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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桂林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医药价格、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实施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组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将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市政府确定列入集中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后,市医疗保障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医疗保障局和市行政审批局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2)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行政支持和行政辅助。
2.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3.协助做好市本级和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医疗保障公共事务管理及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推进医疗保障经办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4.负责市本级、五城区医疗保障具体经办职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障扶贫和城乡医疗救助经办工作,对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5.综合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6.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并依协议处理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和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清算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22年桂林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2个,具体如下:
(一)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发〔2019〕62号)精神,桂林市医疗保障局设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医药管理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组织等5个内设机构,象山分局、秀峰分局、叠彩分局、七星分局、雁山分局等5个派出机构。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编〔2020〕26号)精神,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设办公室、法规科、财务科、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服务科、职工医疗待遇科、城乡居民医疗待遇科、定点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基金管理和稽核科、申报受理科、信息技术科、参保管理科等12个内设机构。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一)桂林市医疗保障局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7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6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1名。
(二)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7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8名,其中:参公编制人员29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8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落实“两个确保”政策,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
(二)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确保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人口应保尽保,稳妥有序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期过渡保障政策。
(三)深入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结合大数据开发应用,深入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出台DRG付费结算经办规程和配套文件。
(四)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继续开展全覆盖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梳理一批专科性较强的问题,推进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质效。一是继续拓展和完善“桂林医保”微信公众号应用功能,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推送到移动终端;二是探索升级医院、药店的医保支付设备,提升参保人在医院和药店端的医保结算便捷度。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收支总预算1610.02万元,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0.18%。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610.02万元,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0.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0.02万元,占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0.18%。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随工资福利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610.02万元,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0.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02万元,占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0.18%。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6%,同比增加8.91万元,增长5.07%。
(2)卫生健康支出133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01%,同比减少7.17万元,下降0.53%。
(3)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增加1.5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同比减少0.29万元,下降0.33%。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27.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9%,同比增加259.36万元,增长20.4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07.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11%,同比增加291.41万元,增长26.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0.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9%,同比减少32.05万元,下降21.0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2.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1%,同比减少256.41万元,下降75.7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75.12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2.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8.71万元,增长29.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10.02万元,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0.18%。财政拨款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无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无使用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无使用上年结转结余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随工资福利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0.02万元,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0.18%。财政拨款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02万元,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0.18%。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6%,同比增加8.91万元,增长5.07%。
2.卫生健康支出133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01%,同比减少7.17万元,下降0.53%。
3.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增加1.5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同比减少0.29万元,下降0.33%。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27.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9%,同比增加259.36万元,增长20.4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07.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11%,同比增加291.41万元,增长26.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0.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9%,同比减少32.05万元,下降21.0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2.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1%,同比减少256.41万元,下降75.7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75.12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2.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8.71万元,增长29.4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6.47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2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4.74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1.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增减变动。
3.公务接待费预算1.36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2.8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4.会议费预算1.58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25%,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5.培训费预算1.80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10%,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4.74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1.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增减变动。
3.公务接待费预算1.36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2.8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公务接待费预算1.36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公务接待费。
4.会议费预算1.58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25%,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会议费预算1.58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
5.培训费预算1.80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10%,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培训费预算1.80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20.47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32.05万元,下降21.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6.47万元、印刷费1.63万元、邮电费11.43万元、差旅费25.57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会议费1.58万元、培训费1.80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工会经费9.14万元、福利费1.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9万元。
2022年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共有国有资产96.70万元,同比减少14.89万元,下降13.34%。其中:流动资产14.88万元,同比减少1.90万元,下降11.32%;固定资产净值81.82万元,同比减少12.99万元,下降13.70%。桂林市医疗保障局无公务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预算数额、立项情况、实施进度计划和年度目标等情况
2022年无预算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五)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个数、预算数额、实施进度计划和年度目标等情况
2022年无使用工程类项目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个数、预算数额、服务内容等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本部门和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
八、行政单位医疗: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事业单位医疗: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残疾人就业:按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