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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7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谷海洪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作2021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报告,请审查。
一、2021年全市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有效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财政政策,有力对冲了疫情冲击及土地出让收入锐减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4%,全市与市本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2021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财政收入稳中有进。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较上年增长5.4个百分点,规模稳居全区第三位。二是财政支出方向更为精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1.33亿元,其中,民生支出362.1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8.5%,社保就业、教育等支出分别增长9.8%、4.2%,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三是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全市“三保”支出248.82亿元,执行率达99.6%,比上年增长7.2%,市本级和17个县(市、区)“三保”均能保障到位,未发生“三保”风险。四是持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保持零增长。全市一般性支出共安排44.76亿元,较上年压减3.16亿元,压减比例达到6.6%,其中“三公两费”较上年压减9.7%,连续10年实现只减不增,压减部分用于补齐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等教育领域突出短板问题。五是政府债务风险牢牢管控。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按时足额偿付政府债券本息60.09亿元,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缓解,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21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8.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1%,非税收入19.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税收收入中,增值税4.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9.5%;企业所得税3.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9.2%;个人所得税1.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8.9%。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81.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12.9%。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41.8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9%,其中:返还性收入6.5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3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84亿元。
(2)下级上解收入11.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2.1%。
(3)调入资金9.3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258.3%,主要是国企改制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06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3.2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4.80亿元。
(5)上年结余收入1.35亿元,为2020年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其中:教育支出15.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科学技术支出1.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7.5%;卫生健康支出7.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9.3%;农林水支出5.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53.5%,增长较大原因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23.8%,增长较大原因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债务付息支出5.2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36.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34.3%。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14.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67%,主要是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在决算期间进行调整。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2.0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19亿元。
(2)上解上级支出5.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7.2%。
(3)债务转贷支出2.56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33亿元,新增一般债券0.23亿元。
(4)债务还本支出10.9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10.95亿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超收收入。
(6)年终结余3.31亿元,为2021年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0.50亿元,总支出120.5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8.5%,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1年市本级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27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6亿元,下降18.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亿元,下降6.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0亿元,下降19.5%;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零。2021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3497批次,同比减少710批次,接待人数25179人,同比减少6873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82辆,同比减少210辆。
2.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5亿元,为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和严峻挑战,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当年预备费依法全部动用,重点用于疫情防控支出0.85亿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13亿元、支持文旅复苏支出0.12亿元等。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3.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1.35亿元。年度执行终了,上年结转专款安排的支出共计1.35亿元,执行率达到100%。
4.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26亿元,并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2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9.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54.8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3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6.90亿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9.9%。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38.91亿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2.8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6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4.46亿元。年终结余1.96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6.99亿元,总支出96.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收支平衡。
5.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58亿元,并相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5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2%,上级补助收入0.0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8亿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调出资金9.3亿元,年终结余0.10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90亿元,总支出9.9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2%,收支平衡。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61亿元,并相应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6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2.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支出94.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5%,年末滚存结余107.58亿元。其中: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85亿元,支出0.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4亿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3亿元,支出16.5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26亿元;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4.08亿元,支出3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7.23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42亿元,支出43.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2.71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95亿元,支出1.4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81亿元;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3亿元,支出2.9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65亿元。
目前,自治区对我市2021年度财政结算尚未办理完毕,待结算办理完毕后,市本级年度决算可能还会略有变动,届时市人民政府将把决算变动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12.49亿元(未超过自治区核定以及市政府批准317.91亿元的限额),比2020年增加17.33亿元,增长5.9%,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1.2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61.28亿元。主要用于铁路12.21亿元、公路50.8亿元、市政建设141.9亿元、土地储备29.14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9.49亿元、教科文卫15.31亿元、农林水利建设22.05亿元、中小银行风险化解13亿元、其他18.59亿元。
(六)市本级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1年市本级95个一级预算部门全部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范围,绩效目标评价项目120个,总金额达43.70亿元,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审核和批复,从源头上加强了预算绩效的把控。同时,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价报告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评价报告的客观公正性。
三、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一)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倾力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全市共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86.49亿元,其中市本级35.23亿元,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一是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项目前期工作。市本级统筹安排1亿元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启动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规划纲要编制和城市标准体系的基本思路研究、市政建设项目方案编制、生态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等世界级旅游城市相关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持续改善漓江等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筹措资金6.80亿元,支持漓江流域开展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推动加快建立全域统筹、整体推进、系统治理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三是全力支持产业振兴。统筹整合39.87亿元支持产业发展。市本级安排工业振兴专项资金5.48亿元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工业发展提速增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增长14.2%、8%。21家企业获评广西工业龙头企业,57家企业新认定为广西战略性新兴企业;全市争取产业园区专项债31.10亿元支持我市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市本级安排三大园区发展资金1.60亿元,集中优势力量发展园区经济。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69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4.71亿元。支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各类科创投资基金、区域特色产业投资基金、专项产业基金,积极推进桂林市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基金的设立。全区首支“区、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产业基金—荔浦市科创基金已完成对光隆光电、星辰科技等多个优质工业企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助力企业在一、二级资本市场融资合计超过3亿元。星辰科技成为广西首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四是加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统筹整合13.37亿元支持乡村振兴。筹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0亿元,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市本级安排1.63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机制,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产业持续发展。筹措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84亿元,大力支持我市农业示范市建设,重点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下达保费补贴资金2.60亿元,健全农业保险体系。五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2.67亿元支持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4.2%,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0%。六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将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项目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全面清理并立刻停止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财税优惠存量政策,杜绝出台新政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二)聚焦支持重点领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聚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行“减、退、缓”税措施,落实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全市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近16亿元,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得到进一步缓释。积极落实“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3.73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向9155户市场主体投放贷款202.20亿元,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4.08亿元。推动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政采贷”信贷产品,发放融资贷款1.03亿元,中标政府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持续缓解。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新增发放贷款740笔共24.21亿元,在保余额24.28亿元,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业务占比98.3%。二是聚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并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市本级安排科技资金1.45亿元,增幅高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7个百分点,扎实推进重大产业技术攻关,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关键产业科技创新,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6.5%。三是聚力支撑和拉动服务业增长。市本级安排0.42亿元用于奖励新增限上批零住餐(大个体)企业、规上新入库服务业企业以及产值增量;市本级统筹安排0.62亿元支持市本级商贸流通和第五季跨界旅游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品创检测技术平台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通过统筹调度,全市非营利性服务业四项劳动工资报酬财政支出实现了20%以上的快速增长,为全市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突出保基本兜底线, 保障人民生活品质得到新提升
一是就业和社会就业民生财力保障更坚实。市本级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67亿元,稳定就业环境,城镇新增就业4.64万人,登记失业率2.58%。市本级筹措资金2.10亿元,全力支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提高我市医疗服务水平。筹措资金1.34亿元,完善基层医疗机构长效补偿机制,基本公卫补助标准增长至79元/人/年,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860元。继续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筹措资金4.63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本级筹集为民办实事资金1.19亿元,重点支持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站建设等民生项目。二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更有力。市本级筹措资金1亿元,用于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核酸检测等疫情管控工作,从医保基金中安排5.69亿元实施全民免费接种疫苗,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愿检测、不敢就诊、不能接种,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屏障更加坚固。三是教育事业保障方向更精准。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全市安排教育支出80.02亿元,增长4.5%,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6.7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17.3%,占比高出2020年1.2个百分点,有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水平。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全市压减“三公两费”0.45亿元,压减比例达9.7%,高出自治区要求的压减比例4.7个百分点,全部安排用于补齐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等教育领域突出短板问题。四是平安桂林建设水平更高。新增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市本级政法机关工作开展,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平安桂林建设持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效明显。五是巩固发展民族团结手段更灵活。安排资金0.70亿元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围绕兴边富民行动、革命老区等,促进我市民族团结稳定。安排资金0.26亿元,重点支持龙胜各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全州县东山瑶族乡成立70周年乡庆等民族节庆活动,切实推动我市各项民族工作顺利开展。
(四)蹄疾步稳深化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出台全市财政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市本级中期财政规划,探索推进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顺利上线运行。深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分行业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指标3万余条,搭建分行业分部门指标体系,预算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二是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激励与保障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对下财政管理,加强县级财源建设,有效激发县(市、区)发展积极性。直达资金管理“扩围提质”,主要民生领域27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全市纳入直达机制管理的资金96.09亿元,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提升。三是深入推进国资管理与国企改革。顺利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积极推进相关企业的脱钩划转工作。强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四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逐步推行远程异地评标,不断强化政府采购监管,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实现企业投标“零跑腿”。
(五)抓实风险防范化解,财政安全底线更加稳固
一是政府债务风险牢牢管控。争取再融资债券40.07亿元,到期政府债券偿付风险有效缓释。安排各项资金偿还到期债券本金40.16亿元,所有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如期偿付。二是基层“三保”兜牢兜实。巩固“县级为主、市级帮扶”保障机制,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月报制度和“三保”分类监管机制,指导中高风险地区设立工资专户。全面审核县级“三保”预算,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全覆盖、不留缺口。市本级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对县(市、区)补助资金较上年增长27.7%,基层财政运行得到有效保障,全市未发生欠发工资现象。三是严守库款安全底线。采取逐日盯库方式强化库款监测预警,对暂付性款项加大力度“消存量、控增量”,确保库款规模在合理区间。
四、对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决议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决议决定,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财政决算、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各级财政稳健运行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征管合力。继续加强与税务等执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研判,确保收入平稳有序。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较上年增长5.4个百分点,全市财政收入规模稳居全区第三位。二是继续深挖非税收入潜力。通过加大资产资源处置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增加收入来源。2021年,全市非税收入43.8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1亿元。其中,市本级非税收入19.9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49亿元。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1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6.49亿元,其中,市本级争取35.23亿元,有力增强了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资金保障能力。
(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守债务风险底线
一是加强债务管理工作领导,抓好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压减的预算支出优先用于“三保”支出、重点支出和到期债务支出,国库优先调度资金偿还到期债务。二是加强到期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债务按时还本付息。定期统计到期政府债务情况,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特别是在还本付息的高峰期,甚至将还本付息时间精确到具体日期,为筹集资金赢得充分的时间。2021年,全市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60.09亿元(市本级偿还31.48亿元),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三是严格掌控债务负担能力,科学合理争取新增债务限额并切实发挥新增债券资金的作用。科学合理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内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全市2021年获得政府新增债券70.36亿元(市本级17.36亿元),较去年全年增加16.74亿元,增长31.2%,其中专项债券总额61.04亿元较去年全年增加9.42亿元,增长18.2%(同比口径)。新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高校集聚区、工业园区及其他市政和社会领域,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支持了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
(三)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和提高审计问题整改成果应用效益
1.强化预算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一是以绩效为导向,全力加大绩效评价力度。2021年市本级项目绩效评价总额达到43.7亿元,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试点扩大到26个一级预算部门。绩效评价实现一级预算部门全覆盖、重大民生领域全覆盖、四本预算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二是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促进绩效和预算有机结合。2022年度部门预算进一步强化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评价等次为合格及以下的项目,按项目金额10%的比例相应扣减单位(或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
2.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整改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审计问题整改成果应用效益。一是依法改进和加强预算以及财务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对各级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产生的根源,堵塞漏洞,通过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有效防范同类问题再度发生。今年以来,市本级共建立完善财政收支管理等长效机制3项。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坚持财政监督工作服务财政管理,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全年对财政资金安全、预决算公开、2020年度政府投融资平台会计信息质量、2019年以来财政收入支出虚假问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粮食行业财政专项资金等检查及信访件核实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单位135户,查出市本级违反会计法律法规问题金额0.93亿元,应补交非税收入0.91亿元。
2021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下财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受持续减税降费叠加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税收增长基础不牢,县域经济增长乏力,土地市场下行导致土地收入大幅减少;部分县区基层“三保”压力和偿债压力很大;部分县区预决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预算后,及时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强化预算管理。1-5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5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2%,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5%,主要是留抵退税加速叠加疫情冲击,税收降幅较大(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7.2%,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2.3%)。尽管财政收入负增长,但财政政策继续靠前发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56亿元,增长11.8%。其中,民生支出157.28亿元,增长15.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6%。农林水(增长36.1%)、教育(增长17.1%)、社会保障(增长12.2%)等重点支持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收入总量排全区第三位,支出总量排全区第二位。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的“四为”理念,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努力保持财政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培育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加快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财力下沉,提升基层“三保”保障能力。加强县级“三保”预算审核,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强化“三保”运行全过程监控机制,及时处置“三保”风险。三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库款监测预警,紧盯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目标,确保库款规模处于安全合理区间。四是增强重点工作财力保障。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大力推进科教振兴,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全力保障基本民生。严格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对教育、养老、医疗、低保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事项,按支出责任予以足额保障,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监管。推进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到期债务常态化监控预警机制,做到潜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严肃问责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七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改进资金管理、完善政策、优化预算安排,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严格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为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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