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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谷海洪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作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请审查。
一、2019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坚持稳中求 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市与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2019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财政收支管理成效明显。2019年全市财政收入258.79亿元,总量继续稳居全区第3位,按可比口径增长11.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70亿元,增长8.7%,其中,重点支出407.54亿元,增长13.6%。财政工作得到赵乐秦书记和秦春成市长的肯定性批示,获得2019年度自治区财政收支管理贡献绩效奖励资金2.10亿元,位居全区第一。二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7亿元(其中:新增减税22.44亿元,降低社保费等其他费14.56亿元)。全年争取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245.77亿元,同比增加22.80亿元,增长10.2%,增幅创4年来新高。争取自治区政府新增债券42.01亿元,其中专项债券33.67亿元,增长26.8%。落实“稳财政”十条措施多渠道开源增收,通过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利润上缴比例并增加特定企业利润上缴金额、加大处置国有股权等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有效弥补减税降费财力缺口。三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共压减一般性支出3.69亿元,压减比例超过10%,其中“三公”经费压减0.12亿元。教育、科技、社保、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财政重点支出增长13.6%,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4.9个百分点,有效保障了财政在稳增长和民生事业建设以及“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投入,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按时偿还政府债券本息41.31亿元;圆满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缓解,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19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组织财政收入88.21亿元,增长1.3%,完成调整预算的10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43亿元,增长2.7%;上划中央收入33.30亿元,增长0.7%;上划自治区收入8.48亿元,下降3.7%。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7.59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43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36.70亿元;(3)下级上解收入11.06亿元;(4)上年结余0.84亿元;(5)调入资金15.70亿元;(6)债务转贷收入26.8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04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23.82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9.86亿元,下降7.5%;非税收入26.57亿元,增长11.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3.20亿元。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61亿元,其中增加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3.18亿元,年终结余0.06亿元。
从决算情况看,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7.59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10亿元,增长7.1%,完成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98.9%;(2)上解上级支出4.36亿元;(3)补助下级支出12.16亿元;(4)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3.30亿元(为使用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5)债务转贷支出3.18亿元;(6)年终结余0.50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10.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8.9%;(2)国防支出0.02亿元,完成预算的207%;(3)公共安全1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4)教育14.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5)科学技术1.18亿元,完成预算的79.2%;(6)文化体育与传媒0.88亿元,完成预算的212.3%;(7)社会保障和就业17.35亿元,完成预算的88.6%;(8)卫生健康支出8.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9)节能环保4.10亿元,完成预算的130.2%;(10)城乡社区支出13.75亿元,完成预算的80.6%;(11)农林水支出1.99亿元,完成预算的93.2%,主要是扶贫资金1.45亿元为补助下级的线下支出所致;(12)交通运输1.01亿元,完成预算的382.5%;(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46亿元,完成预算的158.3%;(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80亿元,完成预算的96.3%;(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16)住房保障支出0.43亿元,完成预算的673.5%;(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25亿元,完成预算的988.2%;(18)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0.33亿元,完成预算的1644.2%;(19)债务付息支出5.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2亿元,完成预算的90.0%;(21)其他支出0.008亿元,完成预算的76%。部分科目完成预算的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部分单位机构改革进行科目调整所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7.59亿元,总支出137.59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为零。
3.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2.16亿元,增长29.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8.3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83亿元。
4.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上年专项结转资金0.84亿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作为专款用于项目支出并全部使用完毕。
5.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年初安排预备费1.80亿元,全年已动用完毕。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自然灾害救灾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等,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6.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执行数为0.42亿元,同比减少0.10亿元,下降19.2%,连续7年只减不增,厉行节约成效明显。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亿元,下降20%;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3亿元,下降40%,公务用车购置费0.05亿元,下降3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6亿元,下降7.1%。2019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15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81人次;购置公务用车17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74辆;国内公务接待4,955批次,接待人数51,143人,分别下降14%、15.4%。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6.43亿元。经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29.83亿元,相应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29.83亿元。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6.84亿元,其中:(1)当年基金收入43.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73亿元;(3)上年结余1.67亿元;(4)债务转贷收入20.87亿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6.84亿元,其中:(1)当年基金支出41.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2)调出资金14.88亿元;(3)补助下级支出2.13亿元;(4)债务转贷支出7.39亿元;(5)年终结转0.92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为零。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3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上年结余收入0.2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1.3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5%;调出资金0.8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8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7.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支出168.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当年收支相抵结余8.20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11.8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0.05亿元。其中: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78.82亿元,支出85.21亿元,上年结余20.55亿元,年终结余14.17亿元;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52亿元,支出0.36亿元,上年结余0.65亿元,年终结余0.81亿元;市级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99亿元,支出18.14亿元,上年结余0.16亿元,年终结余为1.01亿元;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0.30亿元,支出24.25亿元,上年结余40.66亿元,年终结余56.70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87亿元,支出36.86亿元,上年结余36.88亿元,年终结余33.89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4亿元,支出0.74亿元,上年结余4.45亿元,年终结余4.75亿元;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8亿元,支出2.27亿元,上年结余7.77亿元,年终结余6.22亿元(提取1.56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6亿元,支出1.05亿元,上年结余2.28亿元,年终结余2.49亿元。
目前,自治区对我市2019年度财政结算尚未办理完毕,待结算办理完毕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年度决算可能还会略有变动,届时市人民政府将把决算变动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初,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46.95亿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务13.86亿元,即自治区代举借新增政府债券13.86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高校、公立医院、土地收储等领域);代发行政府再融资债券23.30亿元(置换2019年到期的政府债券)。当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23.33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偿还23.3亿元,自有资金偿还和核销0.03亿元。截至2019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60.78亿元(未超过自治区核定以及市政府批准的268.92亿元的限额),其中:铁路9.21亿元;公路48.30亿元;市政建设125.79亿元;土地储备29.15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8.79亿元;教科文卫5.13亿元;农林水利建设21.86亿元;其他12.55亿元。
(六)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19年市本级100个一级预算部门全部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范围,绩效目标评价项目128个,总金额达39.1亿元,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审核和批复,从源头上加强了预算绩效的把控。同时,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价报告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评价报告的客观公正性。
三、2019年重点支出情况及预算执行效果
(一)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发展新动能明显提升。
一是争取自治区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3.86亿元,全力确保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供水工程、芳香东路新建工程、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建设项目、两江四湖环境综合整治二期项目等一批重点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二是围绕国际旅游胜地转型升级,通过住市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各级部门多年不懈努力,争取自治区层面自2019年起在每年预算中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作为固定转移支付予以安排,其中,2019年争取资金2亿元;通过竞争性评选成功入选2019年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争取自治区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专项资金1亿元。三是围绕我市“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战略部署,筹集支持工业振兴资金9.73亿元。其中,筹集支持工业发展资金3.08亿元,不断加大在培育强优企业、工业招大引强、园区加快集聚、技术改造与创新、企业扩大投融资、工业要素保障等关键领域财政投入的力度;筹集自治区重大产业项目资金1.50亿元用于支持桂林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筹集资金5.15亿元用于园区基础建设和土地储备。四是筹措资金2.48亿元,全力做好湘江战役红军烈士遗骸收殓资金保障工作,有效保障《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总体规划》中68个项目建设保护任务,“一园两馆”顺利落成,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决胜桂林“两个建成”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二)全力推进“三大攻坚战”,短板问题明显缓解。
一是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债务按时还本付息,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市全年获得再融资债券25.14亿元,有效缓释财政金融风险;获得新增债券42.01亿元,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大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投入保障,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全市财政共筹措安排扶贫资金18.85亿元,全力支持510个贫困村同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推进2个极度贫困村、4个深度贫困乡镇、50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投向贫困村的集中供水、产业扶持等脱贫攻坚项目。同时,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整合规模效应,加大粤桂扶贫协作支持力度,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精准扶贫见实效。三是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筹集资金5.81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城市管网与污水处理、青狮潭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桂林生态优势更加巩固。
(三)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民生福祉明显改善。
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达383.52亿元,增长6.7%,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达77.3%。市本级预算安排和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民生支出65.60亿元,增长9.2%。其中:用于支持教育均衡发展14.82亿元,增长3.2%(剔除桂林中学临桂校区建设1.63亿元一次性因素,增长16.5%);用于支持科学技术1.18亿元,增长25.7%;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17.35亿元,增长44.9%;用于卫生健康支出8.24亿元,下降0.4%(主要是由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0.43亿元调整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所致,剔除此因素增长5.1%);用于脱贫攻坚1.40亿元(含补助下级支出1.12亿元),增长23.6%,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四)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一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划分改革,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集中财力补短板。印发《桂林市本级创新预算管理支持补短板实施方案(2019-2021年)》,通过“推进三个统筹”“促进三个联动”“盘活三个现有”,打破资金使用条块分割、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集“零钱”成“整钱”,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理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出台《深化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三大园区的财税体制。四是建立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下达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奖励资金0.29亿元。
(五)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全年共开展了“一卡通”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地方预决算公开、以及国有资产收益监管等检查,共清理收回财政结余资金近3亿元,上缴非税收入0.50亿元,纠正不符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问题资金1.90亿元,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管理。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突出预算编制的绩效导向和源头把控,全面深化绩效目标管理改革。绩效目标申报实现部门全覆盖,市本级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和200万以上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畴。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单位自评、专家组评审、第三方独立评价和财政再评审相结合的多层次评价体系。2019年对市本级96个预算部门216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金额达32亿元,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实现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列入市绩效办对各预算部门的考核指标,强化预算绩效和政府绩效考核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责任,完善项目管理,积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下财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由于产业结构影响,相对其他各市,受三产占比较高,在新一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下,当期增收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各级保“三保”压力逐渐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空间逐年缩小,支出刚性需求只增不减,各级财政运行平衡难度增加;县域经济发展不均衡,新的税源培育还处于爬坡过坎阶段,需要一段时期,导致财政运行阶段性困难;一些地区和部门重分配轻管理,预算绩效质量不高;部分县区债务风险偏高,防范风险的新举措需要进一步强化落细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还存在不精准、资金闲置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
四、对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按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以及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要求,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大力培植财源,强化预算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8年财政决算、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稳财政”政策措施,促进财政在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一是大力实施减税降费。认真落实中央新一轮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优化税费营商环境,积极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促进经济稳增长。二是大力支持工业振兴。严格落实全市工业振兴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加快桂林新型工业发展、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以及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2019年,市本级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3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全力保障工业振兴的资金投入。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2019年,市本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17亿元,同比增加9.08亿元,增幅达43.1%,有力保障了各项重大项目建设和发展需要。
(二)强化财政收支运行管理,预算执行率稳步提高。
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大规模减税降费造成减收等困难,财政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一是财政收支运行平稳。2019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11.6%,比年初预期目标高出5.1个百分点。支出进度不断加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500亿元,增长8.7%。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抵消无效支出,加大盘活资金力度,有效弥补财力缺口。三是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市教育、科技、社保、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财政重点支出增长13.6%,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4.9个百分点,有效保障了财政在稳增长和民生事业建设以及“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投入,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着力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有力。
紧盯财税改革目标,加大攻坚破难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继续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将2019年市本级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提高到30%,并增加了特定企业的利润上缴;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二是理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参与制定《深化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三大园区的财税体制。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绩效目标申报实现部门全覆盖;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单位自评、专家组评审、第三方独立评价和财政再评审相结合的多层次评价体系。四是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债务按时还本付息,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政府隐性债务有序平稳化解。
五、对市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部分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情况,及时对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进行再次排查,对属于国有独资或参股、控股的企业及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其中,桂林众力创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桂林颐年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冲口加油站3家企业已纳入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关于预算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部分预算单位应缴未缴门面出租收入的情况,市募捐办、市教育局已分别于2019年4月和5月将应缴未缴的租金356.04万元及时上缴市财政。
(三)关于预算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社保基金专户个别资金银行存款账户出现赤字,不同资金互相挤占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市医疗保障局加快做好大额医疗救助政策的调研和调整,及时更正凭证,截至2019年6月底,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活期银行存款余额与对应的大额医疗资金滚存结余两者一致。二是关于社保基金专户在桂林银行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年末余额数与实际借款数有差异的情况,已根据借款的实际情况清理核对,并将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年末余额调整完毕。三是关于2018年末桂林银行社保专户失业保险基金活期银行存款余额为负数的情况,要求市社保局及时足额上划社保收入户中的失业保险金余额,2019年3月已调整到位。
2.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收支缺口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督促社保部门加强征缴扩面,力争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全市预算保费收入的基础上,在应收尽收原则下超收保费收入来缩小基金缺口。二是积极争取自治区安排更多调剂补助金和奖补资金来弥补全市基金缺口。三是加强预算管理,提前落实市县责任分担资金,保障企业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四是从2020年起企业职工养老基金由自治区统收统支,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缺口将纳入自治区范围统筹解决,缺口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四)关于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门面出租合同未报市财政局备案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催促单位加强对门面(场地)的管理,按程序报市财政审批备案。二是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的合规意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开展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老城区房屋土地资产清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等工作。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闲置底数不准确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3月制定下发了《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针对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账上所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二是积极督促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白蚁防治所等部门对资产闲置情况进行整改,在上报资产使用情况报表时如实上报数据。
3.关于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继续加大对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的清理,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桂林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情况核查的通知》《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单位银行账户实有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属于应收回的财政资金类型及时收回。其中及时收回市教育局实有账户资金1,300万元,市城管委基建专户结余资金142.16万元。
(五)关于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部分专项债券资金27,942.51万元未及时使用的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城区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雁山区专项债资金13,702.55万元已于2019年5月使用完毕;七星区湖塘商业中心项目资金14,239.96万元已于2019年11月使用完毕。
(六)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2018年上级下达中央及自治区基建投资计划项目17个,指标总金额为14,928万元进度缓慢的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0年4月,已累计拨付7251.79万元,支出进度达48.6%,剩余资金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拨付。
2.关于2018年市发改委、财政局下达市本级财政基建投资计划项目27个,指标金额14,940万元进度缓慢的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0年4月已累计拨付14018.77万元,支出进度已达92.8%,剩余资金将尽快完成支出。
3.关于广西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余350万元尚未使用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已不开展项目,及时收回项目金额100万元。二是由于受疫情影响,5个项目建设单位尚未提出验收,涉及项目金额190万元;三是2个项目建设单位由于达不到计划投资额的80%以上,不符合《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问题研究会议纪要》确定的验收标准,涉及项目金额6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复工复产和建设进度。
4.关于2018年下达给桂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补助资金1,072.93万元,资金结存市财政局的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桂林经开区已将上述指标全部使用完毕。
5.关于2018年桂林市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00万元结存市财政局的整改落实情况。桂林经开区已于2019年8月将第一批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资金1,200.34万元拨付到各载体项目,剩余资金将在第二次专项资金申报进行评审后及时拨付。
(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超范围向不符合条件农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75,831.47元的整改落实情况。其中,灵川县对违规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额已经予以核减。临桂区召开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核减工作动员会,责令各乡镇对本辖区范围内耕地进行种植情况核查,预计在今年7月完成。
(八)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部分财政信息系统内部数据不符合业务规范要求的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业务基础数据规范要求,及时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部门决算系统和资产管理系统中预算部门编码进行编制和修改完善。
2.关于财政信息系统指标文号与实际业务所涉及的文件的编号不一致的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业务基础数据规范要求,涉及2019年指标的“指标文号”字段按照实际批复文号填写,今后年度指标导入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对审计提出的其他意见建议,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积极整改,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和改进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诚恳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为决胜“两个建成”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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