支事项等借垫款将会视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逐年安排预算转列支出;二是对于应继续催收的借垫款,进一步加大催收力度;三是加快企业资产清算或土地拍卖,过多手段加快清收市本级财政借垫款。

  (四)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沟通协调,共同督促监管国有企业按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对审计提出的其他问题,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积极整改,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和改进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胜“两个建成”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