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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0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谷海洪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2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和桂林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决议,大力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健恢复和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方面:全市组织财政收入129.27亿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59.2%,收入总量保持全区第3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60亿元,完成预算的63.8%。分类收入情况:组织税收收入98.04亿元,增长14.5%;非税收入31.22亿元,下降38.6%。分级完成情况:市级87.24亿元,完成预算的60.1%;县级42.03亿元,完成预算的57.5%。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100.14亿元,增长14.8%;财政部门29.13亿元,下降40.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41.38亿元,完成预算的55.8%,增长15.9%。其中:增值税11.48亿元,完成预算的47.8%,同比增收2.12亿元,增长22.6%,主要是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上年基数较低以及部分企业延缴等因素带动增长;企业所得税7.49亿元,完成预算的70.7%,同比增收0.52亿元,增长7.5%;个人所得税1.88亿元,完成预算的59.1%,同比增收0.32亿元,增长20.4%;其他中小税种收入20.53亿元,完成预算的56.5%,同比增收2.71亿元,增长15.2%。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31.22亿元,完成预算的78.6%,同比减收19.65亿元,下降38.6%,主要是去年同期存在较多一次性非税收入。其中:专项收入5.32亿元,下降9.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7亿元,增长55.7%,主要是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暂缓缴纳;罚没收入5.31亿元,增长70.6%,主要是加大扫黑除恶、打击电讯诈骗和打击网络传销力度,带动相关罚没收入大幅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3亿元,增长23.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70亿元,下降65.2%,主要是去年为弥补税收缺口,市本级和部分县区通过加大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增加一次性非税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83亿元,下降66.1%,主要是今年从土地计提三金大幅减少;其他收入2.16亿元,下降42.5%,主要是灵川县去年同期一次性收入较多。
支出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35亿元,完成预算的53.2%,增长1.6%,支出总量排全区第2位。分级完成情况:市级支出88.6亿元,下降2.8%;县级支出160.75亿元,增长4.1%。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教育支出40.88亿元,同比增支(以下简称增支)5.41亿元,增长15.3%;科学技术支出1.02亿元,增支0.37亿元,增长57.3%,增幅较大主要是去年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支出相应延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9亿元,增支1.15亿元,增长2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4亿元,增支10.16亿元,增长30.9%,增幅较大主要是增加了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由于基数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32.25亿元,增支2.61亿元,增长8.8%;节能环保支出3.20亿元,增支1.27亿元,增长65.5%,主要是增加上级污染防治转移支付支出。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方面:市本级组织财政收入45.39亿元,完成预算的6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4亿元,完成预算的72.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0.45亿元,增长10.1%;非税收入14.59亿元,下降7.5%。
支出方面: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1亿元,完成预算的54.6%,下降4.4%。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教育支出6.79亿元,增长36.9%;科学技术支出0.37亿元,增长161.9%,增幅较大主要是去年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支出相应延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5亿元,增长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亿元,增长108%,增幅较大主要是增加了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30亿元,增长474.1%,主要是增加上级污染防治转移支付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91亿元,增长57%,主要是增加了上级城乡社区公共设施转移支付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4.64亿元,完成预算的19.7%,增长2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08亿元,增长18.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67.22亿元,完成预算的43.3%,下降10.0%。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2.40亿元,增长22.3%。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40亿元,完成预算的16.4%;支出30.67亿元,完成预算的41.4%。
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进度较低,主要是受房地产金融政策收紧影响,企业融资受限,拿地意愿不足,导致房地产市场低迷,楼市疲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年初预算进度较低。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1亿元,完成预算的35.0%;支出0.13亿元,完成预算的7.7%。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24亿元,完成预算的20.7%;支出0.08亿元,完成预算的14.0%。按照往年惯例,将在下半年开展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预算收支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体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43.72亿元,完成预算的49.7%;支出42.15亿元,完成预算的49.6%。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56亿元,滚存结余111.87亿元。其中:(1)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29亿元,完成预算的53.8%;支出0.2亿元,完成预算的49.3%。(2)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59亿元,完成预算的62.8%;支出7.92亿元,完成预算的55.7%。(3)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67亿元,完成预算的49.4%;支出12.44亿元,完成预算的42.4%。(4)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51亿元,完成预算的45.2%;支出19.47亿元,完成预算的52.5%。(5)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4亿元,完成预算的47.4%;支出0.64亿元,完成预算的76.2%。(6)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2亿元,完成预算的51.6%;支出1.48亿元,完成预算的48.2%。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2020年起实行自治区统收统支,预决算由自治区统一编制。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
收入方面:全市组织财政收入完成年度目标的59.2%,快于序时进度9.2个百分点,高于全区序时进度1.1个百分点,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全区第3位。支出方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3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53.2%,同比增长1.6%,支出总量排全区第2位。
(二)非税占比大幅降低,收入质量继续提高
全市非税收入31.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3.0%,同比大幅下降15.8个百分点,收入质量继续提高,在全区位居较好水平。
(三)支出结构持续优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
全市民生支出189.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6.0%。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科技等重点支持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严格落实直达资金机制,上半年,全市纳入直达机制管理的资金88.49亿元,支出44.53亿元,进度达50.3%,超过序时进度0.3个百分点。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等支出较快。
(四)加强帮扶指导,基层“三保”兜牢兜稳
一是全力争取上级财力性支持。上半年,通过与上级相关部门有效汇报对接,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9.3%,基层财力状况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善。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市本级在自身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上半年累计下达对各县(市、区)补助4.48亿元,累计调度库款30.17亿元,全力支持保障基层特别是城区“三保”正常运转。三是加强工作指导,部分县区“三保”保障能力持续好转。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仍然面临较为复杂严峻的形势,主要体现在:一是税收收入仍未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虽然税收呈恢复性增长,但比2019年度同期下降3.0%,两年平均下降1.5%,与全国和全区平均增幅差距较大,拉动财政收入增长动能仍然不足。二是县级收入增长不均衡、差异大。最高与最低增幅相差了57.7个百分点,增速分化明显。三是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受转移支付增量有限、各项民生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债务还本付息任务繁重、暂付款规模过大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和预算平衡压力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加大,部分地区“三保”压力仍然较大。
三、财政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支出落实情况
(一)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一是持续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上半年共筹集资金7.10亿元,重点支持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及长塘水库枢纽工程等项目建设。二是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安排资金0.81亿元,重点支持万福路维修改造工程、净瓶山大桥建设等项目;争取2021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80亿元,重点用于临桂新区路网建设工程、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项目、万福东路建设工程、“四建一通”农村公路等项目。三是全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全市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57亿元,重点支持水安全保障工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
(二)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推进产业振兴
1.大力支持全市工业振兴发展战略
一是集中财力加强支持。2021年市本级统筹安排5.48亿元用于支持工业发展,重点加大在培育强优企业、工业招大引强、园区加快集聚、技术改造与创新等关键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桂林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生物医药等四大重点产业和5G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和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二是紧紧抓住自治区“统筹整合资金,振兴广西工业”的有利时机,争取工业及产业园区建设专项债券31.10亿元。其中:市本级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40亿元,重点支持我市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经开区罗汉果产业园、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
2.集中优势力量发展园区经济,重点打造工业振兴平台
一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进三大园区齐头并进新格局。2021年市本级安排三大园区发展资金1.60亿元,将通过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注资方式对市属三大园区平台公司进行注资。二是科学稳妥采用PPP模式推进园区开发。截至2021年6月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乳胶制品产业园、七星区铁山片区产业园、花江智慧谷电子信息创业产业园(科技成果转化园)等3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总投资约28.59亿元。
3.落实兑现稳产保岗若干政策,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筹措资金0.61亿元,大力支持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支持企业、项目稳产保岗。其中:兑现企业税收贡献奖励0.39亿元,规上工业企业经营奖励0.02亿元,建筑业经营贡献奖励0.03亿元,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经营贡献奖励0.07亿元,旅游、假日消费券0.03亿元,服务业经营奖励0.08亿元等。
4.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带动作用
一是子基金投资支持工业产业发展初显成效。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出资设立的子基金——荔浦科创基金,在2021年上半年完成投资3项,其中:对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0.23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1.70亿元,并有望成为广西第一家科创板上市企业;对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0.08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1.30亿元。二是拟参与出资设立桂林市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材料产业、大健康医疗产业等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的领域。三是组织开展“政担银企”对接会,促成市小微担保公司及14家银行与17家企业共签署了1.45亿元的担保协议,提高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效率。全力推进“桂惠贷”工作,上半年,全市共落实“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1亿元,引导全市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贷款141.57亿元,放贷7293笔,共惠及6500户市场主体。
(三)全力保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是切实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市级投入总体保持稳定。上半年,全市共筹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41亿元,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1亿元,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6亿元和市本级衔接资金1.63亿元。主要支持各县(市、区)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二是推进乡村风貌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筹措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62亿元和乡村风貌提升资金4.07亿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稳步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三是支持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提高脱贫地区公共服务质量。筹措资金0.65亿元支持公共服务提升行动,用于开展“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改善县(市、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提升公共社会服务能力和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四是积极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安排乡村振兴“四建一通”专项补助0.40亿元;筹措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98亿元;筹措田园综合体奖补资金0.20亿元,大力推动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四)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
一是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继续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减负担。上半年,预计全市新增减税降费超6亿元,其中,预计新增减税4.52亿元,新增减免社保费1.49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16亿元、降低工伤保险费率0.33亿元)。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把好预算支出关口。上半年全市共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5.77亿元,压减率超10%以上。其中,市本级压减1.67亿元,节省下来的资金全部用于支持“三保”和民生领域支出。
四、全市政府债务情况
(一)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67.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80.1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86.8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00.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8.6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1.89亿元。
(二)上半年还本付息情况
全市上半年偿还政府债务本息40.18亿元,其中:偿还本金31.01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30.95亿元,财政预算资金偿还0.06亿元),利息9.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5.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偿还4.02亿元)。市本级上半年偿还政府债务本息23.91亿元,其中:偿还本金19.08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19.06亿元,财政预算资金偿还0.02亿元),利息4.8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2.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偿还2.32亿元)。
(三)债务风险情况
从全市总体上看,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分地区情况看,各地区债务风险分布不平衡,市区中市本级、叠彩区、秀峰区、七星区债务风险较高,其余县(市、区)债务风险较低。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优质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不足,储备的债券项目较少且质量不高。二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尤其是涉及需要土地收储或补偿的项目,导致项目在中介机构尽调时因前置材料不全导致尽调难以通过,无法发行专项债券。三是预计全市2021年下半年还需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19.68亿元,加上还需兼顾偿还较大规模的隐性债务和尽快有效降低债务风险等级,偿债压力很大。
五、全年财政收支运行形势研判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持续增加,为财政增收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一些行业企业恢复尚未达到疫情前水平,税收较快增长的基础仍然不够牢固,尤其是我市以“三产”为主的产业结构,旅游业短期内难以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经济实现较快增长面临较大困难和挑战。财政将面临减收因素多,增支需求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等问题。
收入方面:随着我市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产业振兴效果逐步显现,财政收入也将企稳回升。同时,考虑到去年底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收入结构的优化调整,预计全市全年财政收入在完成增长5%的年初预算目标基础上可能出现恢复性较快增长。
支出方面:财政将继续在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保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齐民生短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财政支出将继续保持适度扩张和刚性增长。
六、完成全年收支目标任务的思路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各级财政稳健运行
一是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合理适当调整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二是以税收为突破口,结合产业振兴战略强力推动,特别是利用工业复苏和工业税收增长较快的良好势头,加强工业增加值与工业税收的匹配联动,充分发挥工业税收的拉动作用。三是继续兑现企业税收贡献激励政策,激发企业创收多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税收收入在恢复正常年份水平的基础上有效增长。四是盘活政府资产资源,多渠道增加收入来源。通过探索多领域推行“特许经营”政策,增加财政收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发挥经济“压舱石”作用,达到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收益和资本收入,提升对财政的贡献率。继续加快老城区闲置资产处置,将部分老城区资产处置纳入土地收储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存量土地效益,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投入
一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大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落实产业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领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力以赴保障基本民生。积极支持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稳步提高社保保障水平,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全力保障为民办实事等项目。三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必要非重点支出,严控低效无效支出,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保民生促发展。
(三)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继续把握总书记视察桂林的重大历史机遇,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重点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漓江生态保护等方面,加大向上沟通汇报、跟踪对接力度,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二是督促指导各地相关部门集中力量,重点围绕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等方面,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做好项目包装、储备、做实申报数据、做细项目申报,强化向上争取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三是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
(四)树立底线思维,确保财政安全可持续
一是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压紧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支出方面的优先顺序。强化审查监控机制,对县级“三保”预算进行全面审核,防止出现“三保”缺口,并加强“三保”支出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库款调度,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做得好的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措施,对违法违规挪用“三保”资金的及时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处理到人。二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健全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统一口径、统一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综合采取各类措施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搞虚假化债,绝不为解决短期问题而留下后遗症。强化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三是切实防范其他领域风险向财政传导。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坚持民生支出精算平衡,合理制定民生支出标准,坚决防止靠举债过日子、搞过度福利化。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杜绝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加大力度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重点清收违规出借用于企业偿债和垫付项目建设等资金,尽快将库款规模恢复到安全区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统筹抓好扩财源、优结构、促改革、保民生、守底线等各项工作,推动财政运行延续总体平稳良好态势,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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