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桂林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 市本级政府总预算

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04-24 09:25     来源: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410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力推出的一揽子增量政策,统筹力量、集中资源,果断实施攻坚行动,推动全市经济稳中向好、逐季抬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完成市人大批准的预算目标,收入增幅创10年来新高,支出规模创历史新高,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取得突破性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0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同)增长9.8%(其中:税收收入65.11亿元、增长0.4%,非税收入61.95亿元、增长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6.2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7.37亿元、调入资金23.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亿元,收入总计624.53亿元。

1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图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64亿元、增长6.1%,加上上解支出6.4亿元、调出资金5.6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亿元、年终结余55.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15亿元,支出总计624.53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55亿元、增长25.6%(其中:税收收入18.52亿元、增长14.9%,非税收入32.03亿元、增长32.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7.2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9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8.68亿元、调入资金4.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52亿元,收入总计265.88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38亿元、增长32.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8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2.12亿元、调出资金4.61亿元、年终结余22.0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6.0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09亿元,支出总计265.88亿元,收支平衡。

  2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图

3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图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三保”保障情况。2024年市本级“三保”预算72.75亿元,执行数71亿元,执行率97.6%(部分支出据实结转到2025年执行),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以下简称三公两费)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市本级三公两费支出3796万元,较年初预算压减543万元,压减比例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60万元,会议费支出143万元,培训费支出940万元。

(3)补助县(市、区)情况。下达县(市、区)补助资金52.12亿元,其中:市本级财力下达7.17亿元(含:固定补助0.3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9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0.87亿元)。

(4)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6亿元,已全部动用完毕,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等重点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43亿元、下降1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2亿元、下降22%),加上转移性收入46.5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5.56亿元,收入总计201.5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82亿元、增长24.8%,加上转移性支出41.9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2.77亿元,支出总计201.58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亿元、增长16.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38亿元、增长23%,主要是加大土地资源盘活力度),加上转移性收入16.02元、债务转贷收入56.45亿元,收入总计90.1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47亿元、增长46.8%,加上转移性支出23.6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1.01亿元,支出总计90.17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57亿元、增长18%,加上转移性收入0.45亿元,收入总计14.0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下降91.1%,加上转移性支出13.82亿元,支出总计14.02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4亿元、下降26%,加上转移性收入0.23亿元,收入总计5.1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9亿元、下降91.3%,加上转移性支出4.98亿元,支出总计5.17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5亿元、下降0.9%;支出102.29亿元、增长1%。当年收支结余1.2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1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2.71亿元。

(五)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和批准,依照自治区下达的限额举借债务,结合预算收支规模变化,相应对市本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34.17亿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17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22.64亿元,主要原因是债务转贷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2.64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减少8.43亿元,主要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达预期。相应减少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43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4.65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增加0.0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增加2.4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增加2.18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5.6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0.0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增加2.3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增加3.18亿元。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限额及余额情况。全市政府债务限额934.52亿元、余额925.44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464.61亿元、余额459.72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469.91亿元、余额465.72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2.安排使用情况。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50.85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乡村振兴、交通、教育、卫生健康、市政建设等领域,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1.98亿元,县(市、区)安排使用48.87亿元。

3.还本付息情况。全市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1.88亿元,其中:市本级34.35亿元、县(市、区)17.53亿元;全市政府债券付息支出25.79亿元,其中:市本级13.83亿元、县(市、区)11.96亿元。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未发生政府债券违约行为。

(七)中央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下达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我市增发国债资金累计39亿元,重点支持长塘水库等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67个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超98%

上级下达我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38亿元,其中支持“两重”建设资金2.51亿元、支持“两新”项目资金2.87亿元,各领域项目稳步推进,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显现。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八)贯彻落实自治区、全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决议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有力推动世界级旅游城市发展建设。

专栏1.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增量政策

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

加力争取上级支持

2024年,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76.48亿元,创历史新高。重点包括:

☆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64.24亿元,同比增加6.87亿元,同比增长12%,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

☆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9.04亿元,同比增加0.53亿元,同比增长6.2%。

☆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中央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等2个竞争性项目,获上级补助资金3.44亿元。

扩大政府支出规模

☆从支出总量来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超500亿元,创历史新高。

☆从支出结构来看,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八成左右,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分别增长65.3%、45%、40.2%。

☆从支出级次来看,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26亿元,占全市支出的68.8%,基层政府支出预算得到有力保障。

强化逆周期调节


强化逆周期调节

☆争取增发国债资金39亿元,重点支持长塘水库等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等项目建设。

☆争取“两重”政策支持,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51亿元,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争取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0.98亿元,推动领益制造项目加快建设。

☆统筹0.13亿元用于购房补贴,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推动扩大国内有效需求

☆争取国家“两新”政策支持,统筹中央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2.87亿元,加力促消费扩内需。

推动助企

帮扶政策

落地见效

☆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9亿元。

☆统筹安排“桂惠贷”贴息资金5.62亿元,推动“桂惠贷”投放贷款156.95亿元,惠及经营主体8034户。

☆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21.85亿元,服务户数1445户,平均担保费率降低至0.7%。

☆统筹新增专项债券及再融资债券,用于支持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提振企业信心。

☆提高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5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金额的90.2%。

1.聚焦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回升向好。用好用足财政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力支持重大战略实施和财政平稳运行。一是“财源建设”稳基底。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分析,厚植财力基础,多渠道拓宽收入来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06亿元,增长9.8%,增速位居全区第三。二是“积极向上”争资金。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积极争取资金要素支持,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76.48亿元、增长6.8%,总量创历史新高;争取2个竞争性转移支付项目,获得上级资金3.44亿元;获得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7.47亿元。三是“统筹资金”稳增长。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支持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形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财力支持,统筹安排增发国债资金39亿元,支持长塘水库等67个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历史性突破500亿元。四是“财金联动”提信心。统筹安排“桂惠贷”贴息资金5.62亿元,推动“桂惠贷”投放贷款156.95亿元,惠及经营主体8034户。五是“深挖潜力”促消费。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87亿元,支持住宅装修物料购置、家电以旧换新等项目,有效释放内需潜力。

2.聚焦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世旅城建设。紧紧围绕全市重大战略部署,统筹资源、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速推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一是支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旗帜鲜明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财政工作的主线,统筹资金1.05亿元,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强化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财力保障,支持11个民族乡成功举办40周年庆祝活动。二是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紧盯重点项目,统筹资金5.58亿元,支持航空轮胎、领益制造项目,以及福达、三金、优利特等重点企业建设发展。统筹资金1.6亿元,支持市属三大园区基础设施等各领域建设。统筹资金7.09亿元投入科技研发活动,争取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0.26亿元,支持项目12个、数量接近全区总量1/5三是支持促进文旅深度融合。统筹资金6.28亿元,支持2024年灵渠论坛、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区、旅游趋势与展望大会、纪念西南剧展80周年文艺晚会、2024年桂林艺术节等活动,支持新开桂林至印尼泗水等航线,城市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四是支持提升城市品位品质。围绕《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统筹资金3.44亿元,支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项目开工115个、竣工55个,全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净瓶山大桥顺利通车。

专栏2.支持打造高颜值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产业体系绿色转型”。

降碳

☆统筹资金0.21亿元,持续推进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提升工业企业能效水平。

☆统筹资金0.65亿元,加大新能源项目和节能科技投入。

减污

☆统筹资金9.06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及水生态修复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统筹资金8.51亿元,支持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能力。

扩绿

☆统筹资金6.17亿元,支持系统提升漓江全流域、全要素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实施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

增长

☆统筹资金0.29亿元,支持发展林下经济、花卉产业,建设自然公园等基础设施,推动特色林业产业发展。

3.聚焦“两个保护”,统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牢记领袖嘱托,坚决落实“两个保护”,统筹资金24.4亿元,有序推进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重点投向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支持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漓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攻坚,守牢生态保护底线。争取自治区连续五年每年下达2亿元,支持我市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功入选2024年中央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获得上级财政资金2.99亿元支持。

4.聚焦利企惠企,深化财金联动有新成果。多措并举放大政策效应,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落实财税政策惠企。积极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为纳税人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9亿元。清理拖欠企业账款11亿元。二是强化融资担保助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21.85亿元,服务户数1445户,平均担保费率降低至0.7%三是畅通融资渠道强企。累计投放支持重大项目贷款200.69亿元,投向“五大金融”领域贷款895.93亿元,有力支持基建、民生、科技等重点领域发展。全市企业信用类债券发行额达161.09亿元,增长274.5%,平均利率3.7%,同比下降262个基点,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专栏3.2024年部分民生补助政策提高标准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强调“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久久为功,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民生问题,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民族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项目

提高标准

执行日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89元提高到94元。

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从640元提高到670元。

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6元,65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51元提高到171元。

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养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养老服务补贴。

从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4全市民生支出情况图


5.聚焦民生福祉,全力保障民生领域投入。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市民生支出422.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3%一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统筹资金84.09亿元,支持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和职业教育差异化发展。统筹资金2.83亿元,支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0.5万名学生,有效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二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筹资金60.45亿元,保障全市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到94//年,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筹措资金4.69亿元,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湘雅二医院全面运行。三是支持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统筹资金97.55亿元,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兜牢民生底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3.35亿元,落实落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资金27.2亿元,夯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双重保障制度。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向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1000元。筹措退役安置补助等经费2.91亿元,确保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军休人员经费等。四是支持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繁荣。统筹资金6.28亿元,支持全市184个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支持举办两会一节、桂林艺术节、灵渠论坛以及桂林马拉松等重大活动,支持漓江歌剧院开放,支持靖江王府及王陵、甑皮岩2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促进文、体、旅、展等活动流量转化为经济增量。五是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筹措为民办实事资金0.9亿元,聚焦民众所想、所需、所盼,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六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公共安全支出28.36亿元,加强公共安全系统施治,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统筹资金2.01亿元,支持做好抗洪救灾抢险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履职等能力。七是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各级衔接资金18.22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统筹资金6.17亿元,支持粮食物资储备,强化耕地地力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统筹资金41.75亿元,支持长塘水库、青狮潭水库等水利设施建设。

6.聚焦金融发展,推动金融赋能实体经济。一是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发布全国首个绿色旅游贷款实施规范地方标准,落地全区首笔绿色生态贷、全区首个ESG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全区首单科技创新金融债券、全区首单香港市场发行离岸人民币可持续债券,实现全国气候友好型银行金融机构零突破。落地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ESG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获评全国“2024银行业ESG实践典型案例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提质升级。支持桂林银行发行20亿元广西首单科技创新金融债券,桂林银行资产总值突破5600亿元,成为广西金融系统最大单一法人金融机构。全市新增1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三是打造金融高质量发展模范。我市成功入选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获上级0.45亿元资金奖励。桂林小微担公司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全国担保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部门。

7.聚焦改革发展,不断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改革牵引动能。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印发《桂林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支出项目标准化建设,拟定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支出标准,以标准为导向,为支出预算提供依据。市本级5个部门申报项目支出标准,实现部门支出标准新突破。二是推进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不断研究完善市本级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举措,持续优化财政收入分配,清晰界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困难城区财力补助力度,着力构建市区两级财政同步高质量发展机制。三是绿色金融改革扎实推进。加快打造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自治区增设“桂惠贷-绿色贷”,由自治区全额贴息1个百分点。单列“文体旅康养贷”“数字贷”额度,并给予我市自行开展企业入库资格。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累计对14个重大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财政资金10.22亿元,提出调整建议40多项。实现整体支出和3600多个项目支出的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着重对桂林艺术节、漓江山水工程等22个重大项目支出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8.3亿元,力促财政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专栏4.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法定债务还本付息

将法定债务还本付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偿还全市到期法定债券本息77.67亿元,其中:本金51.88亿元、利息25.79亿元。

隐性债务还本付息

积极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一债一策”制定化解方案,通过调整债务结构、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缓释风险。建立“321”偿债机制,隐性债务累计化解进度超过100%。

融资平台债务还本付息

坚决守好“不爆雷”的政治底线,压实融资平台偿还责任,推动17家融资平台退出。

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积极向自治区争取专项债券额度14.61亿元,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桂惠贷”贴息等,及时解决了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覆盖面广的欠账,确保清欠资金用出效果。



8.聚焦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守安全发展底线。在稳增长和防风险之间找准平衡,以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一是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执行自治区“三保”保障清单及保障标准,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推动“三保”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匹配,常态化开展“三保”动态监测。市本级继续加大财力下沉,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7.17亿元,提升基层财政化解风险的保障能力,确保全市“三保”无舆情、无风险。二是降低债务风险。获得31.3亿元再融资债券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以“六个统筹”思路打好化债政策“组合拳”。高质量做好全口径债务监测,制定《桂林市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口径债务风险化解。多措并举提升综合财力,加快化债进度,如期保质压降市本级债务率。三是化解金融风险。持续做好地方法人机构风险防范化解,我市最后一家高风险机构不良贷款风险于20249月成功化解,各项监管指标达到出列标准。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参与化债,“短改长”“高改低”和“非转标”均实现新突破,部分贷款期限1年改为10年、加权平均利率降至3.65%。非标债务占比从9%降至2%,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

9.聚焦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有新要求。严守财经纪律底线,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一是严肃财经纪律。高度重视各类审计、巡视巡察指出问题,紧盯“屡查屡犯”问题,紧抓制度健全完善。靶向开展全市财经纪律监督,一体推进3大领域、5个方面监督检查,查出问题54个,涉及金额1.27亿元,牢牢守住财经纪律的“高压线”。二是严格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重点对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以及财政收支真实性进行检查,2024年市本级97个部门、429个单位全部公开预算信息,公开率100%。做好“三公两费”专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及追踪问效。市本级全年共完成项目评审275个,送审金额21.8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2.03亿元,综合审减率9.3%

10.人大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将人大建议的办理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重大决策部署,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答复落实,有力促进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生效,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财政支撑。2024年,市财政局办理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4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20件,主办件中A类的答复件3件,占办理总数的75%。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市财政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加强与代表沟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代表们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获得代表和相关单位的高度认可。

各位代表,2024年全市财政平稳运行、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支出规模再创新高、财金联动效应放大、风险化解稳妥有序、财政改革纵深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举旗定向、领航掌舵,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得益于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努力。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基层三保保障压力居高不下;部分县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仍然艰巨,统筹盘活资产资源进展较慢;预算约束刚性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财会监督有待增强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一)2025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区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经济形势,202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统筹高质量发展、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层次开放、高水平安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宏观政策超常规逆周期调节,坚持强化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更好促消费、增投资、扩内需、强外贸、惠民生,为全市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

专栏5.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打好政策‘组合拳’”。

持续用力

做好2024年与2025年政策衔接,既让已出台的政策发挥最大效能,又及时出台落实新的有力度的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动态调整、前后贯通、接续发力。

更加给力


☆切实把握好财政部“五个坚持”政策导向,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给力”。

☆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用好各类财政性资金,扩大财政支出总规模,加快资金支出,形成对经济增长的有效拉动。

☆增加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 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优化投资方向,保障重点支出,提高投资效率,激发民间投资,发挥好财政投资的乘数效应和杠杆作用。

☆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国内需求、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对稳定就业、提振消费、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等领域的支持,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协同性。

☆防范财政风险,推动可持续发展。落实一揽子化债政策,继续推动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合理安排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收购闲置存量土地和存量商品房,通过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加强运行监测,兜牢“三保”底线。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县区财力保障,激励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增长1.3%安排。这一安排是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今年工作战略部署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综合研判,在全面分析全市财政经济形势、财政收入结构、经济增长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增减收因素,以及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后提出的。既考虑了中央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将不断巩固和加强,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将适当增加地方财力、促进地方收入增长,以及我市连续实施工业振兴战略带来的财源效益等积极因素,也充分考虑了2025年可能面临的风险挑战,以及进一步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加的需要,总体上符合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原则。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8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3.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5.5亿元、调入资金26.64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5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5亿元,收入总计509.8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67亿元,加上上解支出6.08亿元、调出资金1.2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9亿元,支出总计509.87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4.27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27.1%(其中:税收收入20亿元、增长8%,非税收入44.27亿元、增长38.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4.0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07亿元、调入资金12.89亿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1.73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5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2亿元,收入总计217.61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8亿元,比2024年初预算数下降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3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4.2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6.4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58亿元,支出总计217.61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主要是根据预算法关于预备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的规定来安排。

(2)市本级安排三公两费”4277万元,比2024年初预算数减少62万元、下降1.4%、连续12年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93万元,公务接待费712万元,会议费366万元,培训费364万元。

(3)市本级三保预算74.78亿元,“三保”预算得到足额安排。

(4)下达县(市、区)补助资金34.24亿元,其中:市本级财力下达2.44亿元(含:固定补助0.3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0.5亿元)。

(三)市本级重点领域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细悟中把握思想伟力,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深刻把握五个“必须统筹好”,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政策、安排资金,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以强化财政服务保障能力为着力点,全力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全力推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年工作,统筹安排资金6.89亿元,支持落实《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织密桂林至国内、国际航线航班等。

支持保护好桂林山水。统筹安排资金8.39亿元,支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漓江支流“消劣返清”,持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金字招牌。

支持文旅深度融合。统筹安排资金2.93亿元,重点支持实施“文旅焕新”行动,加强世界遗产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支持办好“两会一节”,深入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支持提升城市品质。统筹安排资金3.06亿元,加快城市更新行动。其中:统筹资金1.83亿元,支持打造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统筹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2亿元以及城乡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0.11亿元,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优化新区老城布局。

2.以促消费增投资强外贸为着力点,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提振消费。统筹安排资金1.07亿元,扩大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其中:积极落实中央加力扩围实施以旧换新政策的决策部署,争取中央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资金0.18亿元,争取中央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补助资金0.26亿元;统筹自治区以旧换新配套资金700万元,支持接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统筹安排资金0.39亿元,支持发放契税补贴,推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回升;统筹服务业发展资金0.17亿元,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发展,培育壮大工业设计、知识产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深挖服务消费增长潜力;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支持增加投资。积极支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央重大战略和重点扶持领域,精心谋划储备一批质量高、效益好的项目,安排前期工作经费0.1亿元,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准备,为争取更多中央项目打好基础。

支持稳外贸和稳外资。统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0.2亿元,支持外经贸提质增效、市场开拓和培育新业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提升外资吸引度,助力企业“走出去”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等事项。

3.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

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统筹安排资金7.11亿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数字经济、金融业、服务业等高质量发展,支持十大产业链招商引资,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其中:统筹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支持建设航空航天产业园(一期)等重大项目,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人工智能+”赋能、项目增量提质、产业群链升级、产业育新提质、企业培优育强以及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优化项目申报和审核流程,突出支持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高、产业带动强的项目;统筹安排0.75亿元,助力推进科创赋能,加快科技自立自强;积极支持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

支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带动作用。统筹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基金专业人才培养,强化横向和纵向沟通,提升基金专业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投贷联动机制,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实施,强化实体经济支撑。

支持加快园区发展。统筹安排资金0.5亿元,支持实施园区提速发展行动,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统筹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0.23亿元,支持重大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配套支持以及重大人才活动等,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着力点,支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支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58亿元,增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助力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助推壮大县域经济和新型城镇化高水平建设。

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安排资金6.45亿元,积极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大振兴”,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互换、双向流动。其中:统筹安排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3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完善;统筹资金2.65亿元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等;统筹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60万元,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0.59亿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32亿元,支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推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统筹安排0.22亿元,支持落实粮食储备任务,确保粮食储备安全。

5.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着力点,支持增进民生福祉

支持为民办实事。安排资金0.9亿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各族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更具品质。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安排资金23.71亿元,支持着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其中:统筹安排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7.4亿元,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统筹安排市本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支持落实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统筹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持市本级落实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护、就业培训、无障碍改造、文体宣传等各项扶残助残政策等。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安排资金31.38亿元,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进健康桂林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其中:统筹安排23.91亿元,支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统筹安排0.51亿元,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落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等;统筹安排0.29亿元,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安排3.06亿元,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湘雅二医院建设。

支持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统筹安排资金1.34亿元支持就业保障,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其中:统筹就业补助专项资金0.81亿元,用于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统筹资金支持打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助力实现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等。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统筹安排资金16.31亿元,支持推进教育领域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其中:统筹安排资金10.17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学校,配置教学设备,强化师资力量,提升办学水平;统筹安排高职院校项目支出2.21亿元、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差异化发展;统筹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0.66亿元,支持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统筹安排学前教育发展资金0.33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套资金140万元,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统筹安排资金0.83亿元,支持体育强市建设。其中:统筹安排0.16亿元,重点支持举办青少年体育比赛,建设小型体育公园、健身中心等,推动全国新时代体育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和体育强区建设;统筹安排100万元,支持全市2个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支持宣传文化发展。支持宣传文化发展。统筹安排资金1.94亿元,积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其中:统筹安排1.77亿元,重点支持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提升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支持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国家长征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等。

6.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着力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统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亿元,支持打造高颜值生态,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

支持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统筹安排12.93亿元,支持推动实施绿色经济示范行动,持续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让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其中:统筹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6.07亿元,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自治区漓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水污染防治类等项目建设;统筹安排林业改革发展、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4.86亿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等。

支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安排资金3亿元,支持桂林市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统筹自治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0.2亿元,用于支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7.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着力点,支持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良好局面

支持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安排平安桂林建设资金1.13亿元,支持开展平安桂林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保障。

支持政法领域深化改革。统筹资金4.85亿元,支持政法领域深化改革,持续保障政法领域重大项目实施,有效提升政法部门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支持应急救灾体系建设。统筹安排资金0.3亿元,全力支持应急救灾体系建设,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其中:统筹自治区应急管理专项资金614万元,重点用于安全生产、消防救援、自然灾害救助等领域;统筹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60万元,重点支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避险移民搬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等;统筹安排资金0.23亿元,支持基层执勤一线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等。

支持民族宗教领域发展。统筹安排资金0.2亿元,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宣教工作,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支持市场和药品监管领域建设。统筹安排资金0.16亿元,支持“三品一特”质量安全监管,发展知识产权,推动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市场监管领域能力和治理水平。

支持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体系建设。统筹安排资金735万元,支持公检法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支持开展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3.85亿元、增长29.2%,加上转移性收入35.0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7亿元,收入总计101.63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6.95亿元、下降25%,加上转移性支出31.7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亿元,支出总计101.63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9.93亿元、增长69.1%,加上转移性收入4.7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亿元,收入总计36.1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9亿元、下降34.5%,加上转移性支出14.21亿元,支出总计36.11亿元,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49亿元、下降44.8%,加上转移性收入0.54亿元,收入总计8.03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81亿元、下降49.1%,加上转移性支出7.22亿元,支出总计8.03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1亿元、下降73.5%,加上转移性收入0.32亿元,收入总计1.63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47亿元、下降46%,加上转移性支出1.16亿元,支出总计1.63亿元,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2.75亿元,下降0.7%;支出安排102.59亿元,增长0.3%。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1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2.88亿元。

(七)政府债务收支预算、安排使用和还本付息情况

1.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自治区目前暂未下达我市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待自治区下达我市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后,再编制新增政府债券收支预算。

2.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2025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37.16亿元,计划申请再融资债券33.29亿元和各级预算安排资金3.87亿元偿还。2025年计划申请的再融资债券中,再融资一般债券30.59亿元,其中:市本级13.1亿元、县(市、区)17.4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7亿元,全部在县(市、区)。

全市2025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28.74亿元,全部通过各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全市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已全额保障。

3.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一般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以及申请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偿付;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如公立医院诊疗费和住院费收入等),以及申请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偿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不断增强,全市各级财政实力将逐步壮大,同时政府债券项目收益将逐步显现,全市财政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快安排以前年度结转项目支出,并安排2025年需要及时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安排支出约30.63亿元,主要用于1-3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绩效和养老保险金发放,必要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债务还本付息,需按合同支付的款项等。

(九)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开展集中审核,共审核161个市直预算单位887项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0.92亿元,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准确性。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和桂林市财政预算解读。

三、2025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是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在财政管理改革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促发展,推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推动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相结合,从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等多方面发力,支持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推进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优势产业“串珠成链”行动、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开展县域特色经济“创先争优”行动。支持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全力支持实施数字新质生产力培育行动,支持新一轮科技“尖锋”行动,加力支持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落实专精特新支持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抢抓国家政策机遇,高质高效做好“两重”“两新”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沟通协调,合力争取上级更大支持。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培育更多消费新模式和新需求。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二)聚焦重协同,汇聚财政金融发展合力

紧紧抓住中央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机遇,持续健全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用好贷款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创新现代化产业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支持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高效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政策体系,积极对接自治区、各级国有企业、优秀基金管理机构、产业资本等,加快科创子基金和旅游发展基金的设立,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三)聚焦推改革,加快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健全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和管理机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持续压减低效无效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税制,积极拓展税源。开展非税收入分析工作,加快建立更加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深化财政国库管理改革,做好市本级与县(市、区)对账工作,强化国库库款统筹和高效调度。探索推进开展财政科学管理。加快推进市本级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统筹推动城区协调发展。完善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

(四)聚焦防风险,促进经济财政平稳运行

进一步压实县(市、区)政府化债责任,强化联合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综合运用各类财政金融工具化解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债务等存量债务风险,加大对债务高风险地区化债工作支持力度,持续压降融资平台债务规模和债务成本,牢牢守住到期债务不发生“爆雷”风险底线。拓宽资产资源盘活的渠道,加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推进分类清理。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测监管,筑牢财政安全运行“防火墙”。加强专项债券全过程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用足用好专项债券置换隐性债务政策,确保专户管理、专项核算、封闭运行。严格落实暂付款规模“达峰减降”要求,严控新增暂付款,加快存量暂付款清消。持续推进财源建设,引导县(市、区)更加重视投入产出效益,推动财政资金向产出效益好、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园区和项目倾斜,支持园区“促改革优环境”,探索数据资产利用新路径,打造更多优质稳定财源。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制度机制,形成财政收入征管合力,切实增强自主财力。剖析基层“三保”及刚性支出压力大的成因,研究加强财政管理、促进全市财政平稳运行措施。积极配合防范化解其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

(五)聚焦保“三保”,切实兜牢基层民生底线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严把紧预算关口,压减一般性支出,筹集更多资金支持“三保”等重点支出。压实压紧县(市、区)“三保”主体责任,健全分级责任体系。合理确定“三保”范围和标准,确保与财力相匹配。加强对市县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使用经常性财力足额安排“三保”支出,严禁虚编虚增收支预算。加强库款调度,强化基层“三保”库款保障。进一步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大对“三保”存在缺口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统筹资金推动为民办实事。

(六)聚焦强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全力推动预算与绩效深度融合,推行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债务等专业领域的预算绩效管理。深化以财政部门为主责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优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全面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和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抓牢抓实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广泛听取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持续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财政担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作出新贡献!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