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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市直各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确保2025 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 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26〕3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编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报送内容及工作要求
编报范围、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桂财资〔2026〕3号。各企业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 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26〕3号)所规定的编报范围、内容及要求,全面落实编报工作任务,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有效、完整。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市直主管部门、市直一级企业务必于2026 年3月6日前完成决算报告工作。市财政局将于2026 年3月下旬对决算报告进行预审。
(二)2025 年度决算报告纸质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其中决算报表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印制;相关电子数据、材料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离线客户端填报并逐级汇总,审核确认后导出电子数据的jio文件,报送至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邮箱glczzck2@guilin.gov.cn。已通过全国国有文化企业监管系统报送电子数据的文化企业,不需报送。
三、其他事项
(一)更新核准各级子企业名录。各单位应在决算报告期间开展名录信息更新比对工作,以2025 年 12月31日为基准日,在国有企业名录系统中对基础信息进行更新、补充和核对,财政部门应对本级所辖地区国有企业名录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各单位应将国有企业名录,连同本年度企业名录变化情况报告及决算名录户数差异书面情况说明,在企业财务决算验审时一并提交市财政局审核。
(二)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决算报告各项工作,未尽事宜,涉及决算报告具体填报要求等问题请联系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联系方式:0773—2896115。桂林市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QQ 群:53270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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