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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8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谷海洪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20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财政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圆满实现上半年财政收支“双过半”的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组织财政收入136.50亿元,完成年初人大通过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52.5%,下降4.1%,收入总量保持全区第3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58亿元,完成预算的56.2%,同比增收4.91亿元,增长6.0%。分类收入情况:税收收入85.63亿元,下降15.3%;非税收入50.87亿元,增长23.4%。分级完成情况:市级91.90亿元,下降2.6%,进度52.1%;县级44.6亿元,下降7.0%,进度50.9%。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87.20亿元,下降15.3%;财政部门49.30亿元,增长25.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35.71亿元,完成预算的48.5%,下降11.7%。其中:国内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9.36亿元,完成预算的39.3%,同比减收3.76亿元,下降28.7%;企业所得税6.97亿元,完成预算的67.4%,同比减收0.66亿元,下降8.6%;个人所得税1.56亿元,完成预算的60.7%,同比增收0.02亿元,增长1.2%。其他中小税种收入实现17.80亿元,完成预算的48.4%,同比减收0.36亿元,下降0.2%。其中:契税增长64.5%,主要是上半年市区实行购房契税补贴政策,新房认购量大幅增加所致。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50.87亿元,完成预算的63.3%,同比增收9.65亿元,增长23.4%。其中:专项收入5.90亿元,完成预算的79.3%,同比减收0.06亿元,下降1.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81亿元,完成预算的47.0%,同比减收0.73亿元,下降20.7%,主要是受国家“清费减负”政策及受疫情影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同比下降。罚没收入3.11亿元,完成预算的45.3 %,同比增收0.3亿元,增长10.7%,主要是各级公检法部门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办案罚没同比增长所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6亿元,完成预算的24.1%,同比减收1.26亿元,下降38.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85亿元,完成预算的66.0%,同比增收13.24亿元,增长90.6%,主要是市本级和部分县区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增加收入所致;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40亿元,同比增收3.17亿元,增长142.2%,主要是市本级公积金缴存和土地计提三金入库致使同比大幅增长。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5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同比减支9.82亿元,下降3.8%。支出总量排全区第2位。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教育支出35.47亿元,同比减支1.11亿元,下降3.0%,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各类学校开学延迟,相关据实结算的项目支出相应后延;科学技术支出0.65亿元,同比减支0.22亿元,下降25.3%,主要是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支出相应延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8亿元,同比减支10.37亿元,下降24.0%,主要原因是上半年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减少9.5亿元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等因素所致,剔除上述原因,增长3.1%;卫生健康支出29.64亿元,同比减支7.52亿元,下降20.2%,主要是上级对城乡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调度时间调整等因素所致,剔除此因素,增长1.3%;节能环保支出1.93亿元,同比减支1.29亿元,下降40.1%;城乡社区支出26.17亿元,同比增支13.67亿元,增长34.3%;农林水事务支出37.09亿元,同比增支15.50亿元,增长71.8%,其中,扶贫支出18.80亿元,同比增支10.46亿元,增长125.4%,主要是中央、自治区和全市加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投入。
2.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8亿元,完成预算的54.1%,同比增收3.72亿元,增长17.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50亿元,下降9.5%;非税收入完成15.78亿元,增长42.6%。
——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7亿元,同比增支1.60亿元,增长3.5%。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4.96亿元,下降20.5%,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各类学校开学延迟,相关据实结算的项目支出相应后延;科学技术支出0.14亿元,下降27.5%,主要是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支出相应延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2亿元,增长34.7%;城乡社区支出1.22亿元,下降57.2%,主要是部分项目转列政府性基金支出所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亿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是上半年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减少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等因素所致;卫生健康支出3.90亿元,下降2.7%,主要是上级对城乡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调度时间调整等因素所致;农林水支出1.64亿元,增长17.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6.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下降1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55亿元,下降11.6%。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及楼市疲软影响,土地出让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74.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增长39.4%。
2.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2亿元,完成预算的19.0%,增长5.3%。主要是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进度较快。
——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6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74亿元,完成预算的46.4%,增长14.4%。支出大幅增长主要是上半年债务还本付息同比有所增加所致。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2亿元,比去年同期减收0.16亿元,完成预算的2.1%;支出0.09亿元,比去年同期减收0.02亿元,完成预算的20.0%。根据往年惯例,将在下半年开展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预算收支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体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市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72.50亿元,进度41.0%;累计支出75.83亿元,进度42.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42.15亿元,进度45.8%;支出42.22亿元,进度46.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0.05亿元,进度10.3%;支出0.18亿元,进度47.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15亿元,进度20.5%;支出5.44亿元,进度35.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2.44亿元,进度40.0%;支出11.12亿元,进度3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3.7亿元,进度38.0%;支出14.96亿元,进度43.6%。工伤保险收入0.23亿元,进度50.7%;支出0.37亿元,进度47.5%。失业保险收入0.78亿元,进度47.0%;支出1.53亿元,进度35.1%。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05亿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收入降幅持续收窄,收入逐步回归常态
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和助企纾困政策效应持续显现,经济加快复苏带动全市组织财政收入降幅从一季度的-7.6%收窄到上半年的-4.1%,比一季度收窄3.5个百分点。特别是6月当月,全市财政收入增长9.8%,实现扭负为正,近5个月以来首次月度正增长。
(二)预算执行加快明显,收支实现“双过半”目标
为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通过多渠道狠抓收入的同时,抢时间赶进度,切实加快资金拨付,为统筹推进各项事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1—6月,全市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目标的52.5%,超过序时进度2.5个百分点,扭转了疫情集中爆发以来执行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局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6%,超过序时进度16.6个百分点。财政收支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三)支出结构持续调整优化,有效保障基本民生
面对减收增支的压力,在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增加可用财力的同时,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增进民生福祉。1—6月,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97.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0.3%,创近3年新高,较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一是筹措落实疫情防控保障和支持企业复产复工资金9.20亿元。其中,筹措疫情防控保障经费2.20亿元;拨付支持社会企业和重大项目复工复产补助6.20亿元;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0.80亿元。二是支持脱贫攻坚。上半年全市扶贫支出18.80亿元,增长125.3%。三是支持社会保障。筹措资金47.84亿元,支持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参保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与此同时,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9.4%,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30.6个百分点,突出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真正做实财政的“加法”和“减法”。
(四)抢抓中央积极财政政策机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取得重大成效
1—6月,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收入资金243.82亿元,增长26.2%,总量已经达到上年全年总规模的107.5%。特别是在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上,采取超前准备、超前对接、超前报告、超前争取的工作方式,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到自治区相关部门汇报,在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制定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方案时,重点考虑我市受疫情冲击大、财力减收多的实际困难,争取到了资金分配上对我市特别是城区的倾斜支持(两项资金象山区获得1.98亿元,七星区获得1.80亿元,叠彩区获得1.22亿元,秀峰区获得1.08亿元,雁山区获得1.07亿元),改变了长期以来城区难以获得上级均衡性等财力补助的局面,有效缓解了城区困难和“三保”压力,也为城区今后持续争取上级财力补助奠定了较好基础。全市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6.98亿元,规模排名全区第2位;特殊转移支付8.90亿元,规模排名全区第3位。以上两项直达资金占全区比重远超以往年度。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对冲疫情对经济造成的不良影响,紧紧围绕年初市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仍然面临较为复杂严峻的形势,呈现“紧平衡”状态。一是全市财政收入仍然呈负增长,尤其是税收收入降幅仍然超过两位数,预计全市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减少33亿元,占年度预期目标比重12.5%,完成全年收入目标面临较大困难。二是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六保”等刚性需求大幅增加,增支与减收的矛盾尖锐,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压力较大。三是部分城区“三保”问题突出,市本级救助和保稳定压力持续加大。此外,今年部分县(市、区)政府债务偿还进入高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部分县(市、区)库款严重不足,保平衡保运转难度加大。
三、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工作情况
(一)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
一是积极应对疫情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对我市财政增收造成的较大冲击,制定了《关于桂林市本级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通过采取拓宽收入渠道、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压减一般支出、加大统筹力度等九条硬核措施,力争统筹盘活资金10亿元,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兜牢“三保”底线。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保”两费经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市本级在年初预算压减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2.58亿元的基础上,对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两费项目支出进行再梳理,再压缩,最大限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共压减“三公两费”0.39亿元。压减收回资金统筹安排,重点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以及重点社会民生项目支出。三是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严格遵守《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一支笔”原则,除应急救灾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新确定的重大事项外,一律不予追加预算。四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半年共完成评审项目372个,送审投资额97.68亿元,审定投资额78.13亿元,共节约财政资金19.55亿元,核减率20 %。五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降低成本取消部分政府性收费、涉企费用项目。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取消供应商网上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要求,停止向供应商收取投标(竞标)保证金。今年以来累计免收投标(竞标)保证金和节省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超2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及供应商的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确实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小微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二)强化统筹,重点保障,有力推进各项重大战略实施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强化统筹管理,全面保障旅游胜地建设。上半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06亿元,额度排全区第4位;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部开工、投资完成率达94.2%,2020年项目达48.2%。深入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筹集安排10.41亿元用于支持大学集聚区雁翔路建设、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雁山融创文化旅游城基础设施配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城市管网普查、东西巷与正阳步行街地下通道工程、万达和平旅游城基础设施建设、雁山污水处理厂SBR池及其附属设施改造、第二水源工程、漓江干流沿岸村庄污垃综合处理工程、长塘水库水利枢纽工程、喀斯特世界遗产地生态景观项目、漓江风景名胜沿江可视范围景观林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融创文化旅游城建设。安排0.9亿元用于雁山大埠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景观水系供水工程、雁山区大埠万达文化旅游供电线路迁移及专线建设工程、雁山消防大队(含战勤保障大队、雁山中队)搬迁项目、雁山万达文化旅游城及周边排水工程等项目配套设施。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中心建设。安排漓江歌剧院项目建设资金2.4亿元。争取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41亿元用于支持市区段漓江“一江四岛”保护性旅游开发、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性绿道(驿站)、国际会展中心、旅游综合医院建设及市中医院城北院区等项目建设。安排0.50亿元用于市卫生学校雁山校区家政护理实训基地建设、市第十九中学教学楼、图书楼建设、市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宿舍(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市骖鸾路12号危旧房改住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工业振兴。上半年,共筹集安排工业振兴资金4.81亿元,重点加大在培育强优企业、工业招大引强、园区加快集聚、技术改造与创新、企业扩大投融资、工业要素保障等关键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桂林移动智能终端(手机)产业、生态食品等八大产业集群的发展,以及着重向技术研究与开发,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和国家级、自治区、市级创新平台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方面投入。同时,围绕 “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战略部署,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紧紧抓住中央增加发行专项债券规模的有利时机,争取工业及产业园区建设专项债券16.90亿元,占债券发行总额的54%。其中,市本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2亿元,包括支持桂林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2亿元和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项目建设1.2亿元。集中优势力量发展园区经济,重点打造工业振兴平台。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三大园区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调研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三大园区的财税体制。安排三大园区发展资金1.6亿元,支持三大园区利用园区特点、资源和产业基础,加快企业集聚,完善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产业。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工业振兴。完成引导基金第一笔投资业务,通过引导基金投资公司注资0.19亿元推进广西建工集团桂林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同时,安排0.1亿元通过引导基金投资公司进行注资,运用引导基金,推进财政、金融、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高效结合,扩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支持产业升级。三是重点保障扶贫领域投入,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1—6月,全市共筹集安排扶贫资金21.67亿元,支出总额为18.80亿元,平均支出进度为86.7%,位列全区支出进度第2位;全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全年整合计划数3.92亿元,实际支出3.40亿元,平均支出进度86.8%,位列全区第3位;全市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共0.88亿元,支出总额0.74亿元,支出进度达到84.8%,位列全区第2位,远超自治区 “1—6月支出进度达到70%”的考核要求。同时,聚焦聚力深度贫困地区,2020年切块深度贫困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超过2500万元,同比增长20%以上。其中,每个深度贫困乡镇资金100万元,深度贫困村资金每村20万元,极度贫困村每村50万元。
(三)倾力扶持,多方减负,全面助力企业经济恢复平稳运行
一是落实自治区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市本级筹措0.15亿元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补助资金。二是疫情期间加强资金统筹调度,加快办理拨款手续,保障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社会经济复苏。拨付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政策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资金0.39亿元,有力保障了桂林南药、三金药业、紫竹乳胶、啄木鸟医疗器械、恒保健康防护、溢达纺织、洁伶工业等一批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三是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级出台的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争取各级财政贴息资金0.2亿元。四是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1—6月,全市预计新增减税降费11.56亿元,其中,预计新增减税6亿元,减免社保费5.56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84亿元、失业保险0.93亿元、工伤保险0.28亿元、生育保险0.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0.41亿元)。五是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政策。加大对企业的稳岗力度,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1—6月,共发放稳岗补贴0.80亿元,惠及公交集团、广电网络、放心大药房、好又多超市、燕京啤酒等1000多家企业。六是落实企业一次性吸纳补贴政策。对全市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按每人2000元标准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6月,全市拨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411万元,惠及21家企业2056人。
(四)坚守底线,防控并举,稳步推进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
一是积极争取新增债务限额。1—6月,全市获得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1.22亿元,其中市本级13.61亿元;获得再融资债券17.70亿元其中,市本级16.07亿元。二是按时还本付息,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1—6月,全市偿还政府债务本息26.14亿元,其中,市本级偿还20.61亿元。三是及时公开了2019年和2020年全市与市本级政府债务有关信息、2018年和2019年新增债券安排使用等信息。
四、全年财政收支运行形势研判
(一)收入方面
1.有利因素。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我市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效,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优化,出台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加快转化,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夯实基础。二是今年中央陆续释放政策红利,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继续巩固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困难群体相关补助政策力度。同时,围绕中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5G为代表的新基建以及自治区“双百双新”、工业高质量发展、五网建设等重大项目,大力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我们做好财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不利因素。叠加疫情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影响导致全市税收大幅下降。1—6月,全市入库税收仅35.71亿元,同比减少了4.73亿元,下降11.7%。受此影响,预计全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减收25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6.5%。加上年初无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新增支出10亿元,预计造成全市各级可用财力将减少35亿元,剔除通过采取措施可弥补的13亿元后,仍有20多亿元的财力缺口。
(二)支出方面
1.有利因素。一是刚性支出需求不断扩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稳增长决策部署,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落实工资制度改革、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各项支出具有刚性且支出水平不断提升,这些都需要足够的财力作为保障,支出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二是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具备有利条件。今年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大幅增加,财政赤字规模新增1万亿元,规模和增幅都为历年最高。同时,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基层。我市将结合各领域实际情况,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业,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及项目支持。预计2020年我市在上级转移支付方面将保持较高增长,支撑财政支出增长。
2.不利因素。一是全市全年因疫情影响需额外增加的患者救治、医疗物资保障、一线人员补助、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稳岗就业补贴等支出8.6亿元,还未包括无法测算及后续的其他新增支出。经测算,2020年全市各级落实“六保”支出将达40.48亿元,加上保工资支出117.29亿元,两项支出占全市可用财力的比重将近80%,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困难加大。二是各级财政普遍库款紧张,大部分县区只能优先保障工资性、民生类支出,可用于经济发展的支出较少。
五、政府债务情况
(一)全市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92.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75.4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17.42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74.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4.6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9.70亿元。
(二)1—6月我市还本付息情况
全市偿还政府债务本息26.14亿元,其中:偿还本金17.90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17.70亿元,预算安排0.20亿元),利息8.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5.5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偿还2.70亿元)。市本级偿还政府债务本息20.61亿元,其中:偿还本金16.09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16.07亿元,预算安排0.02亿元),利息4.5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2.7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偿还1.73亿元)。
(三)债务风险情况
从全市总体上看,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分地区情况看,各地区债务风险分布不平衡,市区中市本级、叠彩区、七星区债务风险较高,县级债务风险较低。
(四)1—6月全市与市本级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全市获得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1.22亿元(无一般债券),共35个项目;其中市本级13.61亿元,共10个项目。截至6月底,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99.25%。
1—6月,全市获得再融资债券17.70亿元(其中市本级16.07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0年度到期的以前年度政府债券本金,且已全部支出完毕。
六、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的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努力做好全市下半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保持定力、凝聚合力、深挖潜力、精准发力,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此,将集中精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抓好收支精细化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努力实现全年收入目标。进一步强化执收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精准分析税收收入潜力,加强支出产业、关键企业、重点税源监控,依法应收尽收。在落实好各类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继续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充分挖掘非税收入的潜力,在深度和广度上拓展非税收入征收范围,不断扩大非税收入收支规模,壮大“财政蛋糕”。要加快国有土地挂牌出让,加强分析研判,将土地成本资金重点用在土地价值高,出让条件成熟的地块上,争取收储一块就及时出让一块,同时,加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理,进一步加快资产处置力度速度,有效增强地方可用财力和资金调度、协同能力。二是继续抓好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一方面继续跟进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结合我市特殊因素和存在的实际困难,找准新的增量来源,加大向上争取支持的力度。充分利用中央近期密集部署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领域投入,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全区开展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加快推进“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等难得的机遇,做好项目储备,重视项目包装策划,尤其是项目前期包装策划,鼓励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并作为年度考评一项重要指标。另一方面,要强化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做好资金管理分配,理顺各个环节,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各个部门单位,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将资金落实到位,发挥实际效益。三是抓好重大项目的前期经费和项目策划资金保障,优化产业结构壮大财力。加大和发改、工信等部门对接,全力保障我市在城市发展、工业振兴、乡村振兴等重大项目的前期经费和项目策划资金需求,充分发挥财政在前期工作的“四两拨千斤”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用好政府性投资基金,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支持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优化国有企业资产配置和融资能力,包括加快以土地为资产的国有资产注入的速度,用好融资杠杆作用,让国有企业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四是加大对重大财源税源的补贴力度。市本级制定《进一步促进桂林市区旅游、住宿和餐饮行业市场消费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通过对市区限额以上餐饮、住宿、旅游企业实行用电成本补贴政策、推行“住星级酒店免景区公园门票”对景区门票实行补贴、对燕京(漓泉)啤酒实行一次性定向定额补贴等政策,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对龙头企业、规上、限上企业及重要产业链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激励支持,助力企业稳岗复产、促进市场消费的同时,稳住税收,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
(二)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保障“六保”“六稳”
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统筹安排预算,用好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二是牢固树立“三保”底线不可破思维,千方百计统筹财力予以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三是落实好已出台的企业税费减免、复工奖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扎实推动企业复工达产增产,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四是压实县(市、区)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五是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确保剩余贫困村及贫困人口脱贫出列,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六是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推进黑臭水体治理以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复项目实施,巩固和扩大污染防治成效。七是加力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对市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进行再次细化梳理,制定出台《市本级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方案》,参照中央部门做法,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对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按照50%的比例进行再压减。同时,做好各部门的统筹工作,把该收、该调整、该统筹、该收回的资金收到位,把该压、该节减的支出节减到位。
(三)突出抓好风险防范,强化财政管控效力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确保政府专项债券要用在有自身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上,要提高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效益,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底线。二是紧紧抓住中央增加发行专项债券规模的有利时机,做好后续批次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争取和发行工作,为我市的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切实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使用效益。各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加快债券资金形成实际支出。四是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对部分债务进行优化偿债期限和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进行化解。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制度
一是密切关注中央和自治区税制改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收入划分改革进展情况,依据中央和自治区改革步骤及我市实际,研究出台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县乡两级理财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绩效信息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三是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效。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四是积极配合推进税制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完善收费基金清单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五)严格机制约束管理,切实强化财政监管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工作及民生项目的评价。二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深化“放管服”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抓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三是强化公务卡使用管理,切实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四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根据上级政策简化财政评审环节、合理确定财政评审的项目投资规模标准等。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改进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方式,深入实施采购当事人信用评价管理,稳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六是强化财政监督。重点关注扶贫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财政检查成果利用,抓好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完善检查成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监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如期实现“两个建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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