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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27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24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总目标,大力推进产业振兴、科教振兴、乡村振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持续加强收支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23亿元,完成预算的54.8%,同比减少3.72亿元,下降5.4%。其中:税收收入34.95亿元,同比减少0.3亿元,下降0.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53.6%;非税收入30.28亿元,同比减少3.42亿元,下降10.1%,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46.4%,比去年下降2.5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持续好转。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34.95亿元,完成预算的51.3%,同比减少0.3亿元,下降0.8%,其中:增值税10.98亿元,完成预算的47.7%,同比减少0.37亿元,下降3.2%;企业所得税5.39亿元,完成预算的53.4%,同比减少0.6亿元,下降10.1%;个人所得税1.73亿元,完成预算的47.8%,同比减少0.12亿元,下降6.9%;其他中小税种收入16.86亿元,完成预算的53.8%,同比增长0.8亿元,增长5%。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30.28亿元,完成预算的59.3%,同比减少3.42亿元,下降10.1%。其中:专项收入2.55亿元,完成预算的44.4%,同比减少0.56亿元,下降18%,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亿元,完成预算的38.6%,同比减少1.03亿元,下降29.2%,主要是法院诉讼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等收入减少;罚没收入5.85亿元,完成预算的45.2%,同比减少4.36亿元,下降42.7%,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安大额案件款一次性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43亿元,完成预算的46.7%,同比减少0.58亿元,下降57.4%,主要是去年有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36亿元,完成预算的93%,同比增加5.22亿元,增长46.9%,主要是加大市属国有资产处置;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79亿元,完成预算的41%,同比减少1.33亿元,下降42.6%,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增值收益减少。
支出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11亿元,完成预算的52.7%,同比减少6.85亿元,下降2.7%。主要是县区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拉低全市平均增幅。重点支出科目情况:教育支出41.26亿元,同比减少0.49亿元,下降1.2%,主要是部分县区绩效工资增量、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科学技术支出1.76亿元,同比减少0.08亿元,下降4.3%,主要是相关项目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4亿元,同比增加0.61亿元,增长1.3%,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30.09亿元,与上年持平;农林水支出29.54亿元,同比减少2.25亿元,下降7.1%,主要是上半年中央、自治区下达乡村振兴补助和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等涉农资金减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亿元,同比增加0.05亿元,增长1%,主要是加快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住房保障支出8.03亿元,同比减少0.74亿元,下降8.4%,主要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施工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拨付。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1亿元,完成预算的41%,同比减少2.26亿元,下降8.8%。其中:税收收入10.07亿元,完成预算的52.9%,同比增加1.12亿元,增长12.5%;非税收入13.34亿元,完成预算的35%,同比减少3.37亿元,下降20.2%。
支出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99亿元,完成预算的41.4%,同比增加10.32亿元,增长18.5%。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教育支出6.32亿元,同比增加0.14亿元,增长2.3%,主要是增加桂林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央基建资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亿元,同比增加0.08亿元,增长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6亿元,同比增加1.15亿元,增长38.2%,主要是加快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住房保障支出1.71亿元,同比减少0.42亿元,下降19.7%,主要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施工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拨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6.97亿元,完成预算的19.4%,同比减少13.47亿元,下降4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亿元,完成预算的18.1%,同比减少14.32亿元,下降50.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7.83亿元,完成预算的31.2%,同比减少18.6亿元,下降40.1%。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12亿元,同比减少11.72亿元,下降39.3%。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73亿元,完成预算的8.4%,同比减少5.06亿元,下降6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5亿元,完成预算的7.3%,同比减少4.4亿元,下降68.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9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同比减少10.09亿元,下降71.9%。
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进度较低,支出降幅较大,主要是今年受国家去库存总体要求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企业拿地意愿不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8亿元,完成预算的1.2%,同比减少4.24亿元,下降95.9%;支出0.06亿元,完成预算的1%,同比减少1.28亿元,下降95.5%。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2亿元,完成预算的1.2%,同比减少3.35亿元,下降96.5%;支出0.06亿元,完成预算的6.8%,同比减少1.28亿元,下降95.5%。
按照既定安排,将在下半年开展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体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13亿元,完成预算的44.6%。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2.65亿元,完成预算的53.8%。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8.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2.99亿元。
其中:(1)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83亿元,支出6.97亿元,当期结余-0.14亿元,滚存结余-0.6亿元;(2)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14亿元,支出22.26亿元,当期结余-3.12亿元,滚存结余67.23亿元;(3)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15亿元,支出23.41亿元,当期结余-5.26亿元,滚存结余35.1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县级统筹险种,市本级无此项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市级统筹险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省级统筹险种。
二、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一)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总额结构、还本付息、风险防范化解等情况
1.债务总额结构。
桂林市政府债务余额856.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82.06亿元,占44.6%,专项债务余额474.37亿元,占55.4%。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450.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0.57亿元,占46.8%,专项债务余额239.56亿元,占53.2%。
2.还本付息情况。
全市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共37.57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置换本金22.94亿元,统筹财政资金偿还本金2.53亿元,偿还利息12.1亿元。
市本级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共15.42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置换本金8.83亿元,统筹财政资金偿还本金0.93亿元,偿还利息5.66亿元。
3.风险防范化解情况。
一是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再融资债券等措施,统筹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确保了政府债务不发生风险。二是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以及加大同金融机构的沟通力度,通过借新还旧、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优化隐性债务利率、期限,有力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财政负担,缓释到期隐性债务风险。三是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无新增隐性债务。全市没有发生政府债务风险。
(二)全市与市本级政府债券使用、规模结构、资金投向、资金管理、项目运行、项目库建设和绩效管理等情况
经过积极争取,上半年全市获得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2.96亿元(市本级因化债要求无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其中:一般债券1.23亿元,专项债券11.7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政府一般债券。
全市获得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额度1.23亿元,主要支持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危房改造等领域。由于自治区尚未调度一般债券资金,因此截至6月底尚未支出。
2.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全市获得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1.73亿元,主要支持农业、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产业园区、供排水、城乡冷链物流设施等领域,截至6月底,已支出1.2亿元。
为进一步加强债券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财政部门将依托信息化系统,加强后续跟踪问效,不断提高一般和专项债券项目质量。
三、财政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支出落实情况
(一)勇担当善作为全力向上争取,保障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加快建设
一是瞄准动向靠前争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成效卓著。上半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69.24亿元,增长5.7%(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265.77亿元,增长5.5%;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资金3.47亿元,增长32.4%)。其中,市本级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8.03亿元,增长27.5%(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77.55亿元,增长27.5%;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资金0.48亿元,增长20%)。获得新增重点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23亿元、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64亿元、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0.77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21亿元、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7亿元等,为支持全市应急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能力提升、民生兜底和加快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了强大财力保障。二是市委政府精心部署,高位推进向上争取工作成效明显。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赴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等部门积极对接推动重点工作,并与自治区交投、北投等相关区属企业对接沟通。在政府债务化解、解决部分城区财政运行困难等方面给予了精心指导和专业性建议,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自治区相关部门也积极回应推动区属企业来我市购买资产,将进一步助力加快我市产业经济发展。
(二)谋新路强攻坚力促产业振兴,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增长
一是全力支持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工业振兴发展基础。全面落实工业振兴“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战略部署,市本级财政积极兑现“重大项目”、“千企技改”、“专精特新”、“十八条”等各类政策资金0.72亿元。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推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航空轮胎产业基地、中电桂林数字经济产业园等重大工业产业项目加快落地实施建设;对领益制造、航空轮胎项目、福达、三金、优利特等重点企业扶持资金超1亿元。三是深耕财金协同联动,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释放“桂惠贷”政策红利和提升实施精度和惠及面,争取“桂惠贷”上级财政贴息资金0.62亿元,撬动全市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97.87亿元,惠及市场主体6423户,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23亿元,持续引导金融机构投入更多资源、更加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申报自治区直接融资奖励资金0.09亿元,助推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加快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五是支持民族企业发展。拨付民贸民品贷款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0.02亿元,促进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增强民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六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地方普惠金融发展,积极申报创建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七是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增量扩面。上半年,小微担保业务发生额12.73亿元,同比增长6%;担保户数853户,同比增长5.7%;累计担保贷款金额111.75亿元,带动增加就业10.05万人,带动增加税收22.25亿元。
(三)重投入强帮扶聚焦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始终将农业农村支出作为优先保障领域,202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63亿元,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对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有力支撑三农领域资金支出保障。全市累计争取上级农业发展等相关资金23.15亿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4亿元,重点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业生产发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支持农村公益事业,“五好两宜”和美乡村,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综合改革,助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指数。
(四)求突破强赋能加快科教振兴,推动科教和文旅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市本级筹措安排资金6.32亿元,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0.09亿元,重点保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二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积极配合科技部门出台《桂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本级筹措安排科技支出0.49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新产品研发、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激发创新活力。三是大力支持文旅创新融合发展。市本级筹措安排资金1.33亿元,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保障2024年桂林艺术节、第十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灵渠国际论坛等重大活动;落实博物馆、纪念馆、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支持戏曲下乡、漓江之声等特色文化惠民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民生”。建立健全对桂林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持续推动省立艺术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甑皮岩遗址、靖江王陵遗址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发展,支持名人故居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民族传统代表性建筑抢救保护工作以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
(五)优服务强保障着力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民生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积极筹措资金3.8亿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筹措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1.54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金,给予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费。二是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筹措资金3.51亿元,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卫生健康保障水平;落实派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专家薪酬经费0.07亿元,稳定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三是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筹措就业补助资金3.35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继续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减征缓缴政策,持续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进行缓缴。
(六)严要求强管理树牢绩效意识,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不断深化“零基预算”理念,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市直97个一级部门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编制。完善零基预算制度保障,印发《桂林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项目库对预算管理的约束和支撑作用。开展支出项目标准化建设,梳理现有标准制定情况,建立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作为推进零基预算配套措施同步实施。二是坚持“以事定钱”“成本管控”,发挥项目前期绩效评估机制作用,10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实施,以评估结果安排资金预算,其他项目均需申报绩效目标,提升资金效益。上半年共对13个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财政资金10.08亿元,提出调整建议40多项,从源头提高重大项目政策财政资金分配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三是严格审核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编制项目支出全覆盖,对96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000多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考评,强化绩效目标编制合理性、适度性,有效提高财政资金靶向和效能。
四、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
(一)预算执行加快,财政收支实现“双过半”
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全年收支预算执行目标,全力以赴、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年初预算的54.8%、52.7%,分别超过序时进度4.8、2.7个百分点,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财政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
(二)聚焦民生领域,支出保障坚实有力
各级财政部门明确政策导向,不断加大民生支出强度,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197.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5%,较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着力保障社保、教育、卫生健康、农业、科技等社会重点民生领域。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4亿元,教育支出41.2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0.09亿元,农林水支出29.54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76亿元。
(三)筑牢底线思维,防范风险有力有效
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上半年,全市“三保”支出127.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重点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同时,全面统筹积极稳妥,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全市债务还本付息37.57亿元,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有力保障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仍然面临较为复杂严峻的形势,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收持续乏力。一方面,税收收入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十分有限。1-6月,全市税收收入34.95亿元,下降0.8%,税收降幅虽收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三大主体税种仍保持负增长,税收收入较2018、2019年分别减收(5.26亿元,-13.1%)、(5.5亿元,-13.6%),尚未恢复正常年份水平;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去库存的总体要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上半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实现14亿元,仅完成预算的18.1%,导致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大幅低于预期。二是各项民生刚性支出日益增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任务繁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很多政策需要兑现,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旺盛,财政收支矛盾明显,财政运行持续“紧平衡”。三是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大。一方面,债务余额较大,风险等级较高。相对于我市财政收入来说,债务余额总量较大,加上税收、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保“三保”支出、还债高峰等因素叠加影响,近期内债务余额有效下降的难度较大,部分地区债务风险较高的趋势短时间难以改变。另一方面,部分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部分项目由于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不足,项目落地推进困难,没有达到有效拨付条件,导致债券发行后支出进度缓慢,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五、完成全年收支目标任务的思路和措施
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狠抓财政收入,强化支出保障,严格财政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深入财税改革,全力以赴、有力有效采取各项举措,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
(一)多措并举有力有效开辟财源新路径,着力夯实财力保障根基
一是聚焦财源建设,有力拓宽税收增收渠道,切实发挥税收对财政收入的主体拉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投入与产出理念,将财税贡献作为制定产业支持政策和分配产业类专项资金的主要考量因素,切实提升财政投入回报率和税收贡献率。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产业园区、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有发展后劲的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其造血功能,增强税收增长后劲。特别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支柱行业,把握“专精特新”企业位居全区前列的集聚效应,打好技改、绿色发展等系列财政奖补组合拳。同时,加强调研指导优化服务对接,认真反馈企业提出的诉求和问题,深入走访产业园区、企业、项目等,通过切实为企业解决一批制约发展的问题困难,加快壮大实体经济,切实稳定存量税源,积极拓展增量税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继续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加强全社会治税。加强财税协调沟通,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精抓细管,严查偷税、逃税、骗税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采取土增清算、欠税清理、重点项目跟进辅导和涉税风险应对等一揽子堵漏增收措施,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高效整合和盘活资产资源拓宽非税收入渠道。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大或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能力,开辟新路子。同时,通过激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变现、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出让等,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四是继续做好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这篇文章。一方面,要进一步把握政策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积极靠前争取。勤于向上汇报,强化横向联动,配合发改委、工信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力度,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做好每月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的统计监测,争取今年获得上级转移支付取得新突破。另一方面,要紧扣《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落地实施的利好政策,抢抓时机谋划储备优质项目,在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漓江生态保护、产业振兴、文旅、健康养老等方面继续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特别是积极对接推动桂林经开区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同等财税政策落实落地。同时,有效储备谋划一批国债项目,积极争取农林水、粮食类、城市公共安全能力等中长期国债落实落地。
(二)全面统筹积极稳妥坚守安全发展底线,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坚决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强化“三保”运行监测,突出日常监控,密切关注“三保”支出执行进度,确保基层“三保”平稳运行。二是突出“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特别是“三保”资金专户流入、流出和余额的监测管理,做好工资发放等重要时点的库款调度工作,做到精细、准确库款调度,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三是继续加大对困难城区财力性补助及土地出让收益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快研究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本级与城区的收入划分,清晰界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调动城区培植财源的能动性、积极性,统筹推动城区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区域间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四是坚守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全力以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既定化债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做好全市债务总量、债务结构、到期情况、偿付准备等统计监测,按月更新到期债务明细台账。通过加大资源统筹,妥善处置存量资产,加大国有土地出让力度等积聚化债资金来源,推动“砸锅卖铁”和自治区支持买地等偿付债务,持续打好债务“退红”战役。同时,严格专项债券“借、用、管、还、效”全过程监管,发挥好政府债券资金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三)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优化压缩开支,着力推动政府习惯过紧日子。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切实从源头上控制“三公两费”增长,2024年市本级“三公两费”同比上年压减0.13亿元,下降22%,压减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不断规范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明确流程权责,按要求及时与各单位、部门同步公开部门预算年初数据,提高公开质效,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完整。2024年除涉密部门和单位外,市本级97个部门、328个二层单位全部公开预算信息,公开率100%。三是不断加强经费审核管理。加强“三公”两费的指标审核,严格执行各项预算开支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按月分类申报用款计划,动态调整资金支付节点,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可控性和灵活性。四是不断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切实将“三公两费”结余资金统一收回财政总预算,不得调整用于其他项目支出。五是严控编外聘用人员资金规模,坚持未在人社局备案的单位自聘人员不予安排相关经费。
(四)明确导向突出问效不断加强预算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突出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继续深入零基预算理念,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切实打破部门预算“基数”,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支出金额,加大项目支出审核和盘活力度。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深化贯彻落实,持续拓展事前绩效评估深度、广度,提高财政支出的科学性、精准度。加大重大项目政策跟踪监控力度,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保障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以“提质扩围增效”为目标、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政策实施效果、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机关绩效考核、人大审计监督挂钩机制,进一步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六届人大的有关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全力抓好拓财源、保重点、惠民生、强绩效、促改革、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在凝心聚力推动桂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坚强的保障和作出更大的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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