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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总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财政运行总体保持平稳。
在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市本级财政收支盘子发生以下变化:一是政府债务限额变动,主要是自治区核定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增加政府债务限额以及市本级依法依规归位存量政府债务至临桂区。二是充分利用好政策,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取得突破性成效,总量和增幅均创新高。三是非税收入、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国有企业经营收益不及预期,无法达到年初预算目标,市本级财力较年初预算出现缺口。
针对以上变化,为了高效统筹财力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对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具体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市本级2024年预算调整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三)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
(四)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
(五)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将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216.5亿元调整为250.6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4.17亿元,增长15.8%。
将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16.5亿元调整为250.6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4.17亿元,增长15.8%。
通过调整后,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250.67亿元,收支平衡。
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收入预算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57.16亿元调整为49.84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32亿元,下降12.8%,其中:非税收入由38.13亿元调整为30.81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32亿元,下降19.2%。主要是资产处置收入未按预期实现。
2.“转移性收入—下级上解收入”由14.58亿元调整为13.37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1亿元,下降8.3%,主要是城区税收收入未能按年初预算完成,相应减少城区上解。
3.“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由83.46亿元调整为136.0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2.58亿元,增长63%,主要是获得增发国债项目(长塘水库等)及自治区配套资金29.24亿元、中央基建项目补助资金3.08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2.66亿元、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0.98亿元、其他上级转移支付8.74亿元以及中央、自治区对城区转移支付补助7.88亿元。
4.“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由42.16亿元调整为38.68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48亿元,下降8.3%,“上年结余收入”全部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年初预算数为42.16亿元,主要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9.33亿元、增发国债项目资金3.16亿元、中央基建项目资金2.25亿元、社保类专项资金4.05亿元、教育类专项资金1.72亿元、工业交通类专项资金2.07亿元、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项目资金2.24亿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资金0.75亿元、待偿债一般债券结余7.6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项目资金3.68亿元、其他专项资金5.25亿元。在年度结算期间,支持叠彩区民生兜底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4.07亿元,获得上级补助专项资金0.53亿元,将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待偿债专项债券结余0.06亿元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以上共对“上年结余收入”相应调减3.48亿元。
5.“转移性收入—调入资金”由10亿元调整为1.8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2亿元,下降82%。主要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达预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减少。
6.“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由9.13亿元调整为10.9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1亿元,增长19.8%,主要是增加转贷城区的新增政府一般债券0.32亿元和再融资一般债券1.49亿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59.57亿元调整为162.5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8亿元,增长1.9%。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市本级获得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预备费”等已明确支出科目,以及收入不及预期相应压减各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7.37亿元调整为9.2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2亿元,增长26%,主要是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由17.91亿元调整为17.8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1亿元,下降0.6%。
(3)“教育支出”由15.99亿元调整为13.88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11亿元,下降13.2%,主要是:一是压减市本级资金安排的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部分上级补助预计结转至下年使用。调整后教育支出较上年增加0.67亿元,增长5.1%,达到自治区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
(4)“科学技术支出”由3.41亿元调整为3.3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1亿元,下降3.3%,调整后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2%,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3.35亿元调整为2.6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69亿元,下降20.8%,主要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部分上级补助预计结转至下年使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22.46亿元调整为23.3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86亿元,增长3.8%。
(7)“卫生健康支出”由31.64亿元调整为30.0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9亿元,下降5%。
(8)“节能环保支出”由7.01亿元调整为1.33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68亿元,下降81%,主要是:一是压减市本级资金安排的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等部分上级补助预计结转至下年使用。
(9)“城乡社区支出”由6.2亿元调整为11.0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87亿元,增长78.6%,主要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支出4.18亿元。
(10)“农林水支出”由7.51亿元调整为28.3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86亿元,增长277.7%,主要是增加长塘水库项目增发国债及自治区配套27.3亿元等上级补助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由1.41亿元调整为1.1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26亿元,下降18.6%,主要是压减市本级资金安排的一般性支出。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由1.19亿元调整为1.4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3亿元,增长25.1%,主要是增加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补助资金支出0.3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0.99亿元调整为0.86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3亿元,下降13.8%,主要是压减市本级资金安排的一般性支出。
(14)“金融支出”由0.35亿元调整为0.04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31亿元,下降88.5%,主要是压减市本级资金安排的一般性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14.55亿元调整为7.01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54亿元,下降51.9%,主要是:一是压减市本级资金安排的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等上级补助预计结转至下年使用。
(16)“住房保障支出”由3.46亿元调整为3.0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41亿元,下降11.9%,主要是:一是压减市本级资金安排的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上级补助预计结转至下年使用。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0.17亿元调整为0.07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亿元,下降60.3%,主要是压减市本级资金安排的一般性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0.65亿元调整为0.7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1亿元,增长16.8%,主要是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19)“债务付息支出”由6.69亿元调整为6.6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4亿元,下降0.6%,主要是根据实际债务情况付息。
(20)“预备费”、“其他支出”由6.96亿元调整为0.01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95亿元,主要是“预备费”、“其他支出”(包含“为民办实事”、“增人增资”)等按照实际支出情况,已调整至实际支出科目。其中,预备费主要用于应急救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项目支出。
2.“转移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由4.55亿元调整为7.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5亿元,增长64.7%,主要是预计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出现短收,短收部分需本级财政补足,相应增加上解上级支出。
3.“转移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由34.99亿元调整为45.6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67亿元,增长30.5%,主要是中央及自治区对城区的补助增加。
4.“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由4.08亿元调整为5.8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1亿元,增长44.3%。主要是转贷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0.32亿元,全部转贷给临桂区,主要用于水利建设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转贷城区再融资一般债券1.49亿元,主要用于金融发展领域。
5.“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由1.33亿元调整为1.3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06亿元,增长0.5%,主要是部分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 “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比年初预算增加15.71亿元,主要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部分上级补助预计结转至下年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将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65.6亿元调整为88.2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64亿元,增长34.5%。
将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65.6亿元调整为88.2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64亿元,增长34.5%。
通过调整后,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88.24亿元,收支平衡。
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收入预算调整
1.政府性基金收入由32.43亿元调整为22.19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24亿元,下降31.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28亿元调整为17.9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1亿元,下降36.1%。今年土地出让收入延续短收态势,预计市本级全年完成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7.9亿元,距离28亿元的年初计划减少10.1亿元。
2.“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由0.61亿元调整为4.3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73亿元,增长608.3%,主要是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9亿元、彩票公益金0.23亿元、其他补助资金0.07亿元以及中央、自治区对城区转移支付补助0.53亿元。
3.“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由6.42亿元调整为6.36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6亿元,下降0.9%,“上年结余收入”年初预算数为6.42亿元,主要包括:待偿债专项债券结余1.5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结余3.54亿元、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余1.15亿元、其他资金结余0.22亿元。在年度结算期间,将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待偿债专项债券结余0.06亿元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相应调减“上年结余收入”0.06亿元。
4.“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由26.14亿元调整为55.3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21亿元,增长11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转贷收入”增加21.41亿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7.8亿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政府性基金支出由33.44亿元调整为26.73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71亿元,下降20.1%。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0.01亿元,下降78.6%,主要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部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上级补助预计结转至下年使用。
(2)“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由18.5亿元调整为8.2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25亿元,下降55.4%,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1.2亿元调整为2.6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7亿元,增长122.5%,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桂林市政府投资项目1.47亿元。
(4)“城乡社区支出—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0.88亿元,主要是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出0.88亿元。
(5)“农林水支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由0.13亿元调整为0.1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03亿元,增长22.8%,主要是增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支出0.03亿元。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02亿元,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出2.02亿元。
(7)“其他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由0.1亿元调整为0.02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8亿元,下降75.9%,主要是根据当年福利彩票销售机构运行情况,部分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上级补助预计结转至下年使用。
(8)“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由0.88亿元调整为0.2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68亿元,下降77.4%,主要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部分彩票公益金上级补助预计结转至下年使用。
(9)“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由7.98亿元调整为8.1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7亿元,增长2.1%,主要是根据实际债务情况付息。
2.“转移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由0.16亿元调整为0.9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81亿元,增长507.3%。主要是:一是将土地出让收益分享至相关城区;二是中央及自治区对城区的补助增加。
3.“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由0.55亿元调整为1.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85亿元,增长154.9%,主要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部分上级补助预计结转至下年使用。
4.“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由30.16亿元调整为41.0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85亿元,增长36%,主要是:一是增加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10.91亿元;二是部分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转移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由0.29亿元调整为17.1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83亿元。其中: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转贷支出”9.03亿元,增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7.8亿元。主要是转贷城区新增专项债券11.59亿元,主要用于雁山区罗汉果“世界之窗”产业集群及科研中心项目一期、雁山区罗汉果科研中心和示范基地项目、临桂区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和临桂区乐和橡塑高分子材料科技园(二期)项目等;转贷城区再融资债券5.24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将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9.88亿元调整为1.4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43亿元,下降85.4%。
将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9.88亿元调整为1.4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43亿元,下降85.4%。
通过调整后,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1.45亿元,收支平衡。
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收入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由9.64亿元调整为1.21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43亿元,下降87.4%。其中: “股利、股息收入” 由0.71亿元调整为1.0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37亿元,增长51.5%,主要是加强催收力度,督促国有企业股利分红足额上缴;“产权转让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8.7亿元,下降100%,主要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达预期;“清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0.1亿元,下降100%,主要是将相关收入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由0.88亿元调整为0.49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39亿元,下降44.3%。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由0.79亿元调整为0.0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74亿元,下降93.7%,主要是根据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结构调整,相应减少资本金注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0.03亿元调整为0.3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35亿元,增长1019.5%,主要是根据国有企业实际上缴国有收益情况安排相关支出。
2.“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由9亿元调整为0.8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2亿元,下降91.1%,主要是收入减少,相应调出资金减少。
3.“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比年初预算增加0.16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由98.91亿元调整为103.5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64亿元,增长4.7%。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由97.83亿元调整为103.4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6亿元,增长5.7%。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合计由1.08亿元调整为0.13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95亿元,下降88.3%。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合计由111.91亿元调整为111.63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28亿元,下降0.3%。
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收入预算调整
1.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14.26亿元调整为14.2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03亿元,增长0.3%。
(1)减少保险费收入0.2亿元,下降3.2%,主要是2024年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中不再包含年度考核奖。
(2)增加财政补贴收入0.29亿元,增长3.7%。
(3)减少利息收入0.01亿元,下降23.3%,主要是财政专户活期减少,银行利率下调。
(4)减少转移收入0.05亿元,下降26.3%,主要是根据当年机关养老保险转移收入测算,预计2024年全年转移收入0.14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需调减0.05亿元。
2.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39.51亿元调整为41.9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3亿元,增长6.1%。
(1)减少利息收入0.43亿元,下降24.1%。主要是保费收入未及时划转财政专户,银行利率下调。
(2)增加转移收入0.11亿元,增长71.6%,主要是根据当年运行情况测算,预计2024年全年转移收入0.26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需调增0.11亿元。
(3)增加其他收入2.75亿元,增长916.7%。主要是清算归还2023年职工个账垫付公务员个人账户款。
3.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45.14亿元调整为47.3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8亿元,增长4.8%。
(1)增加缴费收入2.34亿元,增长14.1%。主要是缴费期政策调整,集中缴费,不再延期。
(2)减少利息收入0.16亿元,下降29%。主要是财政专户活期减少,银行利率下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14.25亿元调整为14.2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04亿元,增长0.3%。
(1)增加转移支出0.03亿元,增长75.8%,主要是根据当年机关养老保险转移支出测算,2024年全年预计转移支出0.06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需调增0.03亿元。
(2)增加其他支出0.01亿元,增长55%,主要是用于退回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收入。
2.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39.51亿元调整为41.8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8亿元,增长6%。
(1)增加基本医疗待遇支出1.97亿元,增长5.2%,主要是经办结算拨付提速及待遇政策的调整和优化。
(2)增加转移支出0.11亿元,增长68.4%,主要是根据当年运行情况测算,2024年全年预计转移支出0.27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需调增0.11亿元。
(3)增加其他支出0.3亿元,增长24.5%,主要是桂林市职工医保个账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44.07亿元调整为47.2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8亿元,增长7.2%。
(1)增加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24亿元,增长3.1%,主要是医保支付范围扩大及各项优化调整政策。
(2)增加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94亿元,增长43.9%,主要是:一是人均标准提高,108元/人调整到125元/人;二是清算以前年度款项。全年预计购买大病保险支出6.36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需调增1.94亿元。
(三)结余预算调整
1.本年收支结余调整。
(1)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本年结余0.05亿元,增长556.6%。
(2)减少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本年结余1亿元,下降93.3%。
2.年末滚存结余调整。
(1)增加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滚存结余0.75亿元。
(2)减少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滚存结余0.46亿元,下降0.7%。
(3)减少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滚存结余0.57亿元,下降1.4%。
六、债务限额情况
(一)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债务限额情况
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市区(含六城区)债务限额31.02亿元,其中:市本级5.16亿元,转贷城区25.86亿元。截至目前,市区(含六城区)债务限额602.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3.2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38.83亿元。市本级债务限额458.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2.1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6.79亿元。
(二)债务限额增减情况
1.市本级依法依规归位临桂区存量政府债务,调减市本级债务限额7.23亿元,调增临桂区债务限额7.23亿元。
2.2024年获得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3.38亿元,其中:市本级1.47亿元,转贷城区11.91亿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城区政府投资等项目。
3.2024年获得专项债务增加限额16.15亿元,其中:市本级10.91亿元,转贷城区5.24亿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城区置换存量债务。
4.2024年获得政府债务结存限额1.49亿元,全部转贷给城区,主要用于城区金融发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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