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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厅发改委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市财税〔2019〕10号)

2019-06-28 15:14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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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