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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桂林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3-09-13 11:2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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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8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谷海洪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作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严格执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审查批准的预算,有力对冲疫情冲击及土地出让收入锐减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市与市本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2022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36亿元(收入规模稳居全区第三位),完成预算的103.6%,较上年增长6.7%(增幅位居全区第二位),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0.1%二是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收效明显。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42.62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20.9亿元,新增减税降费11.51亿元,缓税缓费10.21亿元,有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民生领域得到坚决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66亿元,其中:民生支出369.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9.6%,增长2.2%,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四是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全市三保支出219.04亿元,执行率达91.6%,市本级和17个县(市、区)三保均能保障到位,未发生三保风险。五是政府债务风险牢牢管控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全市按时足额偿付政府债务本息90.73亿元,多渠道缓释和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缓解,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2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3.9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预算,下同)99.5%,下降24.9%,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17.14亿元,下降10.8%,主要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落实其他减缓税政策和疫情反复导致减收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41.22亿元,完成预算101.1%,增长106.5%,主要是由于各级各部门充分把握国家政策,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力度等因素影响。同时,税收收入中,增值税2.42亿元,完成预算104.3%;企业所得税3.68亿元,完成预算101.4%;个人所得税1.16亿元,完成预算96.9%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36.49亿元,完成预算101.4%,具体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74.64亿元,完成预算102.6%,其中:返还性收入6.5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0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03亿元。

(2)下级上解收入14.25亿元,完成预算99.2%

(3)调入资金0.92亿元,完成预算108.6%

(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3.36亿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44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6.92亿元。

(5)上年结余收入3.31亿元,完成预算100%,为2021年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2亿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05亿元,完成预算99.5%,其中:教育支出15.49亿元,完成预算102.6%;科学技术支出2.35亿元,完成预算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4亿元,完成预算104.1%;卫生健康支出22.53亿元,完成预算85.9%;债务付息支出5.77亿元,完成预算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4亿元,完成预算100%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77.6亿元,完成预算103.7%,具体情况如下。

(1)补助下级支出8.16亿元,完成预算81.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6.5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63亿元。

(2)上解上级支出6.03亿元,完成预算100.6%

(3)债务转贷支出10.64亿元,完成预算99.6%

(4)债务还本支出28.14亿元,完成预算100%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9亿元,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超收收入。

(6)年终结余24.25亿元,为2022年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2年市本级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28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6亿元,下降18.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亿元,下降3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9亿元,下降25.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5亿元,增加0.02亿元,主要是因工作需要采购特种应急车辆;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2022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3485批次,同比减少12批次;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84辆,同比减少298辆。

2.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5亿元,已依法全部动用,其中:疫情防控相关支出0.95亿元,支持文旅复苏发展相关支出0.3亿元,支持产业发展支出0.2亿元,用于应急救灾支出0.05亿元,有效应对疫情反复波动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较年初预算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62亿元,并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5.6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5亿元,完成预算86.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86亿元,完成预算81.9%,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锐减。

2. 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37.8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4.61亿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09亿元,完成预算48.4%,主要原因是土地收入减少相应调减支出。

4. 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26.41亿元,其中:调出资金0.9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5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1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0.88亿元。年终结余1.91亿元。

5.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较年初预算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44亿元,并相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4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2亿元,完成预算98.4%,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1亿元,完成预算的97.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56亿元。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较年初预算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4亿元,并相应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54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45亿元,完成预算92.9%。支出85.62亿元,完成预算89.8%。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7.8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2.45亿元。其中: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7亿元,支出12.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7亿元(主要是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2014年至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间已代发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根据养老保险清算程序,市社保中心已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养老保险清算确认支出,但市财政尚未全部清算完毕,因此形成基金报表上结余为负数,不影响每月及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0.94亿元,支出33.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5.05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25亿元,支出35.0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3.92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95亿元,支出1.3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41亿元;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25亿元,支出3.8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4亿元。

目前,自治区对我市2022年度财政结算尚未办理完毕,待结算办理完毕后,市本级年度决算可能还会略有变动,届时市人民政府将把决算变动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基本情况。2022年初,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12.49亿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务16.25亿元,其中:2022年自治区代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7.22亿元,调整收回2021及以前年度新增政府债券0.97亿元。自治区代发行政府再融资债券40.21亿元,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的政府债券。当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40.25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偿还40.21亿元,自有资金偿还0.04亿元。

2022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28.7亿元(未超过20236月自治区核定以及市政府批准的2022年末市本级债务余额限额329.77亿元),其中:铁路11.58亿元;公路51.1亿元;市政建设147.38亿元;土地储备29.14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9.55亿元;教科文卫21.75亿元;农林水利建设22.16亿元;中小银行风险化解13亿元;其他23.04亿元。

2022年自治区代市本级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7.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61亿元,主要安排用于教育、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水利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专项债券12.61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卫生和教育等领域的重大项目。此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市本级将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桂林市城市交通配套工程的专项债券资金2.5亿元,重新调整用于教育、卫生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

2.使用绩效情况。从市本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实施绩效情况看,所支持的项目均能按照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在教育、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发挥了较好的效益,如:改扩建学校教学楼和宿舍4栋,增加医院业务用房面积超10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6300多户等,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从市本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绩效情况看,无论是2022年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还是重新调整使用的专项债券,均发挥了较好的使用效益。一是重点支持领益制造、华为等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有力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质升级,加快推动我市工业振兴。二是大力支持中医院、旅游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重点医疗卫生项目,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织密我市健康“防护网”。三是加大桂林师专、市卫生学校等学校建设力度,提升学校硬件水平,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四是支持旅游交通换乘中心、西城水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了债券资金在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保障作用,绩效评价效果良好。

(六)市本级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实现所有预算部门全覆盖,完成市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完成除人员公用经费外的全部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和重大项目(部门)的财政重点评价。市本级全年完成绩效目标申报审核23807个、反馈修改绩效目标3936个,完成绩效自评审核4377个、涉及金额超63亿元,完成财政重点项目(部门)评价41个、涉及金额19亿,财政重点评价由“四本预算”拓展至PPP项目、政府债务项目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扩围提质增效”效果更加显现。指导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部门评价试点,部署开展市本级各部门自行绩效监控,进一步推动预算主体的责任落实。出台《桂林市本级绩效运行监控暂行办法》等制度,实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四个环节制度闭环。

(七)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级和我市关于加强审计整改要求,市财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中财政事项的整改工作。逐条梳理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目标,属于财政管理层面的问题,认真研究完善面上制度,建立机制,堵塞漏洞;属于部门管理层面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并跟踪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杜绝同类问题屡审屡犯。截至20235月,市财政局牵头整改的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12项,涉及金额4.39亿元,已完成整改10项,涉及金额0.23亿元;其余2项正在推进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主要原因是: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及时追缴到位,主要由于产业发展集团未提交重新更正后的申报材料;受地块规划调整、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拆迁未完成等因素影响,部分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尚未上缴国库。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抓好财会监督落地见效,跟踪督促各部门及时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三、2022年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盘活财政资金,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取得新突破

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奋力谱写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新篇章。一是倾力保障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全市共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15.67亿元,其中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海绵城市等重大项目获得上级资金超50亿元,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深化文旅融合创新。统筹资金2.57亿元,支持文旅产业复苏,有力推进象山景区永久免费开放,推动漓江世界级旅游景区、红军长征红色文化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加快抗战名人博物馆、靖江王陵等工程建设,成功举办首届桂林艺术节、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东西巷、融创旅游度假区等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三是推动健康桂林建设。统筹资金4.85亿元,着力推进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中医医院城北院区等建设。四是打造旅游消费中心。统筹资金0.63亿元,支持办好“漓江购物节”“桂林人游桂林”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积极推进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空口岸进境免税店落地建设,扎实做好桂林市城区设立市内免税店前期工作。五是提升城市格调品位。统筹资金6.23亿元,推进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加快会仙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筹措2.65亿元支持城市更新工程,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助力“畅通缓堵”工程建设。

(二)持续保护好桂林山水,绿色发展理念获得新内涵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绿色发展。一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资金5.2亿元,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主要河流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保持全国前三,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不断落实,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二是聚焦漓江山水保护。统筹资金9.8亿元,支持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动漓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作为典型经验得到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通报表扬,获专项奖励资金0.3亿元。三是绿色产业发展不断加力。统筹资金0.42亿元,支持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速。

(三)聚力支持三大振兴,经济高质量发展彰显新成效

坚持以三大振兴为抓手,一体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支持工业振兴。统筹16.68亿元支持工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能源电力保供等,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出资0.38亿元投资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累计带动社会资本出资4.71亿元。二是着力支持乡村振兴。筹措粮食生产相关资金7.96亿元,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筹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6.73亿元,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和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筹措农业生产相关资金3.78亿元,支持现代农业、新型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三是着力支持科教振兴。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中市本级、县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不低于2%1%”的要求,坚决落实地方财政科技支出责任,持续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筹措资金4.9亿元,增长9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提高1.1个百分点,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筹措教育资金82.75亿元,增长3.7%,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个百分点,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计划,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四是着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有效投资。统筹资金7.79亿元,支持我市公路、铁路、水运以及民航等交通事业发展。统筹安排资金6.93亿元,投资支持我市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建投资5.3亿元,支持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加速扩容,推进提升各领域基础设施水平。

(四)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民生福祉保障事业取得新进步

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持续保持在八成左右,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一是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筹措疫情防控资金7.86亿元,支持全市核酸检测、疫苗接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等。二是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79亿元,支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减征缓缴政策,累计减征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0.91亿元。累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14亿元,惠及企业1.32万户,稳定职工队伍25.96万人。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全市共支持77个企业、0.94万名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0.17亿元。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筹措资金6.55亿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筹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65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金,给予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费。累计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27亿元,全力保障好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市本级筹措资金0.11亿元,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80元提高至610元。五是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筹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6.56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六是提升综合抗险救灾能力。筹措资金0.8亿元,支持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有力应对洪涝干旱、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

(五)强化政策引导作用,积极财政政策写出新篇章

打出财税金融组合拳,提振市场信心举措深入发力。一是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累计下达城区退税减税降费专项资金1.79亿元,保障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全市办理留抵退税、新增减税降费、缓缴税费共42.62亿元,增长136.8%,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20.9亿元,惠及市场主体2776户。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力度。争取自治区专项债券结存限额并代我市发行政府债券6.14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园区、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建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65亿元,收回资金优先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和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三是深入实施桂惠贷政策。筹措贴息资金3.08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投放贷款286.6亿元,惠及1.49万户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5.76亿元。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降费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新增发放担保贷款23.02亿元,在保户数892户,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仅为0.7%四是深入实施推广运用PPP模式。加快推进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BOT项目(二期)、临桂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等项目入库实施。2022年,全市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33个、总投资规模244.13亿元。其中:14个项目签约落地、总投资规模178.08亿元。

(六)抓实风险防范化解,财政安全底线更加稳固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2022年争取政府再融资债券67.17亿元,偿还到期债券本金67.25亿元,支付政府债券利息23.31亿元,确保政府债券不出风险。二是规范管理融资平台公司。持续规范融资管理,优化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有序降低高风险地区债务风险,逐步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2022年全市政府隐性债务按时偿还,未发生风险。三是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强化三保预算管理体制机制,做好“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坚持腾出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022年市本级累计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8.33亿元,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四、对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决议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认真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决议决定,持续完善报送审查的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内容,优化预决算草案编报,更好配合人大审查监督工作,对提出的审查和分析意见,逐项研究、积极改进,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体现到改进预算编制、完善预算管理、推进财源建设、深化财税改革工作中。

(一)做好财源建设工作,确保各级财政稳健运行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征管合力。继续加强与税务等执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研判,确保收入平稳有序。20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36亿元,增长6.7%,同口径增长10.1%,全市财政收入规模稳居全区第三位。二是继续深挖非税收入潜力。通过加大资产资源处置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增加收入来源。2022年,全市非税收入65.17亿元,其中:市本级非税收入41.22亿元。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累计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15.67亿元,增长10.2%,其中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重大项目合计获得上级资金超50亿元,是历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重大专项资金最多的一年。

(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2022年全市累计偿还67.39亿元(市本级偿还40.25亿元),其中:争取再融资债券67.17亿元。隐性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无新增隐性债务,全市隐性债务累计化解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化解计划,全市各级均未发生债务风险。二是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1.52亿元,获得新增专项债券42.95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8.84亿元,重点投向职业教育、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公立医院、棚户区改造和市政建设等重点领域。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持续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2022年入库的项目全部实现绩效目标编制审核,除人员公用经费外的项目全部实现绩效自评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由试点阶段转为全面铺开,“一个项目不漏、一个部门不缺”成为预算绩效管理“新常态”。二是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严格整饬财经秩序。把保障全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首要任务,强化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国库管理、资产管理等7项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乱设财政专户、违规处置资产等突出问题,推动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篱笆。

2022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得益于市人大监督指导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工作还存在预算管理质效有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有待加强、财税体制改革有待深化、人大审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有待深入等问题。同时,全市财源基础仍较薄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总量和质量较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层“三保”压力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预算后,及时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强化预算管理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双过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95亿元,增长2.4%,完成年度目标的5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9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52.2%,其中:民生支出197.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交通运输(增长15.6%)、住房保障(增长10.7%)、城乡社区(增长4.6%)、社会保障(增长8.1%)等重要领域仍得到较好保障,收支总量均排全区第三位。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三个更好统筹”,坚持四为理念,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源建设力度,培育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强化预算执行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统筹资金加大财力下沉,全力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加强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不动摇,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节省更多资金用于增进民生福祉,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大力推进科教振兴,加快推进产业振兴,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监管。推进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到期债务常态化监控预警机制,做到潜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抓实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工作,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五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财政体制,通过理顺财政事权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措施,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提高自我“造血”能力。六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聚焦重点领域、重要问题、重大事项,稳妥推进财会监督,推动整改问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七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强化资金管理、完善政策落实、优化预算安排,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八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联系,持续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着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严格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持续提升财政资金效能,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和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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