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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

2020-11-02 15:21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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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到以下几大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自治区核定我市市区及市管县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二是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而出台的一系列惠企利民税费政策以及中央财政发行抗疫特别国债、设立特殊转移支付,三是今年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四是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特别是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重点保障民生、正常运转以及支持重点项目支出,本级支出通过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进行优化调整,财政支出发生较大变化,五是受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完成年初目标,造成了市本级财政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需要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作出预算调整。具体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市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和《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

(三)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

(四)财政部《关于积极安排预算支持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55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桂财债〔2020〕48号)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将市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854,102万元调整为1,379,271万元,增加525,169万元,增长6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467,743万元调整为451,045万元,减少16,698万元,减少3.6%。

将市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的854,102万元调整为1,379,271万元,增加525,169万元,增长6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772,415万元调整为852,986万元,增加80,571万元,增长10.4%。

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收入预算调整

1.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9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减少20,698万元,非税收入增加4,00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冲击以及减税政策的影响,今年以来一般公共预算中的税收收入(即为入库税收)降幅维持在两位数,因此,预计全年入库税收收入171,77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0,698万元,下降10.8%。在非税收入较年初预算略有增长的情况下,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6,698万元,下降3.6%。

2.减少“转移性收入—下级上解收入”14,286万元。受税收收入下降的影响,预计各城区上解收入为86,13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4,286万元,下降14.2%。

3.增加“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29,340万元。根据当前获得的上级补助资金测算,预计全年获得上级补助407,32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29,340万元,增长46.5%。

4.增加“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2,613万元。由于2019年决算已完成,上年结余收入5,009万元,较年初预计数增加2,613万元,增长109.1%。

5.增加“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24,200万元。截至9月底,自治区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市本级2020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20,000万元,全部为本级留用。截至9月底,市本级获得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4,200万元,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4,200万元。其中,市本级留用304,806万元,转贷各城区及市管县99,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71万元,包括:

(1)2020年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0,000万元重点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方向,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相应增加“212城乡社区支出”20,000万元。

①安排(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项目)桂林市芳香东路新建工程13,300万元,列“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②安排(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项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供水工程2,000万元,列“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③安排(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项目)桂林市良丰河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防洪工程500万元,列“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④安排(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项目)桂林市消防支队雁山消防大队(含战勤保障大队、雁山消防中队)搬迁新建工程1,000万元,列“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⑤安排(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项目)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自来水加压泵站工程1,900万元,列“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⑥安排(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项目)桂林市良丰河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防洪工程700万元,列“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⑦安排(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项目)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东大门人行天桥建设工程600万元,列“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2)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补助收入(包含直达资金)增加、本级预算追加以及“预备费”、“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已明确支出科目,同时压减收回部分市本级经费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和“三公两费”用于“三保”支出,相应调整至各支出科目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60,571万元。

①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年初的92,325万元调整为111,822万元,增加19,497万元,主要一是增加年度绩效考评奖励资金;二是压减收回各预算单位“三公两费”支出预算。

②“203国防支出”由年初的5,537万元调整为5,042万元,减少495万元,主要是压减部分本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③“204公共安全支出”由年初的103,001万元调整为98,677万元,减少4,324万元,主要是压减部分本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④“205教育支出”由年初的124,686万元调整为144,608万元,增加19,922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⑤“206科学技术支出”由3,175万元调整为8,406万元,增加5,231万元,主要是将年初转列基金支出的科学技术专项支出调回公共预算支出。

⑥“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26,092万元调整为21,728万元,减少4,364万元,主要是压减部分本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⑦“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年初的91,934万元调整为132,926万元,增加40,992万元,主要一是增加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和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职业年金个人记账利息差;二是将年初转列基金支出的民生保障类支出调回公共预算支出;三是压减部分本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⑧“210卫生健康支出”由年初的69,836万元调整为63,042万元,减少6,794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下达抗疫特别国债,相应压减市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

⑨“211节能环保支出”由年初的35,619万元调整为29,666万元,减少5,953万元,主要是压减部分本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⑩“212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的22,749万元调整为43,518万元,增加20,769万元,主要一是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二是将部分年初转列基金的以前年度存量项目支出调回公共预算支出;三是压减部分本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⑪“213农林水支出”由年初的42,828万元调整为29,112万元,减少13,716万元,主要是压减部分本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⑫“214交通运输支出”由年初的5,901万元调整为18,296万元,增加12,395万元,主要一是增加上级补助支出;二是将部分年初转列基金支出的公交成本规制调回公共预算支出;三是压减部分本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⑬“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年初的8,127万元调整为18,827万元,增加10,700万元,主要一是将年初转列基金支出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调回公共预算支出;二是压减部分本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⑭“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年初的2,549万元调整为6,931万元,增加4,382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⑮“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年初的9,957万元调整为7,300万元,减少2,657万元,主要是压减部分本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⑯“221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的30,709万元调整为31,684万元,增加975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⑰“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年初的92万元调整为442万元,增加350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⑱“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年初的9,904万元调整为10,949万元,增加1,045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⑲“232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的60,000万元调整为53,800万元,减少6,200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债务情况付息。

⑳“233债务发行费支出”由年初的0万元调整为327万元,增加327万元,主要是根据今年实际发行一般债券情况,支付发行费用。

(21)“229其他支出”由年初的15,000万元调整为10,876万元,减少4,124万元,主要是压减部分本级以前年度存量项目支出。

2.增加“转移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7,460万元。

3.增加“转移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33,168万元。

4.增加“转移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99,600万元

5.增加“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4,806万元。

6.减少“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43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调整方案

将市本级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815,815万元调整为875,638万元,增加59,823万元,增长7.3%。其中:基金当年收入由年初的670,640万元调整为412,659万元,减少257,981万元,减少38.5%。

将市本级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年初的815,815万元调整为875,638万元,增加59,823万元,增长7.3%。其中:基金当年支出由年初的705,578万元调整为605,523万元,减少100,055万元,减少14.2%。

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收入预算调整

1.减少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257,98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260,000万元。从目前已完成的土地收入和现有可实现出让地块测算,预计市本级全年完成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20,000万元,距离650,000万元的年初计划减少230,000万元。因为有30,000万元已计提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无法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表中反映,报表数据显示收入为390,000万元,减少数额即为26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2,019万元。

2.增加“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21,191万元,其中“1100403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7,116万元。截至2020年9月底,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市本级抗疫特别国债17,116万元。

3.增加“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296,100万元。其中:“11011023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000万元,“1101102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84,500万元,“1101102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转贷收入”86,6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底,自治区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市市区和市管县(市管县为阳朔县、灵川县、永福县)2020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专项债务限额343,500万元,其中2019年12月份提前下达的134,000万元已纳入《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经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其余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09,500万元未能纳入2020年桂林市本级年初预算中。根据各城区和市管县政府债务负担及项目建设需求,市本级留用122,000万元,转贷各城区和市管县合计87,5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底,市本级获得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6,600万元,其中市本级留用66,100万元,转贷各城区和市管县合计20,500万元。

4.增加“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513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支出100,055万元,包括:

(1)增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2,0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①安排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工程30,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②安排桂林国际会展中心12,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③安排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驿站)项目10,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④安排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10,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⑤安排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信息产业生态合作区数据中心项目2,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⑥安排桂林市文化旅游中心漓江歌剧院30,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⑦安排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供水工程9,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⑧安排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汉果产业园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8,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⑨安排桂林市广播电影电视中心建设项目6,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⑩安排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城北水厂一期扩建工程5,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2)增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7,116万元,全部安排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公共卫生建设项目。

①安排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3,000万元,列“234010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科目。

②安排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业务综合用房项目3,000万元,列“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科目。

③安排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内改扩建建设项目1,900万元,列“2340102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科目。

④安排桂林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项目2,800万元,,列“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科目。

⑤安排桂林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项目800万元,列“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科目。

⑥安排桂林市紧急医学救援队设备配备300万元,列“2340102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科目。

⑦安排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2,000万元,列“2340102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科目。

⑧安排桂林市中心血站智能化冷库及酶免设备建设项目500万元,列“2340102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科目。

⑨安排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浓缩液处理工程1,316万元,列“2340108生态环境治理”科目。

⑩安排新冠病毒移动实验室及移动CT1,500万元,列“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科目。

(3)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38,354万元。

①减少债务化解支出106,800万元。

②将年初转列基金支出的部门项目支出调整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00,000万元。

③压减项目支出31,554万元。

2.减少“转移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11,265万元。

3.增加“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3,643万元。

4.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6,100万元。

5.转贷城区和市管县专项债务108,000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支出108,000万元,其中转贷:秀峰区13,000万元,叠彩区22,500万元,七星区5,000万元,象山区6,000万元,雁山区10,000万元,阳朔县4,000万元,灵川县23,000万元,永福县24,500万元。

(1)增加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支出25,000万元。

转贷各城区和市管县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25,000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支出25,000万元,列“230113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其中转贷:叠彩区12,500万元,灵川县5,000万元,永福县7,500万元。

(2)增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62,500万元。

转贷城区和市管县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62,500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支出62,500万元,列“23011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其中转贷:秀峰区8,000万元,象山区6,000万元,雁山区10,000万元,阳朔县4,000万元,灵川县18,000万元,永福县16,500万元。

(3)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转贷支出20,500万元。

转贷城区和市管县再融资专项债券20,500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支出62,500万元,列“1101102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转贷支出”科目。其中转贷:秀峰区5,000万元,叠彩区10,000万元,七星区5,000万元,永福县500万元。

通过上述调整后,市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如果全年收入实现超收,市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把超收收入依法用于冲减赤字或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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