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6-02-22 17:05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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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桂林市财政局汇总,桂林市本级部门,包括桂林市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6年桂林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644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7182万元减少538万元,下降7.5%,扣除交警、质监、工商3部门下划市本级管理因素影响,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下降16.5%。其中:1、公务接待费1927万元,同比增加647万元,增长50.6%。增长的原因:一是交警、质监、工商3部门下划市本级管理增加公务接待费99万元,二是2015年预算数不包含市接待办部门预算安排的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政府专项接待经费900万元,为规范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使用,2016年预算数包含了已将经济分类科目调整为“公务接待费”的政府专项接待经费609万元,剔除以上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下降16.1%。2、因公出国(境)费573万元,同比增加85万元,增长17.5%,主要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永久落户桂林后,与东盟的交流进一步扩大所致。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4万元,同比减少1270万元,下降23.5%,扣除交警、质监、工商3部门下划市本级管理因素影响,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下降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