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局属各单位: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财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桂财法 [2016]6号)、《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依法行政办 [2016]2号)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2016年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治财政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我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我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今后五年法治财政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继续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财政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以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审核和公开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做好财政部门负责的政府文件清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清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按要求修订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要求严格落实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四、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
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我市财政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公示长效管理机制。
(二)按统一部署,组织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开展财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桂政办发[2015]85号),结合实际,建立我市财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
六、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切实履行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依法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办理流程、听证等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七、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培训
加强财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集体学法活动,提高财政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重点加强对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舆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法治财政建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