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谷海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19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和新一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要题词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以提高财政发展质量为主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财政收支管理不动摇,不折不扣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过半”预期目标,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保持在合理区间。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组织财政收入142.27亿元,完成年初人大通过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57.6%,比2018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增收6.86亿元,增长5.1%,收入总量稳居全区第3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67亿元,完成预算的57.9%,同比增收5.38亿元,增长7.1%。分类收入情况: 税收收入101.05亿元,增长1.7%;非税收入41.22亿元,增长14.2%。分级完成情况:市级94.32亿元,增长5.7%,进度55%;县级47.95亿元,增长3.9%,进度56%。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102.90亿元,增长2.4%;财政部门39.37亿元,增长12.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40.45亿元,完成预算的53.3%,同比增收0.25亿元,增长0.6%。其中:国内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13.12亿元,完成预算的 51.9%,同比增收1.48亿元,增长12.7%,主要是受上半年全市免抵调增增值税2亿元一次性因素影响,剔除此因素,增长7.3%。企业所得税7.63亿元,完成预算的62.6%,同比减收0.3亿元,下降3.7%。个人所得税1.54亿元,完成预算的69.7%,同比减收0.87亿元,下降36.1%。其他中小税种收入实现18.16亿元,完成预算的50.2%,同比减收0.07亿元,下降0.4%。其中: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实现较大增幅,分别增长21.4%、20.6%、80.9%,主要是上半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新收储使用耕地面积较上年有所增加及部分县(市、区)一次性可征耕地占用税有所增加所致。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41.22亿元,完成预算的63.3%,同比增收5.14亿元,增长14.2%,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50.5%。其中:专项收入5.96亿元,完成预算的81.8%,同比增收2.46亿元,增长53.3%,主要是按政策规定计提的相关收入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54亿元,完成预算的53.6%,同比增收0.01亿元,增长0.3%。罚没收入2.81亿元,完成预算的253.2 %,同比增收0.59亿元,增长26.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32亿元,完成预算的92.5%,同比增收0.51亿元,增长18.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61亿元,完成预算的53%,同比增收3.51亿元,增长31.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23亿元,同比增收1.08亿元,增长93.8%。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0.1%,同比增支32.83亿元,增长14.8%。支出总量排全区第2位,增幅排全区第6位。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教育支出36. 58亿元,同比增支1.83亿元,增长5.3%;科学技术支出0.87亿元,同比增支0.04亿元,增长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5亿元,同比增支10.02亿元,增长3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6亿元,同比增支0.46亿元,增长1.3%;节能环保支出3.23亿元,同比增支1.20亿元,增长56.8%;城乡社区支出39.84亿元,同比增支12.7亿元,增长46.8%;农林水事务支出21.58亿元,同比增支2.19亿元,增长11.3%。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较大,保障了财政在稳增长和民生事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充分发挥了财政公共服务职能。
2.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6亿元,完成预算的46.1%,同比增收0.59亿元,增长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49亿元,下降12.2%;非税收入完成11.10亿元,增长22.7%。
——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8亿元,同比增支8.7亿元,增长23.6%。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6.23亿元,增长0.8%;科学技术支出0.20亿元,增长1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2亿元,增长56.3%;城乡社区支出2.85亿元,增长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亿元,增长103. 8%;卫生健康支出4.01亿元,下降13.1%,主要是医院退休人员待遇转社会化发放后科目调整所致,剔除此因素增长8.7%;扶贫支出1.23亿元,增长2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1.7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增长65.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22亿元,增长69.9%。主要是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土地出让力度和速度,土地出让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3.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增长152.1%。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9.46亿元,增长173.9%。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较快,相应支出增加。
2.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7亿元,完成预算的12.8%,下降1.6%。主要是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进度较慢所致。
——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63亿元,完成预算的38%,增长167.6%。支出大幅增长主要是上半年债务还本付息同比有所增加所致。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1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0.17亿元,完成预算的32%;支出0.11亿元,完成预算的28.4%。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90.18亿元,进度51%;累计支出79.31亿元,进度50.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4.67亿元,进度39.7%;支出39.50亿元,进度45.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0.20亿元,进度40.6%;支出0.19亿元,进度50%。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收入8.60亿元,进度66.5%;支出9.19亿元,进度71.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3.76亿元,进度60.9%;支出11.61亿元,进度49.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0.67亿元,进度63.9%;支出17亿元,进度59.7%。工伤保险收入0.65亿元,进度48.7%;支出0.30亿元,进度44.3%。失业保险收入1.06亿元,进度48%;支出1.06亿元,进度52.6%。生育保险收入0.58亿元,执行进度46.4%;支出0.47亿元,进度41.7%。收支相抵,当年累计结余10.87亿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预算执行进度加快
1—6月,全市完成年初人大通过全年收入目标的57.6%,快于序时进度7.6个百分点,较去年提升4.5个百分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5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60.1%,高于去年同期2.9个百分点,创近几年新高,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财政收支增速平稳
1—6月,在预算执行进度较快的驱动下,全市财政收入同比增长5.1%,今年以来每月收入增速保持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4.8%,高于上年同期6.5个百分点。其中,重点支出增长15%,较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增幅排名全区第3位,强力带动了全市经济增长。
(三)减税降费成效显著
据初步统计,1—6月全市新增减免税费11.91亿元,减免企业各项社保费用3.34亿元,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明显。上半年,全市实现税收收入101.05亿元,同比增长1.7%,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8.8个百分点。从三大税种看,上半年,全市增值税(剔除上半年全市免抵调增增值税2亿元一次性因素)同比增长7.3%,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同比下降3.2%、36.1%,三大税种增幅较上年同期分别回落4.2、20.1、67.7个百分点。
(四)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财政资金分配继续向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和基层倾斜。上半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97.58亿元,同比增长16.7%,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7.4%,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10.1和1.3个百分点,有效保障了财政在稳增长和民生事业建设以及“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投入,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年初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狠抓增收节支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较快,增长后劲不足。上半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增长5.1%,低于全区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同比回落1.8个百分点,同时,受去年同期基数过高、今年调整预算数增幅下降、库款保障力度不足等因素影响,完成全年支出高增长的目标面临较大困难。二是在减税降费压力下,非税占比偏高的趋势尚未改变。上半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41.22亿元,同比增长14.2%,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4.8%,全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50.5%,比去年同期高3.2个百分点,收入结构和质量亟需改善。三是地方可用财力不足,土地出让及盘活资产资源进度亟需加快。在当前减税降费效应超预期的情况下,急需依靠加大加快土地出让、资金资产力度和速度来增加各级政府可用财力,着力化解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四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增支减收力度大。受经济下行、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单一等影响,部分县(市、区)财政自给率不足,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而收入不断减少,收支矛盾凸显,同时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部分县(市、区)库款严重不足,保平衡保运转难度加大。
三、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一)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积极应对今年中央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对我市财政增收造成的较大冲击,制定了《全面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全市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实施方案》(市政办〔2019〕20号),通过增收节支、强化统筹、调整预算等措施来确保预算平衡。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印发《关于压减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预〔2019〕11号),全市各级政府在年初部门预算已经进行压减的基础上,对 2019 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6%、“三公”经费按3%的比例继续进行压减,共压减一般性支出1.90亿元。压减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以及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加强预算审核,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缩减财力缺口。三是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严格遵守《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除应急救灾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新确定的重大事项外,一律不予追加预算。
(二)防控并举,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稳步推进
一是积极争取新增债务限额。上半年全市获得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资金42.01亿元,其中市本级13.86亿元。二是按时还本付息。积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上半年我市政府债券和隐性债务都已按时还本付息。其中市本级偿还44.58亿元(含本金32.35亿元,利息12.23亿元)。三是及时公开了2018年度全市与市本级政府债务、2019年债券预算、2017年和2018年新增债券安排使用等情况。四是积极催收对外借款,收回借款0.50亿元。
(三)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一是推动工业提质发展。市本级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3亿元,同比增长30%,大力支持桂林工业高质量发展和桂林新型工业发展,积极支持推进比亚迪、华为、深科技等现代新兴产业项目建设。1—6月,全市工业税收同比增收2.61亿元,增长12.3%,占税收比重较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同比增收2.74亿元,增长15.36%,占税收比重较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二是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统筹安排各类资金2.35亿元,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三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应用科学技术专项资金0.76亿元,加快产品研究应用示范及重大科技成果引进创新与转化应用,积极培育经济新动能。四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助力桂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发展壮大。推进“惠企贷”业务,解决企业资金难、融资贵问题。“惠企贷”业务累计为118家企业发放296笔贷款共计17.78亿元,其中,上半年为24家企业发放责任履行函金额共计1.57亿元;当前在贷企业86家,在贷额共6.50亿元。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更新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主动作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成效显著
加大向中央、自治区争取支持力度,着力在实施“1+2”战略、“两大振兴”、湘江战役红军遗骸收殓保护、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实现更多转移支付补助增量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6月,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8.72亿元,同比增加24.85亿元,增长15.2%。其中,市本级争取23.52亿元,同比增加11.91亿元,增长102.6%。
四、全年财政收支运行形势研判
(一)收入方面
1.有利因素。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我市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加快转化,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夯实基础。二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初步显现。2019年上半年全市工业税收收入23.79亿元,增长12.3%。其中,制造业税收收入20.57亿元,增长15.4%,比税收增幅分别高10.6和13.7个百分点,占税收比重比上年分别高2.3和2.4个百分点。下半年,深科技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将陆续投产,预计还将增加工业税收带来新的增长点。
2.不利因素。一是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影响较大。随着今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深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各项措施,以及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将给我市带来较大的财政减收。根据市税务部门预测并汇总全市各县(市、区)情况,今年实施的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将使我市新增减税约25亿元,造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约11亿元,对全市财政收支预期目标的完成产生较大冲击。二是税收增长缺少新的支撑点。在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环境中,上半年重点税源企业451户中税收减收256户,减收面达57.8%。特别是近年来增长较快的三产税收上半年出现了下降,拉动财政增收主要还是依靠建筑业、房地产等传统税源产业,而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等战略性新兴行业税收增长较小,仍处于培育阶段,创税能力较弱。
(二)支出方面
1.有利因素。一是刚性支出需求不断扩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稳增长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力做好“三保”工作,落实工资制度改革、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各项支出具有刚性且支出水平不断提升,这些都需要足够的财力作为保障,支出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二是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具备有利条件。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中央加大了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同时,我市的“1+2”国家战略,湘江战役长征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和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得到中央、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我市将具备更多机会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及项目支持。预计2019年上级将加大对我市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支撑财政支出平稳较快增长。
2.不利因素。一是地方可用财力不足。今年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总体呈下降趋势(前6个月的累计增幅分别为-27.2%、3.3%、12.9%、4.5%、1.8%和7.1%),同时,受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各县(市、区)可用财力非常有限。1—6月,全市财政自给率仅为32%,较去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财政收支矛盾依然严峻。二是部分县(市、区)财政库款紧张,将会制约今年财政支出增速。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影响,初步判断全市财政收支增势总体将有所放缓,预计全年全市财政收入按照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预期目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8%。
五、政府债务情况
(一)全市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61.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75.2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6.30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60.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4.7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6.09亿元。
(二)2019年上半年获得的政府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6月底,我市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额度66.6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额度42.01亿元,再融资债券额度24.60亿元。
市本级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额度36.6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额度13.86亿元,再融资债券额度22.80亿元。
(三)2019年上半年我市还本付息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市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合计32.04亿元,其中,偿还本金24.60亿元(使用再融资债券偿还),支付利息7.44亿元;市本级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合计27.14亿元,其中,偿还本金22.80亿元(使用再融资债券偿还),支付利息4.34亿元。
(四)债务风险情况
从全市总体上看,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分地区情况看,各地区债务风险分布不平衡,市区中市本级、叠彩区、七星区债务风险较高,县级债务风险较低。
(五)2018年市本级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18年市本级获得政府债券资金40.0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4.44亿元(一般债券3.44亿元,专项债券11亿元),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25.64亿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市政建设、铁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和土地储备。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新增债券已全部支出完毕;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也已在2018年使用完毕。
(六)隐性债务化解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努力,通过压减支出、加大土地出让力度、进行债务展期等方式,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了隐性债务按时还本付息。2019年上半年我市隐性债务化债率约34.9%。
六、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的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努力做好全市下半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保持定力、凝聚合力、深挖潜力、精准发力,积极落实全区和全市年中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此,将集中精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收入力度,千方百计培育和壮大财源
一是坚决执行收入目标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年初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市财政收入目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按时保质完成。要充分利用国地税部门合并后征管力度显著加强的有利条件,深化财税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组织财政收入的工作合力,依法依规强化重点企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征管,充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二是要打好培育财源攻坚战。强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振兴,尽快弥补工业税收比重过低的短板,将工业税收规模提上来。打好打赢土地出让收入攻坚战,制定和强化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快土地收储和出让。打好打赢资产处置攻坚战,加快处置桂林师专信义校区、湖滨饭店、原叠彩政府办公大院等政府资产,增加收入来源,有效缓解和抵消由于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对组织收入和财力的冲击。三是要狠抓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支持。一要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取向,特别是要深入研究民生领域有关政策提标和支持重点,充分挖掘我市特殊因素,找准增量来源,持续加大向中央和自治区汇报争取支持力度,着力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二要紧紧抓住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的重要战略机遇,精确对准上级基础设施和产业专项支持政策,对接好上级相关部门,迅速筹划好一批项目,做好项目库储备,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支持。三要下大力气积极争取漓江流域生态保护资金,要勤汇报、勤跑腿、勤沟通,将我市面临的实际困难和迫切需求传递出去,争取上级政府和部门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四要尽可能多的争取新增债券。今年中央将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我市各级各部门要在风险可控、财力可承担的前提下,尽量向自治区多争取专项债券,优先用于解决在建项目资金缺口和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同时,要科学合理甄选新增债券项目,既要考虑社会效益,也要考虑经济效益,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以及预期收益较高的项目优先纳入系统。
(二)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一是坚持先保运转,再搞建设。确保工资发放、机关运转和民生底线后,再集中财力用于重点建设项目,决不能出现应发工资待遇不落实的现象。二是坚持增收节支,盘活存量。扶持传统财源,培育新兴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大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统筹调控能力,想方设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坚持底线思维,民生兜底。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兜住民生底线。四是要重点支持,协调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五是坚持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统一按照自治区要求的6%的比例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六是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严格遵守《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除应急救灾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新确定的重大事项外,一律不予追加预算。
(三)增强忧患意识,坚决抓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工作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要科学合理举借政府债务。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根据我市财政的承受能力,实事求是制定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避免过度超前、回收期太长的项目,造成大的负债和资金缺口。二是防范债务风险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做好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特别是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券不出任何风险。有关政府性基金预算必须首先用于到期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确保专项债券不发生任何风险。一手抓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对出现新增隐性债务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对存量隐性债务,要按照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备案的化解方案,综合运用多种偿债方式、盘活资金资产,稳妥有序抓好年度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的落实。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月分析债务及风险状况,特别是要逐一关注每个时间段即将到期的债务风险隐患,做好应对预案。三是科学稳妥推进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投入到市政建设、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领域,特别是在漓江生态保护方面,在财力可承受的前提下,积极采用PPP模式,多渠道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四是加大对外借款催收力度。继续做好建设发展资金借款管理工作,加大力度催收各县(市、区)、单位和企业建设发展资金借款,缓解我市资金压力。
(四)勇于革新,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
一是密切关注中央和自治区税制改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收入划分改革进展情况,依据中央和自治区改革步骤及我市实际,研究出台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县乡两级理财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绩效信息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四是积极配合推进税制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完善收费基金清单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五)严格约束,切实强化财政监管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工作及民生项目的评价。二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深化“放管服”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抓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三是强化公务卡使用管理,切实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四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根据上级政策简化财政评审环节、合理确定财政评审的项目投资规模标准等。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改进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方式,深入实施采购当事人信用评价管理,稳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六是强化财政监督。重点关注扶贫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财政检查成果利用,抓好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完善检查成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为决胜“两个建成”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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