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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经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在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自治区核定我市市区及市管县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新一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造成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房地产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完成年初目标、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提高和特定企业上缴利润增加、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年初实行一级财政预算管理转变为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等因素,预算执行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需要作出预算调整。具体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市本级2019年预算调整依据及具体事项
(一)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和《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
3.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
4.财政部《关于积极安排预算支持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55号)。
(二)具体事项
1.增加政府债务限额和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1)自治区核定下达我市市区(含临桂区,下同)和市管县(市管县为阳朔县、灵川县、永福县)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39,106万元,市区和市管县增加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239,10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30,406万元,专项债券208,700万元)。根据各城区和市管县政府债务负担及项目建设需求,市本级留用138,600万元,转贷各城区和市管县合计100,506万元。
(2)2019年年初预算预计市本级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9,700万元,实际2019年市本级获得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33,000万元,城区和市管县获得5,200万元,因此增加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8,500万元。
2.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是2019年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070万元,比年初预算467,908万元减少26,838万元。二是2019年市本级获得上级补助365,791万元,比年初预算250,008万元增加115,783万元。三是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预计减少35,451万元。四是由于2018年决算已完成,上年结余增加3,741万元。拟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2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增加57,235万元。
3.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一是2019年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可实现414,000万元,比年初预算924,000万元减少510,000万元。二是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增加3,030万元。拟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6,9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调减506,970万元。
4.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9年提高了市本级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及增加了特定企业的上缴利润,预计全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542万元,比年初预算7,954万元增加5,588万元。拟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相应增加5,588万元。
5.恢复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年初实行一级财政预算管理转变为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对应支出转列为市本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1.减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83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减少23,718万元,非税收入减少3,120万元。
2.增加“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8,906万元。
3.增加“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15,783万元。
4.增加“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3,741万元。
5.减少“转移性收入—调入资金”35,451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17万元。
(1)2019年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800万元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方向,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相应增加“212城乡社区支出”3,800万元,其中:
①安排(桂林市大学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供水工程1,000万元。
②安排(桂林市大学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桂林市芳香东路新建工程2,000万元。
③安排桂林市东二环路整修工程200万元。
④安排桂林市城市道路水泥路面加铺沥青路面(白改黑)工程600万元。
(2)增加“232债务付息支出”3,355万元。
(3)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以及“预备费”、“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已明确支出科目,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国防支出”、“204公共安全支出”、“205教育支出”、“206科学技术支出”、“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节能环保支出”、“212城乡社区支出”、“213农林水支出”、“214交通运输支出”、“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7金融支出”、“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7预备费”、“229其他支出”等21大类科目,共增加44,562万元。
2.增加“转移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31,968万元。
3.增加“转移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31,806万元。
转贷各城区和市管县一般债券31,806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支出31,806万元。其中:叠彩区53万元,象山区79万元,雁山区268万元,临桂区6,200万元,阳朔县10,461万元,灵川县7,900万元,永福县6,845万元。
4.增加“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650万元。
(三)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变化进行调整后,市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348,138万元,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增加116,141万元,增长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467,908万元调整为441,070万元,减少26,838万元,减少5.7%。
市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348,138万元,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增加116,141万元,增长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899,644万元调整为951,361万元,增加51,717万元,增长5.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1.增加“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208,700万元。
2.减少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506,97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51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3,03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减少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支出345,522万元。
(1)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99,800万元,其中:
①安排桂林市叠彩区猫儿山商贸物流项目5,800万元。
②安排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30,000万元。
③安排桂林市象山区黄村集体土地项目10,000万元。
④安排桂林市秀峰区琴潭片区改造及文化广场建设二期项目9,300万元。
⑤安排桂林市秀峰区矮山塘精神病院康复中心项目1,400万元。
⑥安排桂林市高新七星区交通旅游集散中心项目6,600万元。
⑦安排桂林市经开区深科技智能制造项目10,000万元。
⑧安排桂林市经开区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11,000万元。
⑨安排桂林市雁山古桂柳运河国际生态文化谷项目2,500万元。
⑩安排桂林市高新七星区互联网电子器件产业项目3,700万元。
⑪安排桂林市高新七星区新型材料研发项目3,800万元。
⑫安排桂林市高新七星区汽车销售服务中心项目5,700万元。
(2)增加“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5,000万元,其中:
①安排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建设项目20,000万元。
②安排桂林市两江四湖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项目11,000万元。
③安排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急诊业务楼项目4,000万元。
(3)增加“232债务付息支出”1,727万元。
(4)增加“23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1万元。
(5)减少“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82,160万元。
2.增加“转移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73,900万元。
(1)转贷城区和市管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2,900万元。其中:临桂区5,900万元,灵川县17,000万元。
(2)转贷各城区和市管县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40,500万元。其中:叠彩区15,500万元,永福县25,000万元。
(3)转贷城区和市管县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10,500万元。其中:七星区5,000万元,阳朔县5,500万元。
3.减少“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41,218万元。
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应减少调出资金41,218万元。
4.增加“转移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24,000万元。
主要是城区土地出让收益分享增加24,000万元。
5.减少“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9,430万元。
(三)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变化进行调整后,市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66,061万元,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减少298,270万元,减少30.9%。其中:基金当年收入由年初的943, 226万元调整为436,256万元,减少506,970万元,减少53.7%。
市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666,061万元,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减少298,270万元,减少30.9%。其中:基金当年支出由年初的753,663万元调整为408,141万元,减少345,522万元,减少45.8%。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增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5,58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增加729万元,“股利、股息收入”增加4,759万元,“产权转让收入”增加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增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支出1,321万元。
(1)增加“2230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01万元。
用于文体投资本金注入100万元,嘉信公司资本金注入101万元。
(2)增加“22399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0万元。
用于榕湖饭店集团贷款贴息支出。
2.增加“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5,767万元。
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相应增加调出资金5,767万元。
3.减少“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1,500万元。
(三)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变化进行调整后,市本级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3,542万元,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增加5,588万元,增长70.3%。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由年初的5,531万元调整为11,119万元,增加5,588万元,增长101%。
市本级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13,542万元,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增加5,588万元,增长70.3%。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支出由年初的3,808万元调整为5,129万元,增加1,321万元,增长34.7%。
通过上述调整后,2019年预算收支平衡。如果全年收入实现超收,市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把超收收入依法用于冲减赤字或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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