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 行政检查

拒绝、阻挠、拖延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的、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对监督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处罚

2018-04-12 15:43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