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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桂林市房屋拆迁提供管理、保障并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宣传解释贯彻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桂林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资金;组织房屋征收补偿具体实施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依法建立、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0一一年一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经市编委批复(市编【2011】33号),同意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增挂桂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的牌子,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我办是直属市政府管理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市编委核定事业编制数23名,机关后勤人员2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现在职在编人数22名(其中:副处级1名、团级1名、科级12名、科员6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19名,合计41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435.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5.5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3.8万元,增长3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4.43万元,为桂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3.22万元,增长25.9%。
2.无事业收入,与2017年相同。
3.无经营收入,与2017年相同。
4.其他收入31.13万元,为利息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0.58万元,增长5500%。
5.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与2017年相同。
6.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435.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5.5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4.35万元,增长3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9.55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标准调增、增加物业补贴、通讯补助和伙食补助及新区办公室二次装修等。
2.医疗保障支出32.47万元:主要用于我办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比2017年有所提高。
3.住房保障支出22.7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比2017年有所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11.9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费用。
5.农林水支出7.8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支出的增加。
6.无结余分配。
7.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4.4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3.22万元,增长25.9%。其中:基本支出371.88万元,项目支出32.55万元。
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74.37万元,支出决算为40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98.96万元,支出决算为32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30.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68.39万元,支出决算为30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0.22万元,增长29.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30.57万元,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22万元,增长49.7%。
(二)医疗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减少0.13万元)。主要用于我办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7.51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78万元,增长4.6%;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2%。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减少0.11万元)。主要用于我办在职人员的公积金缴纳。其中: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10%。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相同)。主要用于发放我办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5%。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8万元,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主要用于我办扶贫工作及第一书记扶贫支出。其中: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20.8%。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8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9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
(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社保缴费基数的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9.01万元,增长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
(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8.9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补贴等的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4.5%。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87%(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16.25,原因在于抚恤金的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01万元,增长131.5%。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17年相同。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24万元,较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0.09万元,原因在于公务接待次数、人次比2017年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同,与2017年决算支出相同。
(二)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与年初预算相同,与2017年决算支出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 较年初预算减少0.24万元,较2017年减少0.0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9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8年预算和2017年决算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同,与2017年决算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24万元,比2017年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人次比2017年有所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9万元,比2017年增加2.12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各项运行经费定额的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1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较2017年增加8.62万元,增长456%。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办无公务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办公用房873.73平方米,为我办办公场所。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办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房屋征收临时驻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未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二是未采取相应的项目
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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