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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市财资〔2024〕3号)

2024-02-06 17:38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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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市直各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244号)要求,现就编报我市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以下称决算报告)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

(二)决算报告基本填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报表外,还应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汇总(合并)单位应全级次上报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企业。

二、报送内容

(一)市直主管部门报送内容包括:1.封面、2023年度汇总的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按以上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加盖本单位公章2.汇总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中介机构对部门所属一级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中介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须同时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账务调整意见或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3.部门所属一级企业及其下属三级以上企业(含三级)和三级以下重要子公司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4.本部门存在城镇集体企业的,一并报送集体企业报表电子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

(二)市直一级企业报送内容包括:1.封面、2023年度合并的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按以上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加盖本单位公章2. 中介机构对集团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扫描版。中介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须同时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账务调整意见或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3.合并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合并及企业集团所属三级及三级以上子企业和三级以下重要子企业的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档。

(三)县(市、区)财政局报送内容包括:1.封面、2023年度汇总的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按以上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加盖本单位公章2.汇总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3.中介机构对地区所属一级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版中介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须同时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账务调整意见或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4.本地区所属一级企业及其下属三级以上子公司(含三级)和三级以下重要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5.本地区存在城镇集体企业的,一并报送集体企业报表电子数据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各市直主管部门、市直一级企业和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于2024310日前完成决算报告工作。市财政局20233旬对决算报告进行集中验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3年度决算报告纸质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其中决算报表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印制;相关电子数据、材料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离线客户端填报并逐级汇总,审核确认后导出电子数据的jio文件,报送至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相关软件及报表参数请到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主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四、编报工作要求

(一)推动编报范围全面完整。各单位应按照编报范围要求认真梳理决算报告上报企业口,将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纳入统计和报送范围。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合并财务报表》等规定,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做到全面完整、应报尽报。

(二)核准核全各级子企业名录单位要以决算报编报工作为契机,基于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和内部管理架构,按股权占比实际从一级企业层面逐级向下梳理,核准各企业(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名单,形成清晰的国有企业产权链条,构建完整的上报企业树形结构,为建立全级次国有企业名录夯实工作基础。

()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各单位应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29 号)要求,准确如实地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在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的基础上编制决算,不得擅自通过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利用会计差错更正等方式调节利润。各单位要压实责任,强化对所属企业财务信息审核,防范数字造假,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等财会监督力度,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严肃查处问责。

()强化数据研究分析。各单位应加强财务决算数据的分析和研究,发挥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对政策制定的支撑作用。要厘清国有资本权益分布和变动情况,准确界定国家资本、国有法人资本、其他非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分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结构和变动情况。做好企业盈利水平和盈利结构分析,剖析成本费用情况、现金周转情况,合理评估潜在风险,客观反映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加强相关工作配合衔接。扩大决算报告数据在国有资产管理、预算收支管理、地方融资平台综合治理国有企业改革等各业务领域的成果运用。有关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一级企业(直接投资或管理的企业)报送的决算报表数据,应与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对外投资情况表保持衔接。

()严格遵守保密要求。按照谁产生信息,谁确定密级的原则,由填报单位确定信息密级。对确定为涉密或敏感的财务信息,其收发、传递、复制、保存等应符合相关保密要求。凡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离线客户端报送。严禁通过互联网和未采取保密安全措施的载体传递涉密信息。

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决算报告各项工作,桂林市财政局将对各单位决算报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未尽事宜,涉及决算报告具体填报要求等问题请联系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联系方式:0773—2898017。涉及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773580955607713867697。桂林市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QQ群:53270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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