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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为桂林市房屋拆迁提供管理、保障并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宣传解释贯彻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桂林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资金;组织房屋征收补偿具体实施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依法建立、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1年1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经市编委批复(市编〔2011〕33号),同意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增挂桂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的牌子,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我办是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我办设6个内设机构,即人事秘书科、综合业务科、法规科、财务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根据市编委核定事业编制数23名,机关后勤人员2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现在职在编人数23名(其中:副处级1名、团级1名、科级11名、科员7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20名,合计42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加强对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发布实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但尚未全部完成拆迁任务项目的拆迁管理,并认真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协调,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2)、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结合《桂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确定的具体措施,按照“责任明确清晰、程序完善透明、标准合法合理”原则,积极认真的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推动城市建设。
(3)、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房屋征收(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4)、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有效推动我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要求,积极化解拆迁矛盾和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6)、认真做好在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内容充实的教育培训,不断丰富我办人员的理论及业务知识,更好地用理论指导日常工作。
(7)、继续做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确保驻村指导工作落实到位。
(8)、做好市政府、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_374.37_万元,同比减少48.16万元,同比下降11.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社保统发,不在纳入我办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_374.37_万元,同比减少48.16万元,同比下降11.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社保统发,不在纳入我办预算。其中:经费拨款_374.37_万元,同比减少48.16万元,同比下降11.4%。
(2)我办一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我办一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我办一直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5)我办一直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6)上年无结余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18年支出总预算_374.37_万元,基本支出预算_335.8_万元,占支出总预算_89.7_%,同比减少78.2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社保统发,不在纳入我办预算;项目支出预算_38.57_万元,占支出总预算_10.3%,同比增加16.07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临桂新区办公室的装修费用。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_三_类,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96_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9%,同比减少92.78万元,下降23.7%;210医疗卫生支出32.6_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同比增加6.14_元,增长23.2%;221住房保障支出22.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同比增加_4.5万元,增长_24.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_335.8_万元,占支出总预算_89.7_%,同比减少78.2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社保统发,不在纳入我办预算。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_278.47_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_82.9_%,同比增加32.89万元,增长13.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3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减少2.26万元,下降5.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_16.97_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同比减少108.88万元,下降86.5%。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_38.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_10.3%,同比增加16.07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临桂新区办公室的装修费用。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8%,同比增加3.01万元,增长14.6%;机关资本性支出1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0.2%,同比增加13.6万元,增加716%,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临桂新区办公室的装修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2018年支出总预算_374.37_万元,基本支出预算_335.8_万元,占支出总预算_89.7_%,同比减少78.2万元,下降18.9%;项目支出预算_38.57_万元,占支出总预算_10.3%,同比增加16.07万元,增长71.4%。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_三_类,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55_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64%,同比增加55.53万元,增长17.4%;210医疗卫生支出2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2%,同比增加12.65_万元,增长98.67%;213农林水支出 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18,同比增加5_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1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增加_1.77万元,增长_11.24%。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_335.8_万元,占支出总预算_89.7_%,同比减少78.2万元,下降18.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_278.47_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_82.9_%,同比增加32.89万元,增长13.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3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减少2.26万元,下降5.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_16.97_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同比减少108.88万元,下降86.5%。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_38.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_10.3%,同比增加16.07万元,增长71.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8%,同比增加3.01万元,增长14.6%;机关资本性支出1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0.2%,同比增加13.6万元,增加71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0.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44万元,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35%,原因在于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相同。
2018年会议费0.46万元,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35%,原因在于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拟于2018年下半年组织我市城区及十一县房屋征收部门约50人进行业务交流会。
2018年培训费0.59万元,比2017年减少2.63万元,减少的原因在于没有培训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0.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44万元,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35%,原因在于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相同。
2018年会议费0.46万元,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35%,原因在于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拟于2018年下半年组织我市城区及十一县房屋征收部门约50人进行业务交流会。
2018年培训费0.59万元,比2017年减少2.63万元,减少的原因在于没有培训项目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3.36万元,比2017年减少8.07万元,下降13%,原因在于人员的减少及项目支出的减少。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01办公费6.59万元,30202印刷费1.46万元,30203咨询费2.0万元,30205水费0.98万元,30206电费1.69万元,30207邮电费0.88万元, 30211差旅费8.73万元,30213维修(护)费0.46万元,30215会议费0.46万元,30216培训费0.59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44万元,30226劳务费4.5万元,30228工会经费2.76万元,30229福利费0.4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9.2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8万元,同比增加_0.9万元,增长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采购一套音响。其中,分散采购预算2.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增加0.9万元,增长47%。
按政府采购类型划分,分散采购2.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办目前使用的国有资产原值524万元,已累计折旧180万元,分为房屋(办公楼、车库等)、办公家具(文件柜、桌椅等)、办公电器设备(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等),自2016年3月起我办已无公务用车。其中:房屋476.39万元,办公电器设备及办公家具等47.61万元,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绩效目标1个,即“房屋征收临时驻点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主要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桂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每个项目现场进行临时办公。我办将按照预算批复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的绩效目标的完成。
八、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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