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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001桂林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1-07-22 18:0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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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预算公开12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并组织起草配套规范性文件和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拟定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县(区)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的资金调控和监督,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组织制订全市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主要流域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审查中小型水利水电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湖塘的开发和治理。负责全市水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导水库、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和水库移民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电管理、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制订流域和治理规划,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国际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水利局。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编[2019]54号)的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内设科室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计划科、水政水资源科、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土保持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科、农村水利水电和科学技术科、河长制工作科、机关党组织。

2、局属二层单位12个,即:桂林市农田灌溉试验中心站、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桂林市青狮潭灌区管理站、桂林市水利工程管理处、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桂林市小溶江水库管理站、桂林市思安江水库管理站、桂林灵川青狮潭水库库区管理站、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桂林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桂林市水利综合发展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桂林市水利局部门编制人数为558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2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73人。

在职实有人数458人,其中:行政实有30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实有2人,全额事业实有289人,差额事业实有137人。

离退休人员32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18人。

1、桂林市水利局本级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行政实有30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实有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5人。

2、桂林市农田灌溉试验中心站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2人,退休3人。

3、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38人,退休8人。

4、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38人,退休38人。

5、桂林市青狮潭灌区管理站差额事业编制173人,在职实有137人,离休1人,退休155人。

6、桂林市水电工程管理处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24人,退休20人。

7、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事业编制人数30,在职实有27人,退休4人。

8、桂林市小溶江水库管理站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36人,退休12人。

9、桂林市思安江水库管理站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6人,退休5人。

10、桂林灵川青狮潭水库库区管理站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17人,无离、退休人员。

11、桂林市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37人,退休12人。

12、桂林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5人,退休13人。

13、桂林市水利综合发展中心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1人,退休1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新时期水利工作中心。

2、提高乡镇自来水普及率和初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作建设。

3、建立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的防洪减灾体系,保障经济社会不同需求的水资源供给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保护体系。

4、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电体制改革,水价改革和水务八进制改革步伐。

5、水利防灾减灾能力有新的增强,水利工程管理有新的面貌,水利行业实力有新的增强,水利社会地位和形象有新的改变,水利职工福利有新的提高。

6、让漓江上游斧子口、川江、小溶江三座防洪和生态补水枢纽工程完全投入使用。

7、完成桂林市长塘水库的前期工作。

8、做好2021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通讯设施、水库、河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2021年安全度汛,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收支总预算9586.78万元,同比增加432.49万元,增长4.72%。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86.7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2.79万元、农林水支出6827.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38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桂林市水利局2021年总收入预算为9586.78万元,同比增加432.49万元,增长4.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86.78万元,同比增长432.49万元,增长4.72%。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三、支出预算说明

桂林市水利局2021年支出总预算9586.78万元,同比增加432.49万元,增长4.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86.78万元,同比增加432.49万元,增长4.7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8.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11%,同比增加458.69万元,增长46.34%。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2.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5%,同比增加96.98万元,增长14.79%;

(3)农林水支出682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21%,同比减少201.12万元,下降2.86%;

(4)住房保障支出558.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2%,同比增加77.94万元,增长16.2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364.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25%,同比增加1266.18万元,增长17.8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097.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4.85%,同比年增加1355.73万元,增长23.61%。

商品和服务支出855.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23%,同比减少80.56万元,下降8.6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2.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93%,同比减少8.99万元,下降2.13%。

3、项目支出预算122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75%,同比减少833.69万元,下降40.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5.2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1.88%,同比增加93.95万元,增长70.34%;

商品和服务支出981.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0.33%,同比减少576.88万元,下降37.02%;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2.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33%,同比减少169.68万元,下降76.25%;

资本性支出5.5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45%,同比减少93.66万元,下降94.42%;

其他支出36.7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01%,同比减少63.81万元,下降63.4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586.78万元,同比增加432.49万元,增长4.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86.78万元,同比增加432.49万元,增长4.72%;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无使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安排的支出;无使用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86.78万元,同比增加432.49万元,增长4.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86.78万元,同比增加432.49万元,增长4.7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总体情况说明:桂林市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86.78万元,同比增加432.49万元,增长4.72%。其中:经费拨款支出9306.09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总预算97.07%,同比增长391.32万元,增长4.3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支出280.69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总预算2.93%,同比增加41.17万元,增长17.19%。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分四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8.45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11%,同比增加458.69万元,增长46.34%。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2.79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5%,同比增加96.98万元,增长14.79%;

3、农林水支出6827.16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21%,同比减少201.12万元,下降2.86%;

4、住房保障支出558.38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2%,同比增加77.94万元,增长16.22%。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364.83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25%,同比增加1266.18万元,增长17.8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097.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4.85%,同比年增加1355.73万元,增长23.61%。

商品和服务支出855.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23%,同比减少80.56万元,下降8.6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2.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93%,同比减少8.99万元,下降2.13%。

2、项目支出预算1221.95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75%,同比减少833.69万元,下降40.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5.2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1.88%,同比增加93.95万元,增长70.34%;

商品和服务支出981.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0.33%,同比减少576.88万元,下降37.02%;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2.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33%,同比减少169.68万元,下降76.25%;

资本性支出5.5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45%,同比减少93.66万元,下降94.42%;

其他支出36.7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01%,同比减少63.81万元,下降63.4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6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0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55.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1、2021年“三公”经费全口径支出预算36.39万元,同比减少40.82万元,下降56.89%。其中:

  1.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接待费6.82万元,同比减少0.10万元,下降1.45%。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公务接待费除了人员变动的原因有微调,与上年基本持平。
  3. 公务用车费29.57万元,同比减少47.92万元,下降61.8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7万元,同比增加10.77万元,增长57.29%;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同比减少58.69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2020年青狮潭水库灌区管理处和思安江水库管理处站各新购一辆工程巡查运输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也是此原因。

2、会议费7.41万元,同比减少3.66万元,下降33.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对会议费项目进行了压减。

3、培训费9.39万元,同比减少11.01万元,下降53.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对培训费项目进行了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1、2021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6.39万元,同比减少40.82万元,下降56.89%。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6.82万元,同比减少0.10万元,下降1.45%。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公务接待费除了人员变动的原因有微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用车费29.57万元,同比减少47.92万元,下降61.8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7万元,同比增加10.77万元,增长57.29%;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同比减少58.69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2020年青狮潭水库灌区管理处和思安江水库管理处站各新购一辆工程巡查运输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也是此原因。

2、会议费7.41万元,同比减少3.66万元,下降33.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对会议费项目进行了压减。会议为日常会议(定额安排),会议类别为四类会议,预算金额7.41万元。

3、培训费9.39万元,同比减少11.01万元,下降53.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对培训费项目进行了压减。培训为日常培训(定额安排),培训地点为市内,预算金额9.3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桂林市水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855.41万元,同比减少80.56万元,下降8.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压减。其中:办公费61.77万元;印刷费7.81万元;水费7.80万元;电费34.76万元;邮电费42.48万元;差旅费144.78万元;维修(护)费14.87万元;会议费7.41万元;培训费9.39万元;公务接待费6.82万元;工会经费58.47万元;福利费9.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1.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桂林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175.90万元,同比减少511.39万元,下降74.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压减。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90万元,同比减少511.39万元,下降74.41%。

1、按采购类型分为三类: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其中:

(1)货物类采购预算0元,同比减少242.87万元,下降100%。

(2)工程类预算0元,同比减少188.54万元,下降100%。

(3)服务类预算175.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减少79.98万元,下降31.26%。

2、按采购方式分为两类: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其中:

(1)集中采购预算142.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1.24%,同比减少478.49万元,下降77.00%。

(2)分散采购预算33.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8.76%,同比减少32.90万元,下降49.9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资产总计73396.1万元,比上年增加33547.15万元,增加了84%,其中:流动资产2930.98万元,固定资产9766.97万元,在建工程17552.59万元,无形资产299.86万元。

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5辆人,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

(四)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个,项目名称:泵站运行维护维修费,项目预算金额:44.56万元。

泵站设备自2000年开始运行,至今已有10多年,设备老化,需要对排涝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检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汛前检修阶段。实施进度计划: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9月15日,汛期抢修阶段。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汛后检修阶段。

年度目标:确保各泵站、拦洪闸汛期的正常运转,保障周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项目

无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项目。

(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当年安排桂林市水利局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门面出租收入等。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纳入桂林市水利局部门管理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而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指纳入桂林市水利局部门预算管理的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桂林市水利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桂林市水利局执行的缴存比例为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 工资、 年终一次性奖金、 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 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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