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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市发[2009]51号),设立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水产畜牧业和饲料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水产畜牧业、饲料工业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参与涉及水产畜牧业的财税、价格、保险等政策制定;组织制定或起草水产畜牧业、饲料工业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水产畜牧业依法行政。
(2)指导农村草地承包、流转、水面滩涂养殖使用权管理;拟定水产畜牧业产业化经验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水产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代养殖和肉食品加工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用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水产畜牧业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水产畜牧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水产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水产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负责提出水产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水产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定水产畜牧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发改财政部门实施水产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
组织拟定促进水产畜牧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水产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水产畜牧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水产畜牧业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养、保护和发展水产畜牧产品品牌。
负责渔业渔政管理;组织管理渔业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负责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渔业水域生态管理及环境保护和渔业资源的增值工作;依据法律法规代表国家向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提出赔(补偿);维护国家淡水管辖的渔业权益的工作;代表国家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牵头管理外来水生动物物种。
承担水产畜牧行业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水产畜牧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水产捕捞和养殖、畜产品养殖、加工、流通和新兴水产畜牧业发展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水产和畜牧原(良)种场、现代水产畜牧业示范基地的规划;指导渔业水域、草原、宜渔滩涂和水域以及水产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水产畜牧业节能减排工作;规定水产畜牧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水产畜牧业节能减排工作;划定水产畜牧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水产畜牧业、循环水产畜牧业等的发展。
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承担提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依法查处使用违禁兽药行政,加大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力度;发布有关水产畜牧产品安全信息;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畜牧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拟定水产畜牧业有关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承担水产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水产畜牧业灾情;组织种苗、消毒剂等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管理水产畜牧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水产畜牧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水产畜牧业经济信息;负责水产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行业信息服务。
拟定水产畜牧业农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畜牧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有关工作;依法实施数次需要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水产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水产畜牧业社团组织为水产畜牧业、饲料工业发展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负责水产重大关键技术、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水产养殖病害及疫情的检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渔用饲料、药物等投入品的科学技术指导,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渔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渔(农)民培训教育和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指导渔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推广活动;负责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产品认证的技术性工作。
--------桂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饲养、生产、经营、运输、屠宰、储存各的动物防疫监管;负责动物商情的处置、扑灭、染病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负责民间执业兽医队伍及动物诊疗活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动物防疫、动物产品安全、兽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动物卫生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等。
--------桂林市水产养殖场,主要业务为水产品种育苗,生产销售水产品,为发展水产养殖业提供服务。
---------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主要职能:是广西大学动科生产试验基地。始建于1981年,主要业务是为发展水产养殖业提供服务,水产品种育苗、生产销售水产品。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市场,作为市副食品基地之一,我场在丰富市场供应,保证市场稳定方面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作为国营场站,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在调整养殖模式,引进优良品种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桂林市种畜场,主要业务是畜禽品种改良和畜禽品种推广,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市场,作为市副食品基地之一,我场在丰富市场供应,保证市场稳定方面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作为国营场站,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在调整养殖模式,引进优良品种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桂林市渔政站,受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委托,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渔政、渔船管理检验及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种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实施漓江禁渔期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及渔业增殖放流;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使用和渔业相关证件的办理;承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桂林市渔政站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渔业资源保护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渔船检验监督科。
---------桂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市编[2007]47号),桂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负责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诊断定性和技术仲裁;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的技术检测与评价等。
--------桂林市畜牧站(桂林市草地监理站), 主要职责是: 桂林市畜牧站依据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畜牧业进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监管、草地监理、养蜂业监管、畜牧环境监管、畜禽养殖场建档管理等监管工作,并开展畜牧技术推广、畜牧项目管理、畜牧生产动态调研等业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预算单位编码 预算单位名称
1 090002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
2 090003 桂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3 090304 桂林市水产养殖场
4 090005 桂林市种畜场
5 090306 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
6 090307 桂林市渔政执法支队
7 090308 桂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8 090309 桂林市畜牧站
9 090010 桂林市水产研究所
第二部分: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局、办)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449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87.6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64.1万元,下降6.9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316.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37万元,增长5.81 %,主要原因是桂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财政要求调整收支。
2.事业收入19.5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78万元,下降12.43 %,主要原因是桂林市水产研究所生产业务收入减少。
3.经营收入11.8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78 万元,下降12.43%,主要原因是桂林市水产养殖场鱼塘采用承包经营方式收入减少,桂林市第二水产养殖场、桂林市种畜场经营不善收入减少。
4.其他收入30.8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75万元,增长403.75%,主要原因是桂林市水产研究所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65万元,增长1040%,主要原因是桂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 -397.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40.48万元,下降189.87%,主要原因是桂林市本级趸船500万项目下拨桂林市渔政站实施,桂林市水产养殖场将财政补偿土地款上缴财政。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449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201万元,下降21.0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1991.61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市水产研究所水产养殖技术研究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7.61万元,下降25.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3.97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系统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96万元,增长27.91%。
3.城乡社区支出14.95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5.05万元,下降70.1%。
4.农林水支出4916.13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 渔业、 兽医、 等方面的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02.55万元,下降9.27 %。
5.住房保障支出166.52万元: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37万元,增长9.44 %。
6.结余分配 0.0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003 万元,增长75%。
7.年末结转和结余-1064.0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62.34万元,下降164.87 %。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7.9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38.64万元,下降8.84%。其中:基本支出2404.93万元,项目支出2932.65万元。
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014.14万元,支出决算为555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项)年初预算为5014.14万元,支出决算为555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 %。主要用于渔政趸船建设,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38.64万元,下降8.84%。
1、机构运行(项)111.45万元: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5.75万元,下降12.38 %,增加原因为桂林市水产研究所决算数原来为桂林市科技局统计,2017年开始由我局统计。
2、社会公益研究(项)44.5万元:反映从事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25.83%。增加原因为桂林市水产研究所决算数原来为桂林市科技局统计,2017年开始由我局统计。
3、其他科学科技支出(项)5.17万元: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13.98%。下降原因为我局派出科技特派员减少。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04万元: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4万元,增长16.36%。增加了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7.15万元: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用。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35万元,增长83.45 %。
6、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13.78万元: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职业介绍、培训和服务,以及残疾人扶贫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10.58%。以前费用采取年度追加形式,现在纳入预算管理。
7、行政单位医疗(项)73.25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89万元,增长10.38%。
8、事业单位医疗(项)33.31万元: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45.4 %。
9、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5.1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29万元,增长17.69%。
10、行政运行(项)1241.23万元: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2.35万元,增长7.11 %。
11、事业运行(项)471.6万元, 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事业单位设施、 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3.83万元,增长24.84%。
1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53.45万元: 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 新机具、 新技术引进、 试验、 示范、 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2.1万元,下降37.52%。
13、病虫害控制(项)25.33万元: 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 预报、 预防、 控制、 检疫、 防疫所需的仪器、 设施、 药物、 疫苗、 种苗,疫畜(禽、 鱼、 植物) 防治、 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 菌(毒) 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 检测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46.08万元,下降85.22 %。
14、农产品质量安全(项)88.62万元: 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 实施和监督, 投入品监管、 残留监控, 农产品质量认证、 普查、 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59.31万元,下降64.26%。
15、执法监管(项)93.98万元: 反映用于农业法治建设、 执法监督、 纠纷处理、 行政复议诉讼, 安全生产、 农产品质量监管、 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 草原、 农机监理、 跨区作业管理、 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 渔政、 兽医医政、 药政管理、 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5.77万元,下降21.52 %。
16、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12.45万元: 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 土地承包管理、 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7.27万元,下降74.96 %。
17、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396.65万元:反映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等专项补贴。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60.47万元,增长191.27%。
18、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3.97万元: 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 储藏、运输、 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 交易、 产销衔接、 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80.45%。
19、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1.5万元: 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 草原草场生态保护、 改良、 利用及建设, 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6.65万元,下降91.74 %。
20、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115.65万元: 反映石油价格对渔业的补贴。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8.6万元,增长72.48%。
21、其他扶贫支出(项)34.9万元: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74.5 %。
22、土地治理(项)64.8万元: 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6.8万元,增长710 %。
23、住房公积金(项)135.12万元: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 九十年代中期, 在全国机关、 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 , 最高不超过 12% ,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 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 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 工资、 年终一次性奖金、 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35万元,增长11.88 %。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16%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30万元,下降16%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5.05万元,下降70 %。其中:项目支出 14.95万元。
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4.9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项)年初预算为14.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下降原因为一次性项目减少,主要用于桂林市“十三五”规划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5.05万元,下降70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收入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占土地出让收入的80%以上),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的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5.05万元,下降70 %。其中:项目支出 14.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1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 (局、办)机关、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3.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畜牧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9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8万元,平均每辆 1.9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1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2 次,人次 20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89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减少11.2万元,降低5 %。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1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1 个,共涉及资金 5.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工作经费”等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基本一致,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完成100%。 其中: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项目成本与预算基本一致,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项目经费人均开支在规定范围内;2、项目的效率性,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的100%,质量完成100%;3、项目的有效性分析,项目资金使用效果达到所设定的个性指标;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对项目持续发展的无影响。
组织对1个部门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认真细致的准备、实施和分析,本次水产畜牧兽医局会议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高标准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项目在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方面的实施情况,对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影响的效益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指标内容对整个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和可重复评价性。二是本次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建设管理薄弱环节,落实资金问效机制,促进经费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为更好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