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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桂林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1-08-20 14:49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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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0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谷海洪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作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请审查。

一、2020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财政经济运行总体稳定,全市与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2020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显著提升。2020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207.8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4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中税收占比达62.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非税占比37.7%。全市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改善,位居全区较好水平行列。二是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40亿元(其中:减免税费超13亿元,减免社保费超27亿元)。三是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空前。全年争取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312.16亿元,增长36.1%。争取自治区政府新增债券71.62亿元,增长70.5%,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增长106.8%,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大幅缓解了疫情过后各级财政特别是城区财政的运转压力。四是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市共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超12亿元,压减比例6.8%,其中一般性支出(不含“三公”两费)压减5.1亿元,压减比例达14.9%;“三公”两费压减0.69亿元,压减比例达14.2%。压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疫情防控、扶贫、教育、社保、医疗等方面,有效保障了财政在稳增长和民生事业建设以及“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投入,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五是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69.06亿元,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缓解,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20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2.87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0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40.58亿元;(3)下级上解收入11.68亿元;(4)上年结余0.49亿元;(5)调入资金14.20亿元;(6)债务转贷收入42.4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40.42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8.39亿元,下降7.4%;非税收入15.11亿元,下降43.1%(可比口径下降7.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5.41亿元。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52亿元,其中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8.0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0.7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3.3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增加9.9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增加30.48亿元,年终结余减少0.04亿元。

从决算情况看,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2.87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53亿元,下降10.2%,完成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99.1%;(2)上解上级支出5.44亿元;(3)补助下级支出11.11亿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48亿元(其中使用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30.46亿元);(5)债务转贷支出9.96亿元;(6)年终结余1.3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教育支出15.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2)科学技术支出1.44亿元,完成预算的171.9%,增长较大原因主要是科目调整;(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亿元,完成预算的96.5%;(4)卫生健康支出8.40亿元,完成预算的133.2%,主要是疫情防控方面支出增加;(5)农林水支出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33.2%,其中:扶贫支出1.63亿元,主要是加大扶贫投入,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6)住房保障支出3.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2%;(7)债务付息支出5.37亿元,完成预算的99.9%;(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4亿元,完成预算的111.9%。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2.87亿元,总支出142.87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为零。

3.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1.1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3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74亿元。

4.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上年专项结转资金0.49亿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作为专款用于项目支出并全部使用完毕。

5.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年初安排预备费1亿元。为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和严峻挑战,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当年预备费依法全部动用,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6.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执行数为0.31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16亿元,下降34.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亿元,下降64.8%;公务用车购置费0.05亿元,下降5.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2亿元,下降25.3%;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2020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购置公务用车18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92辆;国内公务接待4207批次,接待人数32052人。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1.58亿元。经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5.98亿元,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5.98亿元。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0.41亿元,其中:(1)当年基金收入50.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1.9%;(2)上级补助收入2.39亿元;(3)下级上解收入0.78亿元;(4)上年结余0.92亿元;(5)债务转贷收入56.01亿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10.41亿元,其中:(1)当年基金支出78.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0.3%;(2)调出资金4.18亿元;(3)补助下级支出2.54亿元;(4)债务转贷支出16.99亿元;(5)债务还本支出6.62亿元;(6)年终结转1.17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为零。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0.6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51亿元,按可比口径完成预算的107.2%,超出预算和增幅较高主要是2020年为落实自治区关于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收入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10.6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6%;调出资金10.0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8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4.84亿元,完成预算的95.3%。支出80.41亿元,完成预算的96.6%,年末滚存结余110.31亿元。其中: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60亿元,支出0.3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2亿元;市级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7亿元,支出14.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92亿元;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1.33亿元,支出26.9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3.55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45亿元,支出32.7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7.56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51亿元,支出0.9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1亿元;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78亿元,支出5.05亿元,收支差额较大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针对社保费的“减免缓”政策和扩大了一般企业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受益面,年末滚存结余2.95亿元。

目前,自治区对我市2020年度财政结算尚未办理完毕,待结算办理完毕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年度决算可能还会略有变动,届时市人民政府将把决算变动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初,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60.78亿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务34.41亿元,即自治区代举借新增政府债券34.41亿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教育、公立医院、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市政建设和中小银行风险化解等领域);代发行政府再融资债券37.07亿元(偿还2020年到期的政府债券)。当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37.10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偿还37.07亿元,自有资金偿还0.03亿元。截至2020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95.16亿元(未超过自治区核定以及市政府批准的300.71亿元的限额),其中:铁路12.21亿元;公路48.30亿元;市政建设129.95亿元;土地储备29.15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9.50亿元;教科文卫13.23亿元;农林水利建设21.98亿元;中小银行风险化解13亿元;其他17.84亿元。

(六)市本级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0年市本级96个一级预算部门全部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范围,绩效目标评价项目188个,总金额达48.4亿元,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审核和批复,从源头上加强了预算绩效的把控。同时,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价报告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评价报告的客观公正性。

三、2020重点支出情况及预算执行效果

(一)综合精准施策,两场硬仗取得双胜利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硬仗,抗疫情、稳增长取得显著成果。一是迅速反应,全面落实抗疫情稳发展政策举措。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一揽子财税政策,制定出台《关于桂林市本级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通过采取拓宽收入渠道、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统筹力度等九条硬核措施,统筹盘活资金超30亿元有效弥补财力缺口,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二是突出职能,全面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全市共筹措疫情防控资金3亿元,全面保障了患者救治、医疗物资保障、一线人员补助等资金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坚实基础。三是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拨付工业企业财政补贴资金1.33亿元,有力保障桂林南药、三金药业等一批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筹措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和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补助资金1.60亿元,形成完整的防疫物资生产体系;安排交通补贴资金1.01亿元,为复工复产提供正常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拨付企业疫情防控、“复工贷”、“稳企贷”等财政贴息资金0.8亿元,共为1943家企业发放贷款46.54亿元,继续开展“惠企贷”业务,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筹措资金0.65亿元,支持“三月三暖心生活节”活动,有力拉动消费。四是强化举措,确保中央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及时分配下达51.80亿元直达资金,惠及全市所有县(市、区),并向重点困难县区倾斜,大幅缓解了基层运转压力,有效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二)服务发展大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整合零散资金资源,用好用活有限财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全面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基本建成。筹措资金25亿元,集中推进重大交通、医疗卫生、漓江生态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提升城市面貌,助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升级发展。二是全力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振兴迈出新步伐。安排支持工业振兴资金5.07亿元,全力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其中,安排园区发展资金1.60亿元,集中优势力量发展园区经济,推进“三大园区”齐头并进新格局;筹措资金4亿元,重点支持桂林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安排招商引资经费0.14亿元,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三是大力支持文明城创建,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城市。统筹安排资金1.61亿元,全面保障城市改造提升九大攻坚行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保驾护航。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创新财政金融投贷联动新模式,建立联动投资机制,筹集资金1.30亿元,分别注资高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参与全区首支“区、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产业基金——荔浦市科创基金的设立。PPP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市共有27个PPP项目进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总投资约224.58亿元。比2019年末新增管理库项目19个,新增签约落地项目3个。

(三)聚焦民生福祉,社会民生保障跃上新台阶

聚焦财力支持社会民生事业发展,财政支出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全市民生支出达373.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达79.2%。一是聚焦聚力稳扎稳打,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市累计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5.44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3亿元。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4.25亿元,重点支持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摘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产业发展等,确保全市剩余1.3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稳妥有序。发行再融资债券50.99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偿付风险。健全隐性债务动态统计监测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全市隐性债务累计化解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化解计划。深入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共筹措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23.60亿元,全面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漓江保护成效显著,漓江干流水质达标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均达到100%,绿色发展优势充分彰显。二是倾心倾力抓实抓细,大力支持社会基本民生发展。突出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累计筹措下达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1.46亿元,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覆盖面广的民生问题。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34亿元,支持各项创业就业补贴政策落实。筹措卫生健康资金61.13亿元,支持健康桂林建设。筹措教育资金75.87亿元,大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筹措科技资金2.76亿元,加大对基础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等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筹措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8.89亿元,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三是细化指导强化帮扶,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帮扶指导,压紧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市本级在自身也遭受重大困难挑战的情况下,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全年共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13.65亿元。同时,强化资金精细化调度,累计调度县(市、区)资金84.37亿元,增长28.5%,及时保障基层库款需求,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

(四)深入攻坚克难,财政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紧跟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步伐,对准财税改革硬骨头,持续攻坚发力,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一是明晰权责激发活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顺利出台,财政体制不断完善。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全区首家乡镇财政局—兴安县溶江镇财政局正式挂牌。稳步推进落实“三大园区”的财税体制。二是深入调研积极配合,税制改革平稳有序。配合完成资源税地方立法,助力《资源税法》顺利实施。积极做好增值税自治区与市县收入分享比例调整,研究制定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市县划分方案。三是立足创新优化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积极完善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评标。取消供应商网上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要求,全年累计为供应商节省购买标书经费约0.03亿元;停止向供应商收取投标(竞标)保证金,免收小微企业履约保证金,全年累计免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3.92亿元,减免履约保证金1.19亿元。四是加力提速全面推进,电子化改革迈出新步伐。国库集中支付主要业务电子化改革全面实现。市本级电子工资统发批量支付、公务卡、实拨、三方电子化对账等业务均已实现电子化。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顺利完成,电子票据在非税收入收缴、社团、医疗等领域逐步推行,非税收入票据收缴一体化管理系统改造在全区率先完成并启用。

(五)强化监督管理,财政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提质扩面强化举措,全面推进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共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乡镇财政管理、项目建设事中监管、地方预决算公开、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监管等检查,共查出违规资金7.03亿元,清理收回财政资金2亿元,纠正不符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问题资金5.03亿元,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管理。二是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提出的其他意见建议,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积极整改,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对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按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以及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要求,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9年财政决算、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一)大力开源节流,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成效显著。2020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312.16亿元,增长36.1%。特别是通过积极争取,城区在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上得到了倾斜支持,有效缓解了城区受三产影响而带来的保“三保”压力和困难。二是土地出让收入克难攻坚再上新台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自然资源局和各城区等共同努力,市本级土地(含老城区资产)成交65亿元,出让收入48亿元,均创历史新高,在保障预算执行和稳定财政运行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有效弥补了一般公共预算的缺口。三是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思想不断深入。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共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超12亿元。其中,市本级先后3次组织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必要开支,最大限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共压减资金5.1亿元,优先用于疫情防控等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财政投资评审加力提效,市本级共完成项目评审1001个,送审金额137.98亿元,审定金额113.01亿元,核减额24.97亿元,核减率达18.1%。四是强化统筹,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市本级将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利润上缴比例由去年的30%提高到4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由28%提高到30%。继续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市共盘活存量资金73亿元,盘活率达99.9%,同比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其中,对已收回的0.85亿元存量资金全部用于民生领域,使用率达100%。

(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2020年全市累计偿还69.06亿元(市本级偿还47亿元),其中,争取再融资债券50.99亿元。隐性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无新增隐性债务,全市隐性债务累计化解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化解计划,全市各级均未发生债务风险。二是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71.62亿元,增长70.5%,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增长106.8%。获得新增专项债券69.6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重点投向文化旅游、公立医院、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交通运输和市政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23.74亿元,重点支持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倾斜支持公共卫生、民生领域补短板项目。

(三)加强管理突出问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建设完善报告制度。2020年,市本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首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二是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拓展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市本级全年共审核部门预算项目269个,涉及金额41.2亿元,其中86个重点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实现全覆盖,绩效评价总额从26亿元扩大到39亿元,第三方独立评价总额从7.9亿元扩大到10.1亿元,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试点从3个扩大到29个一级预算部门。三是进一步创新思维,拓展绩效评价方式。在全区首次尝试大额专项资金中长期绩效评价,对科技、工业和服务业引导专项等近4亿元财政资金开展中长期绩效跟踪监控。四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印发《关于编制市本级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市财预〔2020〕45号),进一步强化了2019年项目绩效再评价结果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评价等次为合格的项目,按项目金额10%的比例相应扣减单位(或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

2020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预算后,及时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强化预算管理。1-6月,全市组织财政收入129.2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59.2%。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41.38亿元,增长15.9%,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的57.0%,同比提高15.8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3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53.2%,同比增长1.6%。收入质量持续提升,支持结构持续优化,财政收支均顺利实现“双过半”,收入总量排全区第3位,支出总量排全区第2位。尽管税收收入呈恢复性增长,但仍未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比2019年度同期下降3.0%,两年平均下降1.5%,拉动财政收入增长动能仍然不足,各项民生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和预算平衡压力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加大,面临更大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保持财政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培育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全面落实主体保障责任,建立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机制,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强化库款调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强化风险监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困难地区的指导和支持。三是增强重点工作财力保障。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支持全力推进产业振兴,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民生保障力度。严格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对教育、养老、医疗、低保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事项,按支出责任予以足额保障,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五是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协同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强全局观念,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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