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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002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18 16:5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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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统计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规划、管理维护及应用推广工作;负责组织统计调查数据处理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负责组织全市统计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全市统计工作自动化系统业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定期进行人口、经济和农业等三项普查;进行临时性普查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收入一体化调查;负责实施经常性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及其名录库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负责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的有关社会经济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承办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

第二部分: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68.6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347.05万元相比,增加21.55万元,增长6.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8.4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346.9万元相比,增加21.55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调整了工资和社保缴存基数。

2.上年结转和结余0.1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0.15万元相比持平。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68.6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347.05万元相比,增加21.55万元,增长6.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59.4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保障统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桂林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统计专项检查、各项大型普查、“四大工程”和信息化建设、服务业统计改革等方面的项目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262.53万元相比,减少3.04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32.62万元相比,增加20.82万元,增长63.83%,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今年归类到了该项目。

3.卫生健康支出29.83万元:根据桂林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8.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84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27.18万元相比,增加2.65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安排的医疗保险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25.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21.56万元相比,增加4.13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1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决算数0.15万元相比持平。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4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346.9万元增加21.55万元,增长6.21%。其中:基本支出368.45万元。

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7.04万元,支出决算为36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6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其中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56.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保障统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桂林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统计专项检查、各项大型普查、“四大工程”和信息化建设、服务业统计改革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2.71万元,支出决算为5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8%,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调整了社保缴存基数,故预决算有所差异。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7万元,支出预算为1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4%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0.44万元,支出决算为2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调整了社保缴存基数,故预决算有所差异。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4%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5.0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故预决算有所差异。其中,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5.0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9.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4.94万元,年初预算为31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7%,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调整了工资,故预决算有所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44万元,年初预算为4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8%,压减了定额公用经费,故预决算有所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万元,年初预算为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调整了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缴存基数,故预决算有所差异。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桂林市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0.31万元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接待次数和标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0年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6%,比上年决算数0.31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接待次数和标准。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23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万元,下降9.63%。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故预决算有所差异。与2020年度决算数46.8万元相比,减少7.36万元,下降15.73%。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