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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4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谷海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审查。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提高财政发展质量为主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财政收支管理不动摇,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支出进度总体加快,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工作目标,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组织财政收入135.41亿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53.1%,比2017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增收8.77亿元,增长6.9%,收入总量稳居全区第3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下同)的50.6%,同比增收0.84亿元,增长1.1%。分类收入情况: 税收收入99.32亿元,增长10.5%;非税收入36.09亿元,下降1.8%。分级完成情况:市本级45.48亿元,增长8.1%,进度54%;城区(含临桂,下同)43.76亿元,增长11.7%,进度52.3%;县级46.17亿元,增长1.5%,进度52.9%。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61.65亿元,增长10.6%;地税部门38.87亿元,增长10.4%;财政部门34.89亿元,下降2.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40.20亿元,完成预算的51.8%,同比增收1.51亿元,增长3.9%。其中:
(1)国内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11.62亿元,完成预算的49.9%,同比增收1.08亿元,增长10.2%。
(2)企业所得税7.92亿元,完成预算的72.4%,同比增收1.19亿元,增长17.8%。执行进度较快、增幅较大主要是部分县区上半年售房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3)个人所得税2.41亿元,完成预算的61.6%,同比增收0.58亿元,增长31.6%。增幅较大主要是受居民收入增长以及年终奖金分红发放等带动,同时加大了对高收入群体、重点行业个税的征管力度。
(4)中小税种收入实现18.23亿元,完成预算的46.1%,同比减收1.35亿元,下降6.9%。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实现较大增幅,分别增长12.4%、21.8%、18.9%和39.9%,主要是受临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交易活跃所致;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1亿元,同比下降7.5%;耕地占用税完成1.69亿元,同比下降71.7%,主要是上年同期部分县区一次性可征耕地占用税,今年此类因素减少。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36.08亿元,完成预算的49.3%,同比减收0.67亿元,下降1.8%,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7.3%。其中:
(1)专项收入3.92亿元,完成预算的51%,同比减收0.06亿元,下降1.4%,主要是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导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收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和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减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53亿元,完成预算的55.2%,同比减收0.37亿元,下降9.4%,主要是受全面落实中央减费政策影响。
(3)罚没收入2.22亿元,完成预算的53.1%,同比减收0.22亿元,下降8.9%。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1亿元,完成预算的39.5%,同比减收0.48亿元,下降14.7%,主要是上年同期有一次性收入,今年此类因素减少。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10亿元,完成预算的38.2%,同比减收4亿元,下降26.5%。主要是去年同期各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较多,今年此类因素减少。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5亿元,同比增收0.06亿元,增长5.2%。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5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同比增支17.04亿元,增长8.3%。支出总量排在全区第2位。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4亿元,同比增支3.81亿元,增长12.2%。主要是受发放2017年绩效奖金因素拉动。
(2)公共安全支出12.43亿元,同比增支2.13亿元,增长20.7%,主要是公检法司部门实行工资制度改革增资。
(3)教育支出34.75亿元,与上年同期支出持平。
(4)科学技术支出0.83亿元,同比减支0.17亿元,下降17.1%,主要是因为林科所、农科所等四所调整管理部门,支出调整到农林水科目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3亿元,同比增支9.08亿元,增长37.6%。主要是各城区增加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以及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70亿元,同比增支2.51亿元,增长5.1%。
(7)节能环保支出2.06亿元,同比增支0.02亿元,增长1.4%。
(8)城乡社区支出27.14亿元,同比增支2.89亿元,增长11.9%。主要是大部分县区加大对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
(9)农林水事务支出19.39亿元,同比减支4.23亿元,下降17.9%。主要原因一是受上年同期一次性支出影响,今年此类因素减少。如市本级去年上半年支出斧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资金3288万元,今年此项目已完结。二是拨款方式改变,未纳入此科目支出。如全州县的农业生产支持保护补贴7889万元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拨,不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是部分县区的农业、水利工程项目按进度拨款,无法在上半年支出。四是扶贫支出同比减支1.89亿元,主要是去年5月上级下达了新增债券扶贫资金,今年此项资金至今还未下达,须待下半年才能形成支出。
2.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同比增收1.94亿元,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95亿元,增长4.7%;非税收入完成9.02亿元,增长18.4%。
——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8亿元,同比增支1.68亿元,增长4.8%。主要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亿元,增长61.1%;公共安全支出4.74亿元,增长18.9%;教育支出6.18亿元,增长24.4%;科学技术支出0.18亿元,下降37.8%(主要是林科所、农科所等四所调整管理部门,支出调整到农林水科目所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亿元,增长2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亿元,下降30.2%(主要是去年同期公立医院的退休人员经费列入部门预算支出,今年列入社保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农林水支出1.54亿元,下降6.1%(主要是去年同期结对帮扶资金1500万元列入市本级支出,今年按要求安排在各区县支出);交通运输支出0.44亿元,下降2.6%(主要是今年同期上级下达的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较去年同期减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08亿元,下降27.1%(主要是今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延续去年的建设,且为收尾期,安排的年初预算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5.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增长2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67亿元,增长444.1%。主要是市本级收回以前年度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3.65亿元,增加了土地出让收入。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1.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增长88.8%。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06亿元,增长122.1%。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较大,相应支出增加。
2.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7亿元,完成预算的28.8%,增长364.8%。
——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亿元,完成预算的28.8%,增长145.4%。收支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市本级收回以前年度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增加,相应土地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1亿元,完成预算的1.9%,下降96.8%;支出0.23亿元,完成预算的37.6%,增长64.3%。收入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半年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财政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上半年还未开展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预算收入集中在下半年体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92.04亿元,进度43.7%;累计支出77.78亿元,进度37.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41.11亿元,进度51.9%;支出36.17亿元,进度45.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7.30亿元,进度71.5%;支出3.79亿元,进度48.8%。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3.25亿元,进度20.6%;支出15.75亿元,进度2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3.05亿元,进度56.2%;支出8.87亿元,进度46.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5.19亿元,进度52.1%;支出11.48亿元,进度44.4%。工伤保险收入0.56亿元,进度54.3%;支出0.31亿元,进度32.7%。失业保险收入1.03亿元,进度38.5%;支出0.92亿元,进度46.1%。生育保险收入0.55亿元,执行进度56.8%;支出0.49亿元,进度33.6%。收支相抵,当年累计结余14.26亿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收入质量逐步改善。
1-6月,全市组织财政收入增长6.9%,高于全年预期目标0.4个百分点,在去年同期高基数增长的基础上仍然保持在中高速增长区间,完成情况好于预期,实现平稳增长。收入完成进度达到53.1%,创近3年来的新高,超过序时进度3.1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加快1.1个百分点,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同时,非税收入下降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3%,较去年同期下降1.4个百分点,收入质量逐步改善。
(二)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对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增强。
1-6月,全市税收收入完成99.32亿元,增长10.5%,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107.7%。分税种看,除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收外,其余税种均有不同程度增收,其中全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合计完成76.58亿元,分别增长11.5%、16.9%和31.6%,合力拉动财政收入增长8.1个百分点,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117.7%,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力量。分产业看,二产实现税收33.23亿元,增长6.5%;三产实现税收66.10亿元,增长9.4%。分行业看,我市旅游业火爆带动住宿和餐饮业税收增长33.6%;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带动建筑业税收增长33.1%;楼市持续向好带动房地产业税收增长31.6%;消费品市场繁荣稳定带动批零业税收增长18.3%;重点企业带动货币金融服务业税收增长7.4%。
(三)财政支出克服去年同期高基数影响,实现市、县两级同步增长。
由于受去年同期一次性增支因素影响,去年上半年支出基数较高。面对压力,全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财政支出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8.3%,其中市级、县级均为8.3%,实现同步增长。17个县区支出全部实现正增长,其中有9个县区增速在[10.4%,19.2%]区间,8个县区在[0.9%,9.8%]区间,县区之间增幅差距缩小。
(四)财政支出进度创同期历史新高,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财政八项支出进度分别完成全市预计调整数的56.8%和63.8%,远高于序时进度和自治区要求,特别是八项支出半年的支出进度已经接近三季度65%的目标要求,为近3年新高。全市民生支出169.34亿元,增长6.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6.1%,较今年一季度提高0.8个百分点,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等支出保持了较快增长,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不断提高。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年初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狠抓增收节支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今年前6个月,财政收入累计增速分别为14.2%、15.7%、9.9%,8.3%、8.4%和6.9%,持续回落,呈“高开低走”态势,且均落后于全区平均增幅。二是非税占比偏高的趋势尚未改变。虽有所下降,但收入结构和质量亟需改善。三是支出增幅回落较大,持续增支乏力。受近几年自治区财政厅对我市的上级补助增幅逐年下降、地方财力增长有限、历年支出高增长、库款保障水平不足和新增债券下达较晚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持续增支动力不足,后期面临巨大压力。四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减少,还本付息压力大,部分县区库款严重不足,保平衡运转艰难。
三、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一)贯彻执行预算法,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围绕年初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做好财源培植工作的同时,组织财税部门科学测算、合理分解,强化税源监控,抓好重点税源征管,加大稽查、清缴力度,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挖潜堵漏,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分析预测,及时研究解决收入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针对性。贯彻执行预算法,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有费不缴,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协同增长。二是狠抓上级补助争取。上半年全市争取上级各类补助162.31亿元,增长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160.43亿元(专项补助56.7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3.65亿元),增长3.7%;政府性基金补助1.88亿元,增长28.8%。三是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理全市财政存量资金,每月跟踪分析变化情况,指导各县区加强收回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市已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8.46亿元,盘活率73.2%,其中,同级政府收回存量资金2.43亿元,收回率77.1%;收回的2.43亿元统筹用于民生项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使用率100%。四是开展压减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近年来由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不断加大、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奖励标准提高、落实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增加等因素,按照“先保吃饭,后搞建设”的支出原则和严格履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财政基本职能,对2018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中市本级财政经费拨款安排的市直各单位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指标结余统一按25%的比例进行压减,共压减金额约0.86亿元。压减资金由市财政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五是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严格遵守《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除应急救灾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新确定的重大事项外,一律不予追加预算。
(二)加强财源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重振桂林工业雄风战略。健全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亿元,以此带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桂林市重点产业和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惠企贷”业务,解决企业资金难、融资贵问题。上半年,“惠企贷”业务累计已为26家企业发放责任履行函金额共计1.86亿元;为110家企业发放218笔贷款共计11.98亿元。当前在贷企业89家,在贷额共6.38亿元,同比增长43.8%。加大对工业企业资金扶持力度。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56亿元,同比增长30%,主要用于落实企业“退二进三”搬迁改造、支持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电科院电工电子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贷款贴息等。二是积极支持项目带动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筹措资金6.49亿元,主要用于漓江(城市段)截污工程、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工程、芳香东路新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申请新增政府债券2.4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桂林北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桂柳高速公路等项目;筹措资金1.49亿元,继续实施大县城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筹措航线培育专项资金0.50亿元,用于支持增飞省会和重点城市航班,扩展旅游胜地辐射面。三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全市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企业25665户次,减免企业所得税1.68亿元;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企业21307户次,免征增值税1.28亿元,实际受惠面达100%;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2.96亿元;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三项政府性基金0.28亿元;享受调整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率优惠,减免土地增值税0.43亿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0.79亿元。切实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活企业发展活力。
(三)加强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债务风险高的县(区)根据政府资产、财政收支、债务余额、偿债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债务的风险情况,提出债务风险化解措施,分年度制定了债务风险化解计划。二是继续整改政府违法违规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引导基金、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新增债券及置换债券额度,上半年共获得2018年新增债券额度44.06亿元、置换债券额度11.80亿元。四是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及时更新已入库PPP项目信息。五是积极做好建设发展资金借款管理工作,上半年共收回各单位、企业建设发展资金借款5.81亿元。六是加快推进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工作,缓解还本付息压力。
(四)加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实效。
一是围绕自治区绩效管理提质扩面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绩效评价工作。对2017年度市本级99个一级预算部门的220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金额达30亿元,实现一级预算部门全覆盖。二是全面深化绩效目标管理改革。绩效目标申报实行部门全覆盖,选择部分单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市本级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共330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畴,总金额达40余亿元。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实现绩效批复与预算批复有机融合。三是进一步完善第三方独立评价机制。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结合绩效管理实际,选择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的45项重点民生项目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金额4.50亿元。建立第三方评价报告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提高第三方评价质量。做好桂林市绩效评价专家库的建立工作。四是积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中长期绩效跟踪检查。对市科技专项资金、市工业专项资金和市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展开中长期绩效跟踪检查,以3-5年为周期进行评价,主要从税收、产值、就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五大核心指标衡量财政专项资金对经济、社会、财税的贡献情况,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的有效建议。
四、全年财政收支运行形势研判
(一)收入方面
1.有利因素。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我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加快转化,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夯实基础。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进。今年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均保持两位数增长,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9%,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投资占比分别为1.6%、16.1%、82.3%,尤其是全市工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三大园区建设扎实推进,突出抓好园区土地收储和标准厂房建设。下半年将加快推进华为信息产业合作区、中兴通讯产业园、比亚迪产业基地、广西汽车集团年产5.5万辆新能源汽车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打造5G通信、大数据、云计算、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以固定资产投资为载体,促进工业大发展大跨越,将给我市经济带来新发展,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2.不利因素。一是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影响较大。随着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断加大,5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率1个百分点等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各项措施,以及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标准等政策将给我市带来较大的财政减收。下一步即将出台的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也将直接减少财政收入。二是税收增长缺少新的支撑点。上半年尽管全市税收普遍增收,但重点税源企业1302户中税收减收629户,减收面达48.3%,仍然主要依靠建筑业、房地产传统税源拉动财政增收,而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等战略性新兴行业税收分别仅增长2.9%、7.7%、-17.8%、0.4%,仍处于培育阶段,创税能力较弱。同时重振桂林工业雄风效果难以一时显现,工业税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明显偏低。
(二)支出方面
1.有利因素。一是刚性支出需求不断扩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稳增长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落实工资制度改革、保障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各项支出具有刚性且支出水平不断提升,这些都需要足够的财力作为保障,支出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二是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具备有利条件。今年是深入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第二阶段的关键年,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7月在自治区发改委调研时提出了“以世界一流为发展目标,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工作部署, 自治区发改委已于7月下旬召开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发展实施方案的座谈研讨会,说明自治区层面更加高度重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我市党政主要领导也专题进行了汇报和争取。因此,预计2018年上级将加大对我市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支撑财政支出平稳较快增长。
2.不利因素。一是地方可用财力不足。今年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除2月和6月正增长外其余均为负增长(前6个月的累计增幅分别为-0.5%、9.5%、-1.4%、-3.1%、-1.7%和1.1%),各县区可用财力非常有限。1-6月,全市财政自给率仅为34.2%,较去年同期下降2.5个百分点,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二是新增一般债券额度减少。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新增一般债券额度为17.02亿元,同比减少15.93亿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进一步减少。三是部分县区财政库款紧张,将会制约今年财政支出增速。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影响,初步判断全市财政收支增势总体将有所放缓,预计全年全市财政收入增长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8%。
五、政府债务情况
(一)全市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415.39亿元,其中,政府债务余额376.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9.39亿元,专项债务127.46亿元);政府或有债务余额38.54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8.59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9.9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265.69亿元,其中,政府债务余额232.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0.91亿元,专项债务91.62亿元);政府或有债务余额33.16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3.70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9.46亿元)。
(二)2018年上半年获得的政府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底,我市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额度55.87亿元,其中,置换债券额度11.81亿元(置换存量债务债券9.52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2.29亿元);政府新增债券额度44.06亿元(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尚未下达)。
市本级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额度21.16亿元,其中,置换债券额度6.72亿元(置换存量债务债券5.36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1.36亿元);政府新增债券额度14.44亿元(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尚未下达)。
(三)2018年上半年我市本级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底,市本级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合计6.62亿元,其中,偿还本金1.36亿元(使用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政府一般债券1.36亿元),支付利息 5.26亿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87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39亿元)。
(四)债务风险情况
从全市总体上看,政府债务风险已经较高,如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将越来越高,面会越来越广,从而加剧我市的财政金融风险。从分地区情况看,各地区债务风险分布不平衡,市区中市本级、叠彩区、秀峰区、七星区、临桂区债务风险较高,县级中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债务风险较高。
(五)2017年本级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17年市本级获得自治区政府新增债券8.43亿元,置换债券资金102.10亿元。新增债券资金重点安排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增债券已全部支出完毕,支出进度100%。置换债券102.10亿元,已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在当年支出完毕,支出进度100%。
六、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的工作措施
当前,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企稳回升的动力仍显不足。财政预算执行处于紧平衡状态,但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严格遵循《预算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财政运行管理,奋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
(一)做大做优财政收入蛋糕。
一是按照全市今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坚持全市“一盘棋”,执行收入目标责任制,按照年度及分季度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是深化财税部门沟通协作,加强组织收入的动态监管。密切关注桂林航空、漓泉啤酒、桂林烟草、三金药业、力源粮油、神智、海威科技等本地重点税源企业,做好营商环境优化、财税政策服务,巩固原有税源征收力度,挖掘财税增收潜力。三是以全市加快推进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手机项目、轨道交通产业基地、华为数据研究基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与落地为契机,做好财税政策服务工作,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三大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助力度,为加快重振工业雄风提供有力保障,培植更多更优质的新财源。四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增加县域财政收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7〕208 号),对我市即将出台的现代特色农业、工业园区发展、县域特色旅游、金融等领域扶持县域发展给予支持。五是积极稳妥、规范有序运用PPP、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增强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和放大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六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二)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在政策出台、预算编列时认真评估事项性质,把政府该管的管好,把适合市场的交给市场。二是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机构改革经费。全面清理财政支出范围,降低或取消不切实际的过高支出标准和承诺,加强部门预算的执行刚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财力集中使用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领域。着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措施,振兴实体经济,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持力度。三是努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梳理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资金情况,深入分析以往支出进度慢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确保资金早下达、早见效。特别是加快八项支出进度,加强预测分析,增强八项支出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因项目执行缓慢形成结余的,及时将资金收回预算统筹使用。对随意申报预算、习惯多报预算导致预算安排显著超过实际需求的部门和单位,将采取惩罚性措施或在预算安排上建立反馈机制。
(三)集中财力支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未来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此,我局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规模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长,稳步推进债务置换,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努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二是加大对脱贫攻坚的资金支持。我市还有15.2 万贫困人口、276个贫困村的脱贫任务。加大对深度贫困的县乡村扶贫资金的倾斜力度,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扶贫,着力改善贫困户的生活条件和收入状况。同时,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和扶贫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效益,确保扶贫资金精准落地。三是助力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要求落实财税环保政策,积极支持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四)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
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健全财政体制。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绩效信息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三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四是积极配合推进税制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完善收费基金清单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五)切实强化财政监管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工作及民生项目的评价。二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深化“放管服”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抓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三是强化公务卡使用管理,切实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四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根据上级政策简化财政评审环节、降低财政评审的项目投资规模标准等。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改进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方式,深入实施采购当事人信用评价管理,稳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六是强化财政监督。重点关注扶贫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财政检查成果利用,抓好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完善检查成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为决胜“两个建成”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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