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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文联2018年部门决算

2019-07-26 14:1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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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文联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 2018年度 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群众团体机构改革的意见》(桂办法[2001]47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桂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基本职能:

1.指导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对广大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

2.对各文艺家协会及会员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其深入生活,开展文学艺术创作,扶持优秀

文艺作品的创作与生产,推动桂林市文学艺术的发展。

3.加强对市属各县文联的联络。

4.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其对文学艺术工作的支持。

5.加强与各兄弟城市文联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信息。

6.加强与海内外文艺团体及文艺家的联系,促进对外文艺交流。

7.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桂林文学院、南方文学杂志社、桂林市文学艺术研究室、桂林中国画院的管理。聘用、考核、任命所属事业单位领导。

8.维护所属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9.研究我市文化立市、文艺事业发展规划,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文艺发展参考意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发挥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人员构成基本情况:

1.文联本级部门: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1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7人,共计在职人员12人。行政在编人员中:正处(正团)3人、副处(副团)3 人、正科(正营)4人、副科(副营)1人。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

离退休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

2.桂林文学院 文联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人,其中中级职称1人、一般干部2人。本部门设院长1名。退休人员1名。

桂林文学院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主要承担全市的文学创作、文学理论研究、文学交流工作,促进桂林市的文学创作和发展。

3.桂林市文学艺术研究室(实行一套人员、二块牌子,并挂牌桂林中国画院) 文联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在职3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本部门设主任1名。退休人员3名。

桂林市文学艺术研究室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加强对文艺界的文艺创作、文艺思想理论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有关评论文章、调查报告、理论研究课题,收集文艺创作的有关情况;开展文艺交流活动;组织美术创作活动。以促进我市文艺事业的发展,同时把我市的一些优秀文艺项目推向国内外,以扩大我市文艺的影响。

4.南方文学杂志社 文联下属差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4名。本单位设主编1名,副主编1名,离退休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人。

南方文学杂志社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南方文学杂志社,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编辑出版《南方文学》杂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三个文明”建设成果,宣传桂林经济和社会发展 , 发挥培养文艺人才的园地作用,组织文学家与文学爱好者开笔会、学术研讨会,为先进文化的发展,建设和谐文化。为文艺事业的繁荣作贡献。 

第二部分:桂林市文联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附表一:桂林市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桂林市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05.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5.96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0.24万元,增加6.9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05.9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70.7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4.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02.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2.30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1.07万元,增加6.8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8.2万元:主要用于文联本级日常工作运行开支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2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支出6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万元,项目支出216.3万元,经营业支出67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282万元,占支出总的 46.8%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万元,占支出总的0.66% ,项目支出216.3万元,占支出总的35.9% ;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文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接待费、车辆运行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2017 年决算支出为3.29万元。同比减少2.12万元,同比减少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零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为零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零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9万元,同比减少2.19万元,同比减100%,主要因为公车改革,无公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同比增加6.4% ,增加部分是活动接待人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联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无公务车运行费,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国内与外省文联之间交流学习接待,共接待8批/次、110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一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万元,比2017年增加万0.22元,增加0.78%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补减少及办公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文联政府采购项目0.7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为采购电脑、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于年底前已将一般公务用车上交;无单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文联《2018年桂林市文联“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申报、命名文艺村文艺户实施办法》各县文联与相关部门一起到乡镇、村屯进行摸底,组织材料上报文艺村、文艺户,结合文艺志愿者活动,市文联领导率领相关的文艺家深入到各文艺村、文艺户口进行实地考察验收,进行文艺培训辅导共20余次,市文联2018年共命名文艺村25个、文艺户25户,其中报自治区文联命名的文艺村20个、文艺户19户,2019年春节期间组织文艺村、文艺户进行文艺展演,扩大了影响,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指用于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机关 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指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

4.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5.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6.文化交流与合作(项):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7.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支出。

8.其他文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

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项):指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主要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