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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本级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

2017-11-07 09:03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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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在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自治区核定我市市区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市区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减收以及市本级重点支出调整等因素,预算执行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需要作出预算调整。具体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市本级2017年预算调整依据及具体事项

  (一)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

  2.财政部《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47号)和《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32号)。

  3.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55号)。

  (二)具体事项

  1.增加政府债务限额。

  自治区核定下达我市市区(含临桂区,下同)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28,700万元,市区增加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28,700万元(均为新增一般债券)。根据各城区政府债务负担及项目建设需求,市本级留用84,332万元,转贷各城区合计44,368万元。

  2.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截至9月底,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实现210,000万元,预计全年可实现258,290万元,比年初预算338,788万元减少80,498万元。拟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4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减80,498万元。

  3.重点支出调整。

  2017年市本级年初预算足额安排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55,400万元。由于自今年11日起,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来源主要是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不足部分从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中解决,经市人社局测算,需安排6,027万元。为此,我们建议,在保障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剩余额度49,373万元中调整部分资金安排用于以下重点支出:

  (1)安排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5,728万元。

  根据桂人社发〔20174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足额发放经预算,还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5,728万元。

  (2)安排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领域支出15,000万元。

  主要用于提高市本级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待遇以及党的十九大期间社会维稳、安保方面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相应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28,700万元,列“1101101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二)支出预算调整

  相应增加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28,700万元。其中,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332万元、转贷各城区支出44,368万元。

  1.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332万元。

  2017年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重点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1)安排调整西二环路延长线建设工程9,0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2)安排万福路东延长线道路工程10,0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3)安排西站东路项目建设工程1,9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4)安排城市道路水泥路面加铺沥青路(白改黑)工程8,0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5)安排东二环路整修工程7,5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6)安排福利路新建工程2,000万元,列“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7)安排西二环与福利路立交新建工程450万元,列“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8)安排漓江西岸休闲绿道项目9,682万元,列“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9)安排甲山路铁路涵洞接线工程(临时通车工程)1,5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10)安排芦笛路铁路涵洞接线工程1,0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11)安排叠彩万达广场项目周边新建道路工程8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12)安排漓江桥扩建工程3,0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13)安排机场路香江饭店路口立交新建工程4,000万元,列“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14)安排龙门大桥新建工程6,000万元,列“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15)安排2017年度市区14座人行天桥建设工程7,500万元,列“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16)安排八一桥改扩建工程1,0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17)安排万达和平旅游城项目配套基建设施项目给排水工程2,3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18)安排2015年度桂林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2,5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19)安排2016-2017年度桂林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5,4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20)安排雁山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处理工程4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21)安排雁山污水处理厂SBR池及其附属设施改造工程400万元,列“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2.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支出44,368万元。

  转贷各城区一般债务44,368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支出44,368万元,列“23011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科目。其中转贷:象山区10,000万元,高新七星区10,000万元,叠彩区1,000万元,雁山区10,468万元(桂林市大学聚集区10,000万元,扶贫468万元),临桂区12,900万元(其中扶贫980万元)。

  3.重点支出调整,支出总数不变,科目支出数调整。

  (1)从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剩余额度中调剂安排25,728万元发放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减少“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 国防支出”、“204 公共安全支出”、“205 教育支出”、“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 城乡社区支出”、“213 农林水支出”、“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等9个科目支出累计25,728万元, 增加“2082601 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支出25,728万元。

  (2)从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剩余额度中调剂安排15,000万元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减少“204 公共安全支出”、“205 教育支出”、“206 科学技术支出”、“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 节能环保支出”、“214 交通运输支出”、“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1 住房保障支出”、“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等13个科目支出累计15,000万元,增加“229 其他支出”科目支出15,000万元。

  (三)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变化进行调整后,市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996,414万元,比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增加128,700万元,增长1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298万元,维持年初预算数。

  市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996,414万元,比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增加128,700万元,增长1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801,472万元调整为885,804万元,增加84,332万元,增长10.5%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土地出让收入及按照规定比例计提的两金收入80,498万元,其中:减少 1030146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科目6,071万元;减少“1030147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科目1,808万元;减少“103014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科目72,619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减少“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75,134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调减土地收储成本支出65,134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调减40,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调减20,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调减5,134万元。

  2)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应减少安排土地出让收益分享10,000万元。

  2.减少“21210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6,071万元;

  3.增加“232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科目707万元。

  主要安排用于支付20173月自治区发行的10年期定向承销发行置换专项债券半年付息707万元。

  以上共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498万元。

  (三)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变化进行调整后,市本级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404,454万元,比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减少80,498万元,减少16.6%。其中:基金当年收入由年初的 359, 248万元调整为278,750万元,减少80,498万元,减少22.4%

  市本级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404,454万元,比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减少80,498万元,减少16.6%。其中:基金当年支出由年初的426,409万元调整为345,911万元,减少80,498万元,减少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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