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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01-28 10:4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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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严峻的内外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化解经济下行新压力,改革开放继续深化,三大攻坚战开局良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市组织财政收入257.01亿元,增长7.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72亿元,增长5%。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3.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8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2.9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82亿元、调入资金29.4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4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63.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7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5亿元。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4.06亿元,当年收大于支0.2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74.55亿元,增长3.1%;非税收入76.30亿元,增长6.2%

(2)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7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8.7%,增长5%。重点支出情况如下:扶贫支出18.38亿元,增长6.6%;教育支出72.54亿元,下降6%,主要是由于各县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2018年起转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局发放,相应减少教育科目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科目支出以及2017年有自治区下达我市大学集聚区一次性补助因素,剔除以上两因素同比增长3.6%;科学技术支出2.66亿元,增长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9亿元,增长23.3%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2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9.6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15亿元、调入资金10.2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7.6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0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8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2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9.26亿元、转贷下级政府一般债务支出4.21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0.46亿元,收支相等。

(1)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22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增长15.3%。其中:税收收入21.48亿元,增长0.3%;非税收入23.74亿元,增长33.5%

(2)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下降2.1%,主要是由于市本级转贷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比上年减少5亿元,导致支出相应减少5亿元,剔除此因素同比增长3.7%。市本级包括扶贫、教育、社会保障等在内的民生支出达60.20亿元,剔除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同比减少5亿元及大学集聚区一次性补助同比减少4亿元的因素影响后,增长3.3%

(3)总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80亿元,全年动用完毕。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4)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9.26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33亿元,下降36.5 %;专项转移支付3.93亿元,增长351.7%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经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初市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0亿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4.9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15亿元,完成预算的82.6%,增长17.3%;上级补助收入0.6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7.8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4.9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88亿元,完成预算的91.3%,增长19.4%;补助下级支出2.51亿元;调出资金10.0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6.8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67亿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1亿元,完成预算的137%,下降7.8%;上年结余收入0.3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0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1亿元,完成预算的163.3%,下降34.9%;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0.1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0.2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5.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支出139.64亿元,完成预算的96.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5.7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99.64亿元。其中:(1)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05亿元,支出79.28亿元,当年结余0.7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90亿元;(2)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49亿元,支出0.38亿元,当年结余0.1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67亿元;(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2亿元,支出11.51亿元,当年结余2.1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12亿元;(4)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64亿元,支出19.63亿元,当年结余7.0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0.24亿元;(5)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14亿元,支出25.18亿元,当年结余4.9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5.3亿元;(6)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2亿元,支出0.62亿元,当年结余0.5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44亿元;(7)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支出1.98亿元,当年结余0.1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73亿元;(8)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3亿元,支出1.05亿元,当年结余0.0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24亿元。

(五)政府债务举债、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8年自治区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431.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0.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0.71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55.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6.0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8.99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176.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4.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1.72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19.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66.7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2.88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46.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4.3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02.6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发行及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44.02亿元,通过发行新增政府债券举借。收到转贷新增债券44.0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7.46亿元,专项债券26.56亿元),其中: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14.4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44亿元,专项债券11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铁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和土地收储;县(市、区)获得新增债券资金29.5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02亿元,专项债券15.56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公路、生态环保、教育、重点工业园区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

2018年全市获得置换债券16.4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86亿元,专项债券1.57亿元),其中:市本级9.43亿元(均为一般债券);县(市、区)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43亿元,专项债券1.57亿元)。

2018年全市共获得再融资债券20.77亿元(均为一般债券),其中:市本级16.21亿元,县(市、区)4.56亿元。

4.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额(含置换、再融资等)37.2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35.6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57亿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额(含置换、再融资等)25.64亿元,均为一般债务还本。

5.未来五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市政府债券余额417.8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5.19亿元,专项债券152.63亿元)。从分年度到期看,2019年到期25.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15亿元,专项债券0.10亿元);2020年到期51.0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2.39亿元,专项债券8.67亿元);2021年到期40.1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25亿元,专项债券21.91亿元);2022年到期67.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3.58亿元,专项债券13.67亿元);2023年到期101.4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5亿元,专项债券46.46亿元);2024年及以后年度到期132.6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0.82亿元,专项债券61.82亿元)。在未来一段时间,我市偿债压力进一步增大。

(六)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我们将市区和市管县新增债务25.51亿元收支纳入预算后相应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债务收入增加7.65亿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财政总支出7.65亿元,其中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亿元、转贷县(市、区)4.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专项债务收入增加17.86亿元;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7.86亿元,其中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亿元、转贷县(市、区)6.86亿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有关政策情况。

1.全力保障建胜地,“桂林名片”更加亮丽。

筹措资金12.21亿元,全力保障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迈入升级版。其中:筹措建设资金10.04亿元,用于八一桥改扩建、芳香东路新建、市区至两江机场市政供水、万达和平旅游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漓江东岸生态慢行步道(虞山桥-漓江桥段)等工程建设,提升老城区城市面貌;筹措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专项资金0.98亿元,支持桂林智慧交通运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一键游桂林”监管平台项目、市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等建设,推进桂林旅游智能化、信息化;筹措资金0.44亿元,支持“2018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第十二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及“第八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环广西自行车赛等重大活动和重大展会活动的顺利举办,扩大胜地建设影响力;筹措资金0.25亿元,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厕所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促销、旅游新业态项目、旅游商品研发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桂林旅游胜地知名度。筹措航线发展专项资金0.50亿元,扩展各航空公司执飞桂林航线;筹措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商务发展专项资金0.53亿元,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2.主动作为稳增长,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筹措资金4.64亿元,支持重振桂林工业雄风战略强力推进,重点投向以下方面:1.06亿元用于兑现“退二进三”搬迁改造企业优惠政策;1.11亿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准厂房建设,推进市区三大园区齐头并进新格局;0.73亿元用于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补助,加快企业转型升级;0.66亿元用于兑现比亚迪新能源客车生产项目、华为生态产业合作配套项目、深科技智能制造项目等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招大引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0.37亿元用于奖励规模较快成长和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以及在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广绿色制造、创建产品品牌、产品研发、完善产品本地配套产业链、推动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引领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成绩的企业,落实工业高质量发展;0.27亿元用于工业文化博物馆建设,增强桂林工业文化自信,促进工业强市的意识深入人心;0.27亿元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重点支持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升级。

——推动创新财政支持企业方式。大力改善营商环境,不断降低营商成本,积极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初步统计为企业和社会累计减税降费31.45亿元。健全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桂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亿元,以此带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桂林市重点产业和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惠企贷”业务,全年“惠企贷”业务累计已为79家企业发放责任履行函金额共计6.64亿元,为71家企业发放贷款共计5.51亿元;当前在贷企业84家,在贷额共6.36亿元,同比增长5.5%,切实解决企业资金难、融资贵问题。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筹措资金2.14亿元帮助桂林银行顺利完成增资扩股,转让股权2.47亿元支持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大做强,对广西彰泰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上市进行财政奖补,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推动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筹措资金47.86亿元,重点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我市农业发展后劲。其中,筹措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17亿元,实施项目2243个,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筹措资金0.62亿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23个(非贫困县),壮大一批农村发展的中坚力量;筹措土地治理资金0.58亿元,实施10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大力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快县域现代农业特色示范区建设,稳定粮食生产安全;筹措资金0.55亿元,支持3个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及特色村镇建设试点项目建设;筹措传统村落保护资金0.27亿元,农村改厕改厨资金1.40亿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4亿元,特色小镇培育资金0.26亿元,为民办实事农村“三改”奖励补助资金0.46亿元等,继续做好“美丽桂林·宜居乡村”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2.81亿元,推进全市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其中,筹措资金2.48亿元,用于桂林北铁路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建设;筹措资金6.84亿元用于桂林至柳城、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在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建设以及农村公路建设;筹措资金1.58亿元用于桂林两江国际机场T2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及国际流程优化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41亿元于用于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补助;筹措资金3.51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筹措资金4.06亿元,用于漓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环境保护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3.持续加大兜底线,民生事业发展得到有力保障。

全市民生领域支出达359.41亿元,增长4.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8.9%。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三农”、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有力推动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

——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投入保障,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全市财政扶贫资金共筹措18.59亿元,其中市本级筹措专项扶贫资金1.36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全力支持499个贫困村同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推进4个深度贫困乡镇、50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投向贫困村的村屯级道路、集中供水、产业扶持等脱贫攻坚项目。同时,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整合规模效应,加大粤桂扶贫协作支持力度,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精准扶贫见成效。

——支持教育均衡发展。筹措资金72.54亿元,重点支持加快学前教育普及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色高中内涵建设和发展,职业教育突破发展。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惠民工程。加快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其中,市本级筹措资金2亿元,重点支持推进公办初中质量提升计划,用于桂中临桂校区、中山中学城北校区建设及十八中、中山中学恢复初中部和桂中初中扩班招生等;筹措资金0.27亿元,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筹措资金0.18亿元,着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筹措资金0.02亿元,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支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一是筹措资金69.19亿元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筹措资金16.62亿元,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筹措资金9.91亿元,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发放;筹措资金3.75亿元,确保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筹措资金0.91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及残疾人补贴资金发放;筹措资金0.88亿元,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助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筹措资金0.54亿元,保障我市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待遇发放;筹措资金0.35亿元,提高我市环卫工人待遇水平;筹措资金0.33亿元,支持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培养以及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二是筹措资金57.38亿元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筹措资金21.04亿元,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筹措资金3.26亿元,全力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等各项工作开展;筹措资金2.32亿元,支持推进重点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中医药发展等工作。三是筹措资金12.24亿元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其中:整合筹措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及补助资金3.51亿元,有力解决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瓶颈,推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筹措资金0.48亿元,重点保障迎宾路一期、二期项目、站前路项目、叠彩区公租房建设;筹措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0.05亿元,对符合补贴条件的7223户贫困家庭发放补贴,帮助解决住房困难。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筹措资金5.34亿元,重点支持基层文化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积极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支持有地域特色的戏剧精品创作,《刘三姐》在国家大剧院成功巡演,《桂林有戏》正式公演,《破阵曲》首演,加速提升文化软实力。筹措资金0.25亿元,确保2018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桂林站的圆满进行。

4.强化担当破难题,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成效。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收职能划转工作。继续扎实开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全市共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65.30亿元,其中已收回的各类财政存量资金3.15亿元全部完成支出,使用率达100%,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以及市委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市本级100个预算部门,除4个涉密单位外,其余96个部门全部完成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面达100%。各县(市、区)部门除涉密单位外,预决算公开面也达到100%。初步统计全市“三公”经费执行数2.41亿元,下降3.1%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严格执行自治区要求,将灵川、阳朔、永福等3县及时纳入市管县财政管理范畴,确保了由自治区直管到市管的财政分类管理机制的稳妥有序衔接。贯彻执行《桂林市调整完善市辖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城区与市本级的收入与支出,有效激发城区积极性。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提出可操作修改意见,为下一步制定《桂林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夯实基础。争取自治区农业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0.89亿元,为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5.注重实效强管控,财政管理监督不断完善。

——加强债务管理。全力以赴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累计获得置换债券292.93亿元、再融资债券20.77亿元,有效缓释财政金融风险。获得新增债券44.02亿元,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和促进经济发展。全面摸清全市隐性债务底数,制定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资金以及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排查各类问题资金并要求被查单位落实整改。开展全市预决算公开检查,对各级各部门公开内容完整性、平台设立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管理提质扩面,不断强化绩效评价工作。对2017年市本级预算部门220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金额达30亿元,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实现全覆盖。重点加强专项资金中长期绩效跟踪评价,突出专项资金财政经济效益考核。完善第三方独立评价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报告质量控制体系,提高第三方评价质量。全面深化绩效目标管理改革,创新绩效目标审核方式,完善专家审核和第三方独立审核机制,实现绩效目标申报和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管理及绩效目标申报部门全覆盖,对2018年市本级共近30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列入市绩效办对各预算部门的考核指标,强化预算绩效和政府绩效考核的联动机制。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快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老城区房屋、土地资产清查处置工作。按照自治区着力构建财政资产管理新体系、新机制的要求,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积极推进财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组织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加快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老城区房屋、土地资产清查处置,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6.主动看齐抓落实,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提升。

——认真落实桂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对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意见。认真按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十五次、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要求,努力培植财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预算管理,防控债务风险,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同时,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2018年市财政局承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7件)。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市财政局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代表和单位,充分听取和采纳代表意见,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送达相关代表和单位并获得高度认可。通过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有效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总体看来,2018年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但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空间缩小,财政刚性支出需求大,紧平衡特征明显;部分县(市、区)基层财政运行困难;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没有根本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亟待破解;一些县(市、区)、部门重分配轻管理,花钱不问效,资金闲置浪费问题严重;财税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需下更大功夫。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9年,我市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具备不少有利条件,包括经济增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加快转换,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增强。但也要看到,国际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仍处在结构调整的攻关期,我市经济持续向好基础尚需进一步巩固。

收入方面,从当前宏观环境看,经济发展“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大趋势没有改变,我市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动能转换期、夯实转型升级基础的关键期,实体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财政收入增长的根基仍不牢固。与此同时,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以及减税降费政策,将持续导致减收效应。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房地产调控趋严,防范金融风险等措施陆续出台,预计房地产、金融等重点行业税收增长放缓。受市场行情和产品价格波动影响,资源类行业税收增长也面临较大不确定因素。此外,新增企业还处于成长期和税收优惠减免期,特别是新增的大项目、大企业较少,对税收增长的拉动作用近期难以显现。综合考虑,预计2019年全市财政收入将稳中趋缓。

支出方面,2019年中央和自治区将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稳增长等各项工作决策部署、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工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基础设施领域短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保障各项民生事业发展等,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预计全市财政支出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综上,预计2019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增长6.5%。由于财力增量非常有限,支出刚性强、增长快,各级财政收支矛盾将非常突出。

根据我市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市、区)财政关系,着力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加强财政筹资能力提高财政保障水平,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胜地建设,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统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主动服务,兼顾改革。全面统筹兼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为各级各部门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财力支撑,确保机构改革资金需求。三是厉行节约,注重绩效。进一步强化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规范民生支出管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四是深化改革,防范风险。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初步安排140.97亿元,调整口径增长10.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8%。继续加大民生支出保障力度,涉及民生方面支出合计257.3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5%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23.2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9.8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46亿元、转贷一般债券收入20.97亿元、调入资金20.1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9亿元,增长3.5%。其中:税收收入21.64亿元,增长0.8%;非税收入25.15亿元,增长5.9%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9.96亿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长16.6%;上解上级支出3.2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6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30亿元。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80亿元,与2018年持平,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市本级安排“三公经费”0.44亿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数下降8.0%。此外,安排会议费0.11亿元,下降5.4%;培训费0.29亿元,下降9.5%

——市本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市本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安排6.6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4.5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08亿元。

3.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情况。

2019年市本级预算进一步突出了保障重点,优化了支出结构,重点支出安排如下:

(1)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安排政府债务付息支出8.97亿元,确保政府债务按时付息,切实维护政府良好信誉,同时执行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2)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3亿元,增长20%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和谐美好的生态文明体系。安排2.55亿元支持漓江生态保护及实施环境保护与治理。

(4)支持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提升现代产业竞争力。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3亿元,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5)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培育发展新动力。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10亿元,支持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等建设,提升我市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以创新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

(6)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亿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能力提升、“美丽广西·幸福乡村”建设。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96.4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32亿元,增长168.3%;上级补助收入0.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7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96.4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75.37亿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长103.1%;调出资金19.99亿元;年终结余1.07亿元。补助下级年初无预算安排。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0.80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56亿元,下降21.8%;上年结余收入0.2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0.80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38亿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长1.9%;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0.16亿元;年终结余0.26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6.90亿元,支出156.4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4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99.6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0.11亿元。其中:(1)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7.37亿元,支出87.37亿元,当年结余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90亿元;(2)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48亿元,支出0.37亿元,当年结余0.1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79亿元;(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94亿元,支出12.85亿元,当年结余0.0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21亿元;(4)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亿元,支出23.55亿元,当年结余15.4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5.69亿元;(5)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33亿元,支出28.49亿元,当年结余3.8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9.14亿元;(6)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支出0.67亿元,当年结余0.6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1亿元;(7)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0亿元,支出2.01亿元,当年结余0.1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92亿元;(8)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5亿元,支出1.13亿元,当年结余0.1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35亿元。

桂林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由实账户变为虚账户管理模式,历年结余本息合计10.34亿元,按照现行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及财务制度,2019年转回桂林市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并放至该基金的其他收入中,导致2019年与此相关的指标增加10.34亿元。剔除该因素,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66.57亿元,比2018年增加11.17亿元,增长7.2%,支出156.4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14亿元。其中: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67亿元,比2018年增长7.6%;当年收支结余5.12亿元,比2018年下降27%;滚存结余45.36亿元,比2018年增长12.7%

(六)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结合2019年我市到期政府债券和全市各级财政再融资政府债券需求等情况,2019年计划申请再融资政府债券22.64亿元(全部是再融资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偿还2019年到期的存量政府债券。其中,市本级计划申请再融资政府债券20.97亿元,县(市、区)计划申请再融资政府债券1.67亿元。

2019年我市没有自治区提前下达的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因此预算草案中暂无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

(七)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草案。

因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机关目前尚未成立,因此,2019年度尚无税收收入。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核算体制和财政收入划分的决定》(市政〔201670号)精神,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市本级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43.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专项经费)2000万元以及上年结转资金4563.99万元,共计7307.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730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0.9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5.9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72.9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7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9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调整口径的指标,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守底线,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更加注重增收节支,推动财政运行速稳质优。

——强收入。一方面,狠抓自有收入组织。密切关注国家、自治区税制改革动向,完善税收保障制度,加大收入组织和运行调度,牢牢掌握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打好打赢土地出让收入攻坚战,制定和强化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快土地收储出让。打好打赢资产处置攻坚战,加快处置桂林师专信义校区、湖滨饭店、原叠彩政府办公大院等政府资产,增加收入来源。打好培育财源攻坚战,强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尽快扭转工业税收占税收比重过低的不利局面,将工业税收规模提上来,增强地方可用财力。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积极反映我市的各方面因素和特殊情况,着力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扶贫、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争取力度,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特别是对市、县(市、区)两级需承担的国家、区域公共事务和中央、自治区事权责任,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争取上级财政给予我市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优支出。一方面,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机构改革经费。全面清理财政支出范围,降低或取消不切实际的过高支出标准和承诺;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加强财政资金与产业基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的联动,加快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和项目,增加资金有效供给,缓解增支压力;进一步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打破碎片化思维和部门利益格局,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振桂林工业雄风等重大战略实施;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另一方面,强化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有预算后支出;严格按法定时限下达资金,按规定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支出进度考核,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深入推进预算执行与部门预算、绩效考评挂钩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的安全性、均衡性和有效性。

(二)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加强改善调控职能。

——发挥财政职能,助力经济质量提升。坚持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将财政支持的重点放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和生态食品等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财税贡献较高的领域,培植优质财源。积极推进产业调整升级,支持园区建设发展,重振桂林工业雄风,支持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数字桂林”建设,以更大力度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生产和融资成本,提升企业发展质效,增强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

——全力脱贫攻坚,统筹城乡发展。持续落实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打破现有的各类支农资金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将农业综合开发、国土专项、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业专项补贴等各类支农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综合平衡,统筹安排,精准管理,精准拨付。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农业基础设施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特色城镇建设等。继续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大力支持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助力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要求落实财税环保政策,积极支持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办好民生实事,共享发展成果。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支持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保障“三保”支出。认真落实好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重点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抓好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公共服务建设,加强社会保障投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创新投入方式,强化保障机制。科学规范推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用好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发挥财政投资拉动作用。续建立健全资本担保体系,助推经济稳定增长。落实风险代偿补偿资金和资本金补助,有效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发挥政府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三)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深入推进财税改革。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建立权责清晰的市和县(市、区)地方财政关系,做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前期工作。密切关注资源税、契税等各项税收立法和税制改革,深化清理收费改革,理顺税费关系,加快培育地方税源。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完善收费基金清单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不断规范透明预算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管理,形成统筹协调、互为补充的完整预算体系。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绩效信息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继续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四)更加注重优化管理,提升依法理财绩效。

——继续加强规范债务管理。完善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加强债务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良性可持续发展。加强债务评估,增强债务偿还能力,防止超出财政承受能力负债。改进财政管理,积极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妥善安排财政收支预算,严格做好与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衔接,防范财政重整。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管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切实强化财政监管举措。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夯实全面绩效管理基础,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工作及民生项目的绩效评价。强化公务卡使用管理,继续深化公务卡改革工作。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根据上级政策简化财政评审环节、合理确定财政评审的项目投资规模标准等。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改进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方式,深入实施采购当事人信用评价管理,稳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强化财政监督,重点关注扶贫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财政检查成果利用,抓好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完善检查成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

此外,我们将全力做好湘江战役长征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在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外,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对我市在文物保护方面的支持与倾斜。同时,做好指导桂北五县向上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推动红军长征相关纪念设施纳入国家长征文化公园。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始终同全市各族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勇于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作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力谱写新时代桂林发展新篇章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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