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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09-08 13:0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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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9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谷海洪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22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有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的关键作用,切实扛起保市场主体责任,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充分确保全市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35亿元,完成预算的55.7%,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4.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7.2%。其中:税收收入32.5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6.6%,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1.3%,税收占比为48.4%;非税收入34.77亿元,增长11.4%,主要是千方百计挖掘非税收入弥补税收减收造成的缺口,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32.58亿元,完成预算的42.1%,主要是实施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导致减收。其中:增值税7.82亿元,完成预算的33.1%,同比减收3.66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5.3%,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1.9%;企业所得税6.53亿元,完成预算的56.8%,同比减收0.96亿元,下降12.8%;个人所得税1.90亿元,完成预算的49.5%,同比增收0.02亿元,增长1.1%;其他中小税种收入16.34亿元,完成预算的42.5%,同比减收4.19亿元,下降20.4%。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34.77亿元,完成预算的79.6%,同比增收3.55亿元。其中:专项收入2.99亿元,下降43.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64亿元,增长6.1%;罚没收入14.17亿元,增长167.0%,主要是公检法部门侦办案件形成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99亿元,下降61.0%,主要是去年同期存在股权转让等一次性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44亿元,下降13.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67亿元,增长45.8%,主要是今年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在上半年入库。

支出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29亿元,完成预算的56.4%,增长3.2%。重点支出科目情况:教育支出45.33亿元,同比增支(以下简称增支)4.45亿元,增长10.9%,主要是学校生均定额标准提高和教师人员性支出增加;科学技术支出1.49亿元,增支0.47亿元,增长46.8%,主要是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和加快拨付进度;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6亿元,增支2.27亿元,增长44.7%,主要是为促进文旅复苏,加大对文旅企业的扶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0亿元,增支0.46亿元,增长1.1%;卫生健康支出32.55亿元,增支0.3亿元,增长0.9%;节能环保支出3.86亿元,增支0.66亿元,增长20.6%,主要是转移支付增加。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5亿元,完成预算的64.7%,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6.5%,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2.4%。其中,税收收入7.9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3.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4.3%;非税收入17.74亿元,增长21.6%,主要是公检法部门侦办案件收入增加。

支出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7.5%,增长38.4%。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教育支出8.90亿元,增长31.2%,主要是学校生均定额标准提高和教师人员增加;科学技术支出0.58亿元,增长55.7%,主要是科技资金投入加大;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3亿元,增长248.7%,主要是为促进文旅复苏,加大对文旅企业的扶持;节能环保支出1.46亿元,增长12.2%;城乡社区支出2.02亿元,增长5.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6.17亿元,完成预算的8.3%,下降63.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02亿元,完成预算的7.4%,下降71.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5.82亿元,完成预算的40.7%,下降17.0%。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6.83亿元,下降29.7%。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33亿元,完成预算的3.3%,下降84.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8亿元,完成预算的1.7%,下降92.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 支出21.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8.8%,下降30.4%。

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进度较低,主要是受房地产金融政策收紧影响,企业融资受限,拿地意愿不足,导致房地产市场低迷,楼市疲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年初预算进度较低。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7亿元,完成预算的26.6%;支出2.15亿元,完成预算的177.7%,主要是为推进国企改革,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投入。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7亿元,完成预算的26.6%;支出2.12亿元,完成预算的225.5%,主要是为推进国企改革,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投入。

按照既定安排,将在下半年开展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体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1.49亿元,完成预算的46.9%;支出51.94亿元,完成预算的37.4%;收支相抵,当期结余19.56亿元,滚存结余169.63亿元。其中:(1)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7亿元,支出6.08亿元,当期结余1.69亿元,滚存结余33.73亿元;(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72亿元,支出22.39亿元,当期结余1.33亿元,滚存结余12.98亿元;(3)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89亿元,支出10.02亿元,当期结余9.88亿元,滚存结余77.1亿元;(4)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34亿元,支出10.16亿元,当期结余8.18亿元,滚存结余40.88亿元;(5)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4亿元,支出0.73亿元,当期结余-0.29亿元,滚存结余3.52亿元;(6)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支出2.56亿元,当期结余-1.23亿元,滚存结余1.42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5.79亿元,完成预算的45.5%;支出29.41亿元,完成预算的31.8%;收支相抵,当期结余16.4亿元,滚存结余120.99亿元。其中:(1)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9亿元,支出5.94亿元,当期结余-0.14亿元,滚存结余-1.93亿元;(2)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89亿元,支出10.02亿元,当期结余9.88亿元,滚存结余77.1亿元;(3)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34亿元,支出10.16亿元,当期结余8.18亿元,滚存结余40.88亿元;(4)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4亿元,支出0.73亿元,当期结余-0.29亿元,滚存结余3.52亿元;(5)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支出2.56亿元,当期结余-1.23亿元,滚存结余1.4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县级统筹险种,市本级无此项业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市级统筹险种,预决算由全市统一编制。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

(一)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支出总量继续保持全区第3位。收入和支出执行进度显著加快,分别高出序时进度5.7和6.4个百分点,全市重大项目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改善,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

一是全力保障改善民生。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201.47亿元,同比增长6.4%,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13.6个百分点,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3.2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8.3%。其中,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等重点支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有效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二是严格落实直达资金机制。上半年,全市纳入直达机制管理的资金123.85亿元,支出68.38亿元,进度达55.2%,超过序时进度5.2个百分点。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10.99亿元,支出63.33亿元,支出进度为57.1%,利用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为重点领域支出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三)筑牢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全力争取上级财力性支持。上半年,通过与上级相关部门有效汇报对接,全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16.3%,基层财力状况得到较大程度改善。二是加大县级帮扶指导力度。市本级在自身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上半年累计下达对各县(市、区)补助2.50亿元,累计调度库款22.13亿元,全力支持保障基层特别是城区“三保”正常运转。上半年,全市“三保”支出117.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5.5%,未发生“三保”风险。三是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支持民生改善。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支出结构,2022年全市一般性支出压减3.17亿元,压减比例7.0%,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节省资金全部用于民生领域。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仍然面临较为复杂严峻的形势,主要体现在:受新冠疫情叠加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幅与支出增速不相匹配,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一方面,新的大规模留抵退税导致全市税收收入大幅度减少,税收收入呈显著下降态势(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1.3%),拉动财政收入增长动能仍然不足;另一方面,房地产行情持续低迷,上半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仅实现12.02亿元,同比下降71.4%,导致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大幅低于预期。二是各项民生支出刚性增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任务繁重以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很多政策需要兑现,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旺盛,财政收支矛盾问题异常突出。

三、财政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支出落实情况

(一)重磅资金政策密集落地,空前力度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统筹争取资金16.87亿元用于支持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一是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多个中央财政重磅资金支持政策密集落地桂林,如桂林市成功入选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入围“十四五”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二医院桂林医院项目入选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名单等,累计争取中央、自治区支持资金超50亿元,截至目前已到位12.8亿元(其中海绵城市建设3亿元、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9.8亿元),涉及漓江保护、宜居城市建设、构建完善医疗体系等领域,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3.61亿元重点用于支持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与能力提升、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方面,切实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三是积极强化人才支撑。市本级筹措资金0.46亿元,重点用于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及平台建设等,着力推动全市人才建设步入“快车道”。

(二)实施一揽子积极财政政策,稳住市场预期信心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退税减税政策。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多措并举,精准调度财政库款,统筹做好留抵退税和“三保”支出资金调度保障工作。强化财政、税务等多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提高减税降费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稳。上半年,全市累计减免税费48.45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完成16.37亿,惠及企业2166户,更大力度激发广大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深化社保费减缓力度。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就业”任务。上半年,全市失业保险累计减负1.25亿元,惠及单位共计2.5万家,职工46.1万人,工伤保险累计减负0.37亿元,惠及单位共计2.6万家,职工53.4万人。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14亿元,惠及企业1.3万家,职工27.24万人。对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5个特困行业所有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142.2万元,惠及企业27家,职工2844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三是持续推进财金联动。优化完善“桂惠贷”贴息资金保障机制,全市统筹“桂惠贷”贴息资金1.05亿元,撬动全市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170.39亿元,完成全年投放目标任务280亿元的60.9%,惠及8927户市场主体,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9.3%。用好融资担保政策,支持小微担保公司积极开展“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创新推出担保产品“见贷担”、“乡村振兴保”,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新增担保业务发生额9亿元,完成该公司全年政府性融资担保任务的60%,在保户数303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3.3%,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仅为0.75%。用好应急转贷资金,缓解企业“过桥资金”难题,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发放11笔应急转贷资金共计0.32亿元,切实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三)推进产业振兴,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全力支持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本级安排工业振兴专项资金4.68亿元,落实好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链,持续助力工业振兴,全力补齐最大短板、激活最大潜力。二是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上半年,争取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20亿元支持我市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较上年增加2.80亿元,其中:争取领益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债券资金4.70亿元、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债券资金1.50亿元。三是强化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扶持作用。市本级累计投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1.69亿元,撬动社会资本4.71亿元,其中:以子基金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星辰科技、光隆光电在一、二级资本市场融资合计超过3亿元,助力星辰科技成为全区首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推进光隆光电成为全区首家启动科创板IPO程序的企业,成为区内以创新方式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加速发展的经典案例。

(四)支持乡村振兴,确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一是切实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农业农村支出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2022年全市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4.61亿元,确保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对上争取资金力度。2022年,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市相关县(市、区)的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10.44亿元,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五)狠抓科教振兴,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市本级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0.75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新产品研发、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激发创新活力。二是加快引导创新要素聚集。推进“半导体芯片封装与测试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等3个项目通过自治区认定,云璟科技等9家企业通过广西瞪羚企业认定(公示),目前保有量达23家,143家高新技术企业和3家瞪羚企业获市级奖补公示,进一步推动全市科技高地建设。三是用好用足科技创新驱动专项资金。以科技创新为抓手,出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15家企业列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其中,飞宇科技等4家企业列入工信部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占全区的44.4%;23家企业获2022年度第一批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排全区第2,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持续彰显。

(六)持续助力文旅复苏,不断提振旅游市场信心

一是筹措支持文旅消费资金超2亿元,扶持文旅产业复苏发展及景区设施提升补助资金1.15亿元,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恢复消费信心,带动旅游消费。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文旅项目专项债券超30亿元,用于桂林市旅游交通换乘中心、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驿站)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旅游品位,支持传统旅游企业转型升级。

四、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一)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6月底,桂林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720.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9.89亿元,占46.2%,专项债务余额360.40亿元,占53.8%。2022年1-6月全市获得新增政府债券55.6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84亿元,专项债券36.81亿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公立医院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

截至2022年6月底,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339.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0.15亿元,占47.1%,专项债务余额179.60亿元,占52.9%。2022年1-6月市本级获得新增政府债券16.1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56亿元,专项债券11.61亿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公立医院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

(二)债务偿还情况

全市2022年上半年应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46.28亿元,其中:偿还本金35.74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35.69亿元,预算资金偿还0.05亿元),付息10.54亿元。

市本级2022年上半年应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25.42亿元,其中:偿还本金20.27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20.24亿元,预算资金偿还0.03亿元),付息5.15亿元。

(三)债务风险情况

从全市总体上看,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分地区情况看,各地区债务风险分布不平衡,市区中市本级、叠彩区、秀峰区、七星区债务风险较高,其余县(市、区)债务风险较低。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债务余额较大,风险等级偏高。相对于我市财政收入来说,债务余额总量较大,加上税收下降、保“三保”支出、还债高峰等因素叠加影响,确保债务余额下降的难度较大,债务风险偏高的趋势短时间难以改变。二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部分新增政府债券由于项目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项目前期手续、开工时间、资金需求三者未形成有效衔接,导致债券发行后支出进度缓慢,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五、落实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严格落实大事要事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全市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出,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上半年全市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57.54亿元,同比增长10.2%,有效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为保障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提供有力支撑。认真研究落实国务院稳增长33项措施办法和桂林市稳住经济大盘18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收入结构,推动“三大振兴”,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稳住我市经济基本盘。

(二)强化预算约束,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各类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上半年,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用款计划管理、支付管理、拨款管理、对账管理等11个模块,对接国库支付代理银行19个。全市3685个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国库集中支付60.68万笔,金额315.13亿元;实拨支付2065笔,金额132.35亿元。其中,市本级442个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11万笔,金额106.19亿元;实拨支付295笔,金额74.63亿元。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尽快竣工运营,尽早发挥项目效益。加强项目储备,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将绩效管理和审计问题整改嵌入预算管理流程。积极开展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对96个预算部门120个项目梳理划分,对金额100万以上的民生项目,采取重点评价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今年重点评价项目达39个,涵盖农业扶贫、教育民政、卫生医疗、公共服务等多类民生项目,涉及金额3.7亿元,实现重大项目、民生领域全覆盖。

(五)加强国企国资管理

持续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检查监督,确保企业营运风险可控。严格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审批程序,依法处置闲置低效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完成全年收支目标任务的思路和措施

(一)加强形势预判,全力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意识,抓紧抓实抓细财政收支工作,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把握“稳预期”、“保平衡”,主动挖潜、多管齐下,盘活存量资金,推动存量资产变现,把“钱从哪里来”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课题,通过发展经济、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抓好财源建设,全力确保收入,稳定支出,全力以赴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做好支撑保障。

(二)厉行勤俭节约,优先保障“三保”支出

鉴于疫情叠加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因素影响,经济企稳回升基础尚未牢固,税收收入大幅下降。全市各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能压尽压、该减尽减、可省尽省,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实施追加预算审核负面清单,新增项目支出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中不必要的项目支出要坚决取消。要把紧支出关口,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挖掘节支潜力,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三)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面对严峻的债务压力,各级各部门要坚守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推进存量债务化解,着力优化债务结构;加强风险研判,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债务风险统筹应对水平;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运作机制,及时下达债券资金,规范债券资金使用,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财政统筹能力,全力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部署

坚持“招大引强”,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力度,确保重大项目投产发挥效益,抓大不放小,力争税收有新突破,努力提高税收占比,有序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加强政府性基金入库工作。同时,抓住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等机遇,精准对接落实中央、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有关重大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投入精准度和有效性,利用有限的资金,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战略、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投资力度,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五)加大预算约束力度,强化绩效管理理念

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力度。通过完善执行率、预算调整等量化考核手段、促使部门提前做好预算执行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继续强化预算管理约束,严格预算调整事项,建立健全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标,构建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继续加大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合力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用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六届人大的有关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统筹抓好扩财源、优结构、促改革、保民生、守底线等各项工作,在凝心聚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中奋发有为、积极贡献财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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