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政协委员朱彦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为解决老旧的无物业小区存在的问题,我市于2014年启动了城中村及无物业小区改造工程,截至2019年底市财政已累计筹集37530.42万元用于桂林市城中村及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
二、2020年我市获得自治区下达的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合计24281.54万元。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的规定: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用于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支出。
三、随着财政资金的投入,城中村及无物业小区改造工程现已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得到了广大居民的好评。我局将继续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全面推进我市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